主题
月下小馆·米酒
文/月裹鸿声 图/玉蜀梨
【文,月裹鸿声 图/玉蜀黎】
米酒,又称甜酒、酒酿、醪糟。主要原料是糯米,酿制工艺简单,口味香甜醇美,乙醇含量极少,富含氨基酸等呈味物质。在烹调荤菜时,加入少许,不仅可以去腥,而且可以增加鲜味。饮量适当,能舒筋活络、强壮体魄。农民逢年过节或招待宾客时,必用此酒。
楔子·月下小馆
月亮升起的时候,白日里无限繁华的龙胆京也会慢慢安静下来。街上的行人从车水马龙到涓涓细流再到零星的几个,各个铺面将灯熄掉,关上大门,再加一把粗木的门闩,远望过去好像一列列星星突然灭了。
然而,这对我来说却是一天的开始,叮叮当当地整理炊具,噼噼啪啪地添柴加火,将陶制的砂锅放在灶旁让它里面的粥一直温热……直到远方的梆子传来第一声初更,吱呀呀地推开木制的拉门,不早一秒,也不晚一秒。
我的菜单只有清粥和小菜,都是免费的。其他菜单在客人的心里——他们想吃什么都可以点,只要我会做,就给他们上菜。
第八话 米酒
要决出天下第一高手,须看华山论剑。
要决出天下第一门派,则要看京城大会。
每年秋季,龙胆京就会举办大赛,来自各地的大大小小上百个门派派出“战阵”逐个较量,胜者晋级,负者淘汰。战火延烧近一个月,最终的胜者会从当今圣上手中接过“天下第一”的匾额。
在和平时期,这种单纯的武力展示,更多起到的是表演娱乐的作用——从王公贵族,到升斗小民无不热切关注。每逢大赛,京城总是盛况空前,各地民众不远千里来看一场比赛,或为自己家乡的门派加油助威,或浑水摸鱼地来赌一把今年的冠军花落谁家,又或单纯地凑个热闹,让明天茶余饭后有些谈资……总之这样的盛景已经持续很多年了。
问京城的小孩子,大多也都对万法山庄、慕容世家、少林寺、天山派、昆仑宫、无衣团等等豪强的历史如数家珍。而如果对战中哪位武者在关键时刻能把旗子插到对方城池上,一夜之间便会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小馆的柜台上多半是安静的,有时会热闹,这会儿却是少见的喧腾。
一群戴着头巾、背着背包的青年都风尘仆仆却红光满面,大声嚷嚷着。
“你说这次谁会赢?”
“当然是慕容世家!”
“去年就是他们。”有人附和。
“我看少林棍阵也不错。”
“扯淡吧,去年少林遇上慕容世家,输得多惨,满场连旗子都摸不到。慕容世家的战阵才是现在最流行的打法。”
“可是慕容家没赢过无衣团。”
“这……”慕容家的支持者一噎,但马上道,“大前年那是运气罢了,慕容家今非昔比!再说,慕容七子人人白衣飘飘,优雅华贵,看他们出招都是享受,岂是无衣那一帮傻大黑粗能比的!”
“好啦好啦,”同伴中的一个想打圆场,突然转向柜台里的老板,问,“老板,你的馆子在京城开了几年,有没有哪个战阵的人来吃过饭啊?”
老板一愣,睁大眼睛,但很快恢复清淡的笑容说道:“有一个。”
“谁?”
“楚惜朝。三年前。”
青年们先一愣,继而爆发哄堂大笑。
“他啊,早飞刀变菜刀啦!”
