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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直拨,救救孩子!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11008期>
本文总字数:1476字
最近时常在新浪徽博上看到“寻子启事”,每每是家长发布的求助信,以寻找失散的孩子。这些孩子有些已失散多年,有些才被人贩子拐卖。看到求助信里照片上孩子明媚幸福的微笑,再看着家长们宇里行间流露出的痛苦和期待,真是闻之恻然,见之落泪。这时再去谴责质问人贩子们的良知去了哪里,显然是太过书生意气了。纵然人人心中有侠性,你也不得不相信,那些以拐卖孩子、组织幼儿乞讨、利用人们同情心牟利的人,早已丧尽天良。这些可怜的孩子们,他们去了哪里?他们的遭遇,通过一则微博即可看出。作家孔二狗写道:
我姐的朋友2001年带着孩子去峨眉山玩.4岁半的孩子莫名失踪。这对夫妇班都不上了,疯狂地全国各地找孩子。2006年终于在深圳找到。这个还子在深圳乞讨;他的舌头已经被割掉,胳膊被掰断弯到了身后,腿被截断。这孩子见到父母,眼泪流了下来,孩子还认识父母。
当越来越多的寻子启事在微博上公布之后,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加入到帮助父母寻找失踪孩子的行动中来,他们随手拍摄路边乞讨的孩童照片,发到网上,与寻子启事形成呼应,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创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 http://t.sina.com.cn/1932619445),正式向拐卖儿童的行为宣战。不足一个月时间,已有24万人加入,已有数干张网友街拍乞讨儿童的照片被发布到微博上,不少社会名流开始加入街拍,搜狐、百度等也纷纷加入到这一行列中。随手拍照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热点话题。随后,越来越多的父母找回自己失散的孩子。
“童话大王”郑渊洁也一直对此事极为关注,屡次发表微博声援,并将我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采取怎样的措施写成一条简明的微博:
中国法律不禁止乞讨,但禁止儿童乞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设有“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该罪名最高判7年并处罚金。在中国乞讨不犯法,但是组织14岁以下儿童乞讨犯法。见到儿童乞讨,请立即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对于刑事犯罪报警,警察必须出警并制止犯罪。如不出警,请投诉警察,
仗义直拨,救救孩子,就这么简单。身为侠道中人的你我,是否也该就此行动起来,让更多的家庭团聚,让更多的恶行被制止,让更多的恶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武侠作家温瑞安先生在其代表作《说英雄谁是英雄·温柔一刀》中,开篇就写到这样的情形,要去开封府闯荡江湖的多情少侠王小石,途经湖北黄鹤楼时,因为偶然的一眼,望见了卖解的残疾:
“……这几个人,有的没有手,有的没有脚,有的手脚都断了,只剩下单手单足,或是一手一足,更有一个,手脚全都没了,张开嘴巴,只哑哑作声,看了也令人心酸。”
王小石怜悯之余,醒悟过来,这些伤残都是人为的,随后跟踪组织卖解的人,进而听到了身处其中却良知未泯的江湖人厉焦红的解密——
“以前,我们只是走江湖卖武,看不顺眼的,明里动刀,砍下一颗人头是一个;遇上棘手的,暗里磨抢,戳得一下算赚了。哪似今天,尽抓些不相干的孩儿,把他们割肉残肢的,有的强塞入瓮中,有的扯裂了背肌强裹扎在一起,有的更强迫跟牲畜交配过血,全都变成了体儒、畸婴、半人丰富的怪物,这种事未免伤天害理。咱们又不是不能拿刀动抢,行劫截镖,过招杀十来个人,我厉蕉红保管眼也不眨。但把人家的好好小孩给糟蹋成这个样子,我忍不下心……”
这一刻;江湖与现实,武侠与社会,完整地契合起来了。随手拍照,仗义直拨,救救孩子!
侠是一种行为,不是一种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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