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江湖印象
马越,侠号游或毒
身份:玖零一班语文课代表、A6小组成员
外形:道貌岸然
性格:严谨而闷骚
特长:文字出众,文艺当道
必杀技:情意绵绵虚空斩
[刺青]
五天之前,老莫还准备把刺青当成自己的终身事业。
他的刺青店开在庐州城的最东端,紧挨在城墙根下,是整座城里一天中最晚接触到阳光,也是最晚告别阳光的地方。所以,老莫总觉得自己比别人活得慢一点,生活在芸芸众生的末端,就像一本书的结局,俯瞰尘世江湖。
那个时候,平常百姓大多对这种神秘的艺术敬而远之,因而店里的顾客都是些走江湖的人。老莫负责给他们镀上第二层皮肤,用光怪陆离的图案遮盖原本平庸的肤色——这符合侠客们的梦想。
他们依靠老莫的刺青,来让江湖同仁领略他们独一无二的风采,牢记他们曾经辉煌的面容,或是辨认他们血肉模糊的尸体。
店门外的街道上又扬起一阵尘埃,一队捕快刚刚骑马过去。老莫瞧了瞧外面,路上行人稀少。在这个非常时期,来光顾的人恐怕只会越来越少了——这对他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然而也未必是坏事。
午饭过后,当第一缕阳光射在剌青店的屋顶上时,终于有一位顾客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青年,乡下来的小伙子,腰间别着一把有些年份的铁剑,浑身散发出家畜和油菜花混杂的味道。这种不愿意被田地束缚一辈子,凭着一身蛮力扎进江湖的愣头青,老莫通常是不愿意接待的。更何况这些天,他已连续接待了整整六位客人,很累了。
“想文什么?”老莫问道,琢磨着答案,一条龙、一只鹰还是一头猛虎?
“师傅,我是个粗人,不太懂这个,您给出出主意吧?”青年大模大样地坐下了,两腿一伸,把头靠在椅子背上,仿佛他来的只是一个普通的理发铺子。
老莫走神了,他下意识地伸手碰了碰自己的左臂,随即又像被针扎了一般迅速缩回。
“让我出主意”老莫回过神来,“许多顾客都曾向我征求意见……干了这么多年,我几乎在看到一个人的第一眼时,就知道什么图案适合他。”
”那您说什么图适合我?”青年的眼里闪出期待的光芒。
“先别急……让我再好好看看你。”老奠拉过一只板凳,在青年的对面坐下。
这是一张毫无特点的脸,就像他曾经的许多顾客。
这是刺青师们最喜欢的脸,他们知道,顾客需要在脸上文一小块别具特色的图案,来被别人记住。只是老莫觉得这张脸太年轻了,连时间都没来得及在上面留下印记,自己怎么敢抢在时间前面呢?
老莫想到这里,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唇角的胡须微微抖动着,然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终于他还是点了点头,用极具说服力的口吻说道:“咱们先说部位吧——你需要在脸上刺一幅图。”
“为哈是脸?”青年摸了摸自己的面颊,皮肤糙得仿佛有土粒落下。
“我问你,你别着这把铁剑,是要走江湖去吧?”
“呵呵,说得对。”青年笑了,“我听一个弟兄说的,人一辈子短得很,最好的青春年华才不过几年而已。这几年的青春不用来闯闯江湖,太可惜了。”
“你这位弟兄倒挺有见识。”老莫称赞道,语调中却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讽。
“那可不。他说过一段话,我悟了半天才明白呢!”
青年反倒打开了话匣子:“他说,大干世界,时间和空间纷繁莫测,千万种时间呼应着千万种空间。然而只有一种时间和一种空间,称得上天造地设般的绝配,那种时间叫做青春,那种空间叫做江湖……”
听到这话,老莫觉得恍惚又回到从前,回到了自己也在走江湖的岁月。回忆像针一样,渐渐刺出一幅完整的往事图画。那时,青春和江湖相遇,两者缠绵在一起,开始似乎很美好,最后却生下了老莫这样一个怪胎。
“咱们还是说说你吧。”老莫回过神来说,“年轻人,你要是想闯江湖,就要有一张江湖脸,让人看一眼就能记住,看一眼就知道你是个人物。”说到这里,老莫顿了顿,又加上一句,“你瞧,你这张脸太平凡了,一看就是个种田的。”
“嗯……”青年低头不语,让人觉得他仿佛被这刻薄的评价惹恼了。谁知他又忽地抬起头来,笑道,“师傅,那就在脸上刺吧。”
老莫闻言轻轻叹了口气,随后才继续道:“具体嘛,我想不如刺在你的额角上,这样既不会破坏脸的整体感,又能让人一眼看见。怎么样?”
“都听您的!”青年不假思索地答道。
老莫点了点头,从怀中取出一把剃刀,他用剃刀将青年左额角上的汗毛统统刮掉。然后他捻起了一根画笔。
“师傅,我适合文什么图啊?”青年问。
“你先别急。”老莫按着他的额角,“等我把这幅图画出来,你再看看满不满意。如果不满意,我再帮你擦掉。”
“嘿,费那事干吗?”青年笑道,“您不说,是怕我不同意吧。您放心,您干这一行这么多年,还能有看错的不成?您就尽管刺,想刺什么就刺什么,等刺完了再给我看。”
青年此言一出,老莫觉得心头一紧,他没想到竟有人如此信任自己。不过这确乎是事实——庄稼人总会无条件地信任某一行的权威,无论是驱鬼的道士、算命的先生还是看风水的师傅,庄稼人都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托付给他们。
老莫没再多说什么。他操起画笔,默默地画了起来。
不到半个时辰,一只蝎子就栩栩如生地趴在了青年的额角上,尾巴凶凶地翘起。第二道工序是隔线,用小号的针在画上刺出轮廓。最后一道程序是打雾,用大号的针在事先刺好的框里来回穿梭,这也是最疼的一个步骤。老莫的针据说特别疼,但是留下的印记也特别久,从今往后不会褪色。
老莫看着自己手中的针,那针下的青墨色争先恐后地钻进青年的皮肤。青墨,好似湖水的颜色。那张眼睛紧闭的面庞,年轻得让人不忍正视,在他短暂的青春中,原本只该与农具、家畜和油菜花相伴,他根本不懂什么是江湖,更不懂什么是江湖中的青春。他能够想到吗?老莫正在一针针地,把那个叫做江湖的东西,刺进他的青春里。
老莫收起针,上完药,拍了拍青年。
“唔,好了?”