“欺师灭祖的叛徒就该是这个下场!枉费原来他在青城的时侯,我还追捧过他!”有人愤愤不平道。
“哎呀,他现在好像就在那个无衣团吧?”先前慕容世家的支持者补上一句。
一片笑声中,老板不再说话。
送走这批喧闹的客人,老板慢慢放下窗户的撑板,换上常服,梳起头发,掩闭了店门出去了。
天色微明,蒙蒙细雨,挡不住人山人海的盛情,京城大会今日揭幕。
老板站在人群中,看高处有一张楚惜朝的画像,纸质已经发黄很旧了。大会的工作人员正攀着梯子,一点一点往下撕,后面一张慕容修的巨幅画像正准备贴上去。
“哎,老板?”人群中突然冒出熟悉的声音,老板回头看,居然是雪衣阁第一阁阁主程立雪。
“想不到老板也对这战阵比赛有兴趣,不如去我们包的场子看,地方很大的。”
雪衣阁是京城第二大帮会,对于黑道阁主的热情相邀,老板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跟他前往。
雪衣阁的地盘果然视野出色,眼底下就是皇家敕建的场地,连场中矗立的龙柱都看得很清楚。
这只是一场初赛,但参赛的一方是无衣团,还是吸引了很多观众。
无衣团其实不是个有师承有心法的门派,而是个佣兵团,在十年前的战乱中名声大噪。如今四海升平,无衣团也不得不转变舞台,在战阵大赛中,算是顶级豪强之一。
不过对讨厌无衣团的人来说,常常挂在嘴边的却是“暴发户”、“杂牌军”、“傻大黑粗”。
战阵的成员开始陆续进场了,每一方能上场的有七个人,需要协力守护本方的城池,而伺机把旗子插到对方的城楼上。
“看,‘斧神’张天猛!”有人先叫起来,看台上顿时跟起一阵喧哗。
“金刚柱’万莫开!”
“‘天罡煞’雷秦!”
几乎战场上每进一个人都会引起一波欢呼。直到最后一个人出来时,观众席响起哄笑和倒彩。
“楚小妞”、“小李菜刀”、“背信之人”、“忘恩负义”等蔑称此起彼伏。
“唉……”
老板听见耳边有一声轻叹,忙转过去:“你知道他?”
“怎么会不知道?”程立雪做了个心痛的表情,“他可害过我们阁一盘就输掉三万两白银呢!”
老板莞尔。
那是六年前,就在这里,青城对少林。这本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青城只是个二三流的小门派,哪怕第一次买盘的新手,也会把赌金压在少林一边。
然而谁也没想到,比赛开始,突然一个还带稚气的声音划破长空:“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话音未落,他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竟已从和尚们的光头上掠过,随着一声“着”,少林派的本家城楼被稳稳钉上青城的旗子。
全场震惊,继而疯狂,再去细看那奇袭之人,竟是一个单薄少年,锦袍银铠,俊美无双,在灿烂的阳光下,摆出一个弯弓射大雕的庆祝姿势,整个人如同一尊白银雕像。
不出三个时辰,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少年叫楚惜朝。
一战成名,之后的三年,也是属于楚惜朝的。
楚惜朝屡建奇功,名扬四海,青城一个微末门派,居然也成了各路豪强们不愿遇到的对手。他清秀俊俏,天赋才华,总是锦袍箭袖,背后一把飞刀,刀光出处,决不虚发。他是少年中的少年,每个故事的主角,天下人的宠儿。
直到有一天,他说,他想离开青城……
“他曾经是我的客人。”老板眼睛看着场下的情况,整理着裙据说。
“是吗,什么时侯?”程立雪道。
“三年前。”
“那正是他决定离开青城投奔无衣团的时侯啊。”
“是,也是我刚在京城开店的时侯。”老板补充。
“老板。”少年有些羞怯的声音。
老板正在用米酒擦洗鸟木的柜台,这样木头不易腐坏,还会有隐约的香气。她转回头,门口是个年轻男孩子,十八九岁的年纪,高个,瘦得单薄,整个人罩在一件棉布的长袍里。
“对不起,小店还没有正式营业,菜谱什么的都没有呢。”老板站起来回答。
“可是……其他地方都打烊了,只有这里还亮着灯……”男孩子搓了搓手,过了半晌说,“也不用菜谱,有酒吗?”
