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渐离
《今古传奇.武侠版》2013005期 >
本文总字数:9128
渐离死于大哥二十一岁那年暮春。之所以这样说,除了他从来记不住自己的年纪,更因为他的一生都与大哥息息相关。
那年伊始,大哥曾对他说过,今年冬天就会有棉衣穿了;而那年结束时,犹是落花未尽,春深如海。
渐离不姓高,这名字是大哥给取的。
当年大哥才八岁,跟一群小孩围在村口的大树下,听路过的说书老汉一段“易水送别”听得目眩神摇,听完回过头就对着他“兄弟”、“渐离”一声声地叫开了,俨然把自己当成了大侠荆轲。
渐离也不是大哥的亲弟弟,他是大哥从集市上“顺”回来的。
那时候他脖子后插着根草标,被一根草绳拴在集市的角落里。灾年无好货,不管带病的牲口还是没爹娘的小孩,能卖的都被拉到了集市上。眼看集市快散了,一起卖的小伙伴一个个都被挑走了,只剩下渐离一个,头发少,腿细,身上又长着癞,吃不饱就越发显瘦,自然没人肯买。
那天大哥和一群村里的小孩到集市上来玩,揪揪病牛的耳朵,拽拽瘸羊的尾巴,又跑到了渐离的面前,凑近了对着他瞧。渐离也从没见过这么有精神的大孩子,于是与他四眼相对互相打量,一样的好奇。
大哥扯了扯草绳,对那小贩说:“你怎么把绳子拴他脖子上?他脖子这么细呀,勒断了不就没命了吗?”
渐离一听就不服气了,梗起脖子用力一挣,脖子没断,草绳断了。他挑衅地瞧向大哥,谁想大哥随口说完,已经跟着小孩们跑到别处玩去了。渐离想叫他,又不知他叫什么名字,不由自主地提脚便跟了上去。
“哎呀,跑了跑了!”小贩一瞧就急了,抄起鞭子就追。渐离一见鞭子就慌了,撒开腿就跑。小贩眼看追不上,转头就去扯大哥,硬说是他拽断的草绳,要他赔。别的小孩们见势不妙,一哄而散。
渐离见大哥挣扎着不能脱身,调头就跑了回来,一口咬在小贩手腕上。小贩疼得松开了手,大哥发现渐离腿快,情急之下朝他背上一蹿,嚷道:“快跑!”渐离知道自己跟大哥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二话不说,背着大哥就跑。
许多年后,当渐离在暮春的月光下,身披轻甲奔跑过无边的原野,总会重新回想起那个集市上的傍晚——那是他平生第一次奔跑。
大哥十二岁那年带着渐离离开了村子。一起听说书的小孩们咬着手指,羡慕地跟在后头一直将他们送到村口。大哥得意地宣布:我们要去闯江湖!
要闯江湖,总要学几招拳脚。打听到山上有个教功夫的门派,兄弟俩就去拜师。大哥说:“拜师怎么拜不知道,当成拜菩萨就行了。”于是上山的路上,大哥走几步就跪下磕个头。渐离坚决不跪,跟在后头冷冷地看着,气得大哥朝他发火:“倔得像头驴一样!”
大哥磕头磕到山门前,门派里的弟子回去禀报之后,就放他进去了。大哥一走进门,门就关上了,里面的人看也没看渐离一眼。
渐离一点儿也不在乎。
他本来就弄不明白,天不收地不管多好,干什么非要和一群陌生人挤进一个大门里?大哥不出来,渐离就在外面等。
山上花木繁茂,遇到刮风下雨渐离就躲进树丛里。天冷了,树叶掉光,渐离没地方容身,只好跑,跑一跑身体就会暖和。
有时瞧见太阳从东边冒出来,就追它玩,一直追到日落西边,暮色四合,停下脚才发现已经到了几百里外的异乡。渐离憨憨地笑笑,再悠哉悠哉地往回走。他可以轻易找到返回的路。
月亮圆了几十回。有一天山门打开,大哥背着一把木头剑走了出来。
大哥足足长高了一头多,有了结实的臂膀和浑厚微哑的嗓音,四下扫视了一遍,爽朗地一声高呼:“渐离!”
