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道是无晴
李亮
文·李亮 图·赵老湿
楔子
在这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叫做“江湖”。
这江湖不在水底,而在人间。
这江湖中没有吃草吞泥的小鱼小虾,却有纵横四海的巨鲨大鲸。
载酒高歌的侠客、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生死与共的兄弟、不共戴天的仇敌……个个都有着翻江倒海的本事。
——其中更有矫矫难见的蛟龙,风华绝代的奇男子。
他们,各有本领。
在东都洛阳之外,有一处富甲天下的庄园,唤作锦绣。占地干顷,仆从万人,集四海奇珍,有宇内宝库。
山庄之主姓李,乃是李唐后裔。他们这一家人既传下敌国之富,又承有倾国之貌,更习有李唐向来不外传的长生剑术,因此,又被称作“三绝世家”。
“三绝世家”屹立江湖三百年之久,传到这一任的家主更加了不起。传说中,这位李公子的每只眼睛都和舜帝一样,有两个瞳仁,因此得名“重华”。
李重华今年不过三十岁的年纪,可是却已经剑折武当清明子,琴胜长安李风龄,棋争杭州刘国手,画平金陵吴一鸣。
因此,他就是这世上,最英俊、最风雅、最了不起的男子。
又有一个人,人人敬仰。
左长苗祖籍陕西,世代为农。有一次,大侠萧晨为武林败类暗算,重伤昏倒在左长苗家的田里,为时年六岁的左长苗所救。
萧晨后来把一身武艺倾囊传授。左长苗十六岁开始闯荡江湖,使一柄有刃无尖的挺天剑,十余年来疾恶如仇,除暴安良,侠名举世无双。
他长了一张黄焦焦的脸,因此得了个外号,叫做“瘟虎”。
除此之外,鬼王韩夺天人人畏惧、食人剑刁毒人人厌憎、花妖张拓人人喊打……
男儿本自重。
既然有了一身非同寻常的本领,当然就要恣意张扬,活他个轰轰烈烈,天下无双。
但是人在江湖,比本领更能决定成败的,是命运。
这个故事要讲的,正是九日九夜,发生在江湖中的,一些英雄好汉的——
一段命运。
第一天 杀心·震
震上震下,万物萌动
乱
九月初一,洛阳锦绣山庄。
巳时,有雨。
雨是小雨,牛毛一般,窸窸窣窣。宏伟华丽的锦绣山庄笼罩在这蒙蒙烟雨中,雕梁画栋、水榭亭台、奇花异草,更见风致。
一身红衣的沈纱快步走过幽长曲折的回廊,穿过东花园,来到重华公子的闭关石室。古柏之下,这一间由白菊环绕的白石小屋,正是锦绣山庄真正的禁地。
菊瓣沾雨,低低垂下。
石屋门前,小厮兰琴一手打伞,一手提着食盒,怯生生地站着,不敢叫门,也不敢走。看见沈纱来,马上求救似的一路望过来。
沈纱的红衣沾雨,在这晦暗的天色里也不由发乌了。她低声问道:“公子还是不肯吃饭么?”
兰琴道:“是。”
沈纱咬了咬牙,将食盒接过道:“你走吧,这里交给我。”
兰琴如蒙大赦,施了一礼,道:“多谢三姑娘。”逃似的走了。
沈纱看他走远了,这才掂了掂食盒,对剑室里道:“公子。”
剑室中毫无回应。
这间由整块汉白玉掏成的小屋,周长二十五步,高二丈三尺,雪白无瑕,价值连城,是重华公子闭关悟道的圣地。除他以外,从无第二个人进入。
甚至就连外围的这片菊园,非他许可,擅入的人也有杀身之祸。这一次沈纱来到门前,其实已经是拼着被他重罚的勇气了。
沈纱深深地吸了口气,叫道:“公子,你还好吗?”
剑室中仍然寂然无声。
自从左长苗诱拐丁绡私奔远遁之后,重华公子就把自己关进这石室里,不吃不喝,无声无息,迄今已有三日。
沈纱实在担心他的安危,终于叫道:“公子,纱儿实在不放心你,纱儿要进来了!”
她放下食盒与纸伞,运起内力去推那剑室石门,重逾千斤的石门发出“咕隆”一声闷响,向内闪出三寸。
石屋内忽然有人清清楚楚地道:“你想让我杀了你?”
那声音虽然不大,落入沈纱的耳中却如霹雳一般。
沈纱整个人都是一震,又惊又喜,又悲又怕,一时间竟已热泪盈眶,叫道:“公子……公子,纱儿好担心你!”
那石屋中人,自然就是重华公子,只听他道:“我没事,你走吧。”他是如此冷淡,仿佛连一个字也不愿意和她多说。
沈纱心中酸楚,道:“公……公子……丁绡走了,你还有纱儿……”
忽然间“轰隆”一声,沈纱方才勉强推陷三寸的石门,猛然间又复归原位,将她来不及收回的双腕震得生疼。
雨丝终于濡湿了她的衣衫,砭肌生寒。
重华公子道:“再多说一个字,我就真的杀了你。”
沈纱站在室门外,眼泪和着雨水已将她的脸颊整个打湿了。她用手背掩住自己的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大声道:“我去杀了她好不好?让我去杀了他们好不好?”
石屋中又没了声音。
沈纱慢慢向后退了两步,猛一回身,哭着跑出了菊园。
最初,那只是一次普通的会面。
“瘟虎”左长苗现身洛阳,求见重华公子,这本可成为一段武林佳话。毕竟他二人一东一西各负盛名,此次终能一见,不免令人生出风云际会之感。
左长苗是一个与重华公子截然不同的人:他的个子很高,人又瘦,稍稍有点驼背,整个人看起来总有点不精神。黄焦焦的一张脸上,两道眉毛重得像是用毛笔蘸了浓墨反复描过似的。他的话不多,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很斯文。
重华公子慷慨好客,自然是对他热情招待。岂料,左长苗做客三日后,竞就不告而别,而同时失踪的还有重华公子的宠姬丁绡。
山庄中人因此都在传说,定是这两个人有了苟且之事,因此才连夜私奔了。
这一切风言风语,沈纱根本无法相信。
先不说左长苗那病夫一般的样貌,乡农一般的装扮,如何能与重华公子相比?就是丁绡她自己,又是什么天仙下凡一般的人物了?她怎么就能让一个才认识三天的武林大侠,不顾名声,不顾前程,惹下重华公子这般大敌,与她私奔?