“这……米酒行吗?”老板扬了扬手里的碗。
没想到男孩子点了头:“行。”
男孩的睫毛很长,长到在脸庞上投下薄薄的阴影。他的美,是那种纯然的、不可逆转的少年之美。
也许以前没怎么喝过酒的原因,酡红渐渐在他脸上泛出来,他开始语无伦次地说话。
“我尽力了,我真的尽力了……可我办不到……怎样也……
“我想要‘天下第一’啊……皇帝把那块牌匾给昆仑的时候,你不知道,我多想上去摸模它……”
“那次比赛我看了,”程立雪玩着扇子说,“昆仑和天山争天下第一。青城是在那之前输给天山。”
“我也印象深刻,很激烈的一场。他们说楚惜朝之前就有内伤,打到后来吐血昏倒在场上了。”
“是啊,可惜了。战阵的比赛终究是比较门派之间的平均水平,一个人再强再拼命,只要队友有一点疏失,就会功亏一篑了。”
“他们最后得的是殿军。”
“没错,不过殿军也有很多达官贵人打赏,我还清楚记得,铜钱、碎银子还有什么钗环之类的,雪片似的往下丢。楚惜朝一个人站在那里,向远处一直看一直看,而整个青城派其他弟子趴在地上,往袍子里搂那些赏钱。”程立雪嘴角挑上一抹讥诮的微笑,“殿军对他们来说,值得庆祝了。”
“我没有欺师灭祖!没有!没有!”秀气的男孩子开始愤怒,像对着空气中不知名的力量。
还没有正式营业的老板站在他身旁,默默不语。手边只有一坛黑瓮米酒,其中三分之一被拿去擦柜台了。
“我也没有忘恩负义!我把一切、一切都留给青城了。这么多年我的赏金,我一分都没有带走!
“以我的名气,我去哪里不行?可我最后选的是无衣,只因为无衣不是门派,没有师承!我不会去昆仑,哪怕昆仑再强!我也不会去天山,因为天山一直是我们的死敌。
“为什么他们就不能谅解我?他们接受了我的赏金,却开始烧我穿过的衣服……
“我只不过……只不过……”
少年的激愤突然化为颓唐,泪水从他大而惶恐的眼睛中喷涌而出,四面八方地流了满脸。
“追寻着梦想而已。”少年呜咽道。
一只手从柜台后面伸出来,拍拍他的头,另一手给他满上最后一杯酒。
“这杯酒给我留着,”也许是喝醉的人情绪变化都比较剧烈,抬起头的一刹,明亮的笑容又出现在少年的面庞,他站起来,大喊,“我拿到天下第一的那天来喝!”
他一笑,春暖花开。
“可是,他也没想到梦想会变成这样吧?”
“大概没有。”老板看向下面的场地,昔日意气风发的少年刚刚笨拙地扑倒,他想夺旗子,却被灵巧地甩开了,这又引起观众们一阵笑声。
“他不适合无衣团。”
程立雪这句话简短而武断,却苦涩得令人没办法否认。
楚惜朝加入无衣团,本来是武林万众瞩目的大事,人们都说,那一年的天下第一必是无衣无疑。
然而,事情的发展让大家下巴掉了一地。楚惜朝去了无衣之后,突然像一夜之间不会武功了。他在对阵中仿佛总像一个游魂,当你的目光聚集在旗子上时,旗子附近从来不可能找到他的身影。偶尔他能够拿到旗子,却总是没两下就被对方夺去。最离谱的一次,无衣在京城大会中对上万法山庄,楚惜朝已然扯着无衣的翼虎大旗飞腾跃起,观众们的欢呼即将脱口而出,正准备庆祝天下第一暗器高手的王者归来时——楚惜朝出手掷旗,离城楼仅仅七尺,然后那柄旗飞上了看台……
人们的耐心是有限的,一次,两次,三次……不但视他为叛徒的人幸灾乐祸,连原本喜欢他的人也开始奚落这个过去的宠儿。他们喧哗倒彩,他们街谈巷议,到第二年时,天桥瓦舍的说书人开场若不讲两个楚惜朝的笑话,都会被看作不够时髦。
至于少年沉沦的原因,自然也有许多说法。
一种说法是他的风格压根与无衣团不合。“无衣”的传统一向刚猛强韧,管你什么花拳绣褪,“斧神”张天猛全一路给你劈开,“金刚柱”万莫开为了阻止旗子插上城楼,甚至可以用自己身体去挡,一战下来全身鲜血淋漓。所以飞刀手这种轻灵取巧的人物,在无衣的战阵中,完全无法发挥。
另一种说法是他心里过不去“背叛青城”这道坎,从万千宠爱突然变成干夫所指,他想证明自己。然而越着急,越刻意,发挥就越差。发挥越差,批评就越多,如此恶性循环,导致他被自己的心魔吞噬。
第三种说法则是他在青城的最后一场战斗中,带伤拼命,积重难返,已经真正伤到了元气,所以他现在引以为豪的“唯快不破”没有了,就像飞刀失去了速度,就只能去切菜。因而好事者还给他起了个新外号,叫做“小李菜刀”。
众说纷纭,当事人却始终沉默。流传愈广的,只是那些说书垫场的笑话。
“赢了。”程立雪突然道。
老板看下去,是“斧神”张天猛夺到了旗子,他一手擎着大旗,另一手单手挥舞数十斤重的宣花大斧,就那样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地一路挺进,想阻挡他的人看起来像是蜉蝣撼大树,手里的刀刃磕在斧上,不是崩齿,就是飞开。
最终,张天猛大吼一声,腾空跃起,重重把旗杆插在对方的城池上,落地之时,仿佛大地都抖了几下。
除了输阵的一方,全场欢声雷动。
“好得很,”程立雪站起来道,“无衣团胜,插旗的是张天猛,我们开的赌盘全中。”
底下无衣团的支持者们拥向场地,祝贺他们的英雄,一片喧嚣中,却仍有个身影无比落寞,这又是一场与他无关的胜利。
“我说,我想跟你赌最后的天下第一。”老板突然道。
“当然可以,你压谁?”
