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锥心刺
《今古传奇.武侠版》2010010期 > 阿木
本文总字数:32119
【一,屁事】
孙梦侠坚持认为,他这辈子所遭逢的一切不幸,皆始于那个生不逢时的屁。正是那个该死的屁,使得孙梦侠原本光明灿烂的前途变得一片灰暗。在那之前,很多人都将孙梦侠视为江湖上的“明日之星”。
自铁剑道士创立弹指剑派以来,历经一十七代,只有孙梦侠一人将一千一百一十一式锥心剑法全部练成,并且加以改良。才气之高、风头之劲、名声之盛,一时无两。所有人都认为,在不久的将来,他就会成为弹指剑派下任掌门,并且带领着众位弟子将弹指剑派发扬光大,使之成为能与剑冢、刀盟等诸大门派相比肩的武林豪门。可这一切的一切,却都被那个该死的屁断送了。
当时,孙梦侠和师弟程英豪正在集市上闲逛,忽闻前方一阵喧嚣,仔细一看,原来是几个外地来的刀客在污言秽语地调戏一名当地女子。年轻人的血总是灼热且易于沸腾的。弹指剑派虽小,却也是堂堂的名门正派,身为掌门的大弟子,孙梦侠又岂能对这种事坐视不理呢?他几乎没有半点犹豫,立刻拔剑冲了上去。
对方有七个人,而孙梦侠这边只有两个。可孙梦侠夷然不惧,他坚信凭着自己手中长剑,足以以一敌七。而对方仗着人多势众,对孙梦侠也极为恼怒。就这样,相互叫骂几声后,双方不约而同地选择使用武力来解决纠纷。
一剑破空,顿时漾出百道青虹万点剑气,剑意挥洒间,攻势如长江大河,奔腾而至。那几名刀客不过是江湖中下九流的人物,何曾见识过这样神妙的剑法,哪敢与之争锋。更何况,孙梦侠手中长剑剑名铁骨,长三尺七寸,宽四寸三分,重三十八斤。相传是古时名师蔡夫人所铸,削铁斩金如切腐乳。孙梦侠微微一笑,如平时练剑般伸臂把长剑往前一递。只听“哧”的一声轻响,已将一柄长刀砍为两截,剑意犹自未尽,穿透了一名刀客的脖颈。
如果铁剑道士能够复生,看到孙梦侠使出这样的一剑,必然会鼓掌大声叫好。锥心剑法本来走的是奇、险、狠、辣的路子,而从孙梦侠手里使来,却浩浩然气势悠远,全无半点烟火之气。然而,孙梦侠却并未因这完美的一剑而骄傲,因为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杀人。
剑从刀客的喉间软骨下方刺入,剑尖从他的后颈直透而出,长剑拔出时, ’鲜血立即喷泉一般激射出来,大半喷到了孙梦侠的脸上。刀客徒劳地用手捂住脖子,却怎么也阻挡不住血液的流失。他的身体软了下来,如一个被顽童玩腻后胡乱扯动的提线木偶,痉挛抽搐着慢慢倒在地上。在这整个过程中,刀客向外凸出的双眼,一直死死地瞪着孙梦侠。孙梦侠本可紧接几剑,将其余刀客全数刺死,然而当他看到垂死刀客那张因痛苦而扭曲变形的脸,立刻激灵灵打个寒噤,像被点了穴一样整个人都定住了。
平日里,孙梦侠最爱缠着师门长辈讲江湖上那些刀光剑影的故事。他也由衷地崇拜那些动不动叫嚣“屠一是为罪,屠万即为雄”的英雄好汉。可当他真正亲手将剑锋送入敌人的胸膛时,他发现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他肚子上像是被揍了一拳,令他肠胃抽搐,甚至想要呕吐。于是他真的弯下腰干呕了两声,却没呕出什么来,再抬起头时,只见到刀光漫天。
孙梦侠的瞳孔蓦地涨大。江湖搏杀,生死本就在转瞬之间,眼看着就要被人乱刀分尸,孙梦侠却手软得连剑也举不起来。在这当口,孙梦侠只来得及做一件事,一件令他终身都感到痛悔、遗憾和耻辱的事。
他放了一个屁,一个很响而且很臭的屁。
这个屁曲折绵长兼且婉转悠扬,它从孙梦侠的臀部泄露出来,带着一股类似存放了七八天的臭鸡蛋的味道,堂而皇之地弥漫于空气当中。
孙梦侠恨这个屁,但事实上正是这个突如其来的屁,救了孙梦侠一命。当这个屁活蹦乱跳地横空出世时,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其中当然也包括那几名举刀砍来的刀客。锋利的刀口在孙梦侠额前三寸停顿,几名刀客面目扭曲,个个忍俊不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连屁都吓出来了”吗?
只这一耽搁,程英豪已冲了上来,替孙梦侠挡住了砍落下来的长刀。
论武功,程英豪远不如孙梦侠,但他胜在够狠够凶悍。于是他一个人对抗剩下的六名刀客,身上挨了五刀,鲜血在他脚下蜿蜒成一条小溪,结果却是他将所有的敌人悉数刺死。
孙梦侠抱住头,慢慢蹲下。即使他再蠢也知道,自己所有的骄傲、梦想和前途,都将随着这个生不逢时的屁烟消云散。从今以后不论他再打败多少敌人、取得多少荣耀,都会有人将他的这点“屁事”从流逝的时光中翻找出来,掰开、揉碎、添油、加醋、翻炒,然后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当作引人一乐的笑料。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正如孙梦侠所预料的一般。江湖中人,最敬佩的是斧钺临身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硬汉,而怯懦,则是最遭人唾弃的恶劣品质。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原本笼罩在孙梦侠身上的耀眼光芒不见了,他就像是一个被人强行剥掉华美外衣的中年贵妇,不得不将自己已变得肥胖臃肿的身体裸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惊恐地接受看客们的辱骂嘲笑。再提起孙梦侠时,江湖中人的反应惊人地一致:
“呸,那个废物!”