渐离欢呼一声,一路飞奔而来。大哥一把搂住了他,笑着骂着,拿拳头捶他。渐离不服气地用脑门还击,瞧见地上的影子,不知不觉中已是三年过去,自己也已长得身姿修长。
“现在还缺一把好剑。”大哥对他说,“咱们去江湖上,找一把配得上我的剑。”
长江北岸,凌云山庄。大哥不搭理伸手要名帖的开门人,懒洋洋地问道:“听说你家庄主得了把名剑,今天请江湖朋友来赏剑比武,谁打赢了就归谁?”
大哥毫不理会庄客的阻拦,领着渐离一直到会客堂前,拍拍他的肩膀:“在这里等我。”转头换成一张桀骜不驯的脸,对庄客吩咐,“怠慢了我兄弟,要你们好看。”
渐离竖起耳朵,听到大哥进了堂后,里面先是有人客客气气地说话,接着一声拍桌,几声怒吼,再然后叮叮当当一片桌翻碗碎,中间还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哎哟”,估计是打起来了。
堂里像开了锅一样闹腾了一炷香工夫,东边一扇紫檀木窗突然“扑拉”一声飞到了院子里,一个八尺大汉跟着破窗摔出,大头朝下,四仰八叉地砸在了满地碎木屑中。
紧随其后,大哥也从破窗里跃出来,轻飘飘地落在雕栏上,木剑指着地上的对手笑道:“还打不?”
厅门大开,出来了一大群人。除了庄主衣冠还齐整,其余个个脸上非青即紫,身上非伤即肿,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渐离心想这下坏了,大哥把他们个个都给揍了,这伙人一定不肯善罢甘休。
对方有几十号人,动起手来多半要寡不敌众,好在他跑得快,随时救上大哥开溜就是。
这样想着,渐离耸起肩,全身肌肉寸寸绷紧,蓄势待发。
那群江湖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哪个率先拍起了巴掌,接着一大片称赞声不绝于耳。
庄主将一把纯金雕花鞘的宝剑亲手捧给大哥。大哥也不客气,接过来拇指一弹,剑“唰”的一声出鞘,一派秋水凝光。庄主恭敬祝贺道:“名剑‘照胆’,正配少年英豪。”
转眼大厅中设起了酒席,众人抢着要敬夺魁的少侠。酒是上好的陈年花雕,大哥喝到四五碗就不行了,眼看四面敬酒流水般送上来,情急之下大喊了声:“别都喝光了,给我兄弟留点儿!”
堂外的渐离警惕地瞧着那群江湖客又走了出来.这回个个都在朝自己打量。这种无礼的围观让他摸不着头脑,于是怒目相向,挨个瞪回去。大哥笑着招呼下人:“还愣着干吗?给我兄弟倒酒。”
下人端了一整坛花雕,敲开泥封,放到渐离面前:渐离半信半疑地抿了一小口——真香!于是等他回过味来,已是整整三坛下了肚。
渐离醉了,耳根都红了,固执着不肯倒,站得摇摇晃晃,含笑地瞧着大伙。三分醉态,一袭白衣.好似玉树风前摆。众人看得瞠目结舌,猛然爆发出震天叫好。
大家一定要拉他进屋入席,渐离怕羞,连连躲避。庄主趁着酒性,索性把酒席移到院中,众人幕天席地,不一会儿就醉成一片。有人醉得拖住渐离,吵着要和他划拳,被大哥好笑地推到一边:“少欺负我兄弟,他不会。”
渐离很开心地想:原来这就是江湖,自己没学过拳脚功夫,可是单会喝酒也能受人欢迎。
这群初次谋面的江湖人操着南腔北调,和他一样喊大哥“大哥”,和大哥一样喊他“兄弟”。渐离觉得他们都是自己人,他喜欢上了这个“江湖”。
有了名剑“照胆”在手,从此便将大漠江南统统走遍。天高地广,江湖风流,路遇不平直接拔剑而起。
大哥衣锦负剑,渐离则始终一身纯白,兄弟俩并肩而行,不知迷倒了多少楼头女郎。
秋末的京城,一场夜饮后,兄弟俩扶醉踏月而归。
临近宵禁,万户闭门。深巷中忽而传出一阵低低的琴声,叮叮咚咚,听在耳朵里说不出的受用,比冰镇的泉水还解酒。大哥酒气上涌,二话不说,拉上渐离就去追那琴声。
琴声来自一座深宅的画楼之上。
大哥一向自命风流,朝渐离道:“上去瞧瞧?”渐离瞪了他一眼,扭头不理会。大哥哈哈一笑,飞身一连翻上三层屋檐,侧身横卧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眯起醉眼听琴。
琴技一点儿也不高明,好像试啼的小鸟,一派天真稚拙。大哥躺在屋瓦上,脚尖跟着调子打节拍,昏昏欲睡。
渐离忽然发现,院墙边有个人影翻墙而入。他刚要给高处的大哥示警,才发现大哥已经悄无声息地坐起,手握上了剑柄。
那人溜进院子,一张耗子脸左右张望一番,从怀中掏出个灰瓶,打火点燃,就朝那座画楼扔了过去。
然后耗子脸就被从天而降的大哥一脚踹进了院墙边的水缸里。
耗子脸见势不妙,转身想逃。背后大哥落地,照胆剑已经搭在了他肩膀上。
“光天化日……不是,月黑风高,”大哥酒劲还没消,揉揉额角清醒了一下,下巴一挑,“你想干什么?说!”