沈纱离开剑室后,在东花园里停了停,坐下来擦干眼泪,勉强平复心绪。
她愤愤不平,更为重华公子不值。
左长苗与丁绡走后,重华公子如遭重创,失魂落魄,令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若依沈纱的性子,自然是要将那对狗男女抓回来,碎尸万段,方能解恨。可是重华公子却实在太过善良,只把自己关在剑室中,默默承受痛苦。
可是石屋虽保护了他,却也让他再看不到外面的沈纱,看不到沈纱为他做的一切。
沈纱咬着嘴唇,心中的委屈渐渐化成怒火。
——她这样爱着重华公子,可是重华公子的心里却从来都没有她。
——重华公子这样爱着丁绡,可是丁绡却为了一个只认识了三天的男人背叛了他。
她求之不得的,丁绡却弃若敝屣。沈纱一想到这一点,就已经气得浑身发抖。她猛地站起身来,往跨院的入松居而去。
重华公子的身边一向有三位亦徒亦友的随从。长者名为薛傲,擅使一十三路泼风刀;次者即是丁绡,精通三十六路流云刀;沈纱则是最小的,掌中七十二路洗眉刀,堪称一绝。
这三人在锦绣山庄中都有自己的别院,薛傲的是入松居,丁绡的是掩月楼,沈纱的是镜阁。
入松居中遍植松柏、青竹,一年四季郁郁青青,冷气森森。
才一入院,沈纱便已在竹柏清香中闻到一股扑鼻酒气。薛傲的书童点雨和飞墨,一左一右,正坐在廊下的竹椅上打瞌睡,被沈纱一脚一个踢得醒了,慌慌张张地跳起来,叫道:“三……三姑娘!”
“你们大爷呢?”
“大……大爷……”飞墨擦着口水,道,“大爷在!”
沈纱哼了一声,就去推门,点雨慌忙将她拦住,叫道:“三姑娘,大爷喝醉了……”
沈纱怒气上涌,一把推开点雨,飞脚踢开入松居的大门,喝道:“薛傲,跟我去杀人!”
入松居平素典雅整洁的房间中一片狼藉。
一个年轻人躺在满地的酒壶酒坛间,醉眼乜斜,满身酒渍,大笑道:“三……三妹?你……你要杀谁?大哥……大哥帮你出马!”
这一摊泥一般的醉汉正是锦绣山庄除重华公子外的第一高手,因为相貌俊美,皮肤白皙,而得名“雪狮子”的泼风刀薛傲。
沈纱气得双眉紧蹙,道:“什么时候了,你还喝酒?你还喝成这样!”
薛傲笑道:“什……什么时候了?”
“丁绡出走,公子闭关,整个锦绣山庄风言风语乱成一片,你不出来主持大事,却只顾在这儿喝酒!”
“什……什么大事……这世上……—薛傲笑嘻嘻地道,“哪有什么你我能做的……大事……”
“别的你不能做,杀人你还不能做?”沈纱怒气冲冲地说道,“丁绡、左长苗,这对狗男女辜负了公子的信任,令锦绣山庄蒙羞,我们当然要杀了他们!”
薛傲一愣,在地上半仰起身来,直勾勾地看着沈纱。
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很英俊的年轻人,即使现在醉了,一旦打醒精神,那两道又黑又挺的剑眉往起一立,也仍是那么英气逼人。
“我们马上起身,去追那对狗男女——他们走不了多远!到时候,丁绡交给我,你去对付左长苗!难道你的泼风刀还怕他的挺天剑么!”
薛傲吃吃地道:“不……不……”
“当然不怕!你的刀法,是公子所传,除了公子,天下间哪还有人是你的对手?”沈纱冷笑道,“雪狮子对瘟虎,我们倒要让天下人知道,左长苗根本不配与公子相提并论。什么‘东鹤西虎’,公子的一个徒弟就能杀了他!”
“可是,丁……丁绡……”
沈纱咬了咬牙,道:“丁绡你不用担心,交给我!她这两年哪还有时间练武?那骚狐狸只会在床上讨好公子,好好的一套流云刀,说不定早就让她浪没了……”
“你胡说!”薛傲猛地大叫一声,“呼”地一下,将一个酒坛猛地向沈纱砸来。沈纱吃了一惊,侧身一闪,那酒坛在她的身后撞得粉碎。
只见薛傲挣扎而起,可是酒喝得太多,脚下发软,又“扑通”摔倒,口中兀自叫道:“不许你说她……不许你再说她……你不要这样说她!”
他原本因醉酒而粉红的俊脸,现在却已涨得通红,两只眼睛更是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他看着沈纱,仿佛随时要扑过来扼死她。
他这神情,倒像是自己遭遇了什么极大的羞辱。
沈纱目瞪口呆,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惊叫道:“你……你也喜欢她?”
薛傲正自坐起,听到她这句话,却像是当头挨了一锤似的,又重重坐倒在地,喃喃道:“我……我……”说了两个字,声音里就已经有了哽咽,“我哪里配……”
沈纱往后退去,眼前的薛傲,突然间就变成了她从来都不认识的人。
“丁绡哪里好?”她忽然叫喊出来,“你们一个一个的,都为了那个烂货失魂落魄!”
