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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旧人
大同县首富胥大善人死了。
钟快腿是大同县衙的捕头,也是这附近几个县最好的捕快。他原名钟郐,因为轻功了得,所有人都叫他快腿捕头,时间一长,原名反而被人忘了。钟快腿很以这个名字为荣,他最出名的故事是和一匹千里马赛跑,跑了一天一夜以后,那马倒在地上死了。
累死的。
十几天前邻县出了桩离奇杀人案,钟快腿奉命协助追查,才回家没一个时辰,就被仵作老余带着去胥家看尸体。胥大善人胥宝定做粮米买卖起家,平时行善积德,是这地方上有名的商贾,故而虽遭刺暴毙,却没有在县衙停尸。地方上向来仰赖胥家颇多,县太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夏日里天气湿热,尸体容易腐烂。一掀开胥家准备好的棺木,大股的恶臭味就涌出来。钟快腿虽然赶紧捂住了鼻子,还是脑中猛地一晕,退后几步,他皱眉道:“怎么烂得这么快?”
老余倒是先罩好了口鼻,上前翻检尸体,边答道:“确实奇怪,胥家昨天夜里来报的案,本不该这么快腐烂。”
钟快腿站远了些,问道:“难道时辰错了?”
老余摇头道:“看着肌肉颜色与血块不像,说不好天气湿闷,尸体坏得快也是可能的——胥老爷大概死了八个时辰,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这应该没错,只是坏得也太厉害了些。”
钟快腿道:“死因看出来了?”
老余开始给尸体着回衣物,笑道:“死因谁看不出来?胸口被利器当心穿过,两面锋口,应是剑或匕首,人肉约五寸一分长。胥老爷身上只有这一个伤,其他没有任何异象。”
钟快腿一震,道:“五寸一分长?当真?!”
老余冷笑:“钟捕头你如今名气大了,忘性也大了,连我老余的话也不信。不信的话自己去瞧啊。”
钟快腿似乎没有听到,他只站在原地反反复复地道:“五寸一?五寸一?难道那煞星果真来了此地?”
听了钟快腿的话,县太爷手里的茶杯盖子许久才慢慢落下去,沉吟片刻,道:“你说这是江湖刺客所为,可有其他证据?”
“启秉老爷,证据就是胥宝定的伤口。”
“哦?这话怎么讲?”
“老爷不涉足江湖,不知道也是不奇怪的。这两年以来,江湖上出了个顶顶有名的刺客,出手从不留活口,每次杀人都是当心穿过,死者伤口五寸—分长。因为没人见过他的模样,所以江湖上送了他一个外号‘五寸一’,黑手品评兵器谱,这五寸一排名第四十一。”
县令放下了茶,道:“胥老爷祖上几代都在这大同县上做粮米生意,并非江湖人,怎会招来这等杀身之祸?”
见他神色信了大半,钟快腿心头一松。暗道还好县太爷向来依赖自己,江湖人犯案最是难办,若县太爷不知根底地查下去,说不定就得罪了什么亡命之徒。但表面上依然恭恭敬敬地道:“商场如战场,这几年胥老爷生意做的大了,肯定结识了不少头面上的人,不知何时得罪了什么人也说不定。属下这次到邻县,听闻这煞星在梅川附近杀伤好几条人命,我见过死于他手者尸体的伤口方位,与胥老爷的伤口是一模一样。”
县太爷点点头道:“这事我也听说过;你既然这么说,那就错不了了。打点一下,我们一起过去胥家探问遗孤。”
钟快腿心领神会,马上退出去让人备轿,不一会儿,就到了胥家。
胥家是地方大户,然生老病死贫富皆同,胥夫人年逾五十又遭丧夫之痛,拉着县令絮絮叨叨说了好半天话,才哽咽着要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胥宝定的儿子胥子常、儿媳胡氏、女儿和倒插门女婿,还有家里的老管家披麻带孝站在一边,听见胥夫人这一哭,都是涕泪涟涟。
大同县令姓楚,名桐,字吟白,去年进士及第,皇榜点得第九。虽然外放做了个小小县令,但大同距京城不远,又颇为富庶,实在是得了个肥差。楚县令年纪约莫二十六七岁,处事持正,四平八稳地过了一年,没什么大作为,却也无失当之处。
看见这阵仗,知道想要问供是不能了。楚县令只得柔声安慰胥夫人几句,又跟胥子定的儿子儿媳、女儿、老仆各问了几句话,便让钟快腿带他去看看尸体。
老余验过尸之后,胥子定就被搬到了前厅,为免腐味外泄,又多加了不少香料,屋里屋外烧着上好的沉香,烟雾缭绕。就算如此,甫一开棺,钟快腿还是紧紧蒙住了口鼻。
胥宝定脸色青中带灰,双目紧闭,表情平和,胸口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血肉翻起,已经开始溃烂。
楚县令神色不改,近前端详片刻,问:“老余怎么说的?”
钟快腿硬着头皮扶住棺木,道:“死了八个时辰,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身上的伤只有一个,被利器当心穿过,两面锋口,应是剑或匕首,人肉约五寸一分长。”
楚县令道:“八到十二个时辰……肯定?”
钟快腿道:“老余说错不了。”
楚县令审视了伤口一阵:“伤为何烂得如此厉害,锋口都辨不出来?”
钟快腿探头看了眼,心忖今天县令分外仔细啊。遂又不以为然,坐公堂的总不可能比老仵作还有眼力吧,只得回道:“天气湿热的缘故吧。半个多时辰前我和老余来的时候,还能隐约看出伤口的轮廓。”
“哦?”楚县令眼睛一动,自语道:“这就有趣了……胥老爷是死在他的书房?死时在做何事?何人作证?”
“启禀老爷,胥子定死时据说是昨天晚饭刚过。他刚从外地巡视米庄回来,正在翻阅帐簿——这是胥子定多年的习惯。第一个发现的人是丫环兰儿,她来送茶,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又等了一会儿,她大着胆子推门,才发现胥老爷胸口有伤,倒在书架边。”
“入殓前可有动过尸体?”
“没有,胥夫人知道关节重大,没敢让人拾掇,当时就去报了官。可是老余探亲在外,我又没有回来,所以拖到今天才来验尸。”
楚县令点头道:“这后面的我都知道了。”
看了尸体好一阵子,楚县令忽然伸出右手,轻轻插入胥老爷梳好的发问,摩挲片刻又抽出手来,才道:“合上吧。”
钟快腿满腹疑窦,表面上却不显露,抬起棺盖时身形一掩,也伸手去匆忙抚了一下。指尖一阵异样,却不明白这又和胥老爷的死有什么关系。他不敢发问,只得好好地为死者整了整仪容。走出外间,见楚县令仰头向天,神情严峻,一眨眼,又恢复了平日的和善,道:“我们回去吧。”
没过几天,来了调令,调楚桐人京述职。外放原是长些历练,这一人京,此后升官有望,可谓前途无量。
胥老爷的案子是地方大案,却毫无进展,正好一脱手转给了下任,也不免有人羡慕楚县令顺风顺水,运道逼人。下一任却也有自己的办法,听了钟快腿的话,看了验尸报告,又查了胥老爷过往的生意恩怨。朱笔一批:锦州粮商李赫,因商场私怨买凶杀人,即刻追捕李赫到案,通缉江湖匪类“五寸一”。
胥家的人千恩万谢地走了,胥老爷也平安入殓,李赫被抓打人大牢,“五寸一”没有消息,通缉令依旧悬在城头上。
这案子,就这么结了。
天底下,最美莫过苏杭,最富莫过两湖,而最繁华的,莫过于京城。
如果有人问,京城里面,最多的是什么?