耗子脸只好从实招来。原来他本是个泼皮,几年前在乡里欺男霸女,撞到了县令杨大人手上。他仗着结交的恶徒多,从来不把这等芝麻官放在眼里,百般狡辩之余连哄带吓,奈何这杨县令官虽小,骨头却硬,将他依律关进大狱吃了好几年牢饭。耗子脸出狱后一直怀恨在心,后来打探到杨大人已经调任去了岭南,因为路途遥远,就把家眷留在京城亲戚家中照看,于是今晚才摸到此地,想放火报复。
大哥最看不起这种怂人,上去就是一巴掌:“欺负人家的家小,你就这点儿出息?”这一掌打得重,惊动了外面的护院家丁:“什么人?”大哥微微一笑,提高嗓子应道:“有贼!”说罢飞身又跃回檐上,将身一藏,笑眯眯地看着一群家丁冲进来,把耗子脸抓走了。
大哥正得意,冷不防身后窗边帘帐一动。窗里有个纤秀的身影,许是被楼下的吵闹惊动,掀起帘子一角略微望了望,却没有发现近在咫尺的大哥。
琴声又叮叮咚咚地响起。楼下的渐离看见大哥呆呆地对着方才帘开的位置,眼神无比的晶亮。
城中的那间画楼上,寄住着现任惠州知府杨大人的独生女儿。小姐恪守闺范,不轻易下楼,平日里无事,只有拨琴来解闷。
这一晚,照例是渐离放风,大哥三蹿两跳跃上了画楼,掀起帘子就跳了进去。
只听一声女子的尖叫,再一声脆响。大哥一脸郁闷地跳下来,左脸上带了个巴掌印。
两人赶忙抄小道逃,跑过两条街才把一群家丁甩掉。渐离幸灾乐祸地瞧着大哥懊恼的样子,心里想他肯定不会就此死心。
果然,隔了几天,两个人又跑到了那条后巷。渐离很想跟大哥说不能直接往人家小姐闺房里跳。不过话没出口,他就见大哥瞪起眼,一副“老子还用你教”的模样,只好闭嘴。
大哥这次果然没直接闯入,而是侧身蹲在窗边,隔着帘轻声说起了话。渐离在下面竖起耳朵,听他说的都是些江湖中的新鲜奇闻:什么皇宫大内的太液池里养着龙,娘娘们吃饱饭就拿些饭粒去喂;某派掌门新娶的夫人从不出来见人,因为是黑脸夜叉……添油加醋的功夫深得当年村口说书人的真传。
这次大哥跳下来的时候,渐离看见明明没有风,帘子却悄悄翻起了一角,隐约有个纤细的人影在偷偷张望。等到大哥落地回头,那影子便慌忙地躲开了。
这以后又不知过了多少次。直到一个月圆夜,大哥牵着一个女孩,并肩从画楼上眺了下来。女孩的素色丝裙在夜空中展开,轻得好像月亮中的桂树飘下人间的一朵花。大哥先落地,将她接在手里,结实虬劲的手臂挽住不盈一握的腰身。渐离看呆了。
小姐回头瞧瞧高处的闺房,又好奇地四下张望,一点儿也不害怕,目光落在大哥脸上时,羞涩中满是信任。大哥牵着她的手到渐离面前,小姐微笑着说:“真是个漂亮的孩子。”渐离不敢多看,别过脸去,心里很乐意她做嫂子。
小姐完全把他当成了小孩,伸出手摸摸他的头,渐离个子高得多,只好低下头让她抚摸,心想:谁让她是嫂子呢?
