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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眼清明至
赵晨光
文/赵晨光 图/六芒星
赵晨光,法律专业出身,后改修外国文学,骨子里却是喜欢看故事、听故事、讲故事的武侠控一只。“第六届今古传奇武侠文学奖”今古侠客奖得主。2003年开始写作,最有趣味之事是把设想出的一个个人物还原于笔下。曾写诗自述:“斜风细雨入京门,表上风尘杂酒痕。半生疏狂半生笑,前身本是说书人。”
“三月三,桃花满地荡秋千,平林漠漠烟如织,展眼清明至。”
正在做咖啡的小老板终于忍不住抬头道:“自在,你嘀咕什么呢?”
漂亮的服务生自在一脸陶醉地从电脑前抬起头:“清明雨。是一位著名的武侠写手!”小老板茫然:“你以前不是说武侠小说都过时了,怎么又看上了?”
自在满脸憧憬:“老板,小说是什么类型不是重点,好不好看才是重点。而且清明雨不但武侠写得好,还是个美少年呢!”
这下小老板也多了几分好奇心,凑到电脑边。自在神秘兮兮地打开一张图片,但见一片烟雨蒙咙之中,湖畔桥边站着个人,经目测约占照片比例的二十分之一左右,括号,还是背影。
小老板恨铁不成钢:“自在,我说过多少次,不要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单看这照片能看出来什么啊!还有,你老板我天天站你身边,你怎么就没夸过我的长相一句呢?”
自在从上到下打量了小老板一遍,以“哼”的一声告终,窝回去继续看小说了。小老板大受打击,愤愤地继续做他的蓝山咖啡。
这是家有趣的红茶店,店里有一个小老板,一个服务生,服务生对老板的态度不那么像服务生,老板的态度也不那么像老板。而且这位小老板还是个剑客,有一柄藏在雨伞里的枪,就是没一个人知道。所以他经常被自在吐槽,偶尔还会被打得满头包。
做完蓝山,小老板接了个电话,肩膀和脑袋夹着手机,嗯嗯啊啊了半天,忽然大叫一声:“什么!”手机险些掉到咖啡里。自在看得提心吊胆,连忙替小老板拿着手机:“你说,你继续说。”
可是电话已经打完了,小老板的表情前所未有的沮丧,最终他长叹一口气:“自在,我被骗了。”
这却是上一回的故事,且说小老板打败了意图带走重要文物的楼兰高手迦飞,并送交警方。没想到这是对方的一条计策,眼下人也跑了文物也丢了,刚才是他的好友叶云生叶警官打来电话告知此事。沮丧的小老板发现,自己根本就是被人摆了一道。
小老板为人处事原则有二:其一,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其二,单打独斗不划算就找人群殴。于是他抢来自在的电脑,登录网上大有名气的海角论坛,发了一条帖子。
“功夫在楼兰一族之上的,西城柳岸见。”西城柳岸,是红茶店附近河边的一个景点,一片柳树迎风摇曳,乃居家、旅行、约会、单挑、杀人灭口之胜地。小老板一早也怀疑这城市里还有和自己一样的人,要是能借此机会拉来一个帮手,那可真是再好不过。
发完帖子,小老板出了口气,又转回来,握紧拳头,郑重其事地表明:“自在!我要重新装修!”
自在头疼,哎哟,咱家老板的装修癖又犯了。
话说小老板此人,一大毛病就是爱换装修,上次红茶店的“香草红茶屋”牌子挂了还不满一个月。眼下他在红茶店里转了三圈,问:“自在一开始你念的是什么?展眼清明至?”自在茫然地点点头。
小老板拍板定案,新招牌就叫“清明雨”。
原本的橙红色地板改换成乳白色,厚实的马克杯换成釉色美妙的粉青瓷,每张桌子上插一枝半开半合的杏花。规划完毕,小老板背着手溜走,研究他的西城柳岸去了,留下自在一个人监督装修。
其实比端茶送水轻松点,是吧。自在自我安慰。她带了本清明雨的小说,坐在角落里慢慢看。一直到了中午,装修工人也散去休息了,她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依旧抱着小说看个不停。
“那穿淡黄衫子的年轻人下了马,笑嘻嘻地也不答话。他身形不高,生得有些单薄,单看其神态动作,倒像个少年模样,但是眉目之间,十分憔悴……”
刚看到主角出场这一幕,红茶店的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年轻人匆匆溜了进来,对自在眨眼一笑,伸手指在唇边做了个“嘘”的手势。
自在按捺不住“啊”了一声,心想天啊,书里的人蹦出来了!