薛傲坐在地上,久久无声,然后才突然“呵呵”笑出声来,笑着笑着,却又捂着脸哭了起来,道:“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他哽咽着抬起头,一张被羞愧和绝望所折磨的脸早已扭曲了,“她走了,我就活不了了……三妹……让大哥再看一看你……三妹……你以后……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大哥了……”
沈纱狠狠咬着嘴唇,终于一字一顿地道:“那你就去死吧。”
她转身就走,再也不想多看那死狗一般的男子一眼。
逃
九月初一,运城城郊,张记面铺,
未时,有雨。
雨来得很急,几丝沉甸甸的阴风刮过,已是百鸟入林,野径无人。一声脆雷,黄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下,打得芭蕉叶乱摆,面铺的板壁咚咚作响。原本支开的几扇窗户都“啪嗒啪嗒”地摔了下来。
面铺里的光线一下暗了,张老实记不了账,索性搓着手来到门前看雨。才一站定,便见两个来不及打伞的行人飞似的向面铺奔来。
那两人闯入面铺的凉棚下,放下头上遮雨的袖子。张老实这才看出,原来是一男一女,虽然狼狈,但却实在气宇非凡。男的身材高大,猿臂蜂腰,面如淡金,肩背一个长条包裹,瞧那岁数,该在三十上下;女的娇小玲珑,眉目如画,以青帕罩头,斜背一个黑布包裹,应只二十出头。
两个人略擦了擦脸上雨水,便招呼道:“掌柜的,有什么吃食?”
张老实赔笑道:“两位客官,咱们家的削面、剃尖儿都是一绝,小烧肉的卤子更是秘方特制,都好吃着呢。”
那两人对视一眼,男人颔首道:“那么,就来两碗剃尖儿,卤子重一点。有什么腌干卤食,也都足足地配上,一会儿一起算钱给你。”
这人声音低沉,一个字一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带着说不出的威严,令人听后不由自主地就想尽快完成他的要求。
张老实心中莫名紧张,到后边去做饭时,走得都有点跌跌撞撞了。
一男一女这才拣了张干净亮堂的桌子坐下。
这张记面铺虽然开在郊外,但靠着官道,平日里的生意也颇可观。张老实一辈子在此经营,到如今已有一间砖房、两个茅棚,八张桌子、二十余张条凳的规模了。
那男人环顾四面,松了口气,道:“逃到了这里,应该就没事了。”
那女人道:“想起来,真如做梦一般。”
他们四目相对,想到过去的种种,又想到未来的生活,不由心中柔软。
男人轻握了女人的手,道:“小妹,跟了我,让你受苦了。”
女人微笑道:“只要能和大哥在一起,什么苦都是甜的。”
男人正色道:“不过,也不会一直苦下去。这一趟虽然走得匆忙,但银子细软也还是带了些出来的。咱们寻一个山明水秀又没人认得我们的地方,垦上几亩荒田,养上几只鸡鸭,生下几个儿女,不消多久,也是一番好光景。”
女人含羞低头,道:“一切都听大哥的。”
她如此娇美,那男人不由心旌动摇,捉起玉手,在唇边轻轻一吻。那女人“啊”了一声抬起头来,满面绯红,低叫道:“给人看见!”
男人脸色一变,慢慢将女人的手放低,想了想,强笑道:“看见……又怕什么?”
他的心里果然还是怕的。女人也知刚才的话说得不是时候,连忙反握住男人的手,道:“不怕,我们自然是不怕的。”
男人眼中掠过一抹狠绝,道:“我们既已逃脱,就没有了回头之路。真有人追来,怕又有什么用?哼哼,只不过到时候一刀一剑地拼起来,说不定是他们有来无回,也就是了。”
他越这样说,女人越是不安,道:“天大地大,他们上哪找我们来?再说现在这乱世,我还真不信谁会有那个闲心,咬着我们不放。”
她这话说的,其实也正是这男人心中暗暗企盼着的。听她又说了一回,自己也就不由更信了一分。
刚好这时张老实已煮好了两碗面条,厚厚地浇了肉卤,又将豆干,卤蛋码得高高地端了出来。那两人好几天没好好吃饭,更兼那面条着实香滑,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一人一碗埋头大吃。
男人吃得快些,又叫了一碗。好在这会儿灶房里的火和汤都是现成的,张老实再做第三碗倒也更快了。
忽然有一个人从面铺暗处里坐了起来,狞笑道:“你们是私奔出来的?”
那一男一女登时吃了一惊。抬头看时,却见一条凶恶的汉子正从面铺的角落里走了出来。
那个人身材不高,肩膀宽阔,宛如铁铸。一头又硬又乱的黑发,在头顶上胡乱绾了个牛鼻髻,满面油光,半腮针须,一双小眼里满布血丝。
他是运城城外刘家庄中有名的泼皮,名叫朱峰,因为为人蛮横,好吃懒做,大家就都把他的名字倒过来,叫他是“疯猪”。这人平生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无所不为。昨天夜里在运城赌输了钱,今天一早来到面铺,吃了一碗面,一个酱鸡腿,也不给钱,就在砖房靠墙的背光处,搭了两条凳子,睡起觉来。
张老实看他一脸晦气,更不敢惹,结果后来一忙起来,竟将他全然忘了。及至疯猪自己被雷声惊醒,却又懒懒地不想起来。他的身形被桌子遮挡,又在背光的所在,因此便连那一男一女竟也全未发觉他的存在。
他并未见识那二人方才避雨闯入的身法,一双耳朵只隐隐听说二人私奔潜逃,又带有金银细软,顿时就起了歹念。
“唰”的一声,他已自腰后拽出一把解腕尖刀:“你们这两个狗男女,私奔到这儿来啦,这小妞是谁家的小老婆,跟我去见官!”
那一男一女被他一吼,都吓得一哆嗦,女人正待起身,却被男人一把摁住了。
那男人眼珠转动,一瞬间便已将四下打量完毕,道:“这位好汉,怎么称呼?”