肯定有人会答,是官。
而这京城第二多的,自然是给官家的银子;第三多的,则是吃银子的销金窟。
说到销金窟,京城向来有三绝,分别是叠翠坊、听雨榭、和居古轩。这三处,名字都十分风雅,其实说穿了,也就是妓院、赌馆和当铺而已。不但这样,这三家还在一条街面上,相隔不过五十步,漆的都是雕花红木的大门,请的都是醉仙居分号的厨子。
只要你在其中任何一家亮了足够的银子,马上就可以招到叠翠坊最美的姑娘、请到听雨榭最好的庄家、买到居古轩最好的古董。
世间人所争,无非财色二字。所以三家一年四季生意不断,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如同长了脚,争破头也要花在他们的帐上。
敢在天子脚下做这种营生还不怕人找麻烦,这三家的老板自然都有自己的办法。其中以居古轩的翁重锦底子最丰厚,叠翠坊的宋河西官场最走得通,而听雨榭的苏彩衣在江湖上最有名。
现在我们的温惜花温公子,就坐在听雨榭最好最漂亮的房间里,手里拿了一只酒杯,脚边东倒西歪着几个酒坛,在对着外面屋檐上的燕子发呆。
温惜花的酒量不是太好,却也不差,这却不是他一丝醉意也没有的原因。他不醉,因为酒都不是他喝的。
过去几步就是一张圆桌,一位素衣的美人挽了袖子,和对面的人正在猜拳。片刻后,她大笑起来:“小方,你又输了,喝酒!”
被她叫做小方的人长了一张年轻逼人的脸,他生的很俊俏,有两个酒窝,笑起来尤其稚气,就像个不解世事的大孩子。这个看起来白白净净,连拿酒杯都嫌不适合的大孩子,却是天下排名第二的风流小剑方匀祯。
方匀祯笑着喝了一杯,摇着酒杯叹道:“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有人要我来喝酒的,如今我喝了这么多,有人却才喝了两口,这朋友也当的太不地道了。”
温惜花苦笑道:“这人分明是拿我当幌子骗酒喝,原来我竟认识了一头水牛。”
一边的美人已经“扑哧”一声笑出来,笑吟吟地给方匀祯斟满酒,道:“水牛也罢,酒鬼也好,这里是我的房间,我看得顺眼了,就是真的水牛也可以牵回来。谁敢管我?”
听雨榭最好的房间,当然是苏彩衣苏老板的房间,房间里这位素衣的美人,当然也是苏彩衣本人。苏彩衣的确长得很美,但是最美的,是笼罩在她脸上的浓醇之色。她的容貌有如美酒,望之微醺,久看则醉。
一个人能做老板,就不会太年轻。第一眼看过去,苏彩衣似乎是二十三四岁,再看一眼,又觉得她眉目间的风韵已经有二十七八了;而当她笑起来的时候,你又会觉得她也许刚刚二十出头。
她笑着给方匀祯又斟了一杯,嫣然道:“更何况小方是我的摇钱树,我怎么能怠慢?”
“哦?”挑眉发问的人是方匀祯,“我还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上了苏老板的黑榜?赔率如何?”
苏彩衣道:“黑榜赌的是江湖风云,你和沈白聿的决斗传言正热,会放过这一铺不坐庄,我就不算赌桌上泡大的。可惜啊,现在一赔二,小方你盘口走低。”
方匀祯酒杯在嘴边悬了许久,才哑然笑道:“沈白聿这半年来不止武功精进,又娶得娇妻,正是春风得意时候。反观我许久无甚作为,走低才是正常。”
苏彩衣奇道:“我倒是不知你竟然和沈白聿相熟?”
方匀祯苦笑一声:“我倒想,可惜他那个性……为人孤僻又不喜言语,深居浅出好似大闺女。要说为什么终究见过几次,还多亏了旁边这位温公子的金面。”
温惜花静静地坐在一边,从刚刚提到方沈决战起,他就一直在给自己倒酒,一会儿就已经下去了好几杯,听到方匀祯点名,才笑道:“千万莫要问我,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沈白聿了。”
苏彩衣道:“我又没有问你和沈白聿的交情,只是想问问,依你之见,这一战胜负将如何?”
“将如何又待如何?”有些神秘的一笑,温惜花又喝了一杯,续道:“你非要问,告诉你——我不知道。”
苏彩衣为之气结,故意扳起脸来道:“温惜花温公子,我请你在我这里住了好多天,又请你喝光了这里所有的好酒。如今只要一句话,你却推三阻四,可见这世间好心总是没有好报的,合该把你丢出门去。”
温惜花嘻嘻笑道:“不必劳动苏老板的玉手,我自己就会把自己丢出去。”话才说完,他带起满满一坛子酒抱在怀里,整个人往后一倾,真的把自己连人带酒一起丢下了楼。
苏彩衣眼睛发直,半晌才笑道:“这人说话罗嗦,做事却很干脆,他这一去,大概很久才会回来了。”
方匀祯笑了,拿起酒杯道:“不,我猜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苏彩衣转头奇道:“你怎么知道?”
方匀桢拿出一张青色的纸,道:“若我说自己能掐会算,你肯定不信,所以我只好说实话了。”
苏彩衣脸色大变道:“青衣帖?!”
方匀祯笑道:“你这样担心,我可要嫉妒的。”他手一挥,扬起纸面,青色的薄纸,有种透明而不真实的明丽。
最重要的是,这张青色的纸上面是空的,一个字也没有。
苏彩衣道:“一张空帖?你和沮惜花特意在这里见面就是为了这张空的青衣帖?”
方匀祯道:“正是。”苏彩衣道:“我不明白。”
方匀祯将纸收回怀里,悠然的喝下杯中的酒,道:“你不必明白。你只要知道,温惜花发现忘了来拿这张纸,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笑得居然有些伤感,又道:“所以,在他回来之前把其他酒都喝光以前,你大可以多陪我喝两杯。”
方匀祯说的话,很少会出错,但这一次他却错了。
温惜花没有回来。
他像是忽然凭空消失了一样,一连七天,江湖上没有半点消息。
方匀祯和苏彩衣再怎么样,也不会想到他们念念不忘的温惜花温公子就在一条街面上。距离苏彩衣的小楼只有两座墙、一个池子,穿过池塘的走廊和一座院落那么近的地方,而且居然做了叠翠坊的打杂。
他现在的模样,只怕连亲娘老子也认不出来。
——连温惜花自己也没有想到。
那天在苏彩衣的楼上,远远地隔着树枝,他望见了一个人。因为看见了这个人,他立刻找借口溜了出来,一直跟到了叠翠坊的侧门。
然后,他成了乡下来城里找零工的小虎。
温惜花对自己的装扮很满意——他没有易容,却没有人多注意他一眼——在这样倚红偎绿的场所,谁会注意—个衣服灰白、头发参差、形容邋遢、脸上好像一年到头都挂着个傻笑的穷小厮?哪怕,他长得真的很英俊。
他所在的院子,距离听雨榭的侧门最近。那女子一定会再走那条路,在这里守株待兔是最省力、最不引人注目的法子。温惜花端着水,快要到琥珀小楼下面把水交给琥珀贴身丫环夏荷的时候,突然瞥见了一个身影。
他眼睛一动,正要去追,忽然听旁边一个女子啐了一口:“喂,你,发的什么呆?”
温惜花转过头,说话的人是夏荷。她虽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青春甜美的脸上却已经有了风尘女子的世故。圆圆亮亮的眼睛里,写满了算计和精明。
温惜花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声,将水递过去,对夏荷微微一笑。夏荷的脸红了一红,温惜花柔声道:“刚刚过去的那位大婶看起来好像我的一位远房表亲,请问她是否金陵人氏?”
被他笑得晕乎乎,小姑娘咬着下唇红着脸道:“不是的,朱嫂从梅川过来的。她来了刚不久,说是新寡到京城投亲戚,结果没找到人,带着个生病的老娘,没奈何只好进我们这里做了帮佣:话不多但是做事勤快,和她娘一起住在西边第三进房。”
想想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温惜花笑道:“那就不是了,夏荷姑娘,多谢,我这就下去了。”
夏荷急忙道:“等等,你……你叫什么名字?”
一下子又恢复了那种傻呆呆的神气,温惜花搔着头笑道:“我叫小虎。姑娘还有什么吩咐?”