“好了。”
老莫递给他一面镜子。青年盯着看了好半天,似乎并不相信这就是适合自己的图案。但最后他还是笑了起来,连声夸赞老莫的手艺好、眼光高。青年留下半锭银子,起身告辞了。老莫目送着他的背影走远,渐渐消失在夕阳之下。上乘刺青是颇耗时间的,这幅图刺完,竞已用去半日光阴。
老莫又一次回忆起自己初入江湖的时光。
那时的他也是一样,肆无忌惮地把青春投入江湖之中,以为相逢的都会是美好,却不知遇见的大多都是刺——那个青年,他会不会想到,其实走江湖的过程,就是一针针地在自己身上刺青的过程呢。直到最后,刺得变了色,虽然看上去很美,却已经体无完肤。
不过,相比老莫,这个青年无疑幸运得多——他的生命可以在体无完肤之前,就安然谢幕了,因为他已经遇到了江湖上最致命的一根刺。
“嗬嗬嗬……”刺青店的一扇帘幕后,突然响起阴沉的笑声。
帘幕掀起,走出一个魁梧男子,身着捕快制服——正是庐州府首席捕快孙问羌。
“莫师傅,这一尾蝎子刺得不错嘛,嗯,和前六个一样,保持了同等水准。’孙问羌调侃道,一边低头瞅着一张小图,图上画着一尾蝎子,丑陋而蜷曲,蝎尾毒针如同真的一般寒光闪闪。
刚刚老莫就是按照这幅图,给那青年刺青的。
“总共七个人,七个左额角,七尾一模一样的蝎子……我都为您办到了,可以把解药给我了吗?”老莫扶着自己的左臂问,感到胳膊里的怖生符正一点点向脑部攀于卜_一这是一种相当可怕的暗器,由庐州府中一个神秘和尚研制出来的。
“别着急嘛,莫师傅。等这帮替死鬼都押去了京城,万无一失之后,解药自然会送来的。”捕快无赖地躺到椅子上,回忆起这些日的辛劳,“唉,莫师傅,你也不能不体谅知府大人的难处,他这么做是被逼无奈的。
“你瞧,朝廷派下来的旨令实在不近人情。他们没哈凭据就认定蝎头帮准备在庐州秘密集会,要知府大人将他们一网打尽,如若有失,还要把大人革职。结果大人一查,你猜怎么着?”
老莫默然地低下头,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结果一查,嘿,发现庐州压根没有蝎头帮的影子,你说,这让我们上哪去抓人啊?”
孙问羌开始愤愤不平了。“所以嘛,思来想去,也只能牺牲几个老百姓咯。弃马保帅嘛,你说是不是?”
“是……”老莫木讷地答道,脑中却突然闪现出七张脸。
这五天来,前后七个人,七个懵懂无知的顾客,都在他的诱导下,在左额角上刺了一幅相同的图案——一尾毒蝎,而这正是蝎头帮弟子的标志。
“咳咳,时候不早,我就先告辞啦。”孙问羌站起身来,“对了,莫师傅,大人是如何将蝎头帮一网打尽的,这事你知我知,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吧?呵呵,这事你可要谨慎一点,别忘了,你女儿可还小,怖生符这东西她扛不了多久的。”
“一定!”老莫低头答道。
捕快点点头,伸着懒腰走出门去,晃晃悠悠地消失了。
剩下老莫茫然地怔在原地,觉得整个尘世江湖,不再像往昔那般清晰可辨。是因为 自己的眼睛被蒙上了一层刺青,还是整个世界都被刺青覆盖了呢?如果世界真的剌满 了青,不知会呈现出一幅怎样的图画。
老莫隐隐觉得,似乎真有一双大手,举起粗长的巨针,毫不留情地刺着天地人间,刺出一幅魅力十足的艺术品。
天空像一个困极了的人的眼皮,渐渐阖紧,庐州城的最后一缕阳光打着哈欠吻了吻老莫的脸,倏忽间消失不见。
[纤尘记]
我们咏岸门,是一家企业帮派。
所谓企业帮派,就是不靠打打杀杀,而是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经济活动,借以在江湖上立足的帮派。譬如烩卷阁,他们靠编辑、出版和发行武功秘笈为生,虽然经常有一些不会武功的无聊文人给他们投稿,但编辑们严格把关,出品的秘笈质量上乘,销路极广;又如券世楼,他们替各大帮派卖出一种叫“券股”的票证,助其筹备发展的资金,这些券股平常百姓也可购买,持券人有权瓜分该帮派在江湖厮杀中斩获的利润。至于镖局属不属于企业帮派,这点学术界争议颇大,鄙人不敢多言。
我们咏岸门,提供的则是一种特殊服务——帮客户退出江湖。咏岸门的创始人公输渠通过长期调查,敏锐地发现了“退出江湖”这个潜在的市场需求。各式各样的江湖人物,都有可能产生退出江湖的念头。这里只举一类人为例,他们也是我们咏岸门最主要的客户——头顶光环的武林至尊们。
为什么他们会想要退出江湖呢?