从此他们的江湖之行又多了一个人。
大哥常在宵禁后,带着小姐跃上城中的高处,俯瞰夜色中的京城。两个人依偎在楼头,一直到月亮西沉,总有说不完的话。小姐对大哥讲的江湖故事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听都听不够,连守在下面放风的渐离都觉得她天生适合做个江湖人的妻子。
转眼春深。有天,小姐忽然说:“我爹就快从岭南卸任回京了。”
大哥一愣,随即握住她的手:“我带你走吧。”
小姐靠着他的肩膀,咬了咬嘴唇,认真道:“到那时,你就来提亲吧。爹爹只有我一个女儿,我从没违抗过他。所以,三媒六聘之后,我才能堂堂正正地做你的人,跟你去江湖。到那时啊,”她两腮晕红,神情天真而坚定,“白发齐眉,此生不渝。”
大哥可没她这么乐观,回来就蹲在打烊的酒馆外把自己灌成了醉猫。
大哥愁眉苦脸地问渐离:“你说她爹能答应吗?”渐离故意把头扭向西边,瞧瞧太阳出来了没有。大哥气得捶了他一拳:“你这厮!”
要抢亲当然容易,但大哥不愿违了小姐的心意,于是一连几天借酒浇愁,反复嘟囔:“到底怎么才能摆平她那做官的爹?真是的,说回来就回来,在岭南一直做官到老死就好了……”
渐离和大哥一样,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办法来。
酒馆成了两人最常光顾的地方。
这天大哥照例叫上两坛酒,也不进店,就坐在门口檐下喝闷酒。店里今天生意格外好,酒客们正聊着刚发生的一桩大事。
原来当今皇上的幼弟靖南王,仗着封地远在岭南,贪赃枉法无恶不作。偏偏当地知府杨大人生性耿直,便直书王爷罪状,一本参到了京城。王爷得知后,也参了一本反诬杨大人。官府与王府的使者同时出发,王府的马好,脚力快,抢先一日到达了京城。圣上阅后信以为真,龙颜大怒,立赐王爷尚方宝剑一口、御马十二匹,令其从此督管岭南诸官,允许先斩后奏。等过了一天,杨大人的参本才到,圣上知晓了事情原委,立即另下一旨,命将尚方宝剑追回。然而顶级的御马先一日动身,一路上换马不换人,就算插翅也追不上了。只怕圣旨送到岭南,杨大人早已人头落地。
大哥和渐离吃惊地对看了一眼,大哥借着醉意笑了起来:“这下可真回不来了。瞧咱哥俩,白操了这么多天的心……”
又听一个酒客击壶叹道:“只可惜了杨大人,再想找这样的清官,难啊!”
另一人也叹气道:“可不是!杀一儆百,今后哪个做官的还敢跟奸王宵小唱反调?”
大哥低头抿了口酒,自言自语:“这就是命呗!押送尚方宝剑,准会请江湖高手沿途保护,就算追上也拦不住嘛。”
店里面的人听见,提高嗓门接话:“兄台你这就不懂了。关键不在人,在马。人打不过不要紧,只要马能把圣旨抢在前面驮到惠州府,就能救下杨大人一条命。”
“你这不是废话吗?这天底下,哪有什么马能比御马跑得还快?”