迷茫、不解还有失落依次从夏荷眼里流过,她呆了片刻,才低着头轻轻道:“没事了,你下去吧。”
如果有人问温惜花,叠翠坊什么时候最安静,他肯定会说,就是现在。
现在,说的是日头刚出、不到高照的时候。这个时候,不但寻欢的人没有起,连下面的仆役也都是懒懒的。一夜春宵,煞是累人。温惜花悠闲地躺在一棵树上,聚精会神地等着。
朱嫂从自己屋里出来,手里拿了一个蓝色的包裹,站在门口朝里间唤了一句:“娘,那我就出去了,药给你煎好在桌上,记得吃。”
屋子里传出几声苍老的咳嗽,一个年老的声音颤巍巍地道:“自己多小心。”“哎。”闭了门,朱嫂就沿着温惜花的方向走过来。
温惜花眼睛一转,身形微动,从栖身的树上飞身出去,脚尖在墙上一点,离开了叠翠坊。
温惜花再看见朱嫂的时候,已经变回了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温公子。朱嫂非要走叠翠坊和听雨榭之间的小巷,无非是想不动声色的穿过这条巷子到街上。他没有料错。
朱嫂掠过站在豆浆摊子的他身边,连看也没看一眼。她年纪三十不到,生得很端正,低着头的样子有一种良家女子才有的安详,是那种满大街走得都是,根本不会引人注意的女人。
温惜花很熟悉京城,所以他并没有跟在朱嫂身后,只是大约地判断她去的方向,然后抄小路赶在前头。
她走的路越来越偏僻,温惜花微微皱起了眉。朱嫂去的方向,竟然是京城里品位较低的小官府第聚集的小南门。来到一所不大的院落,她转了个弯,到了后门。轻叩了门几下,就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家人来应门。
“朱嫂,今天来得真早啊。”
朱嫂笑道:“已经不早了,孟管家您怕更早吧?这是今天织好的布。”
孟管家接过包裹,递出半锭银子,叹道:“你娘的病还是不好?唉,你真是个孝女,辛苦你了。”
朱嫂道:“承您的福,上次大夫给看,说是能熬过这个冬天就没事。院里还有活儿,那我就隔天再来了。”
孟管家点头道:“也是,你早些回去吧。”
后门闭上了,朱嫂揣了银子沿着原路回去,在暗处的温惜花却没有跟上。他想了想,绕到了宅子的前门。
前门正好有两个文士在谈话,旁边一匹枣红马安静的遮住了他们大半身影。再过去,是很普通的朱漆大门,门上两个大字“楚府”,再平凡不过。
温惜花正在心里打鼓,两人已经拱手做别,其中一人上了马,另一人摇手示意,见已经越去越远,就径自转身回府。
晨光微曦,那人穿了一件淡青的衫子,身形瘦削,容颜清秀。似乎大病初愈,脸色白皙,一双眼睛又黑又亮。
一见到这个人,温惜花整个人都乱了。
楚府在京城林立的官邸中只能算是小门小户,主人未曾娶妻,又不好热闹,所以这间宅子的夜晚,显得特别地安静。
灯下坐了一个青年,手里拿了一卷书,看得很专心。片刻之后,他掩卷叹道:“阁下既然来了,府上的东西就请随便拿。我一介书生,这里无酒无肉,亦无色无财,恕不招待了。
外面的人也真的就大大方方的推门进来,微笑道:“招待老朋友一杯清茶也不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问剑山庄的沈公子居然变得这么小气了?”
青年抬眼,看见这人以后,重重地皱起了眉,半晌才摇头苦笑道:“温惜花,唉,我现在算是服了你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能瞒得了你?”
温惜花坐在他对面,自己拿了杯子倒了杯茶,叹道:“该说是我服了你了,我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地方见到你。”
青年把书收到一边,悠然道:“我也没有想过,还有再见你的一天。”
温惜花神情一敛,道:“沈白——”
青年打断了他的话,正色道:“莫要那样叫我。”温惜花眉头一皱,那人微微地笑,又道:“不论你叫我什么都好,只是莫再那样叫我。因为我已不是沈白聿,不是问剑山庄的少主,也不是天下第九、吴钩剑的主人。”
温惜花道:“那么,你现在是谁?”
他道:“我现在姓楚,叫楚桐,你也可以叫我楚吟白。”
温惜花轻轻念道:“楚桐、楚吟白……听起来真是奇怪。”而后宛尔一笑,道,“叫不惯也无妨,我还可以跟以前一样,叫你小白。”
楚桐苦笑道:“可否劳烦你换一个称呼,不然我还当你在叫隔壁小弟家养的狗。”
温惜花笑嘻嘻地道:“当然可以,等我习惯了你的新名字,我就不会这么叫你了。’
楚桐愣住了,道:“我没有误会的话,你刚刚说的习惯,莫非是指你要一直跟着我?”
温惜花拍手道:“没错!你还是这么聪明,一点就透。”
楚桐沉下脸,淡淡地道:“温公子,请问我可不可以说不要?”
温惜花笑道:“不要随你说,反正我从来也不听。”
楚桐实在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我只希望自己……”
“从来没见过温惜花这个人,”温惜花笑着接口,轻轻用茶杯点着桌子,柔声道:“小白,我早已说过,你现在才这样说,已经太迟了。”
温惜花第一次见到沈白聿时,还很年轻。
那个时候他还不是天下第一、还没有这么多的麻烦、还没有这么出名,但已经有很多人称呼他为公子。
温惜花出道得早,几乎在有记忆的时候,他已身在江湖。
有一年,衢州金刀门门主瞿正摆下擂台为女儿瞿明月比武招亲,瞿明月是出名的美人,自然惊动了江湖里许多的怀春少年。
从很久以前起,温惜花就喜欢明月。确切的说,他喜欢的是如同明月一般美丽而不真切的东西。所以,他也去了;即使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娶老婆,即使他只是想看那位明月小姐一眼。
那是个很美很温柔的春天,那时温惜花还只能算是个刚刚成人的少年,既没有尝过背叛的痛苦,也还不知爱情的甜蜜,更没有体味过这世间的苍凉。那时他真的还很年轻,很快活,很容易满足。
几乎是第一眼,他就在人群里见到了沈白聿。
沈白聿那时也还很年轻,没有现在这么冷、这么深沉。和温惜花不一样,他出道得不早也不晚。问剑山庄只得这么一个传人,不学足十成功夫,绝不敢让他出来丢人现眼。
所以温惜花看见沈白聿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谁。
他只是注意到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年,站在攒动喧闹的人头中间,若有所思地望着擂台上迎风飘展的“瞿”字,神情是那么的冷漠。
立刻,沈白聿就注意到了这股视线,转过头来看他。
沈白聿的眼睛又黑、又亮,是温惜花见过的最幽深的一双。
温惜花不认识这个少年,但他却立刻觉得:这少年一定活得很不快乐。
然后,他决定要和这少年交个朋友。
结果沈白聿看见他的动作,往人群里一退,就这么消失了。
温惜花没有追。他不在乎,更不觉得失落。他那时真的太年轻,还不懂得人世间有“后悔”二字,他很乐观地觉得,自己将来一定还有机会再见到这个少年。
到了再见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问问他叫做什么名字,然后和他喝上一杯。温惜花微笑着想。
再见已是五年后。
上千个日日夜夜过去,方天银戟已经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三。而温惜花,也已经变了。他还很年轻,却已不再快活,不再容易满足。他有了很多朋友、很多情人;也有了很多不能让人分担的麻烦、不能说给人听的故事。
再见到沈白聿,他已不用再问他的名字——那一次过后一年又四个月,沈白聿就击败了瞿正,连同之前打败胡十二的一战,可谓一夜成名。
温惜花已记不得曾同自己深夜幽会过的瞿小姐的模样,但他还能记得沈白聿。
沈白聿还是穿白衣,神情依然是那么冷漠。他们依然不认识,温惜花还是觉得:他不快乐。
这时的温惜花已经知道,生命中有很多东西本不能错过。所以他立刻就跑上去,请沈白聿上醉仙居喝酒。
沈白聿有些惊异地看了看他,然后点了点头。
他一直不确定沈白聿还记不记得那个春日。很久很久以后,温惜花问起这件事,沈白聿悠悠地道:“我自然记得,那天我马上就认出来你是谁。你呆呆地看我的样子,就好像我长了三只眼睛两个鼻子。”
说完,沈白聿就大笑了起来。
沈白聿很少笑。认识他以后,温惜花才发现他远比想象中不快活得多,也远比想象中沉默得多。像他这么样的一个人,一旦真的有了心事,就绝不是别人可以解开的。
所以温惜花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沈白聿难得的笑脸,呵呵笑了起来。
去年沈白聿和叶淄霖决斗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温惜花已经隐约觉得不对。他一直知道,沈白聿长久以来都藏着一个很大的心事。他还有种预感,一旦了结这桩心事,他也许再见不到沈白聿。
急急忙忙赶到问剑山庄,看见那个“沈白聿”,温惜花只觉心里一沉。
一切已太迟。
温惜花茶杯在手指间不停转来转去,然后摇头叹道:“小白,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告诉我?”
