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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墨:通往东墨城的路
盛 颜
凌晨两点,西郊流沙路。
老张从位于城市南边的公司加班回来,一个人快步走在空落落的街道上。拐了一个弯儿后,远远见到八九个穿着怪诞、发色斑斓的混混迎面而来,老张捏着裤袋里瘪瘪的钱包,懊恼地想:“不该为了节约五十块的士钱走夜路的。幸好今天给女儿交了学费,剩的这点儿钱不至于让自己损失惨重,也不至于让抢劫者们恼羞成怒。”
出乎意料,这伙混混对老张全无兴趣,他暗暗松了口气。擦肩而过之际,一位穿露脐背心和橙色热裤的娇小少女突然对老张叫道:“叔叔,救救我,我不认得他们!”
一记猝不及防的重拳击中了老张的鼻梁,他仰面摔倒,随即有七八只脚踏上来。老张只得抱着头,尽量蜷起身子,护住要害。见老张如此隐忍,领头的混混最后补上一脚,低声警告:“不要多管闲事。”
脚步声渐渐远去,老张捂着血流如注的鼻子爬起来,只觉眼前的世界忽高忽低、金星乱舞。倾侧的画面中,他模模糊糊地看到橙衣少女被裹挟着转进一条暗巷。那巷子两侧全是高墙,又没有路灯,晚上十点以后连附近的居民都不会涉足。她被带到这样的地方,结局可想而知。老张哆嗦着拾起手机想拨110,发现这三百块钱淘来的二手货在方才的混乱中被人砸得太狠,已经彻底罢工。附近没有电话亭,他只能挨着去敲沿街店铺和住宅的门。大部分门后面都没有声息,偶尔有粗豪的男子声音怒喝“滚。”——这一带位于城郊结合部,治安不好,没有人会在半夜两点给陌生人开门,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理由。
老张绝望地停下来。跑到最近的派出所也要三十分钟,就算警察马上赶过来,那少女也完了。他想她那么小,不会超过十五岁,跟自己女儿差不多。他想她仰着苍白纤秀的脸孔,小鹿般黑茸茸的眼睛望着自己,说:“叔叔,救救我。”已经四十岁的男人突然蹲在路边,无声地哭起来。自从干了推销员这行当,他就学得一个“忍”字,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忍人所不能忍,却也没能大富大贵,只能给妻女一个勉强温饱的家。多年攒下的愤懑和委屈随着泪水一涌而出,让他心里畅快了很多,也让他温热的血沸腾起来,他想:“忍无可忍,不可再忍,哪怕被这些畜生打死,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祸害小姑娘。”
他摇摇晃晃地朝暗巷走去,浑然忘却了这番意气之举对没有工作的妻子和刚升初三的女儿来说意味着什么,也没有察觉肘窝处那块指甲大小的黑色鹦鹉纹正激烈地扑棱着翅膀,像要从他的皮肤上飞起来。
“大姐——”一声呼唤由远及近,前一个字还在极远处,后一个字已到了耳畔。一位身着T恤短裤、趿着凉鞋的少年在老张面前跳出来,困惑地挠着自己的刺猬头,问:“你是谁?大姐的……”少年的脸色突然变了,踢开凉鞋,赤脚往巷子深处冲去。
“墨隼,下手不要太重。”老张身后蓦地响起一个声音,他慌忙回头,见到一位民国时期的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青年男子,竹布长衫,风流倜傥,正向自己点头致意“你是我大姐的朋友吧?这么多年了,她一直盼你来东墨城叙旧,不想现在才收到你的讯息。”老张没有回答,僵硬地转过头,心想自己的脑袋被踢坏了吧,怎么会有这样的幻觉?
墨隼大步穿过混混们的包围圈。他的每一次出拳,就像能离析光与暗一样,将清朗的月色砸出一个个黑洞。那简洁明快、充满力度的出手,看得老张血脉贲张,他想不到以身体为武器竟能达到这种境界,简直是个拳精。八拳打倒八个混混,少年不过瘾地叹了口气,却在看到被剥得白羊一般的少女时惊慌起来,后退两步,迅速转身,吼道“七哥,这个归你搞定。”
长衫男子从袖子里摸出一团柔软物事,抖开来竟是件小披风,盖在少女身上,伸手按住她额头,柔声道:“你现在平安了,今晚遇到的事情,永远忘记吧。”少女羞愤欲死的表情渐渐安详,长衫男子抬起手,见掌心有一团蠕蠕而动的黑影,用力甩去,正好落到混混头目的脸上,眨眼间失去痕迹。墨隼笑道“好,这家伙有得噩梦做了。”
长衫男子皱起眉“不是让你出手轻一点吗?”