疯猪怪叫道:“少他妈跟老子套近乎,老子平生最容不得你们这些奸夫淫妇!他妈的搞破鞋、偷汉子,跟老子去见官,男的阉了,女的骑木驴!”
他言语粗俗,那女人被他骂得又羞又怒,可是心里却稍稍安定下来,已猜知这人其实并不知道他们的真正身份。
张老实忽见这泼皮闹事,早慌了神,赶过来,又不敢靠得太近,只把手乱摇,叫道:“疯猪,疯猪你可别给我惹祸呀!”
疯猪把眼一横,骂道:“滚你妈的蛋!老子这是惹祸?老子抓奸抓双,那也是替天行道,扭到官府去,官老爷也不会说个‘不’字!”
他越是这般叫嚣,这一男一女就越知道他不过是个草包。
那男人低声道:“别在面铺里动手。”
那女人稍一犹豫,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们这次出逃,最怕的是暴露行迹,引来后边的大队追兵。因此一向不声不响,唯恐引入注目,留下破绽。
他们这一说话,那边疯猪又叫了起来:“嘀咕什么呢?又想耍什么花样!老子的眼里可不揉沙子!敢不老实,一人一刀,先给你们放放血!”
那男人拱手道:“好汉,放我们一条生路。”
疯猪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一俟入耳,面皮上就已经柔和了,道:“放你一条生路?也要看你会不会做人。老子昨夜在运城赌钱,着了几个王八蛋的算计,把老娘的棺材本都折进去了——你们要是懂事的,就借些钱来,给老子翻……不,让老子去孝敬老娘吧!”
那男人沉着脸,将自己的钱袋放在桌上推了过去。
疯猪将钱袋往桌上一倒,稀里哗啦,十几两散碎银子滚了满桌。
“他妈的。”疯猪一边把银子往怀里揣,一边骂,“你糊弄我?你刚才说的细软呢?”
那男人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张老实,又向那女人点了点头。
那女人便将那一直放在手边的黑布包裹推给疯猪。
疯猪单手解开包裹,掀开几件衣服之后,果然抖出几条金灿灿的链子.,一串圆润晶莹的珍珠,一块翠绿的玉牌,以及几只杂样的手镯。珠光宝气,一时映花了他的双眼。
“他妈的,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疯猪也不顾那钱袋了,一把抓起那些链子镯子,全都塞到怀里去,“看不出你这老小子,病病歪歪的模样,居然还勾引来这样白白嫩嫩的小骚娘?真是老天爷不长眼……老子先替你们收着!”
说话间,他又注意到桌子上另外那个蓝布的长条包裹。
“这又是什么?”疯猪伸手就去抓。
“啪”的一声,那男人却先他一步按住了包裹,道:“好汉……不要逼人太甚。”
“去你妈的!”疯猪财迷心窍,早已什么都听不进耳,一刀剁向那男人的手腕,“老子就是逼你了怎么样?不服咱们就去见官!”
那男人的手往回一缩,疯猪便已夺过包袱,就在桌上一抖,“咚”、“咚”两声,两件沉重的铁器就掉了出来。
那原来是一把刀、一柄剑。
疯猪愣了一下,笑道:“呵,居然还是个练武的——练得一肚子男盗女娼!”
他看着这两件利器也觉得心里发毛,可是利欲熏心,也就顾不得什么轻重了,用包袱皮把兵刃卷起来往腋下一夹,道:“算你们两个识相!老子这就带着这些呈堂证供上衙门。你们两个不要跑,老实跟来!”
——那两件上好的兵刃,加上那些珠宝,还怕没有上百两的价值?
——他今日虽然狗急跳墙,早有劫财之意,可是碰上了这么两只既温驯又有料的肥羊,却也不得不说,真是意外之喜了。
疯猪忙不迭地出门,临钻人雨幕前,脸上已绷不住笑意。
张老实眼见疯猪走得远了,这才上前道:“两位客人,受惊了。”
却见那男人面色如常,道:“没事。掌柜的,结账吧,另外,我们还要赶路,你这若有雨具,也匀给我们两个。”
他在袖子里掏了掏,仍还有几钱碎银,才要递过来,张老实已经拼命摇手,道:“你们被那疯猪抢了那么多东西,哪还有钱,留着自己用吧。我可不能要了!”
一面说,一面在厨房里去摘了两个斗笠来,道:“这都是老汉我自己编的,不值什么钱,你们就戴着吧。”
那对男女对视一眼,起身拱手道:“如此,多谢了。”
他们戴好斗笠,辞别了张老实,顺着疯猪离去的方向走进雨中。因为不能让疯猪再与别人张扬,故此一等离了张老实的视线,便展开身法,直追了下去。
追出里许,前边模模糊糊,已有疯猪的背影,那女人却忽然停了下来,道:“我的簪子掉了!”
那男人一愣,道:“簪子?”
那女人道:“定是我刚才戴斗笠时掉在面铺了。大哥你先去追那泼皮,我回去找一下。”
事态紧急,她说得又快,那男人不及细想,点头道:“好!”
两人便一个向前,一个回头,暂且分手。
那根银簪子其实就攥在那女人的手里,尖端锋锐,与铁锥无异。
那男人心地善良,在自保的同时一直不愿伤及无辜。因此才会要求那女人“不要在面铺动手”,其实就是为了保住开面铺的张老实。
可是他们被劫,张老实看见他们所藏的珠宝,更看见了他们的兵刃,哪还忘得了?以后若有人查到这来,稍加盘问,岂不就暴露了他们的行踪?
——所以这个人,其实已经留不得了。
那女人在面铺外深吸了一口气,雨沫沾在她的舌尖上,湿漉漉的,竟有一点甜意。
她本身也并不是什么心狠手辣的人,可是为了她和那男人的将来,她却不能不小心点了。
她迈步走进了张记面铺。
却见张老实正穿了领破蓑衣,戴了顶旧斗笠,慌慌张张地往外走,一见她回来,高兴得叫了起来,道:“客官哪,我还害怕追不着你们呢!”