首先,过多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压力使他们不堪重负,他们中很多人如患强迫症一般地修炼武学,渴望让自己的功力能配得上与日俱增的盛名,然而结果却往往是在瓶颈中徘徊不前:其次,他们在享有盛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越来越多的仇敌,每日每夜提防着暗杀,这样如履薄冰的生活让他们厌倦。除此之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原因,此处不再赘述。
“天外飞纤”叶孤尘就是这样的一个武林至尊。
以前,我一直把他当作咏岸门有史以来合作最‘‘功的客户。我们帮助他退出江湖的全过程,甚至长期被我用作教学案例来教育那对业务一窍不通的新员工们。唉,如果他没有在一个时辰之前,晴天霹雳般地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并且提出那个不可理喻的要求的话,我还会继续把他当作最理想的客户。
说起帮叶孤尘退出江湖,那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其复杂和困难程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也超出了我们的预算,以至于我们不得不要求他再多支付一万两黄金。
整个行动大体可分为四个步骤。第一阶段,我们集合了咏岸门最优秀的策划顾问和创意总监,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这些行业精英们给出了十几种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最终我们决定,采取最传统也是最保险的方式——伪造死亡。在评估了各种死法之后,我们计划让一代武林至尊死得其所,叶孤尘要在决斗中战死,而那个负责充当“凶手”的人是西门炊雪。
第二阶段,首先,我们用五千两黄金搞定了西门炊雪的出场费,让他同意在决斗中假装杀死叶孤尘。其次,我们又花了五千两来为这场决斗造势,吸引尽可能多的人来观战,让叶孤尘在众目睽暌之下死去,避免有人起疑心。
第三阶段,月圆之夜,两人的决斗如期在南京的故宫顶上举行。叶孤尘成功战死,西门炊雪英雄惜英雄,带着叶孤城的尸体出城厚葬。表演十分圆满,现场甚至有多名女观众为叶孤尘流下了惋惜的泪水。
第四阶段,叶孤尘易容易名,带着一家老小坐上了南下的航船。在南洋的一处港口,会有我们的人接应他,把他领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去,让他在退出江湖之后能迅速开始新的生活。
我可以自豪地宣布,整个行动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自紫禁城一役后,叶孤尘很快便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他的曝光率和知名度瞬间被西门炊雪超越,江湖中的纷纷扰扰再也与他无缘。一年之后,我们还收到他妻子寄来的一封感谢信,信中对我们的业务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然而此时此刻,如此辉煌的业绩,正面临着被颠覆的命运——
二十年过去了,叶孤尘回来了。此刻,他正用剑指着我的脖子,要求道:“帮我重出江湖。”
据我了解,叶孤尘在南洋的二十年,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前期的叶孤尘,沉浸在逃出江湖后的新鲜、安宁和自由之中,全力拥抱着和谐美满的居家生活。但后来,他渐渐发现自己是个除了剑术之外,一无所长的男人。他学别人打渔,每次出海却只能带回一网子海藻;学别人经商,又将家里的一点积蓄赔了个精光。后期的叶孤尘,在经历种种失败之后,变得愈发消沉,整日酗酒,回家还打老婆孩子。终于被他的邻居以“滥施家庭暴力”为由告到了当地衙n。
那一天,他挥舞一根扫帚,使出令街坊们目瞪口呆的绝世剑法,打跑了来逮捕他的衙役们。当他看到周围人啧啧惊叹的目光时,他明白自己需要什么了——他终究是离不了江湖的。他必须回去,夺回曾属于自己的光辉岁月。
自那一天起,重新成为武林至尊,成了他日思夜想的事。
说实话,看着这个已近花甲的老人威风不减当年地站在我面前,任凭窗外涌进来的寒流刮过他的白发、风衣、长剑,岿然不动,我内心是受到了极大震撼的。我能理解他的心情,但我不得不说,他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对不起,叶大侠。”我努力表现得十分诚恳,“重出江湖并不在我们的营业范围之内。更何况,没有我们,你自己也能重出江湖啊。你只需拿起剑,出门去路边杀几个混蛋就可以了,很快你就能声名鹊起。”
“但是谁会相信,我就是二十年前的那个叶孤尘呢?”老人迅速反驳道,“他们不都以为我死了吗?我想要的是重新做回我自己,重新做回那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天外飞纤叶孤尘!”
“叶孤尘早就在江湖中销声匿迹了。”我摇着头,“说实话,没人会相信你就是他。”
“我自有办法。”叶孤尘胸有成竹道,“告诉我,西门炊雪那家伙还活着吧?”
“好像还健在。”
“那好。我要你为我和他重新安排一次决战,还是在紫禁之巅,还是在月圆之夜,还是在整个江湖的面前。”叶孤尘朗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我要当着所有人宣布,二十年前那一战,我叶孤尘没有死。而且现在,我要一剑杀了西门炊雪这个独霸武林二十年的家伙,重回至尊之位!江湖中早就传言,除了叶孤尘,没人能战胜西门炊雪。所以等我杀了西门老贼,大家不就明白我的身份了吗?”
我默默地听完这一番话,沉思良久,心想不如就借此甩掉这包袱。
“那好,我可以为你安排这次决战,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我答应道,“但决战之后,你是否能恢复昔日的江湖名望,是否能重新做回叶孤尘,可都要靠自己了。你不能再来要求什么,我们也没法再给你提供更多帮助。”
“一言为定!”叶孤尘丢下这句话,收剑入鞘转身离去,一如二十年前那般孤傲。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们紧锣密鼓地筹备起了这场决战。先是写信给西门炊雪,约他在月圆之夜赶赴南京故宫,参与决战。另一方面,还按照叶孤尘的吩咐,印制了一万封传单、一千张海报、一百条横幅,贴满了大街小巷,做到最大力度的宣传。
很快,决战的日子到了。
当晚,我租了架马车到叶孤尘下榻的客栈接他,一同赶往紫禁城。
中秋节,家家户户灯火通明,街上却行人稀少。到了紫禁城里,昔日宫宇荒草丛生,竟无半点人影。
叶孤尘从车窗外缩回头来,质问我:“观众呢?”
“传单发了,海报贴了.横幅挂了。有没有人愿意来看,是另一回事。”我冷冷地答道。
叶孤尘闻言沉默不语。很快,马车到了故宫边,车夫丢下我们,独自赶回家过节去了。我们俩环顾四周,景物都是漆黑的,在月光下横七竖八地摆放着自己的影子。
叶孤尘抬头望了望,开始提气,想要施展轻功一步跃上官顶。
“小心啊,叶大侠,这么高……”我忍不住劝道。
他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随即他继续提气,大喝一声,蹬地而起,恍如当年那轻功盖世的白云城主。
刚飞到半空中,他的身形突然缓住了,然后就那么笔直地摔了下来。
我听到“咔嚓”一声。他的腿一定摔断了。
叶孤尘在地上躺了很久,我看见他呆呆地望着天,不知该不该上去扶他起来。
这时宫顶上有凄凉的箫声在飘荡,吹到一半,有人停下来咳嗽。
地上的叶孤尘说:“扶我上去。”
一炷香之后,我扶着他小心翼翼地踏上紫禁之巅。叶孤尘在苍穹下站稳,推开了我。纵目望去,四野寂然无人。风把他的白衣长剑吹进夜色当中。
从宫顶的另一端传来一阵沙哑的笑声。一个和叶孤尘年纪相仿的老者,正跷着腿斜倚在琉璃瓦上。他一身单薄的旧衫,手握一支箫。
”哈哈哈,那边站着的,是叶孤尘吗?”西门炊雪一跃而起,驼着背朝这儿走来。
叶孤尘只是沉默不语。但从他的眼神中,我明白他已认出来人了。
西门炊雪走到一半停下来,模仿叶孤尘的样子,威风凛凛地直起身,俯视着四野故宫荒草,继续自言自语道:“收到信时,我以为你只是想自娱自乐,就好心过来陪陪你。没想到刚才在街上,竟然见到人在发传单!宣传这没人鸟的臭决战也就罢了,干吗还一本正经地把我西门某人写成什么‘天下第一剑神’?别人看了还以为我又在自吹自擂、为老不尊了……”
“那传单是按叶大侠的意思写的。他在南洋呆了二十年,不了解中原武林的变化啊。”我解释道。
西门炊雪闻言沉默下来。叶孤尘在一旁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什么。
良久,西门炊雪开口了:“你不是退出江湖了么?怎么又耐不住寂寞,想回来啦r”
叶孤尘突然垂下目光,很轻地点了点头。那神情仿佛一个在外面疯玩了一整天的孩子,被母亲问到肚子饿了没有。
西门炊雪走过去,拍拍叶孤尘的肩膀,说:“你刚走没几年,我就败给了一个刚出道的家伙。后来新生代的小伙子们接二连三地找我比武,我一连输了十几场。输到最后,连找我比武的人都没了。不到五年,我就被这江湖忘得一千二净。和咱俩同期的那些高手,陆小缝啊花满篓啊都走马灯似的被人取代了……你还在传单上写什么‘当今武林第一决战’,不是说笑话嘛——”
西门炊雪瞥了我一眼,继续道:“叶兄,你跟咏岸门做的那笔买卖实在亏大了!退出江湖没有你想得那么难,哪需要花那些个冤枉钱找人帮忙?老老实实地把自己交给时间,包你满意。人啊,老得快着呢。”
“西门大侠,你这话就不妥了。”我出于职业本能反驳道,“如果没有我们安排那么巧妙的一次假死,江湖上那些叶大侠的仇人,能轻易放他退出江湖吗?况且……”
“你莫唬我。”老头精明地打断了我,“知道什么叫新仇旧恨吗?仇恨和我们一样,也在不停地更新换代呢。叶兄那些仇家,还没想好怎么报复他,许许多多的新仇就又来等着他们处理了。江湖上这么多年,你见过几个人坚持复仇到底的?”