起先人们只在孙梦侠背后这么说,到了后来当着孙梦侠的面也有人这么说了。久而久之,孙梦侠便也渐渐地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废物了……
在那件屁事发生的七年之后,弹指剑派的老掌门驾鹤西归,临死之前他把掌门令牌交给了“悍剑”程英豪。弹指剑派上下人等对老掌门的安排毫无异议,因为在众位弟子眼里,悍将程英豪是一个很猛、很凶、很“罩得住”的人。
他的脾气如火一样激烈,他的性格如牛一般执拗。此外,他敢作敢当,予人信心,有岩石一般的意志和猛虎一样的胆量。这三年来,每逢弹指剑派与其他帮派争斗搏杀,他总是疯虎一般冲在最前头。他用凶猛去撕碎敌人的防御,用冷酷为弹指剑派书写威名。许多武功比他更高,江湖经验比他更老到的对手,最终都败在了他的凶悍之下。当他退敌之后,无论负了多重的伤,他的身体仍是立得笔直,手里扶着负伤的师兄弟,就像一尊亘古以来就屹立在那里的雕塑。无论谁看到他杀敌时的英姿,都会禁不住热泪盈眶,连最懦弱的人都会血气翻涌——当然,那位令弹指剑派贻笑江湖的前任掌门大弟子除外。
相较于程英豪的一飞冲天,孙梦侠可谓是沉沦到底了。自从那件“屁事”发生之后,他的手就再没有拿起过剑。他离开弹指剑派,在弹指山脚下的小镇子里安了家,然后迫不及待地娶了个老婆。他老婆的名字叫李翠红,单从这名字就可以看出,李翠红并非江湖女侠,而是个粗手大脚的乡下丫头。其实就算孙梦侠憋足劲想娶个女侠,也没有女侠肯嫁给一个如此著名的懦夫。成亲之后,孙梦侠仿佛将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女人的肚皮上,利用七年时间捣鼓出了一个儿子。这也算是他孙梦侠这七年来唯一的建树。若非程英豪突然提起他,弹指剑派的人怕是早已忘记派里曾经还有这么一个人。
程英豪当上弹指剑派掌门之后,颁布的第一道命令便是:委任孙梦侠为弹指剑派内堂长老,除掌门人外,可号令弹指剑派全部弟子。他的这道命令令孤剑堂前掉落了一地的眼球子,然而没过多久大家伙便全都明白过来了,互相间交头接耳啧啧赞叹:不管怎么说,孙梦侠以前也是掌门人的师兄嘛,咱们这位新掌门,可真是位念旧的人呀。
【二、兄弟】
所有人都以为程英豪下达这道命令的初衷是因为他念旧,只有孙梦侠知道,程英豪其实是在报恩。
本来这对师兄弟之间感情也就一般,但就在那件屁事发生之后,他们迅速变得热络起来。当然,这热络绝大部分都是来源于程英豪这一头。
在旁人眼中,程英豪是个勇悍的斗士,杀敌时燃烧如火,平常则又沉默似山。然而,旁人无法得知的是,当程英豪和孙梦侠单独呆在一块的时候,程英豪就变了,变成个话痨。他的开场白通常是这样的:
“人人都说,那一天是我救了你。其实我知道,是你成就了我的一生。”
“当你拔剑冲向那几名刀客的时候,我吓得连剑都拔不出来。可当我挨了第一刀之后,勇气一下子就充满了我的全身。我心里想,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所以我拼了命地去砍呀、杀呀,直到我将敌人全部打倒。所以,我必须谢谢你,如果你那天以一敌七将那些刀客全部杀死,也许我身体里的勇气一辈子都迫发不出来,我也会一辈子都是那个不引人注目、笨乎乎的小师弟。”
一口气哇啦哇啦说了一大通,接下来程英豪就又沉默了。他这人本就不太善于言辞,接着这话题聊下去嘛,又颇有点儿“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嫌疑,但这话堵在他心口;不说出来会难受得紧。
聊不下去怎么办?好办,喝酒啊!程英豪把酒碗摆上,先给孙梦侠斟满,再给自己斟满。程英豪举起酒碗说:干!一仰脖子,把酒全都倒进了肚子里。相比之下,孙梦侠喝酒就要斯文得多了。他习惯一小口一小口地啜,这样一来,虽说喝进他肚子里的酒也不比程英豪少,但气势就大有不如了。
其实程英豪酒量很不咋地,好在品评一个人是否英雄,并不是看他的酒量,而是看他的酒胆。喝个两三碗后,程英豪的脸就红了。被酒意逼得有些醺然的程英豪,能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由“悍剑”向“话痨”的转变。接下来从他嘴里吐出来的话,就变得云山雾罩、没个准头了。偶尔有些时候,他甚至会哭。
“我累呀,我好累呀。”程英豪带着哭腔说,“我既不是石头,也不是铜像,其实我受了伤,也是会疼的。”孙梦侠拍拍他的肩膀,说:“喝酒,喝酒。”
程英豪不理他,哭得更大声了:“所有人都把我当成是英雄,可有谁知道当英雄的滋味并不好受哩。”孙梦侠说:”那就别当了。喝酒,喝酒。”
程英豪抽抽噎噎地,拿劲吸吸鼻涕:“我是真的不想做英雄,可现在人人都说我是英雄,最恼人的是,就连我自己也把自己当成个英雄了。所以就算我现在想改,也改不掉了。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呀?”
孙梦侠明白。像他这样聪明的人,怎么会不明白呢?
有江有湖的地方未必就是江湖,同样的道理,可以一剑刺穿大将铠甲、一刀劈碎精钢铁盾的豪客,也未必就能算是英雄。 .
作为一名英雄,除了要有绝世的武功之外,还要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勇气,和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仁爱。可单单只是武功、勇气和仁爱,却又并不足以铸造一位英雄。想成为一名英雄,还必须有看破一切阴谋陷阱的智慧,和不惜十年磨一剑,一朝斩霸王的毅力。仁义礼智信不止是儒生的修养,也是成就一名英雄的基石。
可这天底下即便有一个人,同时具备了这许多的品质,却还是远远不够。在经过百千载的江湖情仇、恩怨纠缠后,江湖上的人们早就为英雄量身制订出更加详细的规则。
英雄总是仗义疏财的,所以英雄即使吃着青菜白饭,也必须在江湖朋友手头紧的时候,豪爽地解衣赠银;英雄总是无畏无惧的,所以英雄就算面对着一千把刀一万把剑,也必须在有人受苦受难的时候冲出来;迎着刀山剑林劈出一条血海道路。英雄总是宁可流血也不流泪的,在生死搏杀中,即使被人砍上几刀刺上几枪,哪怕痛入骨髓,英雄也必须随时保持着翩翩风度,面带轻松笑容,决不能流露出半点难受的模样来。
由此可见,“英雄”并不是一门任何人都可以轻松胜任的职业。只是江湖中人能看到的、听到的,从来都是英雄们光辉灿烂的一面,而那些阴暗的、丑陋的一面,却总是被人有意无意地忽略。这正如人们只会赞叹沙场悍将的赫赫武功,却故意去遗忘那些为一将功成而牺牲掉的累累枯骨一般。
虽然明白,不过孙梦侠还是羡慕程英豪,甚至有点儿嫉妒。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毕竟是江湖中人人称颂的英雄。
孙梦侠说:“喝酒,喝酒。”程英豪于是又喝。大约再喝下三碗或者四碗之后,他会突然毫无缘由地发怒。
“风四爷你给我听着!老子我是弹指剑派的第十七代掌门人!有老子在一天,弹指剑派历经十八代传下来的基业,就决不会那么容易地被你吞下去!”他先是声嘶力竭地大喊一通,然后猛地从椅子上蹿起来,抽出长剑势如疯虎般对着虚空乱砍乱劈,嘴里还大叫着:“我砍,我砍,我砍砍砍……”
这种发泄会一直持续到他脱力跌倒。然后他就又哭。大滴大滴的眼泪从他眼眶里涌出来,一直流过嘴角,顺着他宽大的下巴和剑拔弩张的胡须溅落到地面。
“我已经用尽全力去打、去拼、去冲、去闯了,可剑冢的势力这样大,我杀了风四爷一个手下,下次他就会派来两个;我挫败了他一个阴谋,可下一个陷阱紧接着又在前方等着我。我好累呀!我不当掌门啦!我不想当这个该死的掌门啦!”