“唉,喝酒喝酒——”
大哥已经半醉,两手抹着脸,默不作声。很久,他忽然间抬起头看着渐离,满眼悲喜交迭中尽是骄傲的光芒:“不是我多管闲事,实在是……非我们莫属。”碗中的酒直接泼在地上,大哥一把拉起渐离,“别喝了,走。”
大哥将渐离一直扯到城东铁匠铺,进去解下腰间的照胆剑拍在案上:“熔了。”
渐离吃惊地看着大哥。大哥也舍不得,狠狠心拍了拍空空的腰身:“好剑以后还会有。”
大哥对老铁匠说:“熔了,打成一副好甲。越轻越好。”
两人坐在铁匠铺门口。火炉烈焰熊熊,打铁声铮铮,大哥的酒渐渐醒了,额上冷汗一直往下淌,手指和膝盖在发抖,不知是因为恐惧还是兴奋。
名剑熔化再添入乌金,百炼后打成一副金甲,薄如纸张,叠起来才不过一个手掌大。大哥一寸一寸展开,一寸一寸抚摸,满眼的欣赏和喜欢。渐离羡慕地凑上来瞧:这甲真漂亮,大哥穿在身上,不知有多威风。
老铁匠说:“别看它轻,可是用料难得,十石强弓也射不穿。”忽然看向渐离,道,“这样名贵的料,舍得打成这种甲,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遇上。”
渐离被瞧得莫明其妙。大哥拍拍他的肩背,说道:“不是我,这是给你的啊!”
大哥说着,就把金甲给他披在身上。绳结系在颈下,系过胸腹,金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直包裹住渐离矫健有力的腿。经过的路人都禁不住停下脚步围上来,无数声赞叹在暖暖春阳中传来:“真是一匹天下无双的骏马。”
大哥拍拍渐离雪白的长鬃,朝围观的人大笑道:“谁是马?这是我兄弟!”
渐离顷刻间泪眼迷蒙。
大哥边仔细检查金甲,边笑:“多大了,还哭!”已来不及言别。
宵禁后的大街上不再有寂寞的琴声,风吹高楼帘动,小姐的侧影正抬腕梳着长发。蛾眉如月月如钩,今夜深闺中人,是在为了期待谁的到来而整夜精心装扮?
大哥脸上是前所未有的肃穆,两眼中有什么在不住闪动,仰望着高楼上她小小的身影,默默将手放到了心口上。
月光照着他们离别,照着他们启程,照满了南下的千里路。星在移,月在走,寸阴必争。
他们在山东的官道上赶上了传旨使者。使者的马早已体力透支,步履蹒跚,口角涌出白沫,使者急得全身汗透,不住下鞭催打。
大哥从旁越过,一提缰绳调转马头拦在路中,伸出手只说了一句:“不想让君子蒙冤,就把圣旨交由我送。”
使者第一反应是遇到歹人劫道,当即死死护住圣旨,听完大哥的话,又狐疑地打量起这个江湖少年,从上到下,直到目光停在了渐离身上。
白马身披轻甲,说停便停,气宇沉静,足下无尘。速度与力量在几百里的长途夜奔之后仍如强箭在弦,引而未发。就算三岁的孩童,也能看出它的不凡。
已经无须多问,使者双手托出圣旨,诚恳而郑重道:“性命攸关,杨大人的生死就托付给义士了。”
大哥接过圣旨看了一眼,便贴肉揣进怀中。使者见他也没一句“誓死以效”之类的场面话,疑心又起,忽见大哥取出两道铁索,打成死结,俯身将双脚牢牢绑在马镫上。
大哥揉揉渐离的头,笑着说:“我俩又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
从此将一座座山、一条条河抛在身后,眼前平川万里,一路向南日夜兼程。渐离从没有连续跑过这么久,只觉眼前风景不断改变,太阳从左肩升起右肩落下,接着月亮又从左肩升空,接连反复,不知已过了多少天。有时夜里实在困得厉害,虽然速度不减,脚下却连连打绊,便听大哥凑到耳边说:“岭南有上好的荔枝酒,你喝过没有?”渐离馋酒,吞吞口水,立马来了精神,着力又加快了些步子。
到了这天正午,忽听大哥低笑一声:“就是他们。”困迷糊了的渐离反应过来时,已经冲进了一群马中间。周遭那些马每一匹都比渐离高且壮实,鬃毛戟张好像狮子,吓得渐离顿时睡意全无。
同时,无数剑光从四面劈来,四五个声音厉声喝问:“什么人?敢劫持朝廷钦差!”大哥朗声笑道:“谁要你的破钦差?人还你们!”