当然这个人穿的不是古装。淡黄的衬衫,雪白的帆布裤,手里拿一本精致的笔记本,上面别着两支钢笔。他的眼睛溜到自在手里的小说上,随即带了笑:“漂亮的小姑娘,什么地方能让我藏一藏?”这个年轻人带着江南的口音,听起来有种意外柔软的感觉。
自在呼吸微微停顿了一下,忍不住说:“有,有!”
红茶店后面有个储藏室,她把那个年轻人推进去,在外面落了锁,钥匙藏到自己身上。直到藏完了人,自在才忽然反应过来,这样—个年轻人,能遇到什么样的大事要藏起来,被女朋友追打?欠债碰见了债主?会不会是更糟糕的什么事,比如被人追杀?
女孩子的想象力总是要丰富一些,自在越想越觉得前途灰暗,小说也看不下去了,一会儿又想等会儿不会有人拎着菜刀冲进来要人吧?今儿老板也不在,这可如何是好?焦虑之下,她干脆打开店里的电视机转移一下注意力,不看还好,这一看,更加紧张起来。
电视里正在播报一条案情复杂,内容狗血的新闻。总结一下,大概就是这个城市的两大黑帮之永明帮和坤明帮打架,坤明帮派了卧底去永明帮,偷了永明帮的鬈本,这个卧底却又误杀了坤明帮的高层,所以现在两个帮派都在逮他。因为那个账本非常重要,所以警方目前也在寻找此人云云。随后电视上又放了一张卧底的照片,据自在目测估计是这位卧底中学时照的。
“这哪能看出来现在长什么样?”自在撇嘴,然后她忽然一呆,想到了一些事情。偷了账本的卧底就在这个城市里……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自在在心里大叫。她忽然又想到了那个年轻人手里的笔记本。
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随身带笔记本啊……等等,不会是那本账本吧!自在越想越多,头都疼了,幸好并没有人一脚踏开大门要求搜查,也没看见什么可疑人等。过了足足一个小时,红茶店深处“啪”的一声响,方才那个年轻人笑吟吟地走了出来,微一鞠躬:“多谢啦。”
自在大吃一惊,一瞬间几乎想摸摸身上的钥匙还在不在,年轻人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低声说:“你刚才是想是锁门来着,可是忘了锁啊。”笑一笑,转身离开。
是这样吗,自在很狐疑。她很想就这件事和小老板讨论讨论,可惜小老板此刻正在西城柳岸守株待兔,一整天也没回来。
第二天中午,自在打开饭盒还没吃饭,那个年轻人再度推门走了进来,那个精致的笔记本依然紧握在他的手里,只是淡黄色的衬衫换成了雪白的T恤,衬得一张脸格外皎洁,笑着说:“漂亮的小姑娘,今天再让我藏一次好不好?”
自在正在继续看清明雨的小说,读到主角一身白衣闪亮登场,帅气十分大杀四方,看到年轻人进来被他晃得一怔,脑子里还没转过弯来直接就答了个“好”。等她把年轻人藏到储藏室里之后才反应过来,大骂自己竟然一时被美色所惑,正在想要不要把人捉出来,忽听外面警笛呜呜,吓得她险些坐到地上。
警笛声音越来越近,竟然到了红茶店的门口,随后“吱”的一声停了下来。一位个子高挑的警官走了进来,修眉凤眼,相貌与人品一般正直,正是小老板的好友,叶云生。
“自在。”叶警官很严肃,“最近黑帮交战的新闻你知道么?”
自在战战兢兢地点点头。
“两个帮派的中心地带就在你们这里,自在你最近要小心,我猜你也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你也不用太过紧张,有什么事情可以打电话给我。好了,就这样,替我向阿莫问好,再见。”
叶警官连个停顿也不打地说完一长串话,然后干脆利落地转身出门上车开走,留下自在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过了足有五分钟,她才终于反应过来:“叶警官你不能这样,我还什么话都没有说啊啊啊……”
一个小时之后,年轻人老样子走了出来,这次还硬往自在手里塞了一张大钞:“抱歉啊,我没忍住,吃了储藏室里几块巧克力。”自在抖着手不敢接那张钞票,心想万一将来有事,不会说我受贿什么的吧。
看她不接,他直接塞到她口袋里:“别客气,我还会过来打扰。”自在腿一软,大哥,拜托你别来了!