“无衣团,楚惜朝。”
程立雪皱了下眉,轻摇折扇笑道:“作为赌盘金主,我欢迎你这么压。不过作为朋友,我得提醒你就算无衣团能进决赛,楚惜朝到时也不会上了二他现在只能在初赛时出出场,目的是为其他团员节省体力。”
“是吗?”老板一笑,“试试看好了,他们都说不会赌的人有好运气呢。”
这个秋天冷得快且早,到京城大会最后决赛时,人们已经开始穿夹棉衣裳了。
老板的赌局还有希望,无衣团一路跌跌撞撞的,好几次看起来要输,却也真闯入今年的终极对决了。
不过这希望看起来十分渺茫,因为过程中都是恶战,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到决赛时,堂堂无衣团连战阵的七个人都快凑不齐了。张天猛身上四五处剑伤,万莫开头上缠着绷带,都还必须出场。
更重要的,他们的对手是——慕容世家。
慕容世家是去年的冠军,今年也是一路轻松杀人决赛,声势可谓如日中天。他们的阵法也非常漂亮,慕容七子个个长身玉立,白衣飘飘,兵器是神出鬼没的龙皮鞭,当发动阵法时,很多对手只能看到旗子在空中传递,连摸都摸不到一下,就已经被占据了城楼。
因此这一段时间以来,都能在街上轻易地看到高调的慕容家支持者。听说决赛对上的是缺兵少将的无衣团,某位有名的富贵子弟甚至已经呼朋唤友商量去哪里庆祝了。
不过,不管再怎么认为胜负没有悬念,比赛总还是要打的。十月初三,京城大会的决赛如期而至。
老板再一次跟程立雪并排坐在雪衣阁包的场子,当天天气阴冷风大,黑道阁主特地多披了一件貂皮外氅。
“你的赌局看来要输了,”程立雪笑道,“楚惜朝压根没在场上。”
的确,这样重要的一场比赛,无衣团不敢贸然派上已经成为笑话主角的团员。
老板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底下两阵的人员出场来,都先互相行礼致意,说一些“以武会友,点到为止”的客气话,但已经有暗流汹涌的气氛在里面。接下来随着开战的鼓声一响,立刻投入激烈的搏杀。
每个流派会有自己不同的战阵打法,万法山庄的剑阵层层相生,互为掩护;少林的棍阵金刚铁壁,难以突破;唐门的暗器流瞬击瞬杀,一剑封喉;无衣的传统稳固悍勇,永不低头;而慕容家的打法是近几年最被推崇的:他们的兵器是长鞭,互相间组成网络,攻击对手,保护同伴,同时控制旗子一直在他们手上——当你想去夺走旗子的时候,他轻轻一鞭把旗子交给另一个同伴——对手整场连旗子都摸不到的话,又怎么可能获胜。
这样的打法也的确居高临下。好比一场战争,对手疲于奔命,而己方甚至兵不血刃就把问题解决了,无怪乎它赢得了众多支持者。
同样是胜利,谁愿意落到无衣那般血泥满脸狼狈兮兮的惨胜,而不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潇洒呢?
