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道是无晴④
文/李亮 图/蓝色花生
前情提要
第三天杀意-蛊
时间:九月初三
洛阳长乐赌坊:沈纱找到食人剑刁毒,请他杀人。
运城大通车马店:私奔男病情加重。
五松坡仁义山庄:史天一枪挑仁义山庄众人
济源鬼王岛:薛傲雨夜登岛,寻找昆仑星。
第四天杀气·损——艮上兑下,未成而败
困
九月初四,济源鬼王岛。
丑时,有雨。
如幕丝雨刚好遮住薛傲的行踪,雨声似在低笑,似在窃窃私语,为他欢喜。
吝啬鬼临死前也许已经发出了什么信号。鬼王岛上这时一片喧哗,正忙着集结——可是却再也没有什么人,能来得及拦住薛傲了。
他轻快地跳下一截矮崖,辨识一下方向,几个起落就来到南滩的一块礁石背后。
吴老四正窝在一艘小船的船尾,抱着桨等着接他。
薛傲身形一晃,已然上船,低叫道:“走!”
在他身后,鬼王岛的锣声、铃声、鼓声、喊声已然响成一片,三百洞窟里亮起的火把光芒,令人产生了整座岛都已被烧透了、烧穿了的感觉。
吴老四腾地眺起来,伸手解下缆绳,木桨一扳,小船已经离岸。
薛傲回望鬼王岛,长出了一口气。
只要离了岛,只要回到陆地上,凭他的轻功、刀法再加上锦绣山庄的势力,什么鬼王鬼将便都不足惧了。
吴老四忽问道:“东家,得手了么?”
“得手了!”薛傲伸手在怀里一摸,掏出那条并不是“昆仑星”的项链。银链在手中沉沉坠下,抖动如有魂灵,宝石坠子被岛上的火光一映,直比星光还要璀璨。
吴老四哽咽道:“真好,真好!东家……我老婆的金镯子呢?”
薛傲一愣,道:“什么金镯子?”
他前日随兴开口的金镯一诺,早就抛到脑后,这时听吴老四提起,一时根本想不起是怎么回事。
吴老四正在划船,一见他的反应,吓得当时就停了手。
“您……您忘了?”
薛傲这才想起,笑道:“哦,金镯子,确是没放在心上。没关系,你若想要,完了我多给你船钱就是。”
吴老四却兀自不能相信,道:“你忘了?我老婆盼这镯子盼了两宿,你就忘了?”
见他死咬着不放,薛傲心中不快,道:“一个破金镯子,有什么了不起?到时候你跟我到锦绣山庄去,要几个,要什么样式,随便你拿!”
吴老四跺脚道:“你只会吹牛!”
——他并没有薛傲那样的见识,对他来说,一只金镯子和一串“昆仑星”是一样贵重的。薛傲失信一次,再想许诺便已少了说服力。
他们这时离开鬼王岛不过十来步距离,吴老四只顾着说话,小船登时顺流而下,受水势推动,又慢慢往滩边靠去。
鬼王岛上的吊桥已然放下,火把明亮,数不清的鬼兵正往河边而来。
薛傲大急,叫道:“快走!真被鬼兵截住,谁也活不了!”
吴老四却已抽抽搭搭地哭起来,道:“这可怎么办?我回去可怎么和我老婆交代。村里也住不了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贪你的金镯子,把你卖给鬼王岛就好了……”
他满心沮丧,口不择言,薛傲听在耳中,心下一惊,叫道:“把我卖给鬼王岛?你是鬼王岛的人?”
吴老四被他当头一喝,不由张口结舌:“我……我……”
“唰”的一声,刀光映起河面一片惨白,吴老四人头飞起,“咚、咚”两声,与尸体分别栽入水中。
薛傲仓促之际不及考虑,一刀砍了吴老四,才又再后悔起来,总算在木桨落水之前,伸手抢过,却是实在不会划船,在水里捅了几下,把小船划得不住打转,寸步难行。
河水湍急,宽阔足有二三里,想要游水过河,凭他的水性与寻死无异。
犹豫之际,小船已顺水漂出里许,船底刮擦,却是已在鬼王岛的东滩搁浅了。
薛傲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似被冻住了。
夜空中的雨线,忽然间变成亿万道冰针从天而降,刺着他的头皮、他的眼睛、他的心脏。
数不清的火把、人马飞快地拥上河滩搜寻目标。薛傲定定地站在小船上,一时间手中刀重逾千斤,头脑中一片空白。
终于有人发现了他,锣声响处,越来越多的火把一起向他聚来,转眼便把这一片河滩照得亮如白昼。
薛傲双目剧痛,轻轻地跳上了岸。
他白衣湿透,长刀在握,虽只一人,却稳如泰山。
火光下那些涂面、散发、黑齿、文身佩戴着各种骨头、钢环的鬼兵,或如猿立,或如狗踞,或发枭啼,或作儿笑,越发诡异可怖。
他们呈半月形状,稳稳地将薛傲困在了水边上。
韩夺天占据鬼王岛后,在岛上推行鬼风,鼓励手下抛弃人形,专心往鬼气森森上打扮。
开始时,这种打扮还被鬼兵排斥,尚需他这个鬼王重赏鼓励。可是慢慢地风气形成,鬼王岛上的人终于个个都以狰狞恶心为美,各出奇招,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以至于这些人再去外边劫掠作案时,其狰狞形状,往往未曾动手,就足以令人闻风丧胆。而鬼王岛之名,也由此更为响亮。
鬼影憧憧,所有贪婪残暴的眼睛全都只盯着那白衣孤傲的年轻人。
火光掩映中有几个气势酷虐的人越众而出,瞧那身形步法,显然便是各路鬼将。
第一个人,身材高大,几可过丈,肌肉虬结,宽肩厚背。整个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像是方的、硬的。他的脑袋像是花岗岩雕成的一样,见棱见角,一道赤红色的刀疤从他眉心过左眼斜挂左腮,此刻在他的左眼眼眶里,便只有一颗亮得吓人的猫眼石莹莹发光。
他的手里拖着一根沉重的熟铜大棍,正是八大鬼将中勇猛第一的冒失鬼。
第二个人,身材瘦削,裹着一领红里黑面的披风,阴森森地站在海风之中。他的脸很白很白,也不知涂了多少白粉,只见眉毛、眼睛细得像四道斜斜向上的黑线,仿佛是被两只无形的手硬往两边鬓角拉去。他的嘴唇很红,而且湿漉漉的。
他的手里一直在把玩着另外一只涂了丹蔻的女人断手,正是八大鬼将中残忍第一的小气鬼。
第三个人,薛傲并看不出他到底长什么样子,因为他的头、面、颈、手都裹满了绷带。灰色的、肮脏的绷带从他的领口袖口钻出,把他缠得不露一丝皮肤在外边,只在两眼和嘴巴的位置各露一条缝隙。
他在抽一支两尺半长的烟袋锅,烟锅一明一暗,缕缕青烟从他的身上口鼻之外的各处袅袅钻出,升腾如雾。他正是八大鬼将中诡谲第一的大烟鬼。
第四个人,长得像一只狼,厉目、努嘴、白齿、尖耳。他的身上满是钢刷一般的毛发,头发、胡子、鬓角、胸毛……全都又短又硬。而与那些黝黑毛发呼应的,则是那些他戴在拳上、腕上、肘上、肩上的赤铜箍。
铜箍上镶满钢钉。他正是八大鬼将中难缠第一的厉鬼。
薛傲的心中终于不再存一丝侥幸。
他轻轻按了按胸口,那一串项链硬硬的,还在。于是他便将泼风刀双手持握,右手在上,左手在下,握了一下,左手松开。
推后半分,再握,又松开。直到找到了以他现在的状态而言,最适合发力的角度。
水鬼的火把将海雾熏成了一片灰黄,远处的破船烂帆好像是残旧的墓碑。冰冷的雨水打在薛傲的手上,突然间他就绝望了。
他想:丁绡,丁绡!你知道我要死了么?你知道我就要死在这里了么?你可知道……我终于找到一条能够配得上你的链子了么?重华公子……左长苗,他们有我对你这么好么?