不知是不是自在的祈祷起了作用,第三天那个年轻人真的没来,来的是小老板。
说来奇怪,尽管在自在的眼里小老板既不如叶警官帅气,也不如年轻人好看,更不如自己目前的偶像清明雨雾里看花超凡脱俗。但每次看到这个随随便便拄着根长雨伞的家伙,心里总会瞬间安定下来。
再说小老板虽然安定了别人,自己却是一脸寂寞。自在忍不住问:“老板,你这是什么表情?”
小老板叹口气,感慨一声:“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小老板是真寂寞,无论什么人在柳树林里独自蹲了三天却啥也没等到的都会寂寞。身为城市里独一无二的剑客,听起来挺酷,等到自己被人算计,想找个人帮手时却发现一个也没有,不感慨才怪。
有的人善于化悲愤为动力,小老板善于化感慨为食欲。
他钻进红茶店里的小厨房,洗了把香葱,盘到砂锅底,把满满一瓶黄酒倒进砂锅里,加上姜片、冰糖、半碗生抽半碗老抽,把切好的五花肉细细地叠进锅底,锅盖盖好,火苗调到最小,拍一拍手:“成了。”
不到半个小时,黄酒伴着炖肉的香气飘散出来。小火慢炖,足足炖了一个下午,一锅味道绝佳的东坡肉就此出炉。小老板找了几个保鲜盒分装起来:“我一份,自在你一份,我再送一份去给叶子打个牙祭,这几天他正折腾那个黑帮案子呢。剩下那一份你看着送人吧。天晚了,我去警局,顺便送你回家。”
小老板最近买了辆小车,圆滚滚的像只刚出炉的小面包,尽管三天两头出问题,好歹也还算辆车。他拎着两个食盒先去附近的停车场,自在收拾一下,拎着余下的两个餐盒正要锁门,一只手忽然拦住了她。
自在一回头,那个相貌秀丽的年轻人正笑笑地看着她:“小姑娘,今天走得这么早?”
未至清明,却已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街边的路灯光芒骤然亮起,合着细柔的雨丝,打在那年轻人的身上,恍然如梦。自在忽然说不出话来,终于她狠了狠心,把手里的餐盒塞过去一个:“这个留给你当晚饭,以后,你别再来了!”然后她转身就走,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
年轻人拿着餐盒发了一会儿怔,终于还是被餐盒的香气吸引了注意力:“嘿,好香!”
自在匆匆赶到停车场,没想到小老板的迷你小车又坏了,两人只好去打车。一路上自在默默无语,小老板很是诧异:“自在,今晚你怎么这么沉默?”
自在不说话,过了半晌忽然问:“老板,我有件事问你。”如此客气的语气,实乃罕事,小老板瞬间被感动:“有事您说话!”
自在吞吞吐吐:“如果我帮了一个人……不不,如果我捡了只猫。”
小老板险些呛到:“猫?成,你接着说。”
自在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一个合适的比喻:“如果我捡了只受伤的猫,照顾了它几天,但是家里不让养,所以我不得不把它再次扔出去,这……到底对不对啊?” 小老板一乐:“猫,还是人?猫无害,人可不一定啊。”
自在瞪着眼睛:“猫,我说是猫!”心里却想:按新闻描述的那个卧底,他虽是误杀了坤明帮的高层,也不算是彻底的坏人啊。当然,警察说要抓他,说明他还是犯了罪……
她挥开这些莫名的思绪,听小老板笑眯眯地说:“好吧,一只猫受了伤,你有能力救却不救它,放任一个生命死去,这当然不是好行为。如果你救了它把它治好,甚至收留它,说明你是个好人;如果你救了它,救到一半迫于压力又放手……说明你是个普通人。”“普通人?”