当前这一场对决,无衣团开始扑得很凶。张天猛几次挥舞大斧,格开慕容众人,几乎把旗子夺到手里,却在咫尺之处,被鞭梢忽然一晃,大旗又精准飞到另一个慕容选手手上,随后七个慕容选手身形步伐一走,就像流水一样,又合到了一起。
场地四周十之七八是慕容家的支持者,每当此时都会发出一声惊险的呼声,然后变成嘘声和哄笑,甚至也有人模仿猴子的叫声,来嘲笑张天猛的动作像被遛的猴子一样。
随着比赛进行,慕容家似乎渐渐取得了优势。旗子在他们鞭梢上从容不迫地传递着,又像轻灵敏捷的美妙舞蹈。他们长鞭进击,短鞭防御,逐渐缩小着包围圈,最终把无衣团的人压制到只能紧紧围着自己的城池。
无衣每个人脸上身上都是细小的鞭痕,他们粗重地喘息着,已经组织不起来阵型和章法。旗子在他们的空隙间穿梭,他们的城池前头险象环生,风声鹤唳。一次旗杆已经差半尺就要插上城头,被“金刚柱”万莫开飞身救险,一杵打飞出去。
慕容家的人却越来越放松。他们像是掌握命运的神祗,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凡人,他们甚至不急于收网,因为这样下去,这一场胜利必定属于他们。
场边慕容家的支持者声势高涨,喊着慕容家当家慕容修的名字。而为数不多的无衣团支持者,有的焦急,有的叹气,有的无奈感慨。
“糟了!”一直盯着比赛的老板在看台上低呼一声。因为她看到张天猛似乎孤注一掷,高高跃起,大斧下劈,要去夺旗。
然而他忘记了,鞭子与其他武器不同之处就是,它是有巨大弹力的。他一斧下去,慕容修并不硬接,顺着斧势,就让它像劈到棉花或流水一样,旁边的人则见缝插针,几条长鞭在空中纵横交错,网住张天猛的一支腿,啪地一翻,再同时四散,张天猛便彻底失去平衡,从高空跌落。
“咔”的一声,场上的人都听见了。
像张天猛这种硬汉,他若不站起来,那就是真的站不起来了。
场上一阵骚动。
“你故意的!”万莫开冲上去要拽慕容修的衣领。
“冷静点,刀剑无眼,你们也打伤过别人。这次确实是失手。他就是死在场上,你们也可以补人不是吗?”慕容修回应,礼貌但疏离。
我们哪还有人可补……万莫开把冲上嗓子的这句话咽了回去,因为说出来更像是示弱。
“楚……”张天猛在地上半趴半跪,伸出一只手来拉住万莫开。
“谁?”万莫开靠近神情痛苦的团长。
“楚惜朝。”
这样的形势下,再没有别的选择。楚惜朝出场了。
单看他的身形,已经很难与当年那个一战成名的如风少年联系起来,他粗壮了不少——虽然在无衣团里,仍然算瘦弱的。
张天猛下场时与他交错,重重拍住他的手:“岂日无衣。”
“与子同袍。”楚惜朝坚硬地回应道。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情,看台上的一个无衣支持者开始唱歌。继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
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日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日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歌声从微弱到雄奇,嘶哑悲壮,余音不绝。
当然慕容家的支持者并不这么认为,补上来的居然是楚惜朝,可见无衣团确实已经没人了。他们几乎要笑着打开美酒欢庆胜利了。
慕容战阵的人也没怎么在意这个过了气的暗器王,他们继续传递着旗子,伺机想把它插上城楼。
无衣的战阵彻底崩毁了,他们只是凭着从真正战乱时期传下来的宁死不降的传统,还在用个人的身体和意志阻挡对方的进攻。从看台上望去,只见无衣的城池前头一片混乱,根本看不清到底旗子在谁的手里。
但当大家看清的时候,响起一片惊叫。
金边翼虎的大旗非常非常刺眼,因为只有一个人,举着旗,在大半个空旷的场地上向前飞腾。
到这场比赛结束很多年后,当时到底是慕容家的人大意失误,终于甩丢了一次,还是无衣的人胡打乱凿,把旗子击飞到楚惜朝的身旁,对此还有人在争论不休。
但总之,楚惜朝就那样拿到了旗,开始疯狂地飞跑,因为对阵双方都压在无衣的城池前头,他身前是大片的空地,看起来甚至有点不可思议。
全场这一刻没有声音,所有人张着嘴,注视着将要发生的事情。
如果楚惜朝还是那个唯快不破的少年,没有人追得上他,此时比赛早应结束。
可惜,他不是了。
慕容众人的轻功比他更快,在距离慕容边城池还有几丈的地方,长鞭的鞭梢卷住了他的大腿。
楚惜朝趔趄了一下,但继续跑,仿佛就算把他的腿生生扯下来也不在意似的。
就在这趔趄的一瞬,慕容修赶了上来,欺身挡在他的前面,前后夹击,要阻住他。
完了!如果在从前,他们根本摸不到他的脚……真的是飞刀变菜刀了……看台上的老板想。
然而,楚惜朝并没有停或者躲,他就是那么粗野霸蛮地撞上去,腿上的鞭子深深勒入肉里,已经被勒出了一圈血来。然后前边,他用已经称得上强壮的身体挤住慕容修,一点一点地生扛。
这是非常原始的办法,但电光石火间,慕容修还真的没辙,他是个玉树临风的贵公子,本来也不习惯与人肉搏。于是他就被挤开了半个区格,让楚惜朝硬转成侧身,把右手的空当闪出来。
飞刀有飞刀的飞法,菜刀有菜刀的剁法……
“着!”