痛
九月初四,苏州宜兴客栈。
辰时,有雨。
雨声像是催眠的小调,令人陷在梦乡,想要爬出来,格外艰难。
刁毒终于睁开眼睛,看见沈纱正冷冷地站在他的床前。
昨天沈纱让他折磨一番过后,就马上离开了。现在,她换上一身黑色的短打,又用青色的手帕将头发扎好,配合着略显苍白的脸色——看上去,已经和此前那个娇憨明媚的桃红色女孩有了很大的区别。
——倒也更漂亮了。
除了腰间的洗眉刀,她的肩上又多了一个很小的包袱,看来是回了锦绣山庄收拾行囊去了。
“走!”
刁毒叹了口气,以手压额,又闭上了眼,道:“去哪里?”
他这永远不紧不慢的样子,快把沈纱气死了,道:“杀丁绡,杀左长苗啊!”
刁毒笑了一下,道:“我不去。”
沈纱一愣,道:“为什么?”
“因为,这是你在命令我。”
“可是……你答应过我,要帮我杀左长苗的。”
“可是我却不会被你呼来喝去。”刁毒道,“你要明白,现在是你有求于我。”
“当”的一声,沈纱终于忍无可忍,又拔出了洗眉刀。
洗眉刀冷冽如霜,清冷俏丽,正像她眉梢的煞气,带着被辜负的愤怒和失望,闪电一般砍向刁毒的脖颈。
可是忽然间,她眼前一花,就在刁毒的床边一只丑陋无比的蜥蜴忽而现身,稍稍一摆头,扁铲一般的短吻,已然停在她的颈侧,长舌信信,那一双死灰色的眼珠直令她瞬间起了一阵战栗。
——那是刁毒的食人剑,诡异莫测,竟像是一直隐身在空气中,以至于要动手时,它就已经在那里了。
“你……”沈纱的洗眉刀猛地停住,颈上被剑气一激,皮肤隐隐作痛,“你到底要怎样?”
刁毒若无其事地把手一抖,食人剑倏然收回,变成了倚在床头的一把斑斓狰狞的铁剑,道:“这次动手,仍算是你测试我的剑法,可要是再有第三次,我就真的要割断你那细细的脖子了。”
沈纱哽咽道:“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肯帮我?”
“会求饶就好。”刁毒睁开眼,冷冷地望着沈纱白皙俏丽的脸庞,道,“约法三章:第一,在杀死左长苗之前,我仍然可以睡你,所以,你别以为跑回锦绣山庄洗个澡,就可以翻脸不认人;第二,杀死左长苗之前,我想什么时候让你接着付酬劳,就什么时候睡你,所以你最好随时在我身边,不然我就只当你改了主意,买卖取消;第三,杀死左长苗之前,我想怎么睡,就怎么睡—一你得让我高兴,因为,我杀人要看心情。”
他字字句句,露骨无耻,沈纱的脸气得发白,手握在洗眉刀上,几次想要不管不顾,再次挥刀上去,要么杀了这淫贼,要么就索性死了,却终于强忍下来,道:“你若一辈子杀不了左长苗,我岂不是一辈子让你……让你占便宜?”
“不会。”刁毒道,“从今天开始,你带着我去找左长苗。只要我们能看到他,左长苗就已经死了——杀不死他,我把我的头赔给你。”
“我不稀罕你的人头。”沈纱咬住嘴唇,“只希望你说话算话。”
“算话,当然算话。”刁毒看着她噙泪欲滴的模样,忽而将薄被掀开,道,“来吧,我忽然现在就想让你接着付酬劳了。”
沈纱瞪着他,终于又解开了自己的衣服。
从前,武林中有一位大侠,古道热肠,刚正不阿,容貌俊美,快剑无敌。
那时他掌中一口“惊虹”轻剑,惩恶扬善,手段之激烈,天下闻名。
可惜,好人多舛,后来他却不幸染上麻风,周身溃烂,只能隐身山林,更被当时一位名医逼得引火自焚,以免恶疾流毒。
谁知他命不当绝,那一场大火虽将他烧得毁容残身,双目尽毁,却误打误撞地治好了他的麻风,更打通他的任督二脉,令他力大无穷。
于是他又练了一口重剑,名为“沉雷”。
他仍想行侠仗义,于是再度出山。可是世人何其愚昧,只看到他那活鬼一般的形貌,却无视他与人为善的初衷。屡受误解,多番羞辱,终于令他在激愤下杀死无辜,铸下大错。
一念为侠,一念成魔,造化弄人,一至于斯。后来有人感念其事,乃寻回他的“惊虹”和“沉雷”,将两把剑回炉另造,以期打出一把平衡善恶、不偏不倚的中正之剑。
不料最终打出的那把剑,却狰狞丑陋,格外不祥,连害三任剑主,成了武林中越传越奇的第一凶兵。
传说中,那把剑只会出现在信仰崩溃的人面前,用恶毒的希望和邪秽的力量,麻木他的痛苦、粉饰他的绝望,带他堕入魔道。
又传说,每个用这把剑的人,即便起初是如何誉满天下,称雄一时,最后的结局却都免不了火海葬身,尸骨无存。
更传说,这把剑每换一个主人,剑身上的艳丽斑纹便会更斑斓一分,杀气也更邪一分。
这把剑的名字,久而久之,早已被人忘了,现在人们都只叫它食人剑。
而它这一任的主人,叫刁毒。
往前推十年,刁毒还不叫刁毒,他曾经有一个非常平凡、喜庆的名字。
那时候,他还是武当山首屈一指的少年剑客。
武当山的悠悠白云、矫矫青松,令他自小善良开朗、心无城府;而绵绵灵剑,谆谆恩师,更令他性格温和,对别人充满了信任。
世界于他而言,原本应当是充满阳光与希望的。
直到有一天,他救了一个人。
武当山下,采花贼谢香君为正道人士追捕,身受重伤,刚好与他相遇,于是向他求救。
那时谢香君浑身是血地靠在一块巨石下,挣扎着说自己已真心悔改,倘若这次能够不死,日后一定好好赎罪。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刁毒看他态度诚恳,于是便将他藏进了武当山。
谢香君这人虽然是下三流,但是武艺不俗,更兼见多识广,风趣幽默,虽比刁毒大了十来岁,但二人谈武论道颇为投机。
两人因此成为知交。
过了不久,正道人士到底知道了谢香君的藏身之处。这人过去犯恶太重,消息才一传出,便又引得天下间几十位大侠气势汹汹地上武当山来要人。
武当开派百年来,从未遇见这种包庇采花贼被人打上门来的情况。一时间,门内上下都被弄傻了。只有刁毒对谢香君一力维护,寸步不让。面对众人威吓,刁毒据理力争,痛陈谢香君的改过之心,希望那几十个人能够放过他。
刁毒是真的相信“浪子回头金不换”。任何人,无论他曾经犯过什么错误,只要他有真心悔改之意,这世界都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宽容,才能令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难道不是吗?