“这个社会里,要是救人不必担心后果,大家当然是都去救。然而事实上,你救一个人,却总得付出点什么,有时付出的甚至已经超出你所有。因此瞻前顾后,乃是人之常情。”
自在默默地听,一时也忘记了小老板说的是“救人”而不是“救猫”,小老板笑着继续:“普通人不算是坏人,可是自在啊,我还是希望,多遇见几个好人啊……”纷飞的雨丝渐大,小老板微笑着打开随身携带的长柄雨伞,遮在了自在头上。
他们且走且聊,就快到了西城柳岸,小老板忽然停步:“等下。”
自在诧异:“怎么了?” 小老板说:“我有点事,一会儿就回来,自在你在这里等我,千万别离开啊。”他拿着雨伞要走,看一眼天上越来越大的雨,终于还是把长柄雨伞留到了自在的手里。
自在茫然地站在原地,看着小老板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雨中。
身为习武之人,在现代社会总还有点好处,比如说听力要比一般人灵敏得多。就在刚才,他听到了柳树林里有两伙人的奔跑与脚步声,隐约还有刀刃撞击的声音。
该不会是自己那条帖子引来的吧?小老板琢磨,再一想也不对,这个城市里能找到一个剑客都算万幸,怎么可能一下子引来二十多个?他悄悄向前几步,躲进阴影里,看到十来个服装一致,手拿片刀的人聚在一起,有人正在说:“坤明帮那帮小子怎么还没到?”
又有人说:“最近有人看到那个卧底出现在附近那家红茶店里好几次,账本会不会已经落进坤明帮那群混蛋手里了?”
另一个人说:“应该不会,他们要是得手了,今晚还来这里干吗!”
小老板明白了,自己貌似赶上了一场难得一见的黑帮械斗大场面,自己面对的这些人多半是永明帮的。他听得有趣,心想原来自家小店还卷进头版新闻了?话虽如此,自己总没有看着两伙人大打出手的道理,罢罢罢,叶子,我就免费帮你维护一下治安。
他正要出手,却想起自己称手的银血霸王枪——也就是那把长柄雨伞留在自在的手里,再看四周,偏偏西城柳岸被环卫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连块石头也找不到,唯一能抄起来揍人的是路边的果皮箱。
小老板想了一下,觉得一则不甚环保,二则也太有损自身形象了。也罢,还是空手入白刃吧。
他深吸一口气,悄无声息地溜进了柳树的阴影之中。借着雨声的掩护,一指点到其中一人腰后的穴位上,那人不发一声,颓然倒下。
其余的人发现了动静,大叫一声,举着片刀冲着他就杀了过来。小老板抹一抹眉间的雨水,叹口气:“叶子,你可一定得请我吃饭。”
雨声哗哗,带着雨水的刀刃不时折射出一两道光芒,长刀落地的声音与人倒在地上的声音此起彼伏。柳树的枝条在夜雨风中轻轻摇曳,间或一个人倒在树旁,那柳枝摇曳的幅度便大了几分。
终于小老板收了手,背着手查看一圈:“好好的小孩,去参加什么黑社会,淋一晚上雨清醒一下也好。”小老板点的穴位很有讲究,到第二天早晨会自动解开。他正打算闪人,忽然想到一件事,不对!
永明帮等的是坤明帮,永明帮都被自己点倒了,那坤明帮的一伙人呢?最奇怪的,刚才打得昏天黑地,怎么也没见他们出来捡漏?
他匆匆赶到西城柳岸的另一侧,四下一看,这一边竟然也倒了一片,看样子应是坤明帮的人无误。他蹲下身查看,发现这批人被重手卸掉了关节,比自己出手要狠上不少。更奇怪的是,这些人的身上有股味道,闻起来特别熟悉。
小老板抽抽鼻子,闻出那是用黄酒炖煮东坡肉的甜香。“嘿,这不是叶子给我的那瓶黄酒吗!”小老板站起身,一只手笼在嘴边,“嘿,吃了我的东坡肉的大侠,看到我发的帖子的大侠,觉得自己功夫能超过楼兰一族的大侠,人呢!”