墨隼叫冤:“我已经够轻了,又没伤到这些家伙的脏腑,只是让他们以后再也使不出力气作恶而已。”
三人背对那少女,听她窸窸窣窣地穿好衣服,旁若无人地往巷外走去,视一地昏迷不醒的混混们为无物。
“墨隼,她现在和梦游的人差不多,你跟上去护她一程。”长衫男子转头对目瞪口呆的老张道“不知张先生想起来没有?你在鹅溪镇念高中的时候,我大姐也在那儿念过一学期的书,我去看大姐时见过你。”
“你是墨鹦的弟弟墨……鹞?”
墨鹞高兴地道:“正是,你终于想起来了。大姐一直盼你来家里作客,你可愿意跟我去东墨城一趟?”老张有些迟疑:“大概要多长时间?”墨鹞算了算:“带上你的话,得一昼夜的时间。”
老张很不好意思“这样啊,我老婆还在等我回家,我怕她担心,况且我也没有跟老板请假。”墨鹞并不勉强,“好,下次再说。”向老张拱拱手,倏忽不见。
老张慢慢走回家去,肘窝的墨色鹦鹉仍然灼热发烫,提醒他刚才并不是梦。他摸着那小小的印记,喃喃道“原来真的有一个东墨城啊。”
那时他十七岁,在奶奶家念中学。有一日来了个叫墨鹦的转学生,老师安排她与他同座。那是个皮肤黝黑的小姑娘,五官鲜明浓丽,性格强悍火爆,身手也好得很,连县里拿过全国散打冠军的霍师父也打不过她。自她来了,鹅溪镇的恶狗和痞子们都安静了很多。
墨鹦被众多男生暗恋,却没人敢冒着被她痛扁一顿的危险去表白,于是跟墨鹦坐一条凳子的他成为男生们妒恨的对象。无论遭到怎样的欺凌嘲弄,他都默默忍受,决不抱怨,也不跟老师提出换位置。墨鹦知道后,反而跟这温和谦让的少年成了好朋友。
他记得自己躺在那棵老香樟下看《神雕侠侣》,而她百无聊赖地坐在树上,光洁的脚丫就那么晃啊晃,对他的痴迷嗤之以鼻:“那只是小说而已,我们墨家才是真正的武林世家,传承了两千多年。这么喜欢武功的话,放寒假时跟我回东墨城去玩儿吧。”
他记得墨鹦的家人匆忙赶到鹅溪接她回去的情景,她怏怏不乐,用威胁的语气跟他说“这次回去,好几年出不来,你一定要来东墨城看我,不然的话,哼哼……”他赶紧点头:“好,我一定来。”她却勃然大怒,“呸,你知道东墨城在哪儿?”他老实回答:“不知道。”
墨鹦火大,他几乎以为她头上要冒出烟来,她却叹了口气,拿起他的手咬了一口。那可是真咬,漂亮的小米牙咬出两排齐整的印子,沁出殷殷的血。墨鹦咬破自己的食指,使劲儿在他的伤口上摁了两下,气鼓鼓地道“算了,我给你留个记号。只要墨家人感应到,都能来接你。”她就着两人的血,在他肘窝那儿点了个印子,与他挥手告别。
后来他考取大学,离开故乡,在这个城市安了家。妻子为这颗奇形怪状的“痣”忧虑,只怕是皮肤上的恶性病变,他却不以为意。这印记像刺青一样深入肌理,只有他看得出那是只小小的黑色鹦鹉,是他青葱岁月的唯一见证。
他在一个个平庸琐屑的日子里走到了人生的中途,终于在这狼狈的夜晚洞悉墨家的秘密和她曾经的心意。疲惫不堪的灵魂舒展开来,像十七岁那年的樟树一样青碧含香,足够他精神抖擞地走完剩余的人生。
原来,通往东墨城的路是这样的。当他不再沉默忍受,当他将生死置之度外,作为热血男儿站出来时,她就能感应到。这个时刻来得太晚,什么都已来不及,可是他不后悔,不怨怼。
他已经找到了东墨城。也许下一次,他就会兑现对她许下的诺言。
“十二城记”编后记:
长安——大理——雅典——杭州——洛阳——成都——南京——桂林——耶路撒冷——兰州——长沙——东墨。
从中国第一名城长安开始,才女盛颜以如花妙笔和翔实的考据,带着我们重新走入历史中的名城,重温城市中的侠气纵横。
城市是文明的载体,世人聚合之地,江湖之至大者。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更关注游侠的流浪和行走,而对城市忽略太多。即便有所涉及,也多是描摹的古典政治城市,比如梁羽生的北京,温瑞安的开封,小椴的洛阳,多是朝廷的附庸,未免有失偏颇。幸好还有盛颜,写出了城市的另一面,如《寒鸦劫》中的临安和君士坦丁堡,“三京画本”中的上京、汴京和临安,体现出她对古代城市的理解和探索,这是市民的城市,侠客的城市。
因此年初特约盛颜创作“十二城记”,以描摹城市的另一面,展现武侠的传承,体现江湖的全貌,现在从头读来,确实有一种自豪感。在进行“十二城记”的旅途之时,作者盛颜也未停止对“三京画本”的创作,城市之美,江湖之大,相信会从中体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