他如此倔强,又如此信誓旦旦,别人还来不及决定,武当掌门太真道人不由就先被他感动了。掌门因此向这些谢香君的仇家保证,谢香君由武当派监督改造,有生之年决不会再踏下武当山半步。
那些正道人士虽不情愿,却也只得卖了武当山这个面子,空手而返。而谢香君的伤也就在这段时间里,慢慢好了起来。
可是不多久,武当山后山上的慈云观里,几名女道士竟在一夜间同遭奸杀,一查之下,证据确凿,居然还是谢香君所为。
谢香君畏罪潜逃。刁毒大怒,下山追杀,终于在广西将其堵住,两人大战百十回合,这才又将这淫贼重伤于剑下。
血泊中,谢香君痛哭流涕,告罪求死。
见他如此软弱,刁毒却又下不了手了,便将他押回武当山打算由师父发落。
谁知到了武当山上,谢香君却又偷袭了太真道人,盗走武当至宝真武宝剑和《太极剑谱》。
太真伤重,不治身亡。刁毒再次下山,终于杀了谢香君,追回宝剑、剑谱——却仍然被武当派继任掌门废了武功,逐出山门。
从此之后,他浪迹天涯,历尽人间苦难,终于又得了食人剑,练成绝世剑法,变成了满心恶毒的杀手刁毒。
事毕,刁毒终于起了床。
他光着膀子进来出去地打水洗漱。沈纱系好衣服,勉强理了理头发,坐在一旁看着他忙碌,回想刚才的事情,仍然觉得一阵阵地恶心。
她实在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像一个最下贱的娼妓一样,被一个男人用小指一勾,就要脱光衣服任人摆布。
可是刚才她这样做着的时候,那原本疼得缩成了一团的心里,却又莫名生出一股压抑不住的丝丝喜悦。
因为她所遭受的羞辱和折磨,其实都是为了重华公子啊,都是为了帮助重华公子杀死左长苗,洗刷锦绣山庄的耻辱啊。
自己的痛苦越大,不是越可以证明自己的牺牲就越大,而自己对重华公子的爱,也越真诚、越深沉、越伟大吗?
反正重华公子的眼里从来都没有她,则这具女儿身子给了谁,便宜了谁,又有什么区别呢?
而眼前的刁毒,虽然丑吧,虽然毒吧,但他的剑法却真是好的。那令自己一招都接不住的“食人剑”,也许真的可以杀死左长苗……甚至丁绡呢?
想到丁绡,她忽然笑了出来—一自己这么贱,这么烂……其实和丁绡又有什么区别呢?
沈纱抬头望向刁毒。
刁毒有一身灰黑色的皮肉,而且皮肤很松弛,举手投足的时候,一丸一丸的肌肉都在下边像水银似的滚动着。
在他的背上,有三道‘可怕的伤疤:两个一寸长的剑伤,分别在他的左右肩胛上,如此对称,如此齐整,以至于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那一定是在他毫无反抗的情况下留下的;而另一道,则在他的腰上,从他的右胁下爬出,蜿蜒尺许。
——右胁下的伤,固然凶险,可是肩胛上的两道剑伤,却只怕是贯穿了骨头的。
那样的伤足以废掉一个习武之人的所有力量。刁毒如今居然还能练成如此诡谲可怕的剑法,可见他也是下过非同寻常的苦功的。
沈纱静静地看着他,等到心跳慢慢恢复平静,脸上令人耻辱的红潮也逐渐褪去,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这么折磨我?”
刁毒洗着脸,笑道:“折磨?”
“你并不喜欢我……”沈纱说,“你并不一定非要……非要和我做那种事不可。”
“你怎么知道?”
“我见过公子和丁绡……做那种事。”沈纱犹豫了一下,脸上隐隐又有些发烧,“做那种事不应该是你那样的……你……你并不兴奋,你根本不喜欢我……或者是你根本不会喜欢任何人!”
“我收账而已,为什么要喜欢你?”
刁毒笑着,一把把朝脸上泼水,水珠溅到背后,从肩伤一直流到胁伤上。
“那你为什么不要钱?”沈纱气道,现在于她而言,与失贞相比,对方对自己的毫不在意,反丽更刺伤了她,“你这么做,除了让我不舒服,让我难过之外,对你还有什么好处?”
刁毒背对沈纱,双手扶着木盆的盆沿,又笑起来:“你难过就好了。”
沈纱愣了一下。
“我就是喜欢看见别人难过。”刁毒轻快地说,“别人越难过,我就越开心。”
劲
九月初四,泄沙村大槐树茶寮。
未时,有雨。
茶寮傍着村口的大槐树,被两人合抱粗的树干分成了两块,左边是木板钉成的小屋,右边是茅草铺顶的竹棚。
洗得发白的蓝布幌子,就挂在槐树靠着官道的树杈上。
地上落满了焦黄色的枯叶,有的被踩入泥里,有的却浮在脚印的积水里,更多的却只是一层层贴在地上,任雨水打在上边,“扑扑”作响。
“真没意思。”史天一在木屋里坐着,光了上身把赤脚搭在条凳上,慢慢地喝着酒。
桌上的几样小菜都已经快被吃没了,他认真地在一盘芹菜梗里找着花生米。
旁边的竹棚里,茶寮掌柜的正趁着棕毛马吃草料,拿马梳和一大块干布帮它梳洗擦干。这几天不住脚地在雨里奔波,可把它累坏了。
史天一又找着一粒已被老醋泡得皮都皱了花生,喜滋滋地喝了一杯酒,然后才把花生丢进嘴里,一下一下地嚼着。
他实在太无聊了。
从黑骨寨下山这三天来,他先后挑了懒猴门和仁义山庄,虽然两战全胜,却索然无味。
昨日五松坡上那一场以少对多的决斗,几乎成了史天一单方面的屠杀。仁义山庄虽有上百人在场,但真打起来,却着实不堪一击。那些人武功算不得如何高明,动手不久,就死了七八人,于是便开始溃退。以致留下来应战的人丧失斗志,本事自然又打个折扣。
如此一来,史天一虽然赢得利索,却有种拳头打在棉花包上的感觉,令他一口气憋在胸口,呼不出来。
——想来懒猴门不过是个江湖上的二流门派,不堪一击也就罢了,仁义山庄如此声名赫赫,还这样不争气,可真让人失望极了。
——不过想来,真正有本事的人,又岂会攒成一堆儿,标榜“仁义无争”呢?