孙梦侠摇摇头,点中程英豪的睡穴。看着沉睡的程英豪,他怔怔地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他的神色突然变得古怪起来,他给自己倒上满满一碗酒,学着程英豪的样子,一仰脖子灌下,结果却被呛得连连咳嗽。
程英豪的睡姿不好,而且还会打鼾。不过这与他的酒后癫狂比起来,倒是还可以让人勉强忍受。第二天一大清早,程英豪酒醒之后整整衣衫揉揉脸,便就又变成了众人面前那个威严勇悍的掌门人了。
程英豪说:“走了。”孙梦侠点点头:“慢走。”
程英豪往前走了几步,却又折回来,表情有点扭捏。这样的表情出现在这样一个以勇敢著称的英雄脸上,显得非常滑稽。
“昨晚、昨晚……那个……”“昨晚我没喝几杯就醉倒了,是你把我扶上床的吧?”孙梦侠打断他一脸认真地问。
“是的,是这样的,没错。”程英豪连连点头。他伸出手重重一按孙梦侠的肩膀,目光中充满感激:“师哥,下回有空,我们再好好地畅饮三百杯。”
孙梦侠嘴角使劲抽了抽,笑着说:“好啊。”
【三、情事】
程英豪乐意同孙梦侠喝酒,除了感觉自己欠了孙梦侠一个大人情外,也许更多的原因是,他唯有在孙梦侠面前,才可以摘下那张令他不堪重负的英雄面具。然而程英豪不知道的是,孙梦侠早已对他的酒量和酒品充满了厌恶。
孙梦侠腻歪程英豪一成不变地诉苦聒噪,厌倦他的喋喋不休,更痛恨他一次又一次地揭开自己心底最痛苦的伤疤。然而他是掌门!他是英雄!和他比起来,自己又算是什么东西呢?不过一个废物!基于这点认识,孙梦侠也只好安静地听着,忍受着他的语无伦次,忍受着他无休无止的唠叨。
所以,孙梦侠从来不拒绝程英豪的邀约,喝醉了就伴着程英豪的鼾声睡一觉,第二天起床时,孙梦侠还都会一本正经地问:“昨天我喝醉酒之后没失态吧?”程英豪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心里更加将孙梦侠当作自己最要好的朋友。
其实,孙梦侠之所以这样委屈自己,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雪娥。雪娥是谁?程英豪的老婆。
程英豪比孙梦侠晚一年成亲。说起他和秦雪娥相识的经历,至今仍为江湖上许多英雄好汉所津津乐道。那一天,他约了一字剑派掌门李孤寒和流星剑派掌门彭高峰,在近雪楼共商如何对抗剑冢风四爷。三人正商议到要紧处,突然一楼大堂中“咿呀”一声叫板响彻云霄,然后锣儿鼓儿琴儿笛儿便一同齐鸣。着人一打听,原来是近雪楼的老板邀请了一班戏子在酒楼献艺。
作为一名铁骨铮铮的英雄,程英豪素来不喜那些软绵绵的低吟浅唱,那会消磨掉他的斗志。他忍耐了一会儿,又忍耐了一会儿,却终究没能忍住。于是他推开桌子,大踏步走下楼,再一抬头,正好瞧见戏台上雪娥的袅娜腰身款款毕现。慢慢地,程英豪身上的戾气就渐渐消散了,他大约只思考了几个弹指的工夫,便指着戏台上正扮演崔莺莺的秦雪娥,虎虎有生气地说了一句很符合他身份,也让旁人听来觉得分外有霸气的话:
“就是她了!我要娶她!”以程英豪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要娶一个戏子,实在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当他将那句话说出口,这门亲事就算是定下了。尽管大家一致认为,他堂堂程英豪仓促间做下的这个决定,实在是有些“屈就”自己了。只有秦雪娥自己不那么认为。
在这世上,每一个女人心中都有一朵待放的花蕾。哪怕拼尽一生的力气,也要灿烂绽放一回。秦雪娥心中的良人,是《西厢记》里的张生,英俊风流、文质彬彬。而铁骨铮铮猛烈似火的程英豪,并不符合她对爱情的期许。
走下戏台,走上花轿,秦雪娥心中的花蕾开始一瓣一瓣地枯萎凋零。秦雪娥像失去了魂魄,只有当她闲来无事哼唱起戏词时,她才能隐约感到自己又回到了充满幻想的少女时代,于是她总在低低地哼唱着《西厢记》:
“郎才女貌年相仿,定要到眉儿浅浅思张敞,春色飘零忆阮郎……”
程英豪没听出唱腔里的婉转悠扬,他也看不出秦雪娥一举手一抬足中,流露出来的闺怨幽深、红颜寂寞。他只觉得那咿咿呀呀的唱段,就好似有人拿着一把破锯子,在他耳边成日地锯。这让程英豪心烦意乱。程英豪不准秦雪娥唱,没想到却更激发了秦雪娥唱戏的欲望。
程英豪是个英雄,他不能像乡间愚昧的农夫般,一手抓住老婆的发髻,另一手拿着鞋板子抽打老婆的嘴巴。因为丧失了这种最有效的教育手段,程英豪对爱唱戏的秦雪娥无可奈何。懊悔和沮丧的夹击,使得他更渴望能痛快一醉,于是他将孙梦侠邀请到家中畅饮。
程英豪犯了个大错误。他不该让孙梦侠与秦雪娥有机会相识。
秦雪娥第一眼看见孙梦侠,心尖尖上最脆弱的那部分好像就叫人狠狠掐了一把。她从孙梦侠的眼睛里看见浓得化不开的忧郁,这份忧郁给秦雪娥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这是一种极为浪漫的忧郁,从孙梦侠眼中秦雪娥可以映照出自己的忧伤。如果不是被一丝理智束缚,秦雪娥简直忍不住想要伸出手指抚平他纠结的剑眉,并且问问他到底是什么事让他如此忧愁。
秦雪娥是个漂亮的女人,妩媚的女人,除此之外她还有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她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如果她光是漂亮或者妩媚还不打紧,男女之别、叔嫂之防,足以震慑住孙梦侠,使他不敢迈出那最致命的一步。然而秦雪娥的眼睛里是有钩子的,当程英豪喝醉之后,那钩子便勾得孙梦侠双腿像生了根,迈不动步。更何况孙梦侠当时还喝了不少的酒。孙梦侠的耳朵,除了能听见面前女子均匀细致的呼吸,再也听不见其他,好似整个世界都突然死寂了。孙梦侠的呼吸声,突然变得急躁。
程英豪的鼾声震天动地,秦雪娥忽然抓住孙梦侠的右手,按在自己的胸脯上,然后仰着脸,像唱戏时的道白一样拉长了嗓子,勾魂夺魄地问:“师哥师哥你摸摸,雪娥的心儿为甚跳得这样快?”孙梦侠颤抖得如同风中秋叶:“你是我师弟的媳妇,你是我师弟的媳妇啊……”
孙梦侠最后还是摸了,不光摸还轻轻掐了一把。在此之前,孙梦侠一直以为,天下间所有的女人都像他老婆李翠红似的,硬得如同青茄子。直到今天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真正的女人是软绵绵、热乎乎的。
秦雪娥笑得更妩媚,水汪汪的眼睛也变得更勾人了:“师哥师哥你尝尝,雪娥唇上的胭脂甜不甜?”