随着这一声,无衣的旗杆正正中中地插上了慕容家的城楼。
金色的旗帜招展开来,在大风中疯狂漫卷。
慕容阵中响起尖叫,慕容修抱头躺在了地上。
全场疯狂了。
震惊,哗然,欢呼,泪流,傻掉的表情,已经打开的酒……
楚惜朝跪在城楼前,满腿是血,可满脸是笑地做出弯弓射日的动作——与六年前一样的动作,不同的是今天没有灿烂阳光,只有狂风吹得他一脸乱发。
他的动作没有维持太久——旋即被飞扑上来的团员们淹没了。
人们开始沸腾,冲进场地,说书的摩拳擦掌,明天有了崭新的话题,唯有慕容家的支持者们都还呆呆坐着,仿佛这只是一场噩梦,他们手边的酒不知还该不该喝。
“妈的,”看台上程立雪转过身,爆了句粗口,“这盘又赔大了,这小子真是我命里衰神。”
当天晚上,一直阴霾的天气终于有个了结:京城下雪了,还很大。
老板一个人,用米酒细致地擦着柜台的原木,这时,门口出现一个客人。
他跟以前真的不一样了,壮实很多,隔着衣服就能看到肌肉的线条,也沧桑很多,脸上有许多细碎的伤疤,皮肤粗糙,笑的时候,眼角和嘴边都是皱纹。比起以往的秀气羞怯,说话也变得更加外放大方。塞北的岁月,早已带走了那个俊美无双的少年。
“米酒。”客人说。
“你等等。”
然后老板去后院拿了一瓮,客人喝了一口,“噗”地喷出来。
“这什么味道啊?”
“米酒一般保存不了三年,所以我把它埋在地下,也许味道会有点怪。”老板回答。
客人笑起来,抹抹嘴,半晌道:“原来你记得。”
“还没开业就上门的客人,怎么会忘呢?”
“我说拿到天下第一那天来你这喝这杯酒,但不是真的说,把那杯酒留上三年啊。”楚惜朝哭笑不得。
“我也没想到会是三年嘛。”老板回答。
楚惜朝做个心口中箭的姿势,趴在桌上。
“言归正传,这是你三年前想喝的那杯酒吗?”
“这……如果你从地下挖出来,那本身当然是那一杯没错。可是,又并不是我想喝的那一杯。”由于怪味,楚惜朝还在一直咧嘴。
“梦想不也是这样吗?”
于是房间里安静了,两个人相视而笑。
很少有梦想会不折不扣地实现,你去追寻,去争取,头破血流,可当达到的时候,你不确定那是否是你原本的梦想。
可是,不在追逐过程中将追寻者撕咬到体无完肤的梦想,就不值得是梦想了。
屋外,鹅毛大雪,纷纷飞飞,很快在地面积了松软的一层。
屋内,红泥小炉,暖暖和和,老板端了一些小菜上来,说是请客。
“很多人问我会不会离开无衣团。”楚惜朝端起那杯怪味米酒,一饮而尽,“管它呢,这一刻,我是天下第一!”
(第八话结束敬 敬请期待第九话·杨枝甘露)
(责任编辑:空气 邮箱:kongqi1101qq.com)
下期预告
甜品精致,人人喜爱。可若是把人生也活成了甜品,那会是什么样子呢?敬请关注《月下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