史天一叹了口气,只望那鬼王岛、锦绣山庄……不会再让他失望吧。毕竟他此番决战天下高手,最重要的不是胜负,而是再度突破那个“劲儿”,以使自己的钻心枪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要是这两点都落空的话,即便是他天下无敌又有什么趣味呢?
都说无敌最是寂寞,可他才多大岁数?若就这样寂寞下去,可不是下半辈子都没事干了?
就在这时,有一个瘦长个子,一手夹着个长条包裹,一手摁着斗笠从大路而来,那人快步来到茶寮的竹棚下这才松了口气。
他是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入,摘下斗笠露出的一张脸上,最醒目的就是那两只硕大而凸出的眼睛,以及眼睛下边一边一个高耸的颧骨所形成的深深阴影。他夹着那蓝布的长条包裹正要住木房走,一眼看见堵门坐着的史天一,脚下一迟疑便在竹棚里坐下了。
那长条包裹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发出“咔嚓”一声,沉沉的金属撞击之声。
史天一扬起眉毛,看他一眼。
那掌柜的连忙停下刷马,过来招呼。这瘦长个子气度沉稳,要了两碗面,半只鸡,一斤酒,慢慢吃喝。
史天一找着花生,哼哼唧唧,越发不着急起来。
未几,那瘦长个子酒足饭饱,刚把掌柜的叫过来结账,史天一忽然叫道:“掌柜的,他的钱记在我的账上!”
那瘦长个子一愣,拱手道:“多谢朋友美意,不过萍水相逢,不敢承惠。”
史天一却已提枪走出来,微笑道:“不算什么美意,我也许会杀了你,请你吃顿饭总是应该的。”
瘦长个子早看出他不怀好意,这时把脸一沉,道:“我又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史天一笑道,“只是要拿你试枪而已。”
那瘦长个子一手摁在长条包裹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史天一正色道:“我在下山时,曾给自己立了个规矩,每天都要打一场硬仗,找一个武林高手试枪。可是天下间的高手何其稀少,找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今天既然遇上了你,只好凑合一下就得了。”
那瘦长个子目光闪烁,道:“你想和我动手?”
史天一没有答话,只把手一扬,“咯噔”一声,双枪接成大枪,已猛地刺了过去。那瘦长个子一抬手,以长条包裹接住了这一击。
“咔”的一声,布皮下果然是钢铁兵刃。
“果然是练家子!”史天一笑道,“亮你的兵器。”
那瘦长个子不动声色,慢慢解开了包袱皮,将一双银光湛然的护手钩抖了出来。他看了看目瞪口呆的掌柜,道:“别在这里。”
史天一大笑道:“好,你出来!”
两人便一前一后来到外面空旷无人的官道上。
连下了四天的雨,大路早已被雨水泡开,暗红色的胶泥又软又滑。
史天一赤膊赤脚提着大枪,昂然走在前面,软泥从他的趾缝间挤出,又凉又痒,令他的心情不觉又好了几分。
走出两百步,史天一倏然回身。那提双钩的瘦长个子就停在他身后十步处。
“这里怎么样?”
“就在这里好了!”
那瘦长个子不动声色地将双钩在手上一转,一斜一正,亮出一个门户。
史天一笑道:“你要小心,我的枪很快!”
他的铁枪在手中一顺,一吞一吐,猛地刺出——那速度、力道,自然与刚才在茶寮中试探的那一下,有着云泥之别!
“唰”的一声,阴霾的雨幕中骤然裂开了一个圆形的空洞!
钻心枪,顾名思义,除了快,除了狠之外,还有一个特点,便是会“钻”。
——每一枪刺出,都是在飞快地旋转着,枪头转动,化为一团白影,真刺在什么东西上,马上就由“直劲”改为“旋劲”,一钉之后飞快钻入。
所以,在懒猴门,他才能一枪钉断孙琅用枣木削成的老猴棍;在仁义山庄,也能一枪刺穿铜皮铁骨的“太行铁”。
当他的枪高速旋转起来的时候,整杆大枪都像活了似的“嗡嗡”震动,带起巨大的撕扯之力,不仅能排开空气在雨幕中扯出空洞,更能在与一般人的兵刃格挡相撞时,出其不意将对方的刀剑卷走。
可是眼前这个瘦长个子,却居然并不是“一般人”。
“叮叮”两声,瘦长个子的双钩已然格开史天一的第一枪,两声相隔清清楚楚,乃是那人第一钩随意格挡,一待发现钻心枪的枪劲非同凡响,这才仓促调来第二钩,双钩合力,将那一枪从自己的肩头上架开。
“咔”的一声,钻心枪在双钩交锁下,仍然发出一声尖啸,退了回去。
那瘦长个子侧头看了看肩上衣服裂开的枪痕,道:“好枪法。”
史天一两眉倒竖,两眼发亮,道:“好钩法!”
——枪法若是不好,就不会带动格挡它的双钩,仍能掠过瘦长个子的肩膀了。
——钩法若是不好,就不会在已失先机的情况下,仍能保得那瘦长个子,几无损伤了。
史天一大笑道:“想不到在这里竟遇上了真正的高手!”
他兴奋起来,铁枪如同电芒,瞬息明灭,奔腾突袭,吞吐之际,将钻心枪的本领淋漓尽致地泼向那瘦长个子。
而那瘦长个子的两把亮银钩,却如同风雷,呼啸着盘旋于身侧,一左一右一前一后一上一下,银光闪烁,以转破转,将史天一凌厉无匹的杀招全都远远地崩开了。
——不,那一对亮银双钩上所蕴藏的,甚至不仅是钩身施加在铁枪上的向外崩力,更还有铁枪被崩开半尺后,银钩钩头一落一滑,而缠在钻心枪上的一分“回夺”绵力。
那力量虽不大却无穷无尽,犹如蚕丝结茧,让史天一灵蛇一般的铁枪渐渐地滞重起来。
“好家伙!”史天一抽空叫道,“你到底是谁?”
瘦长个子哼了一声,道:“反正你也是死,知道了又有什么用!”
——谁会死在这里?
史天一两眉倒竖,一双眼睛越来越亮。
那种感觉又出现了,那与快剑二郎决斗时,生死一瞬、血脉贲张的感觉,渐渐地又出现了!
招式一变,那瘦长个子的双钩忽然招招抢攻起来,银钩盘旋,如螳螂双刀,勾、斩、夺、削,每一式,都如捕蝉一动,冷酷精妙。
这人的武艺,绝对是史天—迄今所遇最厉害的一个!