孙梦侠简直快要哭了:“英豪是我的师弟,是我的师弟呀……”
孙梦侠最后还是尝了。甜甜的胭脂味,让干杯不醉的孙梦侠脑子变得晕晕乎乎。孙梦侠想将秦雪娥推开,但那双手伸出去却鬼使神差地变成了往里拉。他怀着巨大的羞耻感,热烈而狂躁地将秦雪娥紧紧搂在怀中。那力气大得几乎要将秦雪娥揉碎在他的身体里。
这两个被各自的忧伤与不甘所纠缠的男女,异常炙热地拥抱着,在一股莫名哀伤的亢奋中,他们滚倒在里屋床上。当孙梦侠将秦雪娥压在身下的那一刻,突然泛起的羞耻感令泪水顷刻间溢满眼眶。
看来我不但是个废物,而且还是个混蛋。孙梦侠自嘲地想着,然后他用力一挺腰身,以更加蓬勃的情欲来驱赶他的羞愧。与孙梦侠不同的是,秦雪娥并没有感到任何羞愧,那种亲手撕碎寂寞燃烧冷的癫狂快意,比起爆发的情欲,更加让她感到刺激,使她红润的口中不时发出快乐的尖叫。
“你夺走了我的荣耀,我就夺走你的老婆。一报还一报,这难道不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吗?”孙梦侠忽然又觉得自己吃亏了,吃大亏了。他所失去的东西是那么多,又岂是这一次越轨就能够清偿干净的?于是,他开始一次又一次地用同样的方式索要偿还。那种带着羞耻又类似征服的感觉也让他一次又一次地陷入迷乱。从他的喉咙中,迫发出类似野兽的悲鸣,随风在空气里抖颤。
孙梦侠知道,这一次,他是真正地堕入无底深渊中了。他因此而恐惧,眼角和额上蓦然暴出深深浅浅的皱纹。他也不是没想过,以大毅力来结束这段不伦的偷欢。然而他这种念头刚刚积攒成一个小芽,秦雪娥的温柔秦雪娥的婉约秦雪娥的炙热,就会化作一把锋利的剪刀,咔嚓嚓将那小芽儿连根剪除。再然后,孙梦侠与秦雪娥的关系,就变成了一架受惯性支配的机器。
程英豪仍是很忙。作为掌门,作为英雄,他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一年之中至少有十个月的时间,他都必须在他的江湖里,为了他的剑派,以及英雄这顶王冠去拼、去杀,去继续他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所以孙梦侠与秦雪娥,也就有了更多相聚的时间。他们像两个游魂,一前一后地在荒野地里荡。天当被,地做床。仿佛唯有如此,血脉深处那来自远古蛮荒的野性才会爆发;仿佛也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感受到那被情火化为灰烬的快慰。
【四、阴暗】
腊月初八,天气晴。
早晨起来的时候,孙梦侠稀里糊涂喝了两碗腊八粥。然后悠悠荡荡地走到院子里,寻一块木桩子坐下,眯着眼睛享受着冬日里难得的暖阳。他目光注视着山坡上的花花草草,心里却是空空落落的。对于一个刻意将所有道德、良知都当作多余的东西抛弃掉的人来说,有时候思考也是一种酷刑。
在他身后的屋子里,李翠红正在给六岁的儿子孙重光和四岁的丫头孙红药喂饭。这是一个瘦硬而粗糙的妇人,如同大多数农妇一样,除了勤勉之外别无优点。初嫁孙梦侠的时候,她把孙梦侠当作是她的天,而现在,儿子和女儿则是她的全部。
起初的时候,孙梦侠还小心翼翼,生怕李翠红会发现什么蛛丝马迹。然而他很快发现,李翠红的蒙昧与粗心,足以令他们的事后顾无忧。
“我共你多情小姐共鸳帐,我不教你叠被铺床。将小姐央,将夫人央……”
先是一阵银铃似的声音传人耳中,接着秦雪娥苗条的身影从院门口走过。她绝美的嘴角,噙着能令太阳也迷醉的微笑,而她的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泽,满含着挑逗与渴望织就的爱意。
孙梦侠的脸一下子发白了,下意识地把目光往身后瞟去。半开半掩的门扉,挡住了他的女人李翠红的视线。屋子里,孙重光不知为何突然哭闹起来,李翠红好言安慰几句,没能奏效,就毫不犹豫地重重一巴掌拍在他的屁股上。孙重光在惶惶中哭得越发大声了,与巴掌拍击在臀部的脆响相互应和。于是孙梦侠别过脸,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
秦雪娥立住脚步,嘴角的那丝微笑变得更灿烂了。
“恹恹瘦损,早是伤神,那值残春。罗衣宽褪,能消几度黄昏?风袅篆烟不卷帘,雨打梨花深闭门;无语凭阑干,目断行云……”
她仰起脸,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院门口,朝孙梦侠妩媚而得意地微笑着,欢唱着。孙梦侠紧皱眉头,发出一声极低微的叹息,秦雪娥的脸上立刻绽出满足的笑纹。
秦雪娥转过身,向山坡上走去。孙梦侠又晒了一会儿太阳,站起来说:“我到集上去置办些年货来。”
这个季节的这个时刻,整个弹指山的衰草残藤笼罩着一片惨淡的枯黄色。在临近山巅的悬崖边上,有一小片桃林。桃林尽头,有一个仅容两人藏身的洞穴,那里是孙梦侠与秦雪娥的天堂。
孙梦侠喘着粗气爬上山坡,燃烧的情欲使得他体力分外充沛。他甚至没有一丝警惕,因为他知道程英豪早在三天之前就已下山,与其他几个帮派共商对付剑冢的结盟大计。然而当他快要走进桃林的时候,空气中弥漫起某种无声的震颤,令他的寒毛一瞬间全竖了起来。
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汗水依然一滴滴地从孙梦侠额前渗出。那种令他呼吸不顺的压迫感,正与他七年前被刀风笼罩时感受到的一模一样。
在孙梦侠身后,突然爆起一阵似龙吟、似虎啸、似鬼哭、似神号的清亮长啸。凭经验,孙梦侠听出,这是长剑疾速划破空气所产生的异响。从小习练的武艺,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孙梦侠身子一弓,右手向后挥出,曲指弹向刺来长剑的剑脊。
“叮”地一声脆响,孙梦侠只觉一股凌历劲气透臂而来,直冲肺腑。孙梦侠痛叫一声,不及转身,屈指再弹,劲分九重,然而对方长剑轻抖,剑势忽刚忽柔,竞将孙梦侠的九重劲气一一化去。孙梦侠心中一凛,不及多想,趁着暂时逼退敌人的空当,劈手折下一根拇指粗细的桃枝。树枝在手,孙梦侠心中稍定,一改先前颓势,主动抢攻。 虽然只是一根桃枝,但在孙梦侠手中使出来,并不亚于一柄利剑。锋锐无匹的先天剑气,撞天而起。谁知对方变招也是奇快,挺腰一翻,人在半空中弧形抽起,凌空击下。配合着泰山压顶之势,浑厚的内力将孙梦侠的身形扯得立足不定,其间更裹挟着一股锐劲,劲道未至,转瞬间化为点点星雨,尽数封死周遭退路。漫天掩映的剑光隐去了他的面目,他的剑亦掩在了绚丽的剑光中。教人看不清剑身在何处,唯可见剑雨之中有一双血一般浓艳的红瞳,透出凛然杀意。