楚桐一直很专注地在盯着温惜花的动作,什么东西飞速地从他眼睛里逝去,轻轻抬头,他长叹了一声:“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朋友之间,本来就是要无话不谈,也不应该有什么隐瞒。”他深深地望进温惜花的眼睛,道:“但是,就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才不能说。”
那纠结起来的眉心已经透露了太多,温惜花叹了一声,道:“我明白。”
他是真的明白。
如果今天的温惜花只是一个陌生人,也许楚桐会愿意告诉他很多秘密,解答他很多问题;但他们是朋友。有的时候,越是亲密的人,一些事情就越难以出口,不止怕被对方因此看不起,也怕自己因此看不起自己。
楚桐露出一丝微弱的笑意,淡淡地道:“有些事,即使我不说你也会知道。你想必已发现,我的武功现下已废了。现在在那儿的沈白聿,是我的孪生兄弟,一个剑术天分比我好,将来的路也比我宽阔的人。问剑山庄不会需要一个不能使剑的少庄主,吴钩也不需要一个运不起内力的主人。”
他谈论自己时那种漠然和无关紧要的神情,在一瞬间刺痛了温惜花。温惜花皱起了眉,停住了桌上旋转的茶杯。
楚桐又道:“本以为上一次必死无疑,结果居然给我活了下来。所以,我有了一个想法。”
温惜花问道:“什么想法?”
楚桐微微一笑,道:“重来一次。一个人一生中,这样的机会绝无仅有。这一次我不再是沈白聿,不必踏足江湖,一生荣辱不再系于一柄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温惜花忽然笑了,道:“可是你却做了官——官不是普通人。”
楚桐笑道:“因为我忽然发现没了武艺,自已一无所长。一个什么也不会的人,不当官,还能干什么?”
温惜花失笑道:“好个‘什么也不会,只好去当官’,所谓‘小隐隐于林,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想要摆脱江湖耳目,我还真想不出有比做官、比在京城做官更好的法子。这么妙的主意,也亏你想得出。可惜一个人想要从红尘抽身,谈何容易。”
楚桐看着他,道:“你的感慨倒是不少。发生了什么?”
温惜花回眼看他,道:“不是我发生了什么,而是你发生了什么。不知你这里风水是否特别的好,一个晚上居然来了三拨人。”
楚桐脸色大变,道:“三拨?除了你和孟管家,今晚还来过别人?”
温惜花也脸色一变,道:“我看你毫无反应,还以为你早已知晓。我刚进门时惊走了一个,行藏才被你发现,那人轻功不弱,可是身法并不熟悉。”
楚桐刷地站起来道:“糟了。快,去叠翠坊。”
如果说这世上没有比青楼的夜晚更热闹、更绮丽的地方,大约没有人反驳。叠翠坊今晚如平日一般人来人往,灯火通明,丝竹之声不绝于耳。
而各个院落后面丫环仆人住的地方,也如平日一般寂静,和前面的喧嚣比起来,竟然有一丝凄凉。
朱嫂住的屋子门扉紧闭,看似毫无稀奇,但温惜花还没推门,已经闻见了一丝血腥味。他皱起了眉,一伸手推开了那扇窄门。
屋里光线昏暗,除了极简单的摆设,剩下的就是两个人。
两个死人。一个是朱嫂,她俯倒在织机旁,后心潺潺地流着血。还有一个是朱嫂的娘,死在床下,死时似乎经过搏斗,被褥凌乱,致命伤在胸口。
扫过老妇的那双手,温惜花眼睛一动,立刻在尸体边蹲下,楚桐也来到他旁边,看着他从那女人脸上揭下一层人皮面具。
随着面具落下来的是稀疏的胡茬,竟是一个三十多岁中年男子。
温惜花忽然笑了,道:“朱嫂的娘,是个男人。”
楚桐道:“朱嫂的娘,当然不可能是个男人。”
温惜花起身道:“那么,这个人又是谁?”
楚桐没有回答,却道:“你跟我说过,那天因为看见朱嫂才跟上了她。朱嫂长得不美,又不出众,是走到路上也要撞到好几个的那种女人,又有什么稀奇的地方能引起温公子的好奇?”
温惜花微笑起来,道:“因为那天我看见的朱嫂,也是个男入。”
那条小道甚少人走,所以一个假扮成女人的男人走起来,就显得特别的奇怪。温惜花本就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好奇心虽然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但也给他带来了很多乐趣。
楚桐皱眉道:“温惜花,最近江湖上是不是很太平?”
温惜花道:“太平?五天前,振远镖局的一支暗镖被劫,据说里面还有百年未见江湖的魔教至宝‘春后笛’,现在请了各方高手助拳追查;四川悍匪‘一山虎’童程和唐门唯一的千金唐妙私奔,这个月十五号就成亲,宴请天下英雄,唐门丢人丢得大了;崆峒掌门罗靖闭关时被刺,现在崆峒上下已经乱了锅。一个月里就有这么多热闹,你说什么时候能太平?”
楚桐道:“既然不是江湖上没有闲事让温公子你搀和,这点儿芝麻绿豆的小事你怎么会上心呢?”
温惜花轻笑一声,道:“你可知道我是怎么成为天下第一的?”
楚桐悠然道:“莫非是因为你活得比所有天下第二时间都要长。”
温惜花大笑:“果然还是你知道我,一个人想活得长一些,就变得对一切不寻常的‘芝麻绿豆小事’都变得多上心一些。”
楚桐只得叹气:“温大少,我们若继续站在这里讲古,只怕很快就要一齐去吃京城大狱的牢饭,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罢。”
两人沿着背街的小巷,牵着马,慢慢踱了许久才到楚府。远远地看见孟管家挑了一个灯笼候在门口,见到楚桐后,他一躬身道:“公子回来了。”
楚桐把缰绳交给他,道:“辛苦你了,下去吧,灯我自己来拿。”
待孟管家离开后,温惜花叹道:“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不了解你,也越来越佩服你了。”楚桐在前面掌着灯,道:“怎么说?”
温惜花道:“‘铁掌铜爪’孟君直一双肉掌曾是兵器谱上第四,十多年前隐遁山林,如今居然做了你的管家,你叫我怎么不能佩服。”
楚桐一手推开房门,淡淡地道:“像我这样一个没了武功、却有很多仇家的人,总是要多为自己的小命考虑一些的。”
他的话听得温惜花一愣,却很快旧态复萌,嬉皮笑脸地问道:“你还没有告诉我,刚刚死掉的,都是什么人?和你又是什么关系?”
楚桐点上了灯,关起门,道:“没有关系。”
温惜花道:“哦?”
楚桐道:“只不过一个月以前,我还是大同县的县令,而钟快腿则是大同县衙的捕快。”
温惜花道:“钟快腿是谁?”
楚桐道:“就是你刚刚问的死人,装作朱嫂她娘,其实是她丈夫的男人。”
听完楚桐的叙述之后,已是东方发白,温惜花摸着下巴道:“那么,你在胥老爷的发间究竟摸到了什么?”