他冷森森的杀气侵浸史天一的周身,令史天一的身心宛如有电流经过,麻酥酥的战栗之后,让他整个人的感官,不觉都发生了变化—一
那因为阴雨而晦暗不明的世界,在史天一的眼中忽而亮了起来,好像有无数盏明灯同时燃起,将天地间的一切:野树、枯草、落叶、雨丝……都照得明晃晃、金灿灿、纤毫毕现。
那瘦长个子的亮银双钩,幻影留形,左右翻卷,宛如朵朵白菊倏开倏谢。
银钩在他的鼻端扫过时,史天一甚至闻到了那白菊的香气!
他攻势渐弱,守势渐强,为那双钩逼迫,更已连续滚地闪避,沾裹了满身的泥泞。
“这才是高手!”史天一在泥水中欢叫道,“一个人比仁义山庄上百人加起来都吓人!”
——那个“劲儿”,来了!
在这不容交睫的危机当中,他的灵魂直如离体而去,高高地盘旋在两人的上方,冷静地注视着这场决斗中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变化,用一种旁观者的角度分析着二人的胜负。
忽然间,便在那金光灿灿的世界里史天一知道了破敌之法!
“唰”的一声,他的钻心枪也有了变化!
铁枪如同怪蟒,油油滑动,倏然一扑,已带着一股残忍的恶意猛地撞向双钩……
——不,单钩! 史天一的钻心枪,竟如一条已经绞住了猎物的巨蟒,弃那瘦长个子的左手钩于不顾,而一门心思地迎向他的右手钩。
“叮”的一声,那瘦长个子的右手银钩,猛地被枪头撞上。
这一下撞得结实,便是那瘦长个子的腕力过人,却也不由被那一枪的直力与转力,撞得银钩一晃。
史天一铁枪一吞,又吐,“叮”的一声,又撞在了右钩上。
双钩纵横,无坚不摧,它们的可怕尽在于“连绵”而已。每一柄上从护手钺,到钩身,到钩刃,到钩头,从头到尾,皆藏杀招。而双钩回护之余,更使得“左右”互补,再无破绽。
可是现在,史天一竟然拼着放那瘦长个子的左手钩不管,专攻右手钩,登时就将“互补的”都拆开了,“连绵的”全割裂了!
“叮叮”连声,那瘦长个子的右手钩被史天一连续击中,不仅歪歪斜斜,破绽大开,更震得虎口裂开,手腕发麻。
瘦长个子想要藏起右手钩,可是史天一练枪多年,早可以刺飞蝇、灭香火,那么大的一支银钩又岂会错失?
瘦长个子又想用左手钩格挡“钻心枪”,可是单手之力早就证明是拦不住的。
“叮、叮”几声,史天一的铁枪又带着那瘦长个子的左手钩,仍然钉上了他的右手钩。
——就像巨蟒缠住猎物,即便猎物如何挣扎撕咬,令它表皮受伤,但它却只需慢慢绞紧身子,便可最终致对方于死命。
优劣逆转,史天一越打越疯,那瘦长个子虽是个沉得住气的好汉,却也紧张起来,蓦地里把双钩一收,猛地向后退去。
重整旗鼓,冷静再战,面对一般的敌手而言,无疑是明智的做法。
可是,面对“钻心枪”的时候,后退却只意味着放弃了最后一线生机!
铁枪一吞——暴吐!史天一的钻心枪以比开战时更快的速度猛追瘦长个子:
瘦长个子瞠目大喝,双钩护心,拼命向后疾退。
可是这时史天一是正追,瘦长个子是倒退,钻心枪自然还是要快上三分!
两条人影在雨幕中如同流星赶月。二十步后、十五丈外,蓦地一声暴喝,两道银光如二龙出水,那瘦长个子于后仰跌倒之际,终于孤注一掷,甩出双钩。
长笑声中,史天一纵身跃起,身子在飞旋的双钩间倏然钻过左肩、右腿,同时溅出鲜血,可是他的铁枪却终于钻入了瘦长个子的胸膛。
前心而入,后心而出,一转,一收!
那瘦长个子踉跄后退,单手在胸前一抓,只抓得一把鲜血,举在眼前愣了一愣,终于栽倒在泥水中再也不动了。
金光消褪,世界恢复无趣模样。
史天一单手提枪,用力一甩,仰头以冷雨洗面,放声长啸。
冶
九月初四,运城大通车马店。
申时,有雨。
院子已经成了汤池,雨水落下,涟漪密布。女人去厨房取下午的姜汤,正赶上虎平镖局的趟子手过来端饭。
一大锅白米饭、一大盆青菜豆腐、一小盆竹笋炒肉,由五个吵吵闹闹的年轻小伙子抬到后院去了。
雨下个没完,那虎平镖局不愿上路,这两天也就在大通住下了。
女人端姜汤回到房间,那高大的男人躺在床上已烧得两眼无神,气息奄奄,听见她回来只勉强笑了笑。
女人将男人扶起来,触手处隔着濡湿的衣服仍能感觉他的后背滚烫。
“大哥,真的得去请大夫了。”
“没事……没事……”男人喘息道,“怏好了……快好了……”
“这样不行。”女人忧心忡忡,道,“这几天你一身一身地出汗,这烧却始终退不下去,再这样下去,病越来越重,我怕你的身子非得垮了不行。”
男人大口大口地把滚烫的姜汤吞下,热汤人腹登时又逼出满头黄豆大小的汗珠:“快好了。”
见他还是固执,女人又急又心疼,忍了又忍,道:“你……你担心钱?”
男人把碗放下,慢慢躺倒:“……哪还有钱啊。”
他们偷偷带出来的珠宝银钱都被那疯猪扔进了河里,请大夫只怕所用不菲,手头上仅剩的一点银子男人实在不敢妄动。
女人帮他将被子掖好,道:“不管怎么样,明天一早我去请大夫。钱不是问题,实在不行,兵刃当掉也能撑一阵子。”
学武之人,兵刃何异于自己的命根子。这女人跟了自己,不仅担惊受怕,更连兵刃都保不住。那男人想到自己无用,不由闭上眼睛,直有万念俱灰之感。
外面的雨声,淅淅沥沥,趟子手们大嗓门的说笑,仿佛在世界尽头。
忽然,外面有人敲门。
女人稍觉意外,从床边上站起身来理了理鬓发,这才过去开门。
却见门外,白须白发的虎平镖头孟天山负手而立,一见她来应门,方拱手道:“胡夫人。”
女人一愣,才想起自己应该姓“胡”,连忙万福道:“孟镖头。”
孟天山道:“冒昧打扰。我就是来看一下,胡相公的身子可好些了么?”
女人犹豫着说道:“有劳孟镖头费心……他……他还病着。”
孟天山点了点头,道:“我就听见趟子手说你们还在煮姜汤……可是老喝姜汤不行啊,发一次两次的汗还不能退烧,恐怕就已经不是普通的风寒了。”
他语重心长,一番话正说在女人的心坎上,登时说得她眼圈微红:“孟镖头说得是。”
“大家同宿一店,便是有缘,更何况还有贤夫妇让屋之谊。”孟天山道,“药石一道,老朽虽不敢说精通,但也略知一二。胡相公的病不知方不方便,让我看上一看。”
他如此好心,女人正自彷徨无计,闻之不由一喜,稍一犹豫,连忙将他迎进来,一边忙着端凳倒茶,一边不觉絮絮说起男人的病情。
男人躺在厚厚的棉被下,半闭着眼连句话都说不出了。
孟天山不敢怠慢,连忙就在床边坐下,先翻着看了看男人的眼底,又来搭手把脉。镖头闭目推敲了半晌,眉头越皱越紧,哼了一声,道:“原来如此。”
女人被他说得心惊,问道:“孟镖头,怎么了?”