孙梦侠才出半招,就被那莫可抵御的杀意迫得手脚酸软,呼吸急促。巨大的恐惧牢牢钳住了他的心脏,使他的脑子一片空白,于是,他下意识地做了一个动作——他蓦地丢下桃枝,发力向后飞奔。
在战场上,将背后卖给敌人是最愚蠢的行为。更何况对方的剑势已将孙梦侠整个人都笼罩在内,他又哪里逃得掉?孙梦侠只觉得环跳穴上一麻,已身不由己地倒在地上,再下一刻,冰冷的剑锋已抵在他的咽喉上。
在寒冷剑气的刺激下,孙梦侠打了个寒战。他抬起头,终于看清楚了那偷袭者的真面目。
那是个身材高大的老人,他持着剑背对太阳站着,气度沉凝如山,一呼一吸之间,其势却似能与天地沟通。可惜,这样一个气势浑厚的人,却偏偏长着一张犹如倒悬葫芦般的脸,脸上还长满鲜红的疙瘩。再配上下巴上的一绺山羊胡,以及不停闪烁的一双红色眼瞳,令他气质全变,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匹狼和一只狐狸的混合体,将狡黠与凶残完美地合二为一。然而偏偏,这个人似乎还很彬彬有礼,这与他出剑时纵横的杀气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就是孙梦侠吧?初次见面,请多关照。”他收起剑笑了笑,满脸的疙瘩似乎都涣散开来,“我叫风拂沙,不过我的朋友和敌人一般都管我叫……”
“风四爷!”孙梦侠从胸腔里长长地吐出口气。
这样霸道的剑术,这样奇特的形貌,除了那位执掌万剑之冢,立誓要将天下剑派全都合而为一的风拂沙风四爷,还有谁能同时拥有呢?
“孙大侠果然是神目如电,一下子便猜中了哩!”风四爷笑得很和善。他本就是这样的人,对于有价值的人,哪怕你只是个跑堂的小厮,他都会客气到谦卑的地步。
孙梦侠只好苦笑,其实除了苦笑之外,他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我算得上是什么大侠,只不过是个七年没碰过剑的废物而已。你没必要杀我的,我根本没有能力阻碍你什么;我全身上下也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你利用。”
“废物么?”风四爷挑了挑眉毛,在孙梦侠身旁找了块大石坐下,然后才慢慢地摇了摇头,“我必须向你道歉,因为在不久之前,我也是这样以为的。但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
孙梦侠全身一震。风四爷哈哈笑着,一边抚着他长长的胡须:“一个七年没有碰过剑的人,是不可能还拥有似你这样高明的剑法的。我见过程英豪使剑,他在剑法上的成就甚至不及你三成。可见这七年来,你手中虽然从没碰过剑,但在你心中,却无时无刻不在演练着剑法。一个心中有剑的人,决不致于是个废物。”
孙梦侠的眼睛慢慢地亮了起来,又迅速暗淡下去。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光是剑法好又有什么用,我的胆子太小了。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适合江湖。我是个废物,我帮不了你什么的。”
“不不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真正的废物也不例外,更何况你并不是。只不过,很少有人能具备慧眼,挖掘出废物身上的价值来。”‘
“那么像我这样的人,身上有什么价值能让你挖掘呢?”
“当然有!”风四爷伸出血红的舌头舔舔嘴唇,很有滋味地咂咂,悠悠然地说道,“我听说,程英豪很喜欢找你喝酒?”孙梦侠先是哑然,然后失笑:“难道你觉得,因为我胆小,所以我就一定会出卖朋友吗?”
“朋友?你居然会把一个抢走你所有的荣耀,掠去你所有的前途的人,当成是你的朋友?”风四爷脸上现出很夸张的惊愕,然后更加夸张地大笑起来。孙梦侠被这笑声震撼得惶惑又羞恼。他重重地哼一声,刚要站起来,风四爷眼疾手快,伸出手大力搂住他的肩膀,使他和他同时都可以听到肩胛骨隐约传来的碎裂的声音。
风四爷盯着他的眼,把头慢慢凑近,低沉的声音中充满了能够击中事实的魅惑:“或许,你是真的心胸宽广;又或许,你还没有学会迁怒于人。所以你并不恨程英豪。但是,你却永远也不会把他当作是你的朋友。我说得对吗?”
孙梦侠好似很冷似的用力一抖:“就算他不是我的朋友那又怎样?至少,他待我不薄。”“哦,譬如有一个强盗,他抢走了你全部的财产,然后良心发现似的施舍给你一碗稀粥,这也算待你不薄吗?你瞧,与其让他利用本就属于你的财产,居高临下地展示着他的仁慈。不如一不做二不体,从背后推他一把,将那些财产全部败光。要知道,他终究不可能慷慨到将他所掠走的一切,统统都还给你。”
风四爷的一句句话,就像一柄柄铲子,深深扎进孙梦侠的心底,然后用力地搅啊搅啊,直到将他心中最阴暗、最险恶的那一部分挑动起来。猛然间孙梦侠觉得自己呼吸困难,他不得不张大嘴,大力地喘着气。
“不,我不会那么做的!我决不会那么做的!”孙梦侠抱住头掩起耳大声喊道,像是在表白,又像是在坚定自己的决心。
“怎么做?你以为我会让你做什么?为我偷偷地去暗杀他吗?”风四爷喉咙里发出咕咕的笑声,“不,我不会这么傻的。其实真要杀他,可并不会太难。但杀死一个英雄的结果,必然会激励更多的英雄跳出来和我作对。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我决不会杀掉任何一个英雄,我只会想方设法地去‘消灭’英雄。我相信,你能够明白我的意思。”
说完这长长的一大段话,风四爷便闭上了嘴。风四爷是个善于观察的人,他可以从哪怕一个手势、一声咳嗽中,窥见旁人心底潜藏最隐秘的阴暗,并将其扩大、漫延。他从不怀疑自己这方面的天赋,他断定自己这一次出手,会一如既往地成功。
孙梦侠愣怔了整整一盏茶工夫。没有人知道在这段时间里,他都想了些什么,又或许,其实他什么也没有想。然后他站起来,转身慢慢走进桃林深处,向那洞穴的方向走去。他依稀还记得,在那里,有一个美艳的女人在召唤着他。风四爷耐心地等待着,果然孙梦侠的脚步停顿了有那么一小会儿。
“他喝醉酒之后,偶尔会哭。”孙梦侠轻轻地说道。
“谢谢。”风四爷笑得连脸上的疙瘩,都泛起瘳人的红光。
【五、投毒】
腊月二十三,传统中这一天叫过小年。风四爷出人意表地发出请柬,邀请程英豪到剑冢总舵凌霄城内的弑英楼小酌几杯。任何一个长着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来,这是风四爷摆下的鸿门宴。可程英豪还是去了。
昔年关云长单刀赴会,那英雄风骨凌霄傲气,在千载之后依然扑面而来。在这种事情上,程英豪又怎肯落于人后呢?当时,他是骑着快马去的,然而回来时,他却是被人用担架抬回来的。而他的双腿,则永远地留在了弑英楼。