楚桐微笑道:“什么东西也没有,我只摸到他的发根是湿的。”
温惜花的眼睛亮了,一拍脑袋,他大笑道:“我明白了,原来如此!有人用冰保住了尸体不腐,怪不得后来说尸首烂太快太怪,怪不得凶手‘只可能是’五寸一。”
楚桐也笑了,道:“钟快腿身为大同最好的捕快,观察力自然不会太弱,他注意到我那时神色不对,好奇之下也去伸手摸了一摸。”
温惜花笑道:“若我所猜没错,他虽然摸到了,却没有想到。”见楚桐不搭话,他又道:“但是他直觉其中必定有诈,却也没有忘记,说不定就把这说给谁听见,传到了真凶耳边,惹动了凶手的杀机。”
楚桐点头道:“不错,钟快腿有一晚喝酒回来,差点被伏伺在旁的凶手所杀,回家之后他左思右想,虽然还是不知真相,却已知道自己身处险地。”
温惜花接道:“他一个小小捕快,武功不行,又有家累,此事因你而起,只好病急乱投医,带了老婆易容换姓上京找你。”他忽地笑出来:“让他和他老婆去妓院藏身,这个主意一定是你出的,真真妙极。”
楚桐也忍不住笑道:“那时我也别无他法。他和我若在一处,我也护不住他。反而是两处分开,凶手摸不清我的底细,既没有把握一起干掉我,也不会一时冲动干掉钟快腿。”
温惜花叹道:“说到这里就是我的不对了,昨晚我惊走了那个夜行人,凶手知道你背后有人撑腰,狗急跳墙之下索性一狠心,干脆先杀了他们夫妇灭口。接下来……”
楚桐轻笑道:“接下来,自然是要来杀我了。”
他笑的样子很惬意、也十分享受,所以温惜花的脸忽然就垮了下来,苦笑道:“糟糕。”
楚桐道:“什么糟糕?”
温惜花道:“糟糕的自然是我,我这次要大大的糟糕。”
楚桐目光闪动,笑道:“要被人杀的又不是你,你糟糕什么?”
温惜花拉长脸道:“你想,我既然是你的朋友;还打算要一直跟着你;又说了已经搀和就不罢手——那现在你命悬危卵,这个保镖自然舍我其谁?”
楚桐板起面孔,道:“你可以不当。”
温惜花叹道:“我也想,可惜我不敢。”
听他说得痛心疾首,楚桐微微一笑。他这样笑起来,一下子显得年轻了很多,神情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清爽和干净,黑色的眼睛也去了沉冷之意,透出些许温柔天真来。
温惜花忽然道:“小白,你实在比起从前开心了许多。这一个晚上,我看见你笑的次数比过去这些年加起来还要多三倍。”
他这样说,楚桐却沉下了表情,低眼半晌,才道:“人生有得有失,我虽然没了武功,至少现在可以想笑就笑,无须顾忌。”
温惜花突然道:“我想起来一个人……”
楚桐眉目一动,道:“莫非是‘葫中有乾坤,肚里藏日月’的大笑和尚?”
温惜花点头,笑道:“不错,到京城已近十天,我还没有去天龙寺找过大笑,也不知他没了葫芦,现在都用什么装酒。”
楚桐推开了窗,外面已是东方发白,他悠悠地道:“今天天气很好。”
温惜花眼睛一亮道:“你愿意陪我去?”
楚桐叹道:“温公子,我的命现在在你手里,你要去哪里,我怎么敢不愿意?”
京城里,什么地方都可以花钱。可所有这些地方,只有一处,无论你手里有一文还是万金,都会一视同仁/这就是天龙寺:天底下大约还没有一家寺庙,会嫌弃香火钱。天龙寺乃是百年古寺,建在云华山顶,托了京城的地势之便,刹中香火四时不断,拜山的善男信女向来络绎不绝,一路上小摊小贩的叫卖也不绝于耳。
山道只走了一半,温惜花就带着楚桐改走小路,他看楚桐回头望了望,忍不住笑道:“我还怕你嫌吵,带你走这条后山小道,若你想走前面,我们就再回去。”
楚桐摇头道:“不是。”温惜花道:“那你是看见了什么?”
楚桐点头,微微一笑道:“若我没有看错,刚刚的,似乎是一个熟人。”
温惜花奇道:“旧相识?是谁?”
楚桐又一摇头,道:“一面之缘的人。我看见了胥家的一个丫环——就是发现胥老爷尸体的那一个。”
温惜花眼睛一转,笑道:“如此说来,主角到场,好戏也要开锣了。”
楚桐叹了口气:“只希望这个收场不要来得太快,别叫看戏的人失望了。”
温惜花已经看出他的心思,笑道:“和尚是个臭棋篓,这次一见你,必定要拉着你下棋,还是将就让我来应付吧。你也可以四处去看看。”
楚桐露出一丝笑容,朝朋友点点头,两人就此别过。他沿着天龙寺后山小门进来到大殿,只见正殿中央香火缭绕,人来人往,黑压压跪了一大片都是来上香的人。楚桐远远地站着看了一会儿,就转到了偏殿。
才进没两步,他就已看见了胥老爷的一家子。
胥夫人站在一位老僧旁边听他讲经,一边听一边抹眼泪,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家人丫环站了一排,约有二十来口。
胥子常先发现了楚桐,他一愣,马上又扯了扯母亲的衣袖。楚桐只是个七品小官,胥家财大势大,向来结交的都是权贵。如今世事更迭,胥夫人果然一改那日新丧时的热络,连嘴都懒得张,只是远远地朝他点了点头。楚桐也不动气,走上前去道:“胥夫人,胥公子,今日可是来给胥老爷做法事?”
话音刚落,胥夫人的眼眶又已红了,胥子常一拱手道:“楚大人,劳您费心记挂,因家父死得凄凉,家母执意要到天龙寺来做场大法事超度,这已经是第十天了。”
楚桐转向胥夫人道:“夫人请节哀顺便,多多保重。如今逝者人士为安,凶手又已伏法,想必胥老爷的在天之灵也能安息了。”
胥夫人听得连连点头,容色和缓不少,道:“多谢楚大人,这边法事将毕。楚大人若不嫌弃,外宅就在山下,请到寒舍小坐片刻如何?”
她这话原只是客气,谁知楚桐果真道:“既然胥夫人这样说,那楚桐就叨扰了。”
胥夫人一时语塞,幸好旁边的胥子常顺口接上,道:“正好,我与楚大人年纪相若,也可趁机多亲近亲近,来,这边请。”上前亲亲热燕地拉了楚桐就往门口先走,胥子常这一拉甚是仓促,楚桐笑面以对,心下不免微微一凛。
胥家的宅子是胥老爷到京城办事宴客常住的处所,虽占地不大,却布置得十分精巧,院落园林小巧雅致。胥夫人看儿子与楚桐谈兴正浓,便找了个理由让胡氏搀她回房先走了。胥子常看母亲走了,就提议不如移往偏厅,也少些拘束。
才在偏厅落座,胥子常交代完不许闲杂人等过来打扰,抬起茶碗一看,对一旁伺候的丫环皱眉道:“这茶凉了,也不知道换一换。”
那丫环奇道:“这茶泡了没半个时辰,怎会……”
胥子常喝道:“叫你去换还不快去,啰啰唆唆干什么?这茶也太次,去,给楚兄换我屋里收着的老君眉。”
丫环只得应声而去,胥子常笑道:“这些丫头平时懒惯了,也不懂伺候客人,让楚兄见笑了。”
楚桐瞧着那丫环的背影微微一笑,道:“胥兄,刚刚那位颇为眼熟,莫非是当日我问过的丫环兰儿?”
胥子常笑道:“楚兄好记性。不错,她原是我母亲的贴身侍女,后来我妻子过门,母亲疼惜她身子弱,就把这丫环给了她。”
说话间,茶已上来了,捧茶的人竟然是胥子常的妻子胡氏。
胥子常皱眉道:“怎么是你,兰儿呢?”
胡氏体态赢弱,生得虽不艳丽,神情却楚楚动人,她见丈夫责难,低下了头轻声道:“娘说要兰儿去给她捶捶腿,我顺手就接过来了。”
她的语气又软又温柔,似有一股化不开的轻愁,叫人不由得生出不忍。胥子常见状,只得放柔了声音道:“你身体不好就不要做这些下人做的活儿,下次别逞强了,家里佣人多的是,还少你一个吗?”