孟天山摇头道:“我初见胡相公昂藏魁梧,只道他体格强壮,小小风寒料来奈何不得。可是想不到的是,原来他内里却已经是五脏俱伤,八脉紊乱,若是还只是这么灌姜汤下去,只怕不过两日便有性命之虞。”
女人惊得说不出话来,那男人却冷哼一声,勉强把手一抽,道:“我这一身,少说还有几百斤气力……咳咳……性命之虞?咳咳……孟镖头不要吓着我家娘子。”
孟天山叹道:“肌肉筋骨之壮健,勤加锻炼,自然会有。可是脏腑经络之通畅,又岂是蛮力所能疏浚的?据老朽妄测,只怕胡相公这些年来,思虑重重,寝食无定,早就在心肺间种下了一团危火,因此才会被冷雨一激,便内外交困,病成这样。”
他所言者,果然皆中,男人脸色一沉,说不出话来。
女人连忙问道:“孟镖头,那该如何是好?”
孟天山叹道:“这病治起来不难,养起来却最耗工夫。以后胡相公万万再不可操劳过度,更需要收敛脾气,笑口常开,豁达为人,方能慢慢根治。”
那男人与女人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道:“以后我们正是要过那样的日子。”
孟天山不料他们对这个问题,回答得这般欢喜,稍觉意外:“若能那样,则我现在就可以用金针开穴,帮胡相公把体内的危火泄掉,然后再用药祛洽风寒,自然可以痊愈。”
女人与男人本是惊弓之鸟,能让孟天山给把脉看病,已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再听他要在男人身上施针,不由都觉踌躇。
孟天山微笑道:“二位仍是信不过老朽么?”
男人把牙一咬,终于道:“孟镖头古道热肠,我们岂敢多虑。”
孟天山点了点头,道:“如此,请胡相公宽衣。”
女人将男人扶着坐起,脱下上衣。但见这男人的身上伤疤纵横,也不知是多少次死里逃生才给留下的。
孟天山纵然见多识广,却也倒吸一口冷气,道:“好一条铁汉。”
孟家祖传的金针开穴、闭穴之法其实是武林一绝。这时孟天山拿出针囊,只见三十三根金针在烛光下闪闪发光,长、短、粗、细、直、曲、实、空,果然非同小可。男人与女人看了,心中不由先服了三分。
孟天山便以酒火消毒,在男人胸前施下北斗七针,背后施下梅花五针,一番钻拈之后,方将一支空心大针,打入男人的胸膈中。
男人大叫一声,整个人挺立如僵尸一般。
女人大骇,却见那空心针的针尾上黑血一滴一滴,不绝滴落。
那黑血直滴了半炷香的工夫,才渐渐转而为红色。
孟天山逐一收针,那男人的冷汗将裤腰都濡湿了,收针一毕便软软瘫倒,连眼皮都睁不开了。
可是听他呼吸却已是平稳有力,不复前两日那般短促紊乱。
女人且惊且喜,为男人盖好被子。
孟天山收了针,洗了手,道:“明后两天,我会再来用两次针,三次用针后,可保胡相公三年无虞。”
他又开了一张药单,交给女人,道:“这药贵是贵了点,可是人命关天,不能小气。请胡夫人去配来小心煎熬,早晚各服一次,连服九天,可助胡相公理清经络。”
女人微一犹豫,道:“可是……我们还要赶路!”
孟天山把脸一沉,道:“还要赶路?你若不想让胡相公活了就继续赶路。都说了不能操劳不能急,这些天你们哪里也不许去,就安心养着!”
他一番言辞激烈,女人却听得受用,乃款款万福,道:“多谢孟镖头大恩。”
孟天山点了点头,这才收拾针囊径自去了。
邪
九月初四,洛阳城外白马寺。
亥时,有雨。
“方丈!方丈你怎么了……救命,救命—一啊!”
一声惨叫,突兀地划破夤夜的寂静。
白马寺方丈天石手提一杆血淋淋的金瓜禅杖,跌跌撞撞地走出了自己清修的禅室。
禅室中依稀可见,鲜血涂墙,两个服侍他起居的小沙弥,一个头颅稀烂倒在地上;一个胸膛塌扁还靠在墙角,口中不绝流出鲜血和脏器的碎片。
还有一个黑衣的头陀瞪着一双灰白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坐着。
“哐当”、“哐当”,禅杖上的金环撞击,发出狰狞的鸣响。
天石大师自幼为白马寺收养,少有慧根,十一岁便在中原百寺的无遮辩佛大会崭露头角,时称“白马灵童”。十五岁赴嵩山少林寺进修,得少林寺觉慧大师教诲;二十二岁赴姑苏白马寺进修,得住持玄止大师点拨。三十岁起,云游天下,弘扬佛法,又历时九年。
三十九岁,天石孤身一人,自五台山迎回佛门至宝“六识舍利”。回到白马寺后,一边主持寺中的讲经事务,一边将自己近四十年的佛法心得整理成书。《白马静心禅悟》问世,轰动佛门。
四十五岁,天石升任白马寺住持,他本人也因此被称为“中州第一名僧”。
可是这一切的荣耀,都只到今晚为止。
寺僧休息的禅房里开始有了动静。天石踉跄着,但却飞快地向弥勒佛殿走去。
弥勒佛殿中灯火明亮,经幡低垂,佛祖金身伟岸,檀香幽幽,一个负责值夜的小僧本来伏在香案上偷懒睡觉,忽而被刚才的惨叫声惊醒,这才迷迷糊糊地爬起身来。
“哐啷”一声,佛殿的两扇正门,猛地被踢开,天石两眼血红,大步而入。
那小僧吓了一跳,只道自己偷睡惹恼了住持,连忙合十道:“方丈……”
却见天石纵身一跃,已跳上了香案,一脚蹬着弥勒的莲座,与弥勒佛四目相对。
弥勒佛又称“未来佛”,本是如来指定的继任佛陀,却因不忍世上再有一人受苦,而流连人间、地狱。其“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慈悲宣化,更是千古流传。
天石这举止岂止大逆不道,简直是在渎佛,那值夜的小僧吓得魂不附体,连忙跑过来拖天石的脚,叫道:“方丈,方丈……”
却听风声一响,“咯噔”一声金鸣,天石手中的禅杖已经倒掠而起,正抽在那小僧的脸上,金环拉扯,登时将小僧的半张脸都撕了下来。
那小僧惨叫一声,摔倒出去。天石大吼一声,又将那禅杖抡了起来。
他昔日学武也有天分。后来在少林时,更磨炼一身武功,纵横天下五十余年罕逢敌手。单只手中的这条金瓜禅杖,赤铜头上九道金梁,二十七枚金环,枣木杆足有鹅蛋粗细,便有五十七斤重。
这时他将禅杖抡起,撕裂空气,登时发出“嗡”的一声闷响。禅杖打在弥勒佛的像上,“轰隆”一声,更是金漆四溅,泥屑纷飞。
他敬佛五十年,可是今日却全然发疯了。
禅杖幻做道道金光,左一击,右一击,狂风暴雨一般落下。弥勒佛的金身开裂,原本笑嘻嘻的一张脸,因为爬上了裂纹,而显得狰狞可怖。
忽然间“轰隆”一声巨响,佛像已然倒塌,硬生生地从莲座上栽了下来。
天石仰天长啸,跳下地来,拖着禅杖,虎虎吼着往殿外而去。
却听人声喧哗,白马寺中的僧人终于慌慌张张地赶来,一个个还糊里糊涂,叫道:“方丈,怎么了?(看小故事,小小说,好故事,上乐乐文学网www.lelewa.cn)弥勒殿中是怎么了?”