”这……”我被驳得哑口无言。不过想想这两人对我们的生意不会再有任何影响,也就懒得争辩了。
这时叶孤尘开口了:“西门,还记得当年那一战吗?”
西门炊雪点了点头:“人生有那一次,够了。”
叶孤尘转过头来,对我说:“我们下去吧。”
从宫里出来,我们仨沿着街走了很久。月光下的一切都如此自然,仿佛经年累月都不曾变化。
回去的路上,见我们盯着他单薄的衣衫瞧。西门炊雪笑言,退出江湖后,他把资金都拿去券世楼买了券股。开始小赚了几笔,后来投机,把钱全买了西南的一个新兴帮派,叫玖萤教,说是研制出了什么奇毒,可以称霸江湖。那时候人们争着买玖萤的券股,涨得很快,谁知后来被人揭穿,说是个啥都没有的皮包帮派,券价就一落千丈,他也赔个精光。
走到街尾,发现有一家小书店还在营业,灯火昏黄得像是在默默烧着夜色。
进去一看,老板在打瞌睡,几个秀才捧着书或站或坐。这是个二手书店,全场三折。叶孤尘走到武功秘笈栏,盯了一会,从拐角处翻出一本旧书-<天外飞纤剑法》,著者叶孤尘。
他翻开书的封面,小声念道:“烩卷阁出版发行……宣德七年正月第一版,宣德七年正月北京第一次印刷……呵,我是宣德七年‘战死’的,看来这本书后来就没再重印过了。”
此言一出,我们仨都陷入了沉默中。
这时身边突然响来一声童音。“叔叔,这本书你要买吗?”语气里透着宝贝会被人抢走的担忧。
我们低头一看,一个约摸三四岁的小童,正扯着叶孤尘的衣袖。
“你想要?”叶孤尘问。
“嗯。”他点点头,“不过暂时买不起,我正在存钱……”
“你买来干吗?练剑?”叶孤尘问。
“嗯。”他点点头,很用力地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剑法。”
叶孤尘低头看着小童。我想起来,他以前曾说过,这套剑法全天下唯他一人能参透。
“叔叔不买。”叶孤尘答道,将书摆回了角落。语调里似乎透出无尽的百感交集。
“嘻嘻,谢谢叔叔!”小童应了一声,便跑走了。跑到一半,他又回头看了看,似乎是怕我们骗他。
我们仨走出书店,见街上已是最后一批往家赶的行人。那小童还在前方跑着。我们远远地望着他的背影。月光落过来,我看了看叶孤尘,白发、风衣、长剑,而他的眼睛好似一片小小的湖,微微泛起水光。
[被风吹起的床单]
南来的季风温暖湿润,带着青草花瓣的气息,让人清新欲醉。邵轩雨沿着一条土路,在小山坡上走走停停,举目眺望山脚下的炊烟。就是这个时候,阳光拨开了云层,从天蓝色的一角种下一束束光柱,将南山坡的每一寸土地都晒得暖意十足。邵轩雨看见前方,一处平缓的草坡上,一位少女正晾着床单。
那位少女,是这一带典型的洗衣姑娘。她每天要洗很多很多床单,手指会因为长时间浸在水中而颜色苍白。邵轩雨极目望去,仍旧看不清她的面庞,只好呆呆地注视着那窈窕的身影,看着她弓下腰或是举起双臂,姿态优雅,带着音乐的灵动。
这时候,起风了。南风卷羞一团团阳光和芳香,温柔地砸在这片土地上,用力拥抱每一棵树、每一个人。那一排排床单呼啦啦飘起,邵轩雨看得着了迷。隔了很远,他似乎还是能闻见床单上碎皂叶的味道。他想象着,这些床单会在阳光和暖风中,一丝丝地蒸发掉水分,变得干燥,变得干净。干净,邵轩雨脑海中突然蹦出的这个字眼,让他隐隐有些刺痛。
用过晚饭后,邵轩雨独自回到客栈二楼的房间。他拉上门,重重地按紧门闩。
邵轩雨来这座小山村已经快两个月了。他知道,如果他仍旧固执地拒绝那些药,这两个月就会是他最后的时光。半年前练鬼蛛手时,他不慎走火入魔,身染不治之症。那是一种相当可怕的疾病,症状由内而外。其结果是,邵轩雨被迫在这春暖花开之季依然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害怕别人看见他的一寸肌肤。昔日五毒教前途无量的大弟子,突然就像一个摔落在地的鸡蛋,无论蛋壳、蛋清还是蛋黄,都碎得一塌糊涂,拼凑不出完整的模样。
师父打算不管他的,还是师娘为他求的情。邵轩雨很感慨,他在之前的那许许多多个夜晚和师娘保持着特殊关系时,还只是抱着随便玩玩的心态。没想到师娘竟会对他有真情,还红着眼睛偷偷来探望。
只可惜时过境迁,当时的邵轩雨对世间一切都怀着敌意,他是踢着骂着将师娘赶出去的。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断定,自己现在的下场就是他和她之间肮脏关系所换来的报应。于是那就成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后来他被人送到这小山村养病,又每半月有专人送药过来,这些都是师娘安排的。郎中说他按时吃药,静心疗养,也许还有三四年可活。
想到吃药,邵轩雨不禁一丝苦笑。剥了壳的天山毒蝎,黑色肝脏一样的露囷果,臭不可闻的蜈蚣泥,那些污浊的怪药他统统扔了,因为它们让他想起了自己身上的肉,想起了自己的过往——和师娘的关系,与师弟们一起执行过的任务,还有自己独自做过的那些事。
这时响起敲门声,是店里的伙计,他们按邵轩雨的吩咐每晚为他准备一只大木桶,里面灌满热水。邵轩雨应了一声,让他们把木桶留在门外就可以走了。
听到脚步声走远,他推开门,将木桶拖进房间,然后重新将门关严。一切就绪,邵轩雨开始脱衣服,准备洗澡。这是每天他最愉悦的时刻,仿佛继续活下去的全部意义就寄托在此。