那女人一愣,单手垂下,簪子已在袖中一转,准备刺出。
却见张老实已在蓑衣下拿出一个灰布小包,在手里打开来,里边用油纸包裹的是一只卤鸡,两方酱牛肉,几块腌豆干。
张老实道:“你们前脚走,我后脚就越想越不对劲。你们钱都没了,以后吃喝都成问题呀!我这里别的没有,卤味还有一些存货,你们路上带着,饿了只要买两个馒头,也撑得过去了。”
那女人不料他这般好心,意外道:“你……你这又是何必……”
张老实叹道:“唉,你们是在我的店里被劫的,我这老头子的心里如何过意得去?”
他将那包袱又重新包好了塞过来。那女人稀里糊涂地单手接了,有点不知所措。
“对了,你回来干吗来了?忘了什么东西么?”
女人稍一犹豫,道:“我……我掉了一根簪子。”
“哎哟!”张老实笑道,“那可丢不了,这店里也没别人来。”
他低下头,就在刚才那女人坐过、经过之处,转着圈地来回找。那女人站在原地,看着他那花白的头顶在自己眼前转来转去,心里一软,忽地把手一翻,亮出簪子,道:“在这里……掌柜的,我找着了!”
张老实抬起头来,得意道:“你看,我说吧!”
那女人将簪子别回头上,向老头微微施礼,道:“掌柜的,你好人有好报。”
杀
九月初一,大同怀仁村。
酉时,有雨。
雨下得很大,瓢泼一般,火把只能在伞底下才打得住。火光照耀,地上的积水一片明亮,村民被赶至打谷场,一路走得泥浆四溅。雨水寒冷,有小孩哭,但哭声马上模糊了。大人低低地哄着:“乖,别哭,可不能哭呀……”
打谷场上一片平旷。怀仁村全村二百二十一口哆哆嗦嗦地站在雨中。扯天扯地的雨线映着微微的火光落在他们脸上,把每个人的恐惧和绝望都放大了。
在他们周围,匈奴的士兵杀气腾腾地瞪着眼睛,任雨水流过他们的额头、眼睛、下颌,像草原上即将扑食的苍狼一般,无声无息。
——以往他们来时,大同城总能将他们挡着。即使偶有失手,龙将军的战报也总会提前传到,好让村民及时撤离。可是这一回,这些蛮人几乎是凭空出现,将村民结结实实地堵在家里,让人哭都哭不出来了。
村长韦老大在不停地鞠着躬:“大王、大王,我们就是老百姓,我们啥都不知道……就是种地的。您要什么您拿去,您饶我们一条活命……”
雨水浇得他睁不开眼睛,山羊胡湿成了一股,直撅撅地垂在下巴上。在他的对面,匈奴的先锋官赤末花红袍金甲,阴沉沉地坐在手下打起的羊皮伞盖下。他身材魁伟,有一张蟹青色的脸和一双食尸鹰一般的眼睛。
“我要粮草。”赤末花道。
“粮草有!粮草有!”韦老大忙不迭地点头,转身招呼村中十几个青壮劳力去挨家挨户地搜罗粮食,装上匈奴的粮车。
怀仁村占了戍边垦荒的好处,每年的赋税极低。今年交了官粮以后,各家各户都留了上千斤自用的稻米。这些青壮一户一户地搬,累得气喘如牛,也不敢稍停。
“我要金银。”赤末花道。
“金银有!金银有!”韦老大亲自带着几个老人,把在场村民的首饰、钱袋都搜罗来。
“我娘留给我……”有个半大小子护着脖子上的银锁直嚷嚷,让韦老大一脚踹了个趔趄,才闭上嘴。
——也就在这时,韦老大才忽然发现,人群中竟然还有一个陌生人。
那是一个肮脏而狼狈的老人,穿着一件肥大破烂的黑色大氅,赤裸的脚和瘦得青筋暴露的手臂从撕裂的大氅边缘探出来。他的头发很长、很乱,被雨水淋湿,一绺一绺地垂在肩上,他的眉骨很高,颧骨也很高,两只眼睛白蒙蒙的,没有一点光泽,竟像是两堆燃尽的灰烬。
韦老大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
那老人看着他——多么奇怪,那样的眼睛,居然还能看见人——双手合十,向他微微鞠了一躬,乞求他不要声张。
韦老大这时才看出来,原来这人是个怪模怪样的头陀,脖子上还挂着念珠。
——想来是云游到此借宿,反而被匈奴困住的游方僧人吧。
韦老大叹了口气,小声道:“佛祖保佑,让我们平安吧。”
韦老大收了鼓鼓囊囊的两大袋细软,放在赤末花的脚下。
“我也要骡马。”赤末花道。
“骡马有!骡马有!”韦老大涕泪横流,交代几个老实人,去把各家各户的牲口都牵了来。马嘶牛哼,驴子叫唤,反倒让打谷场有了点活力。
韦老大抽噎着,下巴上松弛的皮肤剧烈地抖动着。没有粮食,可以忍一冬;没有金银,可以慢慢再攒;可是没有了牲口,以后的庄稼怎么种?
怀仁村十年八年,是翻不了身了。
“我还要女人。”赤末花最后说道,“年轻的、漂亮的……干净的,女人。”
“女人……”韦老大反应了许久,才终于明白了赤末花的要求。
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哀求道:“大王,饶了我们吧!闺女们还要活呢!”