天石却不说话,举起禅杖,劈头一下,便将跑在最前面的一个弟子砸翻在地。
“方丈师兄!”白马寺寺监天星手提木棍,猛然从人群后跳出,叫道,“你怎么了?”
他是天石的师弟,武功智慧,在白马寺中一向是仅次于天石的。
天石狞然怪笑,笑声未绝,又是一杖向天星扫来,天星立棍招架,叫道:“师兄,你中邪了!”
天石却并不答话,一杖接一杖风雨不透地乱打,天星初始还想留情,可是旋即发现,即便是自己全力以赴,也并不是天石的对手。
隐隐约约,天石那不顾一切的攻势中,已经有了少林“疯魔杖法”的痕迹。
天星不敢大意,连忙以白马寺“落叶棍法”应对。
寺中弟子从未见过住持与寺监这般真火四溅地对打,一个个的都看得呆了。
却听天星叫道:“你们……你们还不快走!”
他本就露出败相,再一分神,登时无法支撑。“咔嚓”一声,天星的木棍居中折断,天石一杖横扫,余势不歇,正好砸在他的胸口上。
天星踉跄后退,鲜血狂喷。
可是天石却并不放过他。
“哐啷哐啷”的金环相撞之声,宛如催命魔音,天石手中的禅杖,更如巨怪触手,自左右射出,化作道道金光,向天星咬来。
“噼啪”声中,天星左臂先断,右臂后折,左肘上再挨一下,一条手臂竞给生生撕裂,他拼命想逃,才一转身,前心、背后便再挨两下。
胸骨尽碎,脊椎折断,天星成了个血葫芦,终于软绵绵地摔倒在地。
白马寺的弟子全都被吓傻了。
天石放声大笑,便把他们的秃脑袋全都当成了西瓜来敲。
血光与惨叫不绝飞上半天,不到半盏茶的工夫,白马寺上下除天石之外的四十七名僧侣,尽数给他击倒。
血腥气、屎尿气一起在这佛门净地,随着雨水弥漫开来。几个只是一时未死的人,辗转惨号,犹自如在梦中。
天石手提业已变形的禅杖漫步于尸体之中,一张脸上笑容隐去,渐渐露出的却是发自内心的惶恐。
不知何时,那黑袍头陀也走出禅室,在廊檐下站着,用一双灰白的眼睛看着天石发疯。
天石来到钟亭。
白马寺有名的铜钟,静静等待。
天石以禅杖为槌,奋力击钟。
那一晚,白马寺下的许多百姓都听见了白马寺中,那毫无规律却又没完没了的敲钟声。
可是,却并没有人听到那敲钟的天石口中,越来越疯狂的呢喃——
“此处,也不是地狱。”
恋
薛傲认识丁绡,是在他十六岁的时候。
那一天,他正在锦绣山庄的练武场中练刀,忽然看见重华公子带了两个女孩回来。
那两个女孩都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显然是外面的灾民。可是看那五官骨架,却无疑都是美人胚子。
重华公子道:“薛傲,这两个孩子资质不错,我会收下她们,传她们另外两套刀法。以后你们就是兄妹,你要多照顾她们。”
薛傲收刀道:“是,公子放心。”
那两个女孩都小心地望着他,其中那个较大的,忽然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声:“谢谢公子,谢谢薛哥哥。”
那个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薛傲再看她的时候,忽然间便被拨动了心弦。
她自然便是丁绡。
薛傲心中喜欢她,可又不知该如何表达,便只好对她加倍关照些。重华公子传下刀法后,具体练习多数是由他指导。每次帮丁绡纠正姿势,碰到她的手腕、腰肢甚至衣角的时侯,薛傲都开心得像是要飘起来。
丁绡十五岁才开始练武,其实已经有点大了,筋骨已被锁死,练起功来格外吃力。薛傲不忍心她被重华公子轻视,因此对她格外严厉,丁绡常常被他训得眼泪汪汪,可是薛傲却相信,她将来一定能理解自己的苦心。
有一次丁绡练“流云刀”中的“风云七变”这招,一招分为七式,是以身为轴,由下而上地旋身跃起,带动弯刀,分击对手的足、膝、下阴、腹、胸、颈、面。
这一招练到极致时,一跃便可转七转、出七刀,使用刀人整个化身刀山,实在是“流云刀”刀法中最强的杀招。
只是这一招对用刀人的腰腹之力要求太高,薛傲武艺大成,固然能转出七转,而丁绡练时,至多却只能转出五转。
结果薛傲陪着她,足足练了五天,示范、陪练、揣摩,若说丁绡转了上千转的话,而薛傲怕就超过了三千转,一连数日,头晕得连觉都睡不着。
丁绡的武功渐渐有了模样,重华公子也为她赐名,并辟出了掩月楼。
薛傲知道丁绡在山庄中的地位已然稳固,嘴上不说,其实比丁绡自己还要高兴。
他日复一日地守着丁绡,虽然没有表白,但他相信,他的相貌地位、年龄武功都与丁绡是天生绝配,锦绣山庄中并没有任何一人,能够与他争锋。
他所等的,也许就只是重华公子赐婚而已。
那时的他,无疑是最感激重华公子的。
只要能与丁绡长相厮守,便是一辈子为奴为仆,他也甘之如饴。
——是重华公子买下他,又收养了丁绡,他们才能相遇。
——如果可以的话,他相信他和丁绡,都可以为了重华公子随时去死。
他把一切都寄托在了丁绡的身上。所以,当他知道重华公子横刀夺爱时,他对自己的主人,便只剩刻骨的仇恨和生而为奴的悲哀了。
薛傲永远都忘不了,他第一次发现重华公子留宿在丁绡那里时的情形。
那一天,他和重华公子到掩月楼中,一边品尝丁绡新采的露子茶,一边下棋直到酉时。
薛傲坐不住,趁一盘棋结束,道:“公子,时候不早,二妹也该休息了,我们走吧。”
重华公子却看了看他,笑道:“好,你走吧。”
薛傲这时已经站起来,听他这句话,整个人都反应不过来。糊里糊涂地就被丁绡送出了门去,等到他忽然反应过来,一回头时,却正看见合拢的门缝中间,丁绡一闪而逝的幽幽双眸。
他整个人都愣在了掩月楼外,惊心动魄,难以置信。
那一晚,薛傲就一直站在掩月楼外的假山下,眼睁睁地看着丁绡房里,那映在窗纸上的两个人影——那两个人,一个是他至爱的女孩,一个却是他的主人。
——是他的主人,花了十两银子把他买来的主人;是他的主人,管他锦衣玉食的主人;是他的主人,教他绝顶武艺,令他名动江湖的主人:是他的主人……也是那女孩的主人。
他想要拔出泼风刀,闯进掩月楼,杀死主人,救出丁绡,可是又知道自己决不是重华公子的对手;他想要跪倒在主人面前,磕头、号啕、乞求主人放过丁绡,可是又知道重华公子的心肠,其实比铁石还要坚硬;他想要就此自杀,让主人懊恼,让丁绡难过,可是事到临头,他却没有了勇气……
——关键是,看重华公子那若无其事的样子,看丁绡那习惯自然的神情……难道……难道其实这已经不是他们的第一次?