胡氏见他容色转霁,也就浅浅一笑,眉眼间是说不尽的温婉秀丽,声音也抬高了些,放下盘子把茶往桌上摆,道:“没事的,哪儿那么娇贵呢。只怕怠慢了楚大人就不好了。”
楚桐亦是浅浅一笑,伸手去接那茶碗,口中道:“有劳少夫人了。”
见他双手来拿,胡氏的纤手不知怎的颤了一颤,楚桐手上立刻快了一分,接住了茶碗不落,只有几滴水洒落了到他手上。胡氏轻呼一声,连忙拿出手绢要擦,嘴里不住地道歉。
楚桐只手拿着茶碗,笑道:“不必了,晾一晾就干,少夫人不必介怀。”
胡氏呆了片刻,脸色苍白,过了会儿,又强笑道:“这茶洒了许多出来,不如我拿下去给大人重换过?”
楚桐道:“无妨,再加水就行了,换来换去也打扰了我和胥兄谈笑的兴致。
胥子常一直沉着脸,听他这么一说,从旁笑道:“还是楚兄爽快,阿静,你先就下去吧。”
胡静一张俏脸血色全无,本待再说,胥子常冷哼一声,她只得勉强露出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相公、楚大人,妾身告退。楚大人……还请多多保重。”
胥子常眼中精光大盛,又笑道:“女人就爱婆婆妈妈,楚兄可曾烫伤?”
楚桐嘴角扬起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抬起茶碗道:“胥兄这说的,尊夫人细心体贴,又多为胥兄着想,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胥子常笑容更深,道:“承楚兄谬赞了,来来,尝尝我重金购来的老君眉味道如何。”
楚桐眼睛一低,落在瓷白的茶碗上,微笑道:“重金购来?那我可真要好好尝尝。”
他才将茶碗凑至嘴边,只听有人断喝一声:“喝不得!”一只手已斜插出来,将茶碗打翻在地。
这人竟是去而复返的胡静,她站在打碎的茶碗边,喘着气,脸上一抹绯红。旁边的胥子常也吃了一惊,脸色要多难看便有多难看。
一时间,屋子里只听见喘气声,三人都盯着地上的茶碗,没人说话。
打破沉默的是楚桐,他看了地上,眼光又转到胥子常,最后停在胡静身上。微微一笑,道:“劳少夫人多费心了,楚桐感激不尽。”
他虽在笑着,笑意却未抵达眼底;话虽是感谢,温暖却未抵达语气。这一刻,他忽然从一个亲善温文的书生,成了一柄欲待出鞘的利剑。楚桐收起唇角的弧度,又缓缓道:“不过少夫人多虑了,这样的毒药,便是拿来下酒,我也死不掉的。”
胥子常一震,强笑道:“楚兄说的哪里话……”
楚桐转过头,只轻轻看了他一眼,胥子常后面的话就再也说不下去,冷汗从额头上落了下来。
楚桐笑起来,他脸色冷冰冰,说话语气却轻柔无比,道:“胥少爷,你可知—个人在布置阴谋之前一定要准备的是什么?”
胥子常的笑已经挂不住了,只得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楚桐也不管他,径自道:“就是事败之后的灭口。这世间其实很滑稽,一个阴谋最要紧的,就是要不为人知,而又没有一个人能真正做到天衣无缝。更加滑稽的是,一个阴谋,时常都是在灭口之时会出纰漏,以至功败垂成。”
胥子常完全沉下了脸,恨声道:“楚桐,你这话什么意思?”
楚桐道:“我的意思是你机关算尽,却错了一件事。”
胥子常道:“什么事?”
楚桐微笑道:“就是原本我就没打算要揭穿你。”他见胥子常脸色变得煞白,又道,“胥家不止是地方大户,与当朝宰相皇子都有交谊,更有通天之能。当时我就晓得,有些事情就算说了也没有人相信,就算有人相信也没有人当真,就算有人当真了……”顿了顿,“就算有人当真了,你胥少爷还会没有办法吗?”
胥子常哼了一声,道:“既然你知道,又何必咄咄逼人,拦我去路?”
楚桐悠然道:“钟快腿夫妇可说因我而死,我心中又有疑窦未解,所以就算知道这里是龙潭虎穴,也不能不来。”
胥子常冷笑道:“好个不能不来,只可惜你既然来了,就不要回去了。”他撤掉刚刚端上的茶,就着原本未撤的茶壶斟了一杯,喝完一口后似乎平静了不少,胥子常已换了语气,“楚兄,你年纪轻轻就已入仕.将来必将前途无量,何必断送在此地呢?”
楚桐看着他,眼睛里竟然有怜悯,摇头道:“胥少爷,现在无论说什么,已经迟了。”
胥子常重重摆下酒杯,怒道:“楚桐,不要以为我给你几分面子你就——啊……”
看见胥子常捂着肚子蹲下去,面上已经一片惨灰,右手中指颤巍巍抬起指着自己,楚桐道:“你误会了。第一,我说太迟,是因为你已经要死了。第二,毒不是我下的。”
胥子常已不能言语,他顺着楚桐的目光看去,看见自己的妻子站在一边,目光冷冷清清,那鄙夷的眼神仿佛他已是一个死物。怒极攻心之下,一口热血冲破喉咙喷了出来,他一手要去抓胡静的衣角,嘴里叫道:“好……你……为什……”
“么”字尚未出口,胥子常的身子忽地一倾斜,软软地倒了下去。
楚桐看着胥子常死时突然变得正常的肤色,这才有些动容:“竟然是‘寸心灰’?”
胡静笑了,她是那种连笑的时候都带着七分忧郁无助、还有三分哀婉的女人,但是语气里却没有半分软弱。她笑道:“你也觉得这么珍贵的毒药用在他身上糟蹋了?其实我也这样想,可惜实在没有其他合用的,还好‘寸心灰’名不虚传,我不用再糟蹋东西第二次。”
此女在亲夫的尸体边,依旧一副柔柔弱弱的神气,说出的话却凉薄无比。楚桐的目光渐深,心中却想起了另外一个女人,一个他永远也不想称呼为母亲的女人……
胡静不知他心思早已飘远,嫣然一笑,又道:“倒是你,明明已看出我在杯子上下了毒,茶水里是无毒的,居然还陪我演下去,这份涵养功夫真是少见。”
楚桐回过神,冷冷地道:“倒不是涵养,我只是好奇这出戏会变得如何。”
胡静道:“只是好奇?”
楚桐点头:“只是好奇。”
胡静苦笑一声:“原本,我还想哄你一哄,后来端茶时看见你的眼睛,我就知道这个计策能骗得了别人,却绝对骗不了你。”
楚桐道:“你原本是想先让我以为胥子常想毒死我——不,他本就想毒死我,只是给你换了茶杯——然后再来相救,到时哄胥子常说几句话使我确信,你又知道胥子常紧张时就会想喝水,就给他准备了要命的茶杯。等到他毒发,自然尘埃落定,所有的罪名都是他的了。”
胡静沉默片刻,才道:“你这人的机变聪明,可说是我生平所见的第二人,这里面种种关节,居然都被你说中了。”她长叹一声,眼中流露出无限幽怨,道:“为什么,总要给我遇见这样的人……”
楚桐没有接口,胡静已回了神,道:“这整件事虽不是天衣无缝,却也破绽不多,你究竟是如何看破的?”
楚桐微微一笑,道:“胥少夫人,莫要费心再试探我,可以告诉你,该知道的,我全都知道;不该知道的,我也不幸知道了。”
胡静没有动摇,她道:“你知道了什么?”
楚桐笑道:“我自然是知道了胥老爷是你杀的,钟快腿和他老婆不是你杀的,还有——闻名江湖的杀手‘五寸一’,就是你。”
听到最后一句,胡静方才变了脸色,她已完全笑不出来,目光森冷而锐利,冷冷瞅着他道:“你知道得真清楚啊。”
楚桐不为所动,依旧微笑道:“多谢。”
胡静眼中闪过一丝绯红,死死盯住楚桐那双幽深的眼睛,两人寸步不让地互相凝视了片刻。半晌,胡静的杀气一敛,苦笑道:“好胆识,你怎知我不会杀你?”