据与他同去的人说,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一开始时,风四爷表现得很热情,亲自迎出三十里,与程英豪把臂同登弑英楼。在酒宴上,两人谈笑风生,绝口不提江湖中事。然而就在酒酣耳热之际,也许是碰巧吧,一名侍女在倒酒时不慎将酒液倾倒在程英豪的衣襟上。
风四爷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不过他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令人将那名侍女拉了下去,然后继续与程英豪谈笑劝酒。一直到了酒残菜冷时,那名侍女才重新被四名赤膊力士放在桥子中又抬了上来。
她穿着绢衣锦缎,脸上施着轻脂薄粉,宛若生人。只有当人们嗅到从她身上散发出的肉香味时,才惊觉出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多么悲惨的事。风四爷笑意吟吟,亲自在侍女乳间夹了一筷肉,丢进嘴里嚼嚼,大声赞好,然后他又殷勤地挟起另一筷肉,放入程英豪的盘中。程英豪脸色发白,摇头不吃,风四爷大怒,喝道:“铁大侠不给老夫薄面乎?”那一刻,程英豪竞讷讷不能答。
风四爷更怒,当场拔剑向程英豪挑战。以悍勇闻名的程英豪,连续拔剑三次,才将剑拔出。此时他胆已丧、魄已夺,他的剑法又哪里是风四爷的对手?不出三个回合,程英豪便被风四爷打落长剑,风四爷接着反手一剑,便砍去了他的双腿。
从那一天开始,程英豪在江湖人的眼中,也成了如同孙梦侠一样的废物。即使是弹指剑派的弟子们,口里虽然还称他一声铁掌门,然而心里也莫不是在埋怨,嫌弃他在弑英楼的表现堕了弹指剑派的威名。
“不就是几块人肉吗?”孙梦侠不止一次听到派中弟子在背后这样说。“把眼一闭心一横,什么肉也吞下去了!要是当时是我在场呀……”
说完,讲话的人还要重重地哼哼几声,摇摇头,将他们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全部都淋漓尽致地融入一声长叹中。
变成废物的程英豪,脾气变得异常暴躁。一开始,还有弟子感念他往日的恩义,过来看看他。然而他动不动就骂人,有时候还拿茶杯枕头往别人身上乱砸,所以渐渐地,来的就少了。唯有一个人,程英豪不骂,那就是孙梦侠。因为除了孙梦侠之外,没人会陪他喝酒说话。
于是孙梦侠便常常来陪他喝酒。边喝,边陪着程英豪谈天说地,或者是一块儿发牢骚。
自从程英豪的腿断掉之后,孙梦侠与秦雪娥之间的关系就凝止住了。仿佛是一场突然的降温,将二人熊熊燃烧的情欲凝成了冰。秦雪娥那往日里被孙梦侠所贪婪渴求的身体,现在在孙梦侠看来如枯木败草一般。孙梦侠变得更沉默了。
程英豪说:“喝酒吧。”孙梦侠摇摇头:“你伤还没好。”程英豪笑笑:“像我这样一个废物,就算伤好了又能怎么样呢?”
孙梦侠无言以对,只好点点头。程英豪开心地笑了起来,从床下拿出一坛子酒来,抬手将封泥劈开,伏下脸深吸一口气,脸上现出陶醉的神情来。
“雪娥,你去炒几个小菜。师兄你也别闲着,去厨房把那张小桌子搬到床上来,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一离开程英豪的视线,秦雪娥立刻紧紧抱住孙梦侠,一迭声地轻声问:“心肝,我的心肝,最近你是怎么了?”
孙梦侠把脸扭过来,眼神迷茫。他看着秦雪娥,又好似根本就没在看她。他就如同陷在梦中似的,恍恍惚惚。秦雪娥感到害怕了,她觉得自己抱住的好像不是一个人,那躯体中,没有一丝热量。甚至将耳朵贴近他的胸口,也听不到心脏跳动的声音。
秦雪娥的手变得无力,然后逐渐松开,孙梦侠便从她身边滑过去,拿起小桌子慢慢走出去。
一人一碗酒斟满,程英豪仍是如以往那样,豪气地一口喝干。几碗之后,他的脸就通红了,眼睛也变得迷蒙起来:“师兄,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多没意思呀。”这个问题孙梦侠也觉得迷茫,他没法回答,只得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啜着酒。
程英豪笑起来,前仰后合:“做人真他妈没意思。你瞧我吧,拼死拼活到头来成了狗熊!你说我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什么活着呢?”
孙梦侠沉默了一下,慢慢地说:“这都是命啊……是命啊。”“是啊,这都是命啊。”程英豪像被抽掉了脊梁骨一样,瘫了下来。他脸上的笑容,也渐渐退下去,嘴巴咧了咧,变成难看的哭相。
“七年前,如果不是我拔剑去救你该多好啊。那样,我就不会成为什么狗屁英雄,后来也不会去逞什么英雄。我宁愿一辈子都迫发不出身体里的勇气,我宁愿一辈子都做当年那个笨乎乎的小师弟……”
孙梦侠张张口,想要说些什么。但这时候,一股湿热的液体从鼻腔里涌出来,顺着唇角流进嘴里。他尝了尝,确定了,是血。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喝酒喝到流鼻血。这令他那许久不曾转动的脑筋,也生出几丝惊异。
“我在酒里下了药,毒药。”程英豪悠悠地说。
被人在酒里下毒,该有什么样的反应?
震惊?激愤?抑或是蹦起来揪住对方的领子,向他逼要解药?
这些正常人该有的反应,孙梦侠一样也没有。他只是感到如释重负。
他知道了!孙梦侠想:他一定是全都知道了!他知道,我睡了他的老婆!他知道,是我向风四爷出卖了他的弱点!他知道,是我将他害到今天的境地!所以,他要杀我泄愤!好吧,那就杀吧,也算是扯平了。
所以孙梦侠非但没有一下子跳起来,反而鬼使神差般,对程英豪微微咧开了嘴。程英豪怔了怔,也笑起来,眼睛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烁。他打了个酒嗝儿,昏昏地说:“师兄,你说人为什么老要拼了命地去追求那些毫无用处的东西呢?明知到最后终是一场空,明知那东西你根本用不着,却还是不惜赌上了一切去追求它?算了算了,,不说这些了。反正,我们都快要死了。本来,那药我想一个人悄悄地用了,但后来我想了想,还是拉着你一起用吧。我的朋友不多,数来算去,也就你这么一个。人是需要朋友的,鬼也需要。我不怕死,但我怕变成一个孤魂野鬼。你要想打我骂我,就到地府里去打去骂吧。你瞧,我不但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我居然在我最好的兄弟酒里下药!”