再接着就是一人落地的惨叫,一片惊喝:“大胆贼人,留下尚方宝剑!”渐离心想靖南王的使者果然雇了江湖高手保护,他记得大哥的话,自己只要跑就可以了,于是瞧准机会突出群马重围,认准南方撒开腿狂奔。
十二匹御马怒啸如龙,足令七尺汉子气夺胆寒。渐离只觉得背后涨立如山的怒涛追了上来,心里害怕,更加加快步伐。
大哥将抢到手的尚方宝剑凌空舞了个花,大笑道:“说了好剑还会有。”
渐离忽然间意识到自己居然真跑过了御马!赢了!顿时胸中豪情万丈,惊喜得纵声长鸣。
大哥收住尚方宝剑,在他耳边郑重道:“你高兴什么?我们在先,他们一定会拼命追。后面的路便是一决生死。”
大哥话音未落,只听“铮”的一声,渐离只觉身子被重重一推:一支强箭从后射在腿甲上。金甲强韧,紧跟着铮铮连声,却没有一箭射穿。
忽听“扑”的一声,渐离诧异,才一分神,大哥嘶声吼道:“走你的!别停下——”
接着一连数声,是无数箭支射入肉里的声音。
大哥倒在他背上。头发软软的,挠得他脖颈痒痒的;胳膊垂下来,人也软软的。渐离感觉到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从背上流淌而下,听见大哥在耳边轻轻说:“好兄弟,别停下啊……往后的路,就全看你的了……”
那以后又是多久呢……伏在背上的大哥再没开口说过一句话。或许说过,只是渐离已经听不见了。
风声那么大,耳朵很疼,眼睛也无法再睁开。风里好像藏着刀子,把两肋的肉割尽了,肋骨烫得如同暴露于烈阳之下;肺鼓满了整个胸腔,顶到了喉咙,舌下不断涌出古怪的甜腥,腥气顺着嘴角齿颊一直在往外淌。
背后不再有箭射来,不再有马蹄声。追不上了……那群御马不知被甩在身后几百里外,已经再也不可能追上来了。渐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跑,颈后雪白的长鬃是不是仍如不倒的战旗,在猎猎飞扬。他心想这一回跑了好久啊,还没有累,也没有感到过饥渴。就连太阳也输给了他,再也没从左肩升起过,一定是落在后面跟不上了。
渐离渐渐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灵与舒服,像是变成了一条白龙在风里游。他很为自己骄傲,想说大哥你看我多厉害。
可是牵着他的缰绳始终没有再动一下。渐离记着:大哥没有拉缰绳,就不可以停下。
所以,即便魂魄冲出了身体,也还在一路飞奔,一路向南,成了划过整片大地的一道流光。
小姐在温暖的午后独自走上画楼的最高层,站在窗边踮起脚尖,希望能看得再远些。
爹爹还是没有信来。岭南那么遥远,要走上多久呢?两个月,三个月,还是半年?她想不管多久,既然说好回来就一定会回来的,自己只要安心等待就好。
他也有好多天没来过了,不知又跑到哪里去了。外面的天上飘着风筝,广阔的天地是他的江湖。小姐甜甜一笑,觉得他就是风筝,无论走出多远,总有根红线握在自己手中。
他是最重信义的江湖人,说好了一辈子,就不会食言。想和他携手同游江湖的愿望,从很久以前就已刻在心中了。
小姐将裁好待缝制的新衣一一铺展在阳光里,笸箩中新弹的棉花又细又厚,她准备密密地絮上三层。今年做棉衣一定要比往年早些动手才行,听老辈人说,从前边关打仗的时候,有家人做了冬衣的男人都会平安归来。今年除了爹爹一件,又多了他一件,另外还有一件……小姐忍不住微笑起来,握住最底下的一件横展开双臂:为马缝制棉衣,她还是头一次。
楼外正是春深,草熏风暖。沃野中有一条向南的河,绵延着,不知去了多远的远方。小姐对着三件未做完的冬衣独坐窗前,午后细密的光洒满了她的裙裾,勾画出一个静静期待着的轮廓。
是谁说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永如春水。
《明史》卷一百四十:“道同,河间人……洪武初,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出为番禺知县……未几,永嘉侯朱亮祖至,数以威福撼同,同不为动……富民罗氏者,纳女于亮祖,其兄弟因怙势为奸。同复按治,亮祖又夺之去。同积不平,条其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讪傲无礼状。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诛同。会同奏亦至。帝悟,以为同职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鲠可用。复使使宥之。两使者同日抵番禺,后使者甫到,则同已死矣。”
(完)
(责任编辑:慕容未央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