楚桐摇头,道:“我不知。不论你信与不信,我虽没有武功,想杀我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胡静呆了一下,点头道:“我信。单凭你敢孤身而来,我就知道你不是好相与的人。”
楚桐道:“其实,事情若是到尊夫这里为止,还都与普通的推断相符,可惜中间多了一个变数,让我的想法完全反了过来——那就是假扮成女人的钟快腿。”
胡静愣住了,楚桐没有理会她,道:“最初看见胥老爷的尸体,我就知道不对:夏天天气再怎么湿闷,也不至于腐烂得如此之快。更不对的,是老余根本没有看出异样来。以他长年忤作生涯,自然是从肌肤颜色、浮肿情况、尸体有无损坏来分辨死亡时间。因都无异状,又找不出什么理由,只好当天气作祟。我本也这么认为,后来想到了一个可能。”
胡静脸色冷凝,也不插嘴,听他续道:“有钱人家冬天的时候,常常会在附近高山积雪之地挖坑埋人冰凌积雪,待到来年夏天酷暑,再将冰雪运人家中地窖随时以备取用。胥老爷死的不是时候,大同县的老江湖钟快腿公差在外,尊夫生怕没有人能认得出这是‘五寸一’下的手,就以布包裹了胥老爷的尸体,放在家中冰窖里。冰雪温低,不但保得尸体不腐,也可让伤口没有异变。可是经此保存的东西,若要腐烂会比正常速度快上许多,老余他们去的时候伤口轮廓还算清晰,我去的时候已经开始变色,就是这个缘故。”
胡静道:“你去摸发根,自然是因为冰雪寒气会在毛发之间聚集,遇热成水。胥宝定那天回来没有沐浴,又是傍晚,水气从何而来,就一清二楚了。”见楚桐没有搭话,她又道:“那时你想必已怀疑我们夫妇,只是会知道这些,证明你不但出身不错,江湖经验也相当老到。”
楚桐避而不答,道:“那时我倒没有怀疑你,但胥老爷这一死,尊夫受益匪浅。只是我虽然怀疑,却苦无证据。”
胡静终于一点点恢复了血色,她依着一边坐下,笑道:“你运气可说太好,当时来了调令,这案子就一甩手给了下任。钟快腿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贪杯。他在席间和人说起这事,正好那人是胥子常的朋友,就当笑话讲出来听。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胥子常当机就想杀人灭口。”
楚桐问道:“去假作刺杀钟快腿的,是你还是你丈夫?”
胡静道:“是我。我希望他能够知难而退,有多么远跑多么远,不要再提此事。”
楚桐忽然又笑了,道:“若因为秘密灭口,那被灭口的人最好的法子自然是让秘密不再是秘密。你如此做,明明是希望他来找我,然后将我一起除掉,又何必说得如此好听。”
胡静居然没有反驳,她神情恍惚,似是摇摆在过去与未来之间,楚桐心下微异,口中道:“他终于如你所愿来找了我。尊夫自然不晓得你的作为,定是四处派人寻找,正好借法事为名来到京城,就近下手。”
说到这里,他心头一动:只怕这场法事也是来自胥子常的撺掇罢。但他终究没有说出口,续道:“我一直以为五寸一云云是胥子常假托,从道理上也说得过去,他弑父夺权,自然不可让人怀疑。若没有五寸一这个幌子,首先的疑凶就是他。”
胡静道:“但你却识破了我?”
楚桐笑道:“这要多亏温惜花。”他发现说到温惜花三个字的时候,胡静身体轻轻一震,顿时明白了一两分,这女子只怕和温公子曾有过往。
他不探人阴私,也不相问,续道:“他告诉我那天在苏彩衣的小楼上看见假扮成朱嫂的钟快腿匆匆走过,这引起了我的怀疑。我和钟快腿约定,他老婆每隔一天送一匹布来,以报平安。他既然被要灭口的凶手吓破了胆,又知道胥家财雄势大必不肯放过追杀他,为什么甘愿冒险易容外出?”
胡静浅浅一笑,十分忧伤,又像自语又像相问道:“是啊,为什么呢?”
楚桐道:“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是为了出去见—个人,一个不合适、或者说不能出现在青楼的人。这样的人,我想来想去,除了夫人你,就没有别人了。”
胡静低眉敛目,无限轻愁的模样十分引人爱怜,她微微摇头,道:“我有次带着丫环去买胭脂,在街上看见他老婆,立时就起了疑心。追踪到叠翠坊后,心里更是害怕——像是这样避人耳目的办法,不是钟快腿可以想出来的,说明后面定有高人相助,所以……”
楚桐道:“所以你就想法接近他们夫妇,你既生得柔弱,又摆出一副意图鼎力相助为夫赎罪的样子,加之胥子常确实没有动作,终于还是取得了他们的信任。此后,你就挑拨钟快腿来监视我,唉,那天晚上温惜花看见的夜行人定是他无疑。他告诉你我的情形之后,你终于下定了决心,就装作无意地把此事露给胥子常知晓。”
胡静木然道:“或许你不知道,那日我们就在居古轩陪翁老板饮茶,否则给个天做胆,胥子常也不敢如此之快的下手。”
楚桐轻嘲道:“该是你们夫妻鸿运当头,还是他们夫妻命犯太岁?这最后的起起落落,就不必我再说了吧。”
胡静右手一展,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出现在她洁白如玉的皓腕间,她抬眼道:“这就是五寸一,就是它杀死了胥宝定。我嫁人胥家的那一天,曾在心里对天发誓,再不让此刃有染血的一日。怎知世事难料,势不由己……楚大人,你果然明察秋毫,刚刚所说句句属实,并无错漏。”
她这话前言不搭后语,楚桐却是心中雪亮,知道她死志已生。事情败露之后胡静表现平淡如许,若不是打算杀死自己远遁,就是已不再企望求生。他暗自轻叹一声,心有不忍,柔声道:“夫人,有何事我可代劳?”
胡静凄然一笑,道:“我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名。另外,今日之事,请不要告诉第二个人。”
见楚桐点头,她苦涩的道:“我改了名字,只想一切重新开始,岂知世间并无‘重来’二字,一切都是自己骗自己的,你想重来,谁肯予你生路?从前我将他人生死操之于手,就终有任人摆布的一天……楚大人,我的真名叫做古青青,请你莫要忘记。”
楚桐道:“请放心。既然夫人报了真名,我也不该隐瞒,我本来该叫做沈白聿。”
胡静微微一震,旋即讪笑几声,凄然道:“好,好……你也不是你,我也不是我。唉,为什么人总是想变成不是自己的人呢?”笑完,她落寞地转头向外间,目光不知落在何处,无限轻柔地道,“沈公子,天要变了,你早回吧。”
夏日的小雨说着就来,浙淅沥沥就这么洒了下来,楚桐走出胥府大门几步,听见里面似乎隐隐喧闹了起来。他没有回头,也没有躲雨,任由细碎的雨点打在肩上脸上,轻风徐来,只觉得一阵凉爽。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的时候笑了,道:“你怎知我在这里?”前面几步的路口,温惜花撑了一把伞,上面大大的画了个红色的葫芦,苦笑道:“你倒好,跑得不见人影,害我给和尚拉着下了好几局。我又怕你出事,哪有心思下棋,结果输给他了。”
楚桐看着那把伞,忍俊不禁道:“你输了什么给大笑,莫不是你的银戟?”
温惜花苦着脸道:“比这还糟,那和尚害人成癖,居然要我去偷雷婆婆的十字龙头拐。”他见楚桐大笑起来,忽然觉得心情莫名地好了,道,“你的事情解决了吗?”
楚桐收起笑容,而后忽然一叹,道:“托温公子你的福,已经解决了。”
他已经知道古青青在嫁人胥家之前,必定和温惜花有过交往,或许更是刻骨铭心的恋情,所以不欲对方知晓自己的近况,也不欲再多造杀孽,更愿意放过身为温惜花朋友的自己。而且,他也能隐约感到,迫得古青青非要动用贴身武器杀死胥宝定的,一定是一个悲惨而又丑恶的故事。谁人无过往?既然如此,又何必追根究底,徒增烦恼。
温惜花奇道:“怎会是托我的福,喂,不要突然走那么快,你总要告诉我吧。喂,小白——”
温惜花来到楚桐书房前,扣了扣门,昨天任他百般追问,楚桐也不肯说出事情全貌。晚上又听说胥家爆出儿子买凶杀人,媳妇无奈之下毒死人再自裁的消息,所以今天他一大早就找上门来,务必要楚桐说个明白。
楚桐在里面,声音虚软,道:“进来吧。”
推门而入,温惜花忽然发现孟管家也在一旁,眼睛一动,笑道:“小白,我们昨天约好了,今日你定要请我吃饭。”
楚桐咳了两声,苦笑道:“对不住,昨日我淋了雨,好像得了风寒,今天不能陪你出去了。别怪我爽约,我们明天再说?”