最外面的斗篷去掉了,邵轩雨将它丢进一只木筐里。然后他开始解裹手布、裹脚布和裹脸布,一天下来,原本崭新的布条已经被黑血浸透,像一条条毒蛇一样将死亡和腐烂随意盘起。接下来是两层内衣,邵轩雨脱掉它们时,觉得自己像一只蜕皮的蝉,在摆脱死皮的那一下,有一刹那的快感。
衣服全部丢进筐后,邵轩雨钻进了大木桶里。其实郎中特意嘱咐过,说他的病最忌泡澡,因为长时间浸在热水中,不仅加速毒病的发作,而且那些尚未养好的皮肉会更快腐坏,乃至脱落。不过邵轩雨丝毫不在意,就是皮肉全部脱落,把自己洗成了骷髅,他也会乐此不疲。当看着满满一桶黑水,和自己暂且稍显白净的皮肤时,邵轩雨才会觉得心中那块石头落了地。
一缕缕热气轻歌曼舞地飘了起来。人在生命尽头,视觉竟变得异常敏锐,此刻这些水汽的每一分姿态,都深深刻在了邵轩雨眼中,让他看得津津有味。最后水汽聚集在一起,变成了一个半蹲着的洗衣姑娘。邵轩雨昏昏欲睡,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张床单,他的身子用极有韧性的布料制成,可以在水中任意搓揉。那一瞬间,他又闻见了浓郁的皂叶香味,一串串泡沫穿身而过,水花永不休止地涤荡着他,直到最后,会有一双温柔的手将他轻轻拧干,然后晾晒在阳光下,他在微风中变得干燥,变得干净……
这天晚上,他一直洗到很晚,直到水变得冰凉,散发出咸成的血臭味,才懒散地爬了出来。月光下,邵轩雨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从轮廓上看,还是得病前的他那种玩世不恭的坏笑。每当他的脑子里蹦出了一个坏主意,他就会标志性地露出这种微笑。
夜近三更,村里的一只公鸡不安分地打起鸣来。邵轩雨悄无声息地离开客栈,独自一人在漆黑的街道中渐渐走远。
南盘江自北向南,广阔地流着。有的地段激流险滩、波翻浪涌,有的则平静舒缓、水色如蓝。沿岸居民以种植、洗衣或捕鱼为生,生活安宁而舒惬。
这天地平线刚刚放亮,阿袖就背着一筐床单去江边了。她挑了一个好位置坐下,静静地看了会江面。很快,她的同伴们也都背着衣服或床单来了,气氛在叽叽喳喳的聊天声中变得热闹起来。阿袖觉得人群中的自己很愉快,有使不完的力气去干活。
她们一边捋起裤腿,试着江水的温凉,一边聊着没完。她们说起昨天村里新来了一个黑脸说书人,给村口晒太阳的老人们讲了一天的江湖传闻:说起下月初八袁家的小妹子就要出嫁了,琢磨着送些什么礼物好;说起今年男人们打的鱼味道是不是鲜美,适不适合做汤:又说起今天黎明时,有人看见一个浑身裹着尸布的神秘男子,从北面一处悬崖上投了江……
阿袖三心二意地听着,随着她们的话语而浮想联翩。她想起小时候曾跟着哥哥去北面的悬崖探险,那里水流湍急,经年不息。哥哥告诉她,在土葬盛行之前,人们都将死者葬入南盘江,让这圣洁的江水永不停歇地冲洗着他们的遗体,洗掉生前所有的罪过和污垢。
她将床单一条条翻出来,发现最底下的一条竟然脏不可闻,布料被一股黑水浸透了,散发出血一般的腥味。阿袖没有多想,只是鼓足精神洗了起来,她有信心将这最脏的一条也洗回康来的模样。
一直洗到午后,阿袖才精疲力尽地背着一筐床单去南山坡,将它们一一晾起。
今天仍然是个好天气,她一条条晾好之后,眯起眼睛细细察看,发现已经认不出最脏的那个是哪一条了。阿袖开心地笑了,用手捋着被风吹乱的头发,她的清秀面庞恍然已与朗朗晴天融为一体。金黄色的天空下吹起南来的季风,每一条床单都扑拉拉地响起,仿佛云端之上成群结队的飞鸟。
[曼香林岭的女孩]
曼香林岭长年的雨季,将阳光染湿,因而万物的色彩都是浓郁的,当你看到扑面而来的幽蓝色牡丹,你觉得自己可以闻见幽蓝色本身的味道。白昼是短暂的,而清晨和黄昏则格外漫长,黑夜与白日这种交织不清的态度,将曼香林岭的天地都蒙了层暖昧的薄纱。
凌烟倚在木窗边,任由峭壁四周的寒风拂面,雷雨过后,远近风景都上了浓枚,此刻天空之上,各路颜色正兵荒马乱,云团那染着夕阳的红,天空邈远的蓝,由浅渐深的黑,淡黄色月光,银白色星辉,雨后初晴的青绿,在一起翻涌缠绵,瞬息万变。
身后叮叮当当的碗筷声,挤撞在一起,最后从凌烟身边这扇窗子——这扇唯一开着的窗子——流泻到屋外,在高高的峭壁间飘荡,回音愈传愈玄妙,最后竟成了绝美的弹拨乐,让侧耳聆听的凌烟徽徽一笑。师姐们吃饭时从不交谈,这是师父定下的规矩。凌烟很喜欢这个规矩,这为她带来了寝室里唯一清净的时刻,清净得只剩下那单纯悦耳的碗筷交击。
曼素堂的女弟子们集体生活在这间长长的屋子里。长屋建在醇领峰的峰顶,绕着山峰,沿着盘山小路而建,整整三盈,像一条旷古绝伦的巨蟒,将峰顶紧紧缠绕。走在长屋当中,凌烟总有一种向下倾斜,几乎要滚下山去的感觉。有一次,她心爱的一只琉璃球从手中滚落,一圈一圈,绕着山峰急速下滑,最后冲出长屋尽头那扇开着的大门,飞向山下世界,再也找不到了。
将近熄灯时分,凌烟独自蜷缩在她的小床里,一字一句地重读一封写给她的信。她装作睡着了,因为害怕师姐们会把她的信抢过去,然后引来哄堂大笑。读完信,她静静地听身后窸窸窣窣的收拾行李的声音,整间长屋的人都在收拾着行李,她觉得心在被砂纸嚓嚓地磨着,有一腔绵绵苦涩。