孙梦侠又呆住了。许久许久,他才艰难地张开了口。
“没事……理解…—我理解……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嘛。”他笑着,可嘴角和鼻孔却一起喷出血沫。胃里传来一阵痉挛的疼痛,就好像有一把锯子,要将他拦腰锯成两截。他的上下牙齿死死地咬在一起,发出咯咯的响声。极度的疼痛,反而使他的身体变得飘忽起来,轻快起来,把他往天上送去。郁积在胸口已久的痛苦、忧伤以及悔恨,也随之一丝丝地抽离他的身体。他就要获得那种恒久的解脱啦!他为此而高兴得流泪。
他用颤抖不止的手,举起酒碗。但他的手颤抖得那样厉害,以至于大半的酒液都洒到了地面上。
“酒洒了!哈,我自罚三杯!满上!满上!”
“好,我给你满上。”
程英豪为孙梦侠再次斟满酒。两个人同时举起酒碗,同时说,干!两只大碗撞在了一起,两只瓷碗上同时现出龟裂的纹路。孙梦侠突然一阵畅笑,他学着程英豪的样子,一仰脖子将整碗酒一饮而尽。
这一次,是他学得最像的一次。他没有被酒呛得咳嗽,也没有一滴酒液从他的嘴角溢出。程英豪的表情也不知是哭是笑,因为他在笑的同时,眼泪也模糊了他的视线。
“这辈子,我做错了很多事情。唯一没有做错的,就是认识了你这样一位兄弟。你真的是我最好的兄弟!”程英豪艰难地说,“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再做兄弟……”
其实他还有许多许多话想说,但是已经没有时间啦。他的身体向一侧慢慢倾斜,血一缕一缕地从他的嘴角涌出来。孙梦侠颤巍巍地伸出一只手,想将他扶起来,然而努力的结果却是使自己的身体也倒了下去。
秦雪娥端着一盘青菜进来,砰的一声脆响,盘子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不久,一声尖叫响彻了整座弹指山……
【六、质变】
程英豪临终的愿望,最终只实现了一半。他成功地毒死了自己,却没能毒死孙梦侠。
之所以会产生出这样的结局,原因有好几个:首先,程英豪在酒里下的,并非什么见血封喉的高级毒药,而只是几文钱就能买一大包的耗子药;其次,秦雪娥发现得早,施救措施也得力。当然,最重要的是,相对于断腿重伤的程英豪,孙梦侠的身体结实得多。
阴差阳错造成这样的结果,对于程英豪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死了死了,一了百了。人一旦死了,身上的污点就会被人遗忘,而优点则变得加倍耀眼起来。在江湖人的心目中,程英豪重又变成了当初那个铁骨铮铮的英雄。
可对于孙梦侠来说,这样的结局却未必好。
不知什么时候起,不怀好意的揣测,像生命力顽强的藤蔓一样,开始疯狂地蔓延起来。有些人从当日秦雪娥惶急的神情中,似乎看出点什么。当人们愈是怀念起程英豪旧日的好时,便愈是拒绝相信他是死于自杀。笼罩在孙梦侠身上的目光,由不屑慢慢变成了怀疑。
“不是我下的毒!是程英豪!是他自己在酒里下的毒!”当感受到这种怀疑后,孙梦侠焦急地向每一个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解释。
然而这一点用处也没有。有谁会相信一个废物的话呢?怀疑的目光变成一支支利剑,刺得孙梦侠体无完肤。越来越多的人质疑:为什么?为什么程英豪死了,而和他一起喝下毒酒的孙梦侠没死呢?
当越来越多的质疑将孙梦侠包围之后,甚至连孙梦侠自己也变得迷茫了起来:究竟,是不是我毒杀了程英豪呢?
是了,是我不忿他夺走了本应属于我的荣耀,于是我便勾引了他的老婆,接着又将他出卖给了风四爷。为了永绝后患,最后干脆将他毒杀!
这是多么的合情合理呀!孙梦侠不再迷惑了,他确定了。
不错,正是我毒死了程英豪!正是我亲手杀死了最信任我的师弟!
想通这一点后,孙梦侠咯咯咯地笑了起来。他先是轻笑,然后大笑,最后狂笑。笑意甚疯!笑态甚狂!
孙重光灰头灰脸地走进屋里。他眼眶里滚着泪花,但他却使劲咬着下唇,不让泪水流出来。他衣裳破了好几个口子,脸上还有被殴打过的痕迹。李翠红看到这样的情景,又是心痛又是愤怒,巴掌高高地举起来。
“你们这是又到哪里胡闹去了?说,为什么要和人打架?”“他们先欺负我们的!”孙重光倔强地说,“他们说爹是杀人凶手,然后我才和他们打起来的!”
李翠红担心地看了孙梦侠一眼。虽然她只是个大字不识的乡间农妇,但她也能蒙蒙陇咙地感受到一点什么。李翠红又急又怒,再度举起巴掌:“我打死你!叫你再给大人添乱!”“别打孩子撒气。”孙梦侠拦住了她。
李翠红愣了一下。以她那过于简单的人生经验,实在无法从孙梦侠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看出喜怒来,这让她的心里愈加忐忑。
孙梦侠慢慢地踱到儿子面前,蹲下,让自己的视线与他平齐。他温和地问:“你觉得,你的爹爹会是个杀人凶手吗?”“不是!”孙重光挺起小小的胸膛,大声说,“我的爹爹是个大英雄!他绝对不会是什么杀人凶手!”
孙梦侠又笑了。不过这次的笑容跟刚才不同,他笑得既含蓄又温和。他用拇指拭掉孙重光终于滚滚落下的泪水,笑着说:“没错,你说得一点也没错。从今天开始,你要牢牢地记住,你的爹爹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说完,他站起来,拍拍一对儿女的头顶。转过头对李翠红淡淡地道:“晚上不用煮我的饭了,我要出一趟远门。”
孙梦侠打开橱门,将尘封七年的铁骨剑背在身上。然后他走出屋门,在太阳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散步似的慢慢往弹指山上走去。他的脚步是那样的轻快,他的神情是那么的轻松,让李翠红这些天来一直悬在半空中的心,也放了下来。她想:所有的事情,一定都已经解决了吧。这许多年来,还是头一次在他脸上看见那么轻松的表情呢!
孙梦侠熟门熟路地,再次来到程英豪的家中。弹指剑派的弟子们,早把他的尸体运回了剑派,并为他搭起灵堂,接受各路英雄的哀悼。所以这个时候,只有秦雪娥一个人在家里,为程英豪一张一张烧着纸钱。
走进屋里,孙梦侠从背后一把抱住秦雪娥。秦雪娥先是吃了一惊,大力挣扎,待看清孙梦侠的面容后,忍不住低声惊叫起来:“你怎么还敢来这里!快走,快走,他们存着心要抓你的短呢!”