温惜花皱眉道:“我早叫你昨天不要走那么快,果然病了吧?我来看一下。”他走到楚桐面前,伸出两指要去探脉,旁边孟管家呵呵一笑,道:“温公子不必担心,大夫已经来给大人看过了,说是没大碍,吃几贴药也就好了。”
温惜花笑道:“也是,我又不是大夫,看了也没用。”
他脸上挂着笑,就此收回两指,忽然中途变招,一缕指劲朝着楚桐身上的要穴道点去。孟君直的反应也绝对不慢,他冷哼一声,左手去擒温惜花的右腕,右手照着楚桐的天灵盖就要劈下去。温惜花脸色一变,孟君直当年既号称“铁掌铜爪”,手上的功夫必然惊人,被他运足内力这样劈下去,就算是一块大石也要粉碎,何况是毫无武功的楚桐。
温惜花身形一变,躲开孟君直的铁爪,脚下则一挫,内力缠上了桌子,孟君直也随之掌势下压,抵抗从桌边传来的内劲。另外一只手已堪堪就要落到楚桐头上,这个时候,温惜花忽然嘻嘻一笑,道:“你上当了。”
孟君直还未反应,只听“砰”地一声,两人内力拉扯之下,八仙桌猛地碎裂开来。一直毫无动作的楚桐忽然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点孟君直身上十六处大穴。
点完收势之后,楚桐猛地一口鲜血吐出来,脸色苍白,朝温惜花苦笑道:“下次这种事莫要再多,不然我没被劈死也被你吓死了。”
温惜花脸上还是笑笑的,却掩不住纠结的眉头,递过手绢给楚桐,他叹气道:“这话应是我对你说,刚刚差点被吓死的可是我。”眼睛转到一边,看见孟君直又惊又怒的神气,温惜花笑道:“孟管家,栽在我们手里,是否觉得不值?”
孟君直冷哼一声,道:“我没有想到沈白聿竟然还有反击之力,不然……”
拭干唇角的血,楚桐笑道:“不然怎样?若人在面前我还给你宰掉,那温惜花的天下第一就真是只有脸皮可以拿出去吹的了。”
“小白,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讽我?”温惜花道,“孟管家,我第一次朝小白问起你的事情,小白跟我说—一‘像我这样一个没了武功、却有很多仇家的人,总是要多为自己的小命考虑一些的’。”
盂君直怒道:“这话我听见了,有什么不对?!”
温惜花点头笑道:“话本身没有不对,只是说话的人不对。因为我了解的沈白聿,脾气又臭又硬,就是死也不会示弱,哪怕他的朋友心甘情愿为他出生入死。一个放弃了苦心经营二十年的名声家业的人,怎么还会顾惜自己的性命?”他说话时脸上带笑,楚桐却忍不住别过了头去,“所以,只凭这一句话,我就知道,你非但不是来保护他,而是来监视他、甚或……要杀他的人。”
楚桐叹道:“孟先生助我许多。”
他口气平淡,听不出是真心假意,孟君直的脸色却渐渐和缓,竞露出了丝笑意,道:“江湖之中尔虞我诈,只为保命,谁不是身不由己。如今我任务失败,再不必见楼主,温公子,我只求你一件事。”
温惜花看了楚桐一眼,又看回孟君直,道:“你求我的这件事,我原本是不会答应,但我今次敬你前辈身份,时间地点由你挑。”
孟君直眼睛亮了,摇头道:“还挑什么,就是此时、此地如何?”他哈哈一笑道:“可以领教洛阳温候的方天银戟,虽死无憾!”
温惜花也哈哈一笑,风流公子的浮华尽去,显露出来的是极少为人所知的排山倒海般的气势,看也不看楚桐,他柔声道:“小白,院子借我,你出去吧。”
楚桐站在楚府门口,仰望着天,隐隐有雨云汇集,他叹了口气,道:“最近雨好似变得多了。”
身后有人接口,道:“那是秋天要到了。”
他回头,看见温惜花也和他一样仰头向天,忽然笑道:“我突然发现一件事。”
温惜花收回眼光,望着他,道:“什么事?”
楚桐道:“我发现你见过我的吴钩剑,见过我真正地出手,也见过我杀人。我却没有见过你的方天银戟,没有见过你真正出手,也没有见过你杀人。这不是很不公平?”
温惜花笑了,道:“我没有问你为什么要变成楚桐,是不是?所以我们扯平了。而且……有一天,我也许会对你说。”
楚桐道:“有一天?”
温惜花点头道:“将来的一天,小白,我也希望那一天,你会对我说。”
楚桐着转过头,悠然道:“好,那么我们就等吧,我只希望,那一天不会太远。”
楚府一向冷清,这天却多了不少车马停在门口,温惜花跨过走廊上横七竖八的东西,皱眉道:“你莫非是要搬家?”
楚桐苦笑道:“我哪里有家可搬?”
温惜花这才注意到他手里有个小小包袱,奇道:“莫不是你官场不顺,要卷铺盖走人?”
楚桐道:“你当做官是做伙计吗?这里真正的主人要来,我这个冒牌货自然是早早识相离开了。”
门口一阵骚乱,温惜花瞧过去,见一对夫妇说笑着进来,道:“真正的主人?你莫非是指的他们?”
楚桐点点头,扯了他的衣服就往后门走,边走边道:“你以为路边随便一个张三李四便可以去考功名的吗?这举子不但要出身清白,还需乡保里正的保举,我总不可能去变一个楚桐出来。”
温惜花道:“你是说真有楚桐此人?”
楚桐叹气道:“温公子真是聪明伶俐。这楚桐原本是要上京赶考,谁知半路在金陵迷上一个青楼女子,散尽财资,他又与那女子真心相爱,就双双私奔。我遇见他们的时候,两人正好在—个破庙躲雨。”
装作没听见他的讽刺,温惜花笑道:“我明白了,那原本的楚桐家里肯定不会答应这样一门亲事,他又怕去京城应考落第之后更难立足,你就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动他让你代考。”
楚桐嘿嘿一笑道:“还好我懂得易容改装,那楚少爷与我长得有几分相似,人又没有主心骨,就这样让我做了一年的逍遥县反正我一个芝麻小官,结交不多,就算有人对我的相貌有印象,也能糊弄过去。”
“你本可以继续做你的楚桐,为何忽然召他们来?”
楚桐连连摇头:“本就定了一年之期,不然要我做一辈子官,那不憋死也把我气死了。”
他们说着已经出了楚府的门,来到人来人往的街面上,温惜花忽然停住了脚步,嘻嘻笑起来,道:“小白,现在你又不是楚桐了,我到底该叫你什么好呢?”
楚桐冷笑道:“我现在既然不是楚桐,自然是沈白聿了。认识十多年,你总不会连朋友的名字也忘记。所以莫要再叫我小白,省得……”
“小白,小白,你跑哪儿去了?”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跑过来,四处寻找,见到他们后粲然一笑,道:“两个大哥哥,你们有没有见到我的狗?它叫小白,是一只白色的短毛小狗。”
温惜花拼命忍住不要笑,只见一边沈白聿脸色发青,就朝那小弟道:“我们没有见到,小弟弟,去那边找找看。”
“哦,”小男孩转身朝另个方向跑去,嘴里还在唤着:“小白——快出来!不然你的骨头我可要丢掉了,小白?”
温惜花实在忍不住,大笑出声,然后赶紧跟上举步欲走的沈白聿道:“喂喂,小白,莫要走那么快,喂,你没有生气吧?喂……”
说话间两人渐渐走远,只见碧空如洗,阳光披洒一片,入眼处无不通透。昨日的疾风骤雨已过,所以纵使片刻后风雨再来,夏天,也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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