一阵雨水倏然摇落,一道淡黄色的身影一掠,自西城柳岸消失。
那一晚之后不久,装修完毕的“清明雨”再度开张。招牌上的字迹秀美潇洒,淡青与乳白相间的主色调带了纷飞的雨水气息,看起来一切十全十美,除了店里的客人之外。
几乎在早晨一开张的时候,这些客人就走了进来,共计两批,分坐茶屋两侧,衣着与一般群众并无区别,就是腰间的衣服里似乎都别着东西,眼里都带着杀气。有这么一批大神驻扎,普通客人进都不敢进。
小老板直叹气,心想不要这么嚣张好不好,怎么大白天就闯进来翻账本啊。又想还好那天晚上天黑又下了雨,他们看不清自己长啥样,不然岂不是抢了账本之后还要过来揍自己一顿。自在的脸色已经吓白了,她捅捅小老板,声音都变了:“老板,赶、赶快打电话给叶警官吧!”
小老板瞥她一眼:“当着这些人的面,我敢吗?”他刚才凑近一下旁边的电话,两伙人的首领就一起重重咳嗽一声,然后两人互瞪一眼,大概是表示老子咳嗽也就咳嗽了,你凭什么和老子一起警告的意思。
小老板叹了口气,低声说:“自在,你过来,我发现一件事。”自在以为他有什么好办法,却听他说:“我发现清明雨这店名甚是不吉,明儿咱们再改个吧。”自在差点吐血。
两伙人物正剑拔弩张,淡青的陶瓷风铃“丁零零”又响,穿回淡黄色衬衫的俊秀年轻人满脸笑意地走了进来,左手依旧拿着别了两支钢笔的笔记本,右手则拎了个礼品包:“漂亮的小姑娘,这是前两天那一顿饭的回礼。”他一只脚刚刚踏进门里,两方的人物已经一起盯上了他,目光烁烁几乎把他盯出一个洞来,有人的手已经放到了腰间。
自在一早就怀疑这个年轻人是那位传说中的卧底,现在更加坚信了,她叫出声来:“你快走!”
两方人马同时向自在看过去,眼见红茶店里的一场大战一触即发。小老板叹了口气,默默念一声:“自在,再次对不起。”轻轻一个手刀,力道恰到好处,砍中了自在颈后的穴道。自在应声而倒,与此同时,门前那个年轻人一个闪身已经错位进门,右手放下礼品包,—拧一拽坤明帮那一方头目的手肘,那人惨叫一声,抱着手臂已经摔倒在地。
电光石火之间,小老板和年轻人对视一眼,似有火花闪过。“哈,是你?”年轻人忽然笑了,头冲着红茶店里对峙的两方人马点了一下,“一人一半?坤明帮那一半归我了。”
小老板笑着点头:“成交。”
几乎在瞬息之间,两个初次见面的人定下了奇妙的攻守同盟,小老板抽出竖在吧台边的长柄雨伞,一截雪亮枪尖弹出,轻轻一扫,银色的光芒扫尽店中大半区域;年轻人拽出笔记本上别的两支钢笔一按,两截细长的淡青刀刃从中弹出,仿佛两柄小小的匕首,来去如风。
年轻人的出手风格和小老板很相似,不出手则已,出手必是一击即中,出招又狠又快。小老板的雨伞毕竟还算是长兵器,他那两柄看似钢笔的小匕首却极短,近身打起来更类似于肉搏,偏被他使得轻灵漂亮,有种顶尖杀手般的韵味。
这一场战斗以少战多,却毫无悬念,甚至并不公平,谁不知道两条鲨鱼进入一群沙丁鱼所在的水域后会有怎样的遭遇?唯一幸运的是,这两条鲨鱼并不以嗜血为乐事。
五分钟后,整场战斗结束,红茶店里横七竖八躺满了被打趴下的人,几乎没有人再能站得起来。年轻人笑着掸一掸尘土:“没想到,这个城市里还有和我一样的人。”
小老板一挑眉毛,笑了:“我叫莫寻欢。”忽然一侧身,一脚向年轻人踢过去。年轻人微笑:“清明,也可以叫我清明雨。”一掌反击。
无论是莫寻欢还是清明,在对方的袭击下都没有移动一分,在他们身后,两个刚刚爬起来,举着刀的黑帮人士再次被这两招打倒在地。清明笑着收起钢笔,小老板放下雨伞,两人同时伸出右手,轻轻一击。
“西城柳岸那一晚……”
“是我。”清明笑嘻嘻的,“我在网上看到你发的帖子,恰好那一晚永明帮雇我去那里打坤明帮,就一并去看了看。”
小老板大怒:“那我大声喊你,你怎么不出来?”清明很委屈:“莫老板,你知道我是谁?我是个杀手。”
小老板大吃一惊:“啊?”就听清明接着说:“……当然,是不杀人只揍人的杀手。雇我得给钱啊,你一口一个大侠的叫,摆明了是免费要我帮忙的,我当然转身就走啊。”
他还有理了,小老板鼻子险些气歪,然后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所以今天你过来……”
清明很认真地说:“永明帮雇我两次,那天晚上一次,今天还有一次。还有你家的小姑娘送了我一份东坡肉,我今天是来回礼的,”
小老板终于明白为啥刚才打架的时候,清明点名要坤明帮那一半了。暗想同是揍人,自己揍了就是白揍,人家揍了就是有钱赚,一时间不由得感慨万千。接下来他又注意到一件事:“自在送了你东坡肉?”