“锵”的一声,赤末花蓦然拔刀,一刀就削掉了韦老大的头巾。
“我要女人。”赤末花森然道,“年轻的、漂亮的、干净的,女人。”他的声音毫无波澜,仿佛他现在说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十个。”
韦老大伏在地上“呜呜”地哭,他被割断的头发凌乱地糊在脸上。他以头抢地,撞得满脸泥水。
但赤末花只是端正地坐着,把手中细长的钢刀平举。
雨珠打在刀身上,发出“当当当当”密集的脆响。
韦老大猛地站起身来,到人群中去找女人。
杜夫子的两个女儿大玉和小玉、孙老头的孙女翠英、胡大牛刚过门的媳妇卢氏、崔寡妇、老薛家的宝儿、老钱家的英英、老魏家的小香、老杜家的玲玲……
最后,韦老大红着眼睛,抓出了自己的孙女小意。
女人们居然并不怎么出声,只是哑哑地哭着,脸上也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被韦老大一个一个拖着手拽出人群后,就都瘫倒在地上了。
匈奴这边出来了人,兀鹰抓食一般将她们一一架走。
韦老大佝偻着站在雨里,打摆子一样哆嗦着,从身子到心窝,全凉了。他看着赤末花,看着赤末花的嘴,生怕那两片薄得像刀削似的嘴唇一张一合,又提出一个什么可怕的要求来。
但是幸好,赤末花已经不再说话了。
他只是坐在那里,若有所思地在雨水里把玩着他的刀——弯弯的、细尖宽身,雪亮的刀——平着、斜着、立着,让雨水淋在上面。
越来越冷的百姓们渐渐发出越来越响的求饶声,而始终伫立在雨中的匈奴人却仍然挺立得如同一尊尊雕像。
那十几个青壮劳力终于搬完了粮食,足足装起了十二辆粮车。一个个累得脚下打晃,又被监工的金兵赶回了打谷场。
老百姓们拥着他们,再一次从他们口中确知,自己家中再没有半粒剩米,不由又响起几声哭叫。
赤末花忽然站了起来。他缓缓拨开头上的羊皮大伞,仰天用脸接了一阵雨水,然后才低下头来,左手在脸上一抹,右手单手挥了挥刀——钢刀划破雨幕,发出尖厉的啸声。
他大步向前而来,直奔韦老大。
韦老大吓得呆了,往后退了两步,猛地转身就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奋力推开够得着的村民,叫道:“快逃,快逃!”
在这生死一瞬的关头,他终于明白这些匈奴人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无论他们多么顺从,最后的结局,都只是“死—而已。
赤末花手起刀落,“喀嚓”一声,已将挡在他路上的第一个汉人斜肩铲背,一刀削成两片。
这一刀便是一声信号,一直无声无息的匈奴人骤然发出了一阵疯狂地吼叫。吼叫声中,他们猛地冲向打谷场中间的目标——那些已经全然失去了锐气与志气的汉人百姓。
刀刃和枪尖的锋芒在火把的映照下,宛如夜色中海面上的一道白浪,呼啸着拍向海中的孤岛。
一瞬间,一直沉默的百姓们终于发出了凄厉的惨叫。二百个人的惨叫盖住了天地间绵绵不绝的雨声,却全然无法遮蔽铁器刺破布帛、划开皮肉、斫断筋骨的声音。
——像是疾行的马群踏上地下扔着的百十个水袋。水袋发出一声声奇怪的闷响,遽然炸开,水浆迸溅。
天上的雨忽然变成了温热的,落在人的手上、脸上,烫得吓人。
地上的积水不知什么时候也变成了暗黑色,汩汩漫延向打谷场外,不绝流出。
赤末花穿过混乱的人群,又回到伞盖下坐着。
“多少年来,我们攻打中原,你们便投降示好。一旦我们兵败,你们又马上归顺汉人的朝廷,在我们的退路上捣乱。”他用雨水冲洗着刀上的血,“把你们都杀了,看你们还能反复!”
义
九月初一,太行山黑骨寨。
亥时,有雨。
雨很稀疏,但雨点儿很大,斜打在窗棂纸上,仿佛有几根不安分的手指,在轻轻地敲打。
血的味道很腥,而且有一种奇怪的臭味。史天一坐在椅子上,擦着自己的短枪,想:难道刚才有人拉裤子了么?
刚才的打斗已经令聚义厅中的牛油大蜡灭了大半,现在只有几根寥寥地燃着,照得大厅里阴一块亮一块。撕烂的帷幕软软地垂在半空中,溅在屏风上的血点慢慢地向下滑落,拉出长短不一的狰狞红痕。
地上杂陈的尸体以各样扭曲的姿势凝固着,偶尔灯影一跳,才仿佛抽动一下。
黑骨寨四大寨主,自今日起,只余史天一一人。
史天一微笑着擦着枪,愉快地哼起小曲来:“……三弟你为人多么奸诈,要害大哥命染黄泉。大街上买来芦席井口盖,你让大哥坐在上边。本指望他落井被水淹死,哪知道大哥稳稳当当没动弹,咱二人掀开芦席仔细观看,有一个八爪金龙悬在空中。不用人说就知道了,咱大哥不久以后定有江山!”