那一晚朔风横吹,天降大雪,滴水成冰。
薛傲眼睁睁地看着那一点灯光灭了,屋子里陷入黑暗之中。
而他的心,也陷入到黑暗、冰冷的深渊中去。
薛傲终于知道,丁绡其实是一个极势利、极贪婪的女子。
她虽然有着仙子一般不食人间烟火的眉眼,但在骨子里却市侩得如同最低级的商贾。
在锦绣山庄,她与重华公子的关系越来越不加掩饰,直到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们这非礼之事。
刚开始时,尚有不少人羡慕丁绡攀上高枝,可是一年又一年过去,重华公子始终不提迎娶,丁绡这般没名没分地侍寝,渐渐也就从“庄主夫人”,变成了“庄主的玩物”。
丁绡却毫不在意,与重华公子同宿同眠,从不知收敛。
——可是,她却也不是因为深爱重华公子才做到这样的忍耐的!
偶尔重华公子离庄,一去三五个月,沈纱都知道牵挂,丁绡却从来未见丝毫忧色,我行我素,仿佛重华在外边是吉是凶,都与她毫无关系。
她甚至连虚与委蛇的恩爱都不屑表演,那么,她与重华公子的苟且,岂非便只剩下一买一卖的交换?
锦绣山庄富甲天下,重华公子的出手自然阔绰,逢年过节,赠给丁绡的珠宝礼物,无不名贵。丁绡就那么随随便便地收了,正如她平时,就那么随随便便地任重华公子招来挥去。
她曾经是个丐女,想来是穷疯了,饿怕了,以至于贪得无厌,几近疯狂。所以才会为了要得到更多的钱财,直把自己当成了个物件,义无反顾地卖给了重华公子。
卖的价钱不高没关系,卖的过程难看也没关系,只要能多卖出一副耳环、一两银子,她就毫不犹豫,乐在其中。
她可以不顾廉耻,不顾名节,不顾薛傲对她的一片痴心,不顾包括重华公子在内所有人对她的鄙视,安心做她的婊子,这样的贱货天下间又能有几个?
可是薛傲,却仍然忘不了她。
无论丁绡怎样下贱,薛傲却仍是觉得她美丽;无论她怎样无耻,薛傲却仍是觉得她可怜。
私下里,薛傲开始偷偷地攒钱。重华公子每个月给他五百两银子的例钱,薛傲一边省吃俭用,一边不动声色地在过手的山庄账目上做些手脚。两年下来,手头上已经有了上万两银子的积蓄。
他算准了丁绡与重华公子没有好下场,迟早有一天,重华公子迎娶庄主夫人,丁绡就会被扫地出门——到那时,他才可以将丁绡“买’’下来,感化她,爱护她,与她偕老。
那虽然窝囊耻辱,但却也是薛傲所能想象最幸福的事情。
可是他却没想到,在那之前,却横插进来一个“瘟虎”左长苗,又将丁绡抢走了。
左长苗带走丁绡,薛傲其实是第一个发现的人。那一晚,他甚至曾在山庄外,拦住过那两个匆匆潜逃的人。
左长苗被丁绡支开,远远地望着他们。
丁绡背着流云刀,脸色苍白,但是双眸闪亮,毫不避缩。
薛傲血贯瞳仁,怒喝道:“这姓左的有什么好,值得你和他私奔?重华公子知道了怎么办?你以后要怎么办?你疯了么?”
——是啊,那左长苗论钱财、论相貌、论武功、论才华……哪里及得上重华公子之万一?
——他输给重华公子也就罢了,若说输给左长苗,岂能甘心?
丁绡却只道:“傲哥,你不会明白的……我和左大侠,并不是私奔……我……我等了这么多年,原来就在等这一天,就在等左大侠带我去……”
“你等他?可是你怎么不想想,我等了你多久!”薛傲怒道,“难道你的心里,从来都没有一丁点有我吗?”
丁绡却苦笑道:“傲哥,你其实从来没真的想过,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对不对?”
薛傲不由愣在当场。
“其实你和公子一样,在你们的眼中,我也不过是个玩物罢了。”
然后她就招呼左长苗,一同扬长而去了。
丁绡“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这些天来,薛傲一声在想。
她从来都不喜不悲,不予不求,一切应用之物都有重华公子无微不至地送来,她好像从来都不嫌少、不嫌多,那她还需要什么? ——啊,唯有一次。 ——那一次郑州一得阁举办鉴宝大会,评出天下间三大首饰,分别是项链“昆仑心”、发簪“凤凰泪”,与珠囊“流光”。
——当时“昆仑心”为一得阁镇阁自留,其余两宝都公开售出。珠囊“流光”为重华公子买下,当时就赠予丁绡;而发簪“凤凰泪”,却为另一神秘人物购得。
——而此前一得阁遭劫,丁绡脱口而出就是“昆仑心”的名字。
薛傲的心里登时豁然一亮,原来那女子毕竟难免俗套,天生喜爱珠宝。只不过她“真正想要的”是勋Ⅱ“名贵”而已!
那么,只要我薛傲得到“昆仑心”,是不是就能令丁绡回心转意,投入自己的怀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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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之中,每个人每件事都看似独立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请各位侠友务必记录下每一个细节,期待第九天众人命运的终极结局。
九月初四
济源鬼王岛:薛傲准备离开鬼王岛,惊动鬼兵鬼将,被团团围住。
苏州宜兴客栈:沈纱和刁毒在客栈纠结。泄沙村大槐树茶寮:史天一战胜双钩男子。运城大通车马店:虎平镖局孟镖头帮私奔男女治病。
洛阳城外白马寺:神秘头陀旁观白马寺方丈中邪击倒众僧。
九月初五
义马镇折柳亭:刁毒和沈纱遇到了丁绡?史天一又会与谁大打出手,谁生谁死?
运城大通车马店:孟镖头治好了私奔男的病吗?济源鬼王岛:薛傲单挑鬼兵、鬼将,能得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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