“哦,我正职是写武侠小说的,副职才是杀手。前几天被编辑催稿追得满天飞,一抬头看到你家招牌真亲切所以来躲了几天。”
小老板忽然反应过来:“清明雨……你是网上那个写武侠小说的!
清明笑嘻嘻地点了点头,忽然又东张西望起来:“对了,我还答应永明帮不让账本落到坤明帮手里呢,听说那个卧底来过这儿?”
小老板皱皱眉,他也想起了那晚在西城柳岸听到的对话:“这几天,店里一直在装修,那个卧底大概是装成装修工人藏了进来。”
“但是很不幸被两个帮派发现了他的行踪。”清明继续。“所以他只好把账本藏了起来。”小老板解释。
“哪里最好藏?”两个人默契地一起瞄起红茶店四周,几乎是同时开始搜查店里的桌子。搜到第三张桌子时,小老板就从桌子底找到了一本用胶带粘牢的薄薄小本子。
清明也不看本子:“你处理吧。我只是答应不让账本落到坤明帮手里,其他的,随便你。’
小老板笑了,他发现这真是个有趣的年轻人:“你认真考虑一下,真的不帮我对付楼兰一族?要不打个赌,要是我赢了你,你就帮我干活,我要是输了,就免费给你做一年份的东坡肉,如何?”
清明眼睛一亮:“成,不然比你家的小服务生更喜欢谁?”
“……”她是你粉丝当我不知道啊!他咳嗽一声,“郊外有个七宝塔,你知道吧。来个比赛吧,谁先到塔顶,谁赢。”
“成!”
小老板先弄醒了自在,打电话给叶警官,把账本交给他又带走了这一地的闲杂人等,一切安置完毕,这一场比试才正式开始。
这事儿要是发生在古代,那必是一场轻功大战,定然险象环生,惊心动魄,但是眼下是现代,无论是清明还是小老板,那都是不肯吃亏的主儿。所以一宣布比试开始,清明出门招手就打了辆车,一上车就说:“师傅,去七宝塔,麻烦您开快点,我女朋友在前面,赶不上她就要跟我分手了!”
司机大叔十分热情:“没问题!”
一路风驰电掣到了七宝塔下,这是郊外很偏僻的一个景点,又不是周末,半个游人也没有,只有塔下停了辆肥嘟嘟亮闪闪的小车,清明掏钱下车,一溜烟从塔身一跃而上。
那是极高明的轻功,灵如游鱼,捷如飞鸟,塔上突出的飞檐,粗糙的青砖都成了他借力的工具,即便是塔下的人仰头看去,看到的也只是随檐而落的一抹春雨。
3分14秒,当清明立于塔顶时他微微一笑,即使是在他自己,这也是极高的纪录。他满意地深吸一口气,正要向塔下看去,却听到了身后熟悉的声音。
“哎呀,清明,你来晚了啊。你是打车,我是开车,这一段速度差不多,但是你为什么要用轻功上塔呢?啊对了,听你的声音能听出你是外地人,大概对七宝塔这个偏僻的景点了解不多。七宝塔上,明明安了电梯啊!”小老板笑意盎然,“所以,是我赢了。”
清明瞪了他半晌,终于还是笑了:“算你狠。”
细细的雨丝再度飘拂在郊外,古老的宝塔屋檐下的铜铃随着风声慢悠悠地晃动,展眼,已是清明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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