这小曲唱的是东汉末年,英雄初会,张飞胸无大志暗算刘备的故事。
桃园结义是刘、关、张磕头,黑骨寨上却是陈、黄、马、史四个人拜的把子。最初是陈寨主开山立柜,后来是马寨主上山投奔,接着是黄寨主受邀而来,最后才是史天一少年落草,崭露头角。
他的岁数比陈寨主小了一半多,几位哥哥对他倒一向是当半个儿子疼的。
史天一哼着歌,仔细掏净枪尖上的血槽。他这对短枪乃由精钢打造,右枪长四尺七寸,重十一斤九两,左枪长四尺三寸,重七斤整。双枪还可以组合,拧成一杆长七尺七寸、重十八斤九两的大枪。
他原本是练的九九八十一路梅花枪,用双枪。后来才改了十三路钻心枪,用大枪。
两年前,一个云游的老道士路过黑骨寨下,四大寨主拦路劫之,刀枪齐上反而被人家一双肉掌打得哭爹喊娘。那道士端的是个爱才之人,交手之际,也不知怎么,就分辨出史天一有万中无一的练枪天分。因此不仅没有太为难这四大寨主,更在临行时留下了一部《钻心枪谱》给史天一。
天道自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秉性特质。一个真正的高手,他的武艺决不会是傻练、硬练,熬出来的。反而一定是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武艺,使得“心、体、技”三者合一,才水到渠成的。
史天一过去练梅花枪,闻鸡起舞、风雨不歇,所练成的功夫在四大寨主中,也不过排位第三而已;可是等他在钻心枪上稍微下了点工夫之后,那原本一直停滞不前的枪法却一下子突飞猛进,令得他的武艺瞬间就将其他人远远甩在了后边。
那狂飙一般地精进,睡一觉起来都判若两人的力量,于别人而言,也许只是惊叹而已,可是对于少年史天一而言,却早已是惊骇加迷恋了。
这一两年来,黑骨寨有什么大小事情,一向是他这位四寨主出头,用枪摆平的。
去年三月,马老三下山扫荡,劫了山东海丰镖局的镖,结果被人家大镖头“铁尾蛟”罗信一路追上山来,一条铁鞭打得马老三吐血,黄老二折剑,陈老大断刀,多亏史天一枪法已成,才七枪将铁尾蛟扎成了短命蛟。
去年九月,陈老大与临近的二风寨莫西风、陆天风饮酒,一言不合,被人家哥俩一路追着打了二十里,丢盔卸甲。要不是随从机灵,带他钻了林子,恐怕黑骨寨大当家当时就得死在路上。后来史天一连夜翻山过寨,枪挑二风寨,血洗百人,才算给黑骨寨挣回了一点面子。
今年正月,黄老二下山探亲,回家过年。就那么二十几天的工夫,居然就给他勾搭上了一个姘头。好死不死,那姘头的小叔子却是新近江湖崛起、有名的快剑二郎齐英。给人家追到山上,当场就要给阉了。
史天一出手,和齐英对了三招就杀了他。
那一场对决,虽然快如闪电,可是对史天一而言,却是意义非凡,直在他的面前打开了自《钻心枪谱》之后的,另一扇金光闪闪、充满诱惑的大门。
——就像是刘备坐在井口,然后才发现自己的命运一样,史天一也是在那一刻才明白自己接下来应该向哪里走。
史天一将擦枪的白布扔下,把两杆短枪装入枪囊背好,又拿起桌上的残酒喝了一杯,这才拿起一支白烛,将聚义堂中的帷幔、屏风都引着。
他将蜡烛扔到陈老大的尸身上,微笑道:“抱歉,三位哥哥,小弟再也不用为你们那些乌烟瘴气的烂事分心了。”
火苗眨眼间就引着了陈老大的衣袂。
浓烟滚滚,火势燎人,聚义堂中,一时一片通亮。
史天一望着在这儿喝了五六年酒的聚义厅,不由也有些感慨。
——自己过去和这些没出息的哥哥们,可是浪费了多少宝贵时间啊?
——这几个无用之人,多少年来都不知进取,自己方才要杀他们时,甚至连大枪都不用接,就用短枪使梅花枪都行了。
史天一心中洋溢着辛酸与快慰,拍了拍枪囊,昂然而出。外面的院子里,许多喽兵都听着刚才聚义厅里的火拼,正战战兢兢地听新动静,看见火光起,史天一出,都吓得往后一缩。
史天一看他们懦弱平庸的样子,不由叹气,迈步向寨外而行,走了两步,终觉不忍,又转了回来。
一粒雨水落在他的眉心,蜿蜒而下,麻酥酥的。
“我认为,你们都白活了!”他突兀地发表了自己的宣言,“因为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干什么!”
喽兵们都被他这莫明其妙的感慨拍傻了。
“太行山,黑骨寨,立寨二十余年,在太行山的三十三寨中,实力排名也不过二十七八而已。在场的各位,很多已经在山上呆了十几年,也仍然不过是个小头目,连五寨主的位子也捞不着——所以,你们这一辈子,注定只是在一个三流的土匪窝里,做不入流的贼寇么?”史天一兀然瞪眼,“你们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喽兵们大眼瞪小眼,实在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神经。
“人活着得‘值’,不然活一万年,也是白活的。你们想干什么,喜欢干什么,就去把它干好,干到顶尖!干到比别人都强的地步才对!打铁的打出天下最快的刀,他这一辈子就‘值’了!种地的种出天下间最甜的瓜,他这一辈子也‘值’了!你是占山为王劫道的,那你就应该一统太行,独霸中原啊!”
史天一激昂地看着喽兵,被想象中那巨大的成就,兴奋得满脸通红。
“那不是为了名、为了钱,而是为了——”史天一努力地想着词,“为了一口气,也为了让你们突破自己的……那个‘劲儿’!”
“你们根本不知道突破那个‘劲儿’是一种什么滋味。”史天一眉飞色舞,“你们是瞎的!你们一直被那个‘劲儿’拦着,蒙着,看不见更高更远的东西。可是一旦把那个‘劲儿’突破了,啊,天高地阔,万里风光!”
他瞪眼看着喽兵,恍惚间眉心剧痛,仿佛那快剑二郎的剑又已经刺到了那里。
“别人一剑向你剌来,快得好像一下子就能要了你的小命。”史天一用力搓着眉心,“你吓得魂儿都飞了。你觉得自己死定了,可是,‘噗’!死的却是他!原来在关键时刻,你到底是突破了那个‘劲儿’,你到底还是比别人快了一点!九死一生啊!反败为胜啊!那个痛快,那个惊喜,比喝酒爽一万倍,比赌钱爽一万倍,比玩女人也他妈爽一万倍!”
史天一猛地倒竖大指,在自己的心口上重重一戳。
“那个时候,你才会知道,你学武、练枪,是‘值’的!”