寝室床铺排放在长屋的第三圈,凌烟的铺位是最后一个,因而她的床就位于长屋的最顶端,隔着墙,可以闻见醇领峰之顶那些岩石冷冽的气味。有好多次,凌烟听见墙那边,有老鹰拍打翅膀的声响,扑拉一下,并不用力也并不频繁,但却在她耳中余音不绝,鹰翅上坚韧的长羽划到木墙时,就像划在凌烟的皮肤上一样,让她胆战心惊,却又感到隐隐的快乐。那只鹰便成了她梦中的常客,尽管他们从未相见。在凌烟床铺的正上方,有一扇古旧天窗。可惜的是,她不能像自己想象中那样,打开天窗,一个纵跃飞出窗外,落到那些清灵的岩石之间,抚摸雄鹰的羽翼。
在很多个夜晚,也是这样的熄灯时分,凌烟面朝左侧躺着,看守夜的师姐依次吹熄每一个床位旁的灯盏。睡眼蒙咙之中,凌烟恍然觉得是黑暗一层一层地攀爬上来,一掌一掌地拍熄了灯火,像娘说的故事里那些一跳一跳的僵尸。凌烟感到,自己是最后一个被黑暗吞噬的人,因而当前面所有灯盏都熄灭时,那一刻,她觉得格外孤独,仿佛一整日的寂寞都浓缩成了这最后一滴幽黑。当然这感觉只持续一小会儿,当师姐将她的灯也吹熄,当她也被黑暗吞没之时,她就能安然入睡了。
山顶的月光特别亮。因为月光刚刚冲出云层,才走了几步,所以是最具活力的一段。在这清亮的月辉之下,长屋像用皂叶水刷了一遍似的,闪出青白色光泽,木头墙好像石化了一样又滑又硬。
曾有几次,凌烟和师姐们在山下的密林中宿营,那儿的月光因为树木的遮挡,变得点点滴滴,仿佛被碎尸了一般,死气沉沉,还带着阴森。山下无处不在的密林,总让凌烟觉得窒息,那里既塞满了沉默,又充斥着草木喧嚣,每一棵草都不怀好意,树木用躲躲闪闪的目光打量着你,光线如同俘虏一样垂头丧气,整个雨林像一个繁华而又压抑的都市。
关于密林中的回忆,大多是令人窒息的,唯独一次,不知算不算愉快,凌烟觉得自己不能承认那是一种愉快,因为那是令人羞耻的。
在一个像往常一样漫长的黄昏中,凌烟独自从山下的村子归来。走着走着,她的直觉暮地燃烧起来,她知道后面有一个东西在跟着她。轻巧得无以复加,只剩下头顶的树叶微微晃动,有一个东西,在树梢间跳跃,悄悄向她逼近。凌烟知道,那是一头云豹。她觉得身子渐渐发紧了,吓得几乎走不动路了。那时她还很小,不会任何防身的招数,死亡对她而言,除了恐惧之外,还不能带来别的感觉。
咔嚓一声,她听见背后一根树枝断了。是云豹扑过来的声音,她想。凌烟忽地委顿在地,脸朝下倒在泥土里。一定过了很久吧。她才感到,那个东西轻轻地接近了自己,脚步不再像刚才那样迅捷有力,反而带有一种怯懦。一只强壮的爪子,把她翻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凌烟屏住了呼吸,她知道云豹不吃死人。她听见野兽用力在嗅的声音,想象着那硕大的鼻子,黑色而又柔软的,像熟透了的果实。从脖颈到脚尖,最后甚至凑在她沾满湿泥的面颊上,永不休止地嗅着,仿佛要一直把她嗅到消失。凌烟已没有力气去想更多,她紧闭的双眼,带来那么多黑暗,让她误以为自己已经看到了死后的世界。
那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啊?凌烟唯一一次打开那扇古旧天窗,看到外面无遮无拦的深蓝色夜空时,这样想着。在那一尺见方的苍穹里,繁星密布,那么远,又那么近,凌烟觉得灵魂在飞升,也在下坠,像坐在无限高的秋千上,任由风将她刮向天际。传说这世上每有一人死去,都会逝下一颗星星,那为什么星星还有这么多呢?是否死亡并未存在,而爹、娘、大哥、二哥,只是被带去世界的另一端,和另一个凌烟生活在了一起?想到这里,凌烟开始流泪了,像深深的伤口淌着血,无法止息。无穷无尽的寒流从天窗里涌入,原本暖和的长屋瞬间冷得如同冰窖。
嗅终于停了。凌烟觉得它一定已经嗅走了什么,那不是一般的云豹,它一定有鬼的眸子。凌烟感到自己的魂魄已不再完整,它的残片停留在豹的鼻息里,随着它的一个喷嚏,落在花草中、泥土间、蝰蛇的皮肤上。它的鼻子还曾在凌烟的腹部划过,轻轻一蹭,让她觉得像触电一般。突然,一个湿滑的东西在她脸上擦了一下,又一下,是云豹的舌头吗?然而又不像,因为没有热气,即便是舌头,也只能是死人的舌头。有冰凉的感觉,带着醇厚的香气,是酒。是一块布,蘸着酒,在擦她的脸。
凌烟徽微抬起眼皮,小心地打开一条缝,此刻,她已不再害怕,因为直觉告诉她,这个蘸着酒为她擦脸的东西,是满怀善意的。原来那是一个男孩。他是当地的原住民,黝黑的肌肤,明亮的面容,一切都那么浑然天成,让人觉得他死后,人们一定难以从泥土中分辨出他的尸体。凌烟又迅速合上了眼睛,她觉得只看一眼已经足够,因为这一眼里,留下的都是完美的记忆。很久以后,当她再次回忆这场景,男孩的身影已和阳光模糊成一片,从天宇上流泻而下,穿透了绿叶。咕噜一声,从皮囊中倒酒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冰凉醇香的抚摸,凌烟觉得自己一定是笑了。
所有的湿泥都擦净了,不留分毫,她的脸像初生之时那样洁白无瑕。又一次,男孩将鼻子凑了过来,近得几乎贴在她脸上,深深吸了一口,鼻孔略带醉意地翕动着。然后他站起身,一个高大的阴影挡住了凌烟脸上的光线,她听见他在默默诵经,为眼前这死去的女孩超度。凌烟这才放掉了呼吸,细细地喘着气。她那浅弱的气息控制只允许她屏气到此时。又不知过了多久,诵声停止,一堆一堆的草叶开始落在凌烟身上。她只是一动不动。直到草叶将她全然盖住,眼中的黑暗浓到极致,直到那沉稳敏捷的脚步声走远,消失不见。