他的脸上挂满雨珠,仿佛狂热的汗水:“我要走了!尝过那个滋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了!我要去挑战天下间至高至强的武艺,练成天下间至快至猛的枪法!谁敢笑我,我就杀谁,谁敢拦我,我就杀谁!”
喽兵们张口结舌,茫然不知反应。
史天一看他们那无能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趁着酒兴,去马厩牵了一匹好马,下山而去。
梦
这一晚,沈纱又梦见了丁绡。
美丽的丁绡,风骚的丁绡。
那双水汽蒙蒙的眼睛,那双仿佛烟雨西湖的眼睛,一直望着沈纱,像哀怨,像忧愁,像倾诉,像期待。
“贱货!”沈纱骂道,“别拿你勾引男人的那一套来对付我!”
丁绡被她骂得啜泣起来,而沈纱却毫不在意:“没有男人就活不了的骚狐狸,我说错你了么?”
丁绡低着头,肩膀耸动,楚楚可怜。
“装什么装,你在多少男人的床上爬上爬下,见多识广,还装什么脸皮薄呢?”
丁绡不说话,只是哭着。
沈纱还想说什么,可是突然间,重华公子却出现在丁绡的身边,轻轻揽住那女子的肩膀,嘴唇抵在丁绡的耳边,呢喃低语,也不知在说什么情话。
丁绡笑了起来,捏着手帕的手握成拳头,反过来捶打重华公子。
她的拳头又软又媚,重华公子由着她撒娇,哈哈大笑,挨了几下,便将她捉到怀里。丁绡娇笑着,拳头越来越没力气……
那娇笑的声音像是蚀骨销魂的火苗,远远地传来,已令沈纱浑身躁动,又嫉妒,又兴奋,以至于她自己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她想冲过去杀死丁绡,可是一双脚却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她急得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眼看着那两人的举止已经越来越不堪,不由终于哭了出来:“公子,公子!体恤体恤纱儿,怜惜冷惜纱儿!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呀!”
——那是她的抗议,更是她的哀求,一语出口,她整个人竟也轻松多了。
那两具纠缠的躯体忽然停了下来。重华公子放开了丁绡,回过头来,一双格外黑格外深邃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向沈纱。
沈纱激动得心跳都要停止了,道:“公……公子,我……纱儿也喜欢您……”
那温柔俊美的重华公子,向她走来。他炽热的手,轻轻地抚过沈纱的脸颊、耳垂……他轻轻端起沈纱的下颌,让已经羞得满面绯红的女孩望向自己。
沈纱看见,那一双重瞳的眸子里满是温柔,直令她一瞬间就醉了。
“公子……”沈纱紧张的声音像蚊讷一般,“请公子接受……纱儿……纱儿真的很喜欢……”
重华公子微笑着,沈纱羞得再也无法自已,紧紧闭上了眼睛。
可是突然间,她闻到了一股酒臭。
重华公子的身上一向是香的!沈纱愣了一下,偷偷睁开眼——可是旋即,一双眼却惊恐得几欲裂眶而出!
眼前靠近她的人,哪里是那风华绝代的重华公子,反而是一个邋遢肥胖的中年男子。
“你……你!”沈纱猛地推开他,吓得说不出话来。
那胖子笑道:“小骚货,我就知道,养着你,总有用得着的一天。”
他竟是同福会的混江龙!
沈纱如堕冰窟,整个人都傻了。
混江龙上前来撕她的衣服,沈纱想要杀他,可是身上却软绵绵地没有力气,想要拔刀,一向系在腰间的洗眉刀却也不见了。
“不要这样,求求你不要这样……”沈纱抵挡几下,一下子哭了出来,“高爷,你饶了我吧,你去找丁绡吧……你不是已经有丁绡了?”
混江龙不说话,却只是傻笑着。
笑着笑着,他的五官眉眼又开始了令人骇然的变化。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孔出现在沈纱的面前:同福会的帮众、陕西道上的流民、大宅子里的财主、饭铺子里的掌柜……
丑陋的、肮脏的、贪婪的、下流的……那些沈纱以为早就忘记了的人,他们淫笑着,流着口水,向沈纱扑了过来……
“啊!”沈纱猛地惊醒了。
四下一片漆黑,哪还有丁绡、重华公子……以及那些魔鬼?
外面雨声不止,宛如嘈嘈切切的嘲笑。
汗透重衣,心跳如鼓,沈纱掩着脸,“呜呜”地哭起来。
即便是在梦中,刚才那样的羞辱也足以令她感到周身污秽。
想到那些曾经睡过丁绡的野男人竟也敢对自己无礼,想到即使在梦中,自己也得不到重华公子的宠爱,她咬着嘴唇,已将嘴唇咬出血来。
她品尝着那腥甜的滋味,握紧枕畔的洗眉刀,暗自发誓:
丁绡,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让你死在我的刀下!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空气 邮箱:kongqillOl@qq.com)
九天之中,每个人、每件事都看似独立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请各位侠友务必记下每一个细节,期待第九天众人命运的终极结局。
九月初一
锦绣山庄:左长苗、丁绡私奔;李重华闭关;沈纱决心杀死左长苗和丁绡;薛傲醉酒崩溃。
运城城郊:一对私奔男女钱财被抢。
怀仁村:匈奴人赤末花率军屠村,村人中有一名瘦弱头陀。
太行山黑骨寨:四寨主史天一血洗山寨,杀掉三位结拜兄弟。
九月初二
西王村懒猴门:史天一遇到谁,杀了谁?怀仁村:村人会全被匈奴人屠灭么?瘦头陀是生是死?
运城大通车马店:私奔男女和虎平镖局会有什么交集?
洛阳白马寺:沈纱会找谁买凶杀人?
济源龙牙村:薛傲连赶十个时辰、跋涉三百里,究竟为了什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