凌烟知道原住民们的习俗,对待死者,要剥去衣服,用清水将全身擦净,再用草叶掩埋裸体。习俗,这个男孩只为她执行了一半,甚至还不到一半,因为用的是酒。凌烟忽地从草叶中直起身来,希望能听见那个男孩惊讶的尖叫,然而林中只是空留落日余晖,和黑暗处那个很远很远的影子。原住民是敌人,师父说。一直以来,曼素堂的弟子都被禁止和原住民们交往。
为什么他不觉得奇怪呢?凌烟想。看到一个女孩无缘无故地倒地死去,他为什么就不觉得那是装死呢?或许他太单纯善良,只懂得考察有无呼吸,以此判定死亡,像他的祖先那样以最简单的方式对待人间万物,包括生死。这将会成为一个遗憾吧,凌烟想,倘若当时她能更加大胆,他们也许就能相识。凌烟不懂他为什么那么喜欢闻她。习俗里并无此项。她独自坐在草叶当中,闻了闻自己。
在她为数不多的几次与男子接触的经历中,密林的那一次是一切的开始。曼素堂的女弟子们洁身自好,以与男人接触为耻——当然,那只存活于师父的幻想里,并非事实。
曼寨堂也有很多男性,他们住在雨循峰之顶,与醇领蜂遥遥相望。中间是云海,云层厚得让人想要轻舟荡漾。在漫长的清晨里,有时会听见雨循峰那头传来悠扬辗转的笛音,仿佛破空而来的天庭旅人。师姐们凑在一起,议论那个吹笛子的会是谁。这样的议论声让凌烟觉得沮丧,因为一开始,她以为只有自己能听见那笛音的。
苍白的阳光落在长屋窗边,凌烟眯起眼,尽可能地延展视野。往北,是中原。师门落没之后,才从那儿迁来这里。云雾缭绕,不知中原究竟是什么样,然而凌烟觉得自己可以切实感受到它的存在,就像感受脉搏那样。她隐约知道中原那头庞然大物在发生着什么。师姐们都梦想要去中原,不过在凌烟眼中,这种梦想只是面对熊熊篝火时所感到的一种温暖,错觉般的温暖,因为她们不知道火其实是烫的。凌烟喜欢南方,喜欢曼香林岭及其周围的地界,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已经是一种安慰。何况现在,她又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中的内容让她觉得幸福可以安然出生。尽管凌烟已经察觉,信中的许诺多半再也无法实现了。
每年雨季的第三个月,在最潮湿、最易腐烂,同时也是香味最浓郁的月份里,原住民们会举办笙箫节。笙箫节是当地汉人对它的称谓,通过笙和箫的嗳昧含义,来暗示节日的具体内容。在节日刚刚开始的第一天,曼素堂的男女弟子们就陆续下山,偷偷摸摸地去参加节日了。
凌烟牵着一个师姐的手,左拐右拐地下山,第一次去参加笙箫节。那个师姐现在已经死了,她始终没能在这节日上收获到自己想要的。她足够温暖,足够温柔,但是不够好看,而且不喜欢热情的原住民男子。凌烟依偎在她身边,比她还要不起眼,像一个装饰品,呆呆地注视着周围人在篝火旁跳舞,在酒桌上嬉闹,用水果互相投掷。空气中充满了汗水和酒精的味道,混杂着女人身上的体香,炭火的气味,烤肉和茉莉的芳香,在密林中开出一片空地,旁边是装满月光的溪河。
那些天的夜晚,凌烟总是盯着师姐们的大腿看,她们下身的裙子几乎什么也遮不住,露出那被篝火映得通红的大腿,长而丰满的,她们躺在男人们中间,像熟透了的花瓣,双腿灵活地摆动着,有时是在舞蹈,有时仅仅是躺着也依然如此,一会儿左腿在上,一会儿右腿在上,她们一直把双腿合得很拢,又似乎从来都不想这么做,她们任由男人们抚摸,就像丛莽中松软肥沃的土壤一样坦然。凌烟没有继续往上看,去看她们的腰肢、胸部,去看她们的眼神。在摇曳多姿的音乐声中,她像木雕那样凝固,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个时候,她还没有遇见那个用酒为她擦脸的男孩。
厌倦了笙箫节繁华的疲惫,凌烟独自走回醇领峰,推开那扇仿佛一直在等她的孤独的木门,走进空荡荡的寝室,一圈一圈一圈,一直走到她的小床边,然后呆立一会儿,又转过身,往下走,一圈一圈一圈,依次翻开师姐们的床头柜,翻看她们的小秘密。胭脂盒、镶玉的戒指、拆开了的书信、肚兜、装满粉的布囊、神秘的药,凌烟想到篝火旁胡乱堆放在一起的刀剑,觉得很可笑。她想应该做一些恶作剧,然而又觉得自己早已过了做恶作剧的年纪。她看着窗外难得清朗的月空,心想会不会突然雷声大作、雨点乱飞,然后师姐们个个落汤鸡一般跑回寝室,后来又觉得不太可能,因为下雨只会让她们更有借口去睡在帐篷里,那些高大的点着粉红色灯笼的帐篷里。
凌烟终于也把行李收拾完了,曾经井井有条的长屋,此刻空空荡荡,让人感到荒原上的无序。她焦急地等待着夜晚,就像赌桌上等待开牌时那样。夜幕降临时分.她会再一次走上那条山间小径,穿过两旁参天的悬壁,去那座温泉,赴一个约会,一个她无法预想的约会。那信是一封情书,在结尾,信中的男子许诺在今晚,在那座温泉旁等她,希望她能来赴约。
在凌烟还不懂得害羞的年纪,她曾独自走过那条山间小径,拎着一只竹筐,筐里是沐浴用具和换洗衣物。曼素堂的弟子有勤于沐浴的习惯。醇领峰和雨循峰周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温泉,经常有丝丝缕缕的热气从山谷中溢出,好像远近山峰在梳洗自己的白发。师姐们扎堆在最大的温泉里洗澡,泼水嬉戏,莺声笑语,尽情向远大天空展示着自己的胴体,四周的山都仿佛低了很多,天空也低了很多,亲切地压下来,在师姐们兴奋的叫喊声中。凌烟闷在水里,心想周围会不会有男弟子在偷窥,又觉得自己在乎这些实在很蠢,就一头扎进水里,潜到很远的地方。
后来凌烟开始独自去洗澡。一开始很不顺利,没人的池子里水总是很凉,而有一些,隔着很远就能听到有男人们打闹的声音了。最终她选择了一处偏僻的温泉,那里水温适宜,去的人很少,不过白天依旧有人,有时是男人,有时是女人,像野猫那样懒洋洋地蜷伏在日光下。所以凌烟决定半夜去那儿,然后在黎明前回来。
夜晚等在黄昏的尽头,像突然到来的驿站,刚剐几个时辰的等待所积累起的怨气,瞬间松懈了,凌烟把行李扛在肩上,收好信,起身下山。山间的青石板路滴滴答答地敲着她的脚步,松林间夜枭的呜叫此起彼伏,总有些小动物从她脚边滑过,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影子不断地变换方向。月亮在云间穿行,一直陪着她。凌烟走上了那条山间小径,在深邃黢黑的峡谷间幽然前进。有风贴着峭壁缓慢流动,沉默地与她擦肩而过。
有一天夜里,那时夜正进行到一半,是世间清醒之人最少的时刻,凌烟放心大胆地坐在温泉边,开始脱衣服。沉沉的天穹恍若已然融入宇宙,展示着星球之外无垠的黑暗,凌烟觉得整个世界都成了一座澡池,露天在外,自己仰卧其中,看着天空之上的天空。一直到后来,凌烟都能回想起当时的画面,她在旁观者视角,俯视底下那个赤身裸体的女孩,和旁边幽深辽阔的池水。
咕咚一声,有东西从水底浮了出来,凌烟直起身,在远处,湖的另一端有一个男人。他同样赤裸着身体,正用手抹去脸上的水,面容在月光下闪出光泽,仿佛玉雕。男人也看到了她,两人相对而视。千万年的时光从中流过,在这温泉里,夜的最深处,在远近太空中回音涤荡。凌烟站起身,笔直地立着,随后走进池水,踩过滑滑的淤泥,让肌肤适应那冷热交融的水温。和他继续相对而视。
很快,池水淹过了她的脖子,像小时候娘给她盖上温暖的被子。凌烟脚踩著滑溜溜的淤泥和石子,一阵阵异样的快感从脚底涌遍全身,让她忍不住又向那男人靠近了一点。男子似乎笑了,也向她游近了一些。池水的表面,贴羞夜晚冰凉的空气,也是冰凉的,但是滚滚热流却不断地涌上来,恰似此刻的两人。凌烟感到自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着,不由自主地朝那男人游去,水汽团团扑来,沾湿了她的脸,她的眼睛,让她的视野模糊一片。她的整个人都融化进这片模糊当中了。男子也朝她游来,两人渐渐贴近……先是视觉,继而听觉,继而嗅觉,继而触觉,一边沸腾,一边冻结。
凌烟继续走着,就快要到那座温泉了,回忆纷纷涌入脑海,让她的步伐渐渐缓下。
那封信没有署名,让凌烟难以猜测写信人的身份,她即将去见的,多半是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吧。但一定不会是温泉里的那个男人,凌烟想。从笔迹来看,这是曼素堂的一个男弟子——曼香林岭周围没有别的男人会写出这种隽秀字体来。一个月前,师父听说中原武林有变,就立刻开始筹备,要迁回中原去。三天前,曼素堂的男弟子们已经先行一步北上。正因为如此,凌烟才感到,他大概不会信守承诺赶来赴约了。凌烟悄悄希望,他能够背叛师命,从北上的队伍中逃出来,来这与她相见。不知他心中那份只有一面之缘的情愫,是否能支撑这场叛逃呢?凌烟知道那是一种过分奢侈的念想,不过怀抱着它,却让她感到叛逆的快乐。
又转过一个山弯,凌烟看到了一头死狼,让低头沉思的她心里咯噔一下。死去许多天了,狼毛变得细而松,像蒲公英那样几乎要被风吹散,整个尸体呈现向下融化进地面的姿态,狼眼、狼爪、狼尾,都似乎粘着地面,很肮脏的感觉,不知还剩下多少肉,又是什么质地的肉,这头曾经雪白高傲的狼,正死死地贴在地上,横亘在小径之中,像它自己的一堆坟。凌烟绕开它,继续朝前走,想起曼香林岭,这块即将离去的故乡。
在路的尽头,有许多白黄交杂的尘土,静止不动,隐约露出星星点点的水草残骸,置于一座巨大的土坑中——曾经的温泉,已如此。夜色平庸地流过其上。
很多年以后,凌烟回想起那一天和那一夜,觉得都是在等待中度过。时间流逝,然后变老。当回忆在绵长的时光中渐趋模糊,凌烟已经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曾经真的收到过这样一封信,那信中字句,斑驳零碎,全然忘记了。她唯一能记清的,是从始至终,温泉里唯独她一人,从天黑等到天亮,并未有别人到来,就像并未有星星从空中落下。黎明总是不厌其烦地宣布新生。不知不觉中,晨曦又开始弥漫。凌烟站在尘土堆积的巨坑之中,似乎遥遥听见,醇领峰上师姐们的马队的铃音。要开始启程北上了。如果不出意外,那么呆会儿,凌烟将会乖乖地等在山下,和师姐们会合。她即将离开曼香林岭,把粘附在乡土中的皮肉撕起,以此成长。想到这离别,她有一种从高高山顶上以极不协调的姿势向远处飘飞的幻觉。凌烟站在温泉边缘,俯瞰磅礴的山景,天空仿佛从天上落下,使得大地更加高耸入云,她远远地望见千百里之外,有一支马队徐徐北行,那个写信之人也身在其中吧。而更远处的中原,是一片广袤无际的青褐色沼泽,在云雾之后披拂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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