孙梦侠不说话,用劲地撕开秦雪娥的孝服。秦雪娥很快感觉到孙梦侠的不同了。今天的孙梦侠,身子像一团滚烫的火。秦雪娥被这团火烤得心摇神曳,不再挣扎也不再叫喊了。她的喘息也变得粗重起来,她用舌头狂乱地涂抹着他那发硬的脸颊。他用他的短胡茬,去扎她细嫩的皮肤,一股股强烈的快感,由她的脸颊传递到她的脖子、臂膀,直撞心头。
世界再次变得寂静了,孙梦侠从秦雪娥饱满的胸脯上艰难地抬起头,视线慢慢往上移到墙上。墙上挂着一张程英豪的遗像,这是弹指山方圆五百里内最好的画师绘的相,画像上的程英豪不但绘绘如生,而且充满英雄豪气。于是孙梦线的视线,便与程英豪交汇了。孙梦侠脸上扬溢起胜利者的微笑,愈加用力地挺动腰身。
完事之后,孙梦侠休息了一会儿。他用下巴颏点点程英豪,问:“他什么时候下葬?”“后天午时。”
孙梦侠屈着手指头数了数,说:“嗯,够了。”
【七、剜目】
能够以咄咄逼人之势,试图吞并天下武林所有剑派的剑冢,实力当然浑厚无匹。在风四爷接任剑冢掌门之前,剑冢的势力范围还仅局限于长江流域。但是现在,在南七北六一十三省,每一个人口超过五万的城市中,剑冢都建立了分堂。甚至有人说,以剑冢现在拥有的实力,风四爷即使想要扯旗造反,也能占三分胜算。
也许是因为风四爷太过谨慎的缘故吧,仅有三分胜算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他甚至没有想过要称霸武林。他只是一门心思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吞并收拢一个又一个弱小的剑派。用这些剑派的营养,使剑冢这个庞然大物,变得更加粗壮。
根据风四爷的命令,剑冢属下所有堂口,都必须朝向凌霄城而建。其形宛若万臣朝拜总坛,以及总坛内的一座建筑——弑英楼!
今次孙梦侠想要到达的目的地,正是这座令天下群雄闻名丧胆的高楼。他想要见的人,也正是那个有野狼般凶残也有狐狸般狡猾的风四爷。
“孙梦侠?孙梦侠是个什么东西?我认识他吗?”对于丧失了利用价值的人,风四爷一向是很健忘的。当他接到通传之后,随口就要命令手下将外面那个“不知所谓”的家伙斩成肉酱。
幸而,孙梦侠对这结果早有预料,他顺便还让通传的人带去了他献给风四爷的一点“小小礼物”。
这礼物的外形很普通,一个个都铸成中间凹下,两头跷起的模样,而且通体都泛出黄澄澄的光。至于数量也不多,不过区区两箱而已,加起来总共也不到一万两。
看到这礼物之后,风四爷眼睛眨了一下,接着又眨一下。转头说:“快把贵客替我请进来吧,千万不要怠慢哟。”
看见孙梦侠,风四爷笑得开心极了。当然,看见他带来的另外两口箱子,风四爷脸上的笑容就显得更热情了。
“孙兄弟,好久不见哪!近来可好?”风四爷纡尊降贵,亲自下阶相迎。
“我想和你谈一笔生意。”
“什么生意?”“这里有两万两黄金,是我卖掉铁骨剑后得来的。我想用这两万两黄金,向风四爷买两件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用处的废物。”
“哦,是什么?”孙梦侠轻轻地说道:“是两条腿,两条被你砍下来的腿。”
风四爷的笑容立刻收敛了,他的热情亦在这同一时刻,化作满脸寒霜。他坐在高高的太师椅上,手指头一下一下敲击着椅背。他的目光中,毫不掩饰地透出冷哂,他居高临下,看孙梦侠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自作聪明的小公鸡。
忽然他又笑了,笑得脸上疙瘩又在泛光。风四爷问:“这里真的有两万两黄金么?”“是两万两。一两不多,也一两不少。”
风四爷拈拈颌下稀稀疏疏的几根黄须,施施然站起来,施施然走到箱子前,又施施然拿起一锭金子,塞入怀中。再然后他转过身时,他的脸就沉下来了,毫无征兆地沉下来,黑得像是暴风雨来临前夕漆黑一团的天空。
“可我怎么数,这里也只有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两而已。咄!难道你是故意来消遣本座来的么?来人呀!将这胆大妄为的狂徒,给我乱剑……”
“风四爷,你老眼昏花数错了吧。不信你可以再数一遍,这里的的确确是两万两。”孙梦侠平静地说道。他慢慢地举起右手,似乎迟疑了一下,随即,突然右手伸出食指,“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左眼,登时鲜血长流。他的脸部猛地抽搐几下,手却不停,挖出眼珠往箱子里一抛。那眼珠子在金元宝上蹦了几下,又转了几圈,打击得金元宝叮咚作响。
“你数数,这是两万两不少吧。”
风四爷不笑了,也不怒了,看起来好似有一点儿犹豫。狐狸总是异常谨慎的,当它看见某一只小公鸡,突然在它面前扇动翅膀飞了起来,哪怕那只小公鸡飞得并不高,狐狸也总会下意识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踏入了一个圈套。
风四爷眯起眼睛,怪有趣地上下打量着孙梦侠。他观察得很仔细,从孙梦侠脸上的每一个细微表情,到孙梦侠指尖的每一下震颤,都不曾遗漏。然后,笑意一点一点在他脸上扩大,他像咳嗽似的,高声地笑了起来。
这笑声仿佛是个信号,弑英楼内端茶的侍女、倒水的姬妾,弑英楼外持剑的卫兵、赤膊的力士,也全都一起哈哈大笑。在笑声达到最猛烈、最高潮的时候,风四爷却又不笑了。于是所有的笑声,同时“嗄”地一下,全部消失。
风四爷摸摸颊上最显眼的疙瘩,两只手指微一用力,疙瘩里迸出白色的脓液,溅在指尖上。然后他弹弹指甲,漫不经心地叹口气:“既然你那么想要那两只腿,而它对我又全无用处,那你就拿去吧。”
“谢谢。”“用不着客气。助人为快乐之本嘛。”风四爷意味深长地说。
孙梦侠将程英豪的两只腿细心地包裹好,抱在怀中。他没有任何耽搁,直奔弹指山。当他赶到坟地的时候,时间刚刚好。弹指剑派的其他弟子,还没有来得及将程英豪的棺木放入墓中。
日正当空,风中却带着肃杀的寒意。也许那些寒意,倒更多来自于周围人们的目光中。有些人开始低低地骂了起来,还有些人轻轻抽出了长剑。但是当他们的目光接接触到孙梦侠那张被鲜血渲染得有些狰狞的面孔时,他们退缩了,给孙梦侠让出一条路。
孙梦侠从这些带着寒意的目光中穿过,推开棺材,将两只腿细心地摆在它们本就应该在的位置上。然后他嘘一口气,轻声说:“师弟是为了我们弹指剑派牺牲的。所以,我们不能让他死无全尸。”
周遭人群那带着寒意的目光变得涣散了,疑惑了,不解了。过了半晌,才有人吞吞吐吐地问:“你……你是怎么把它们拿回来的?”
孙梦侠挺起胸,对着所有人灿烂微笑:“是我向风四爷买回来的。代价是两万两黄金,和……我的一只眼珠子。”
所有的人,面对孙梦侠淡然的微笑,无一例外地从中看见了自己的猥琐。慢慢地,先是一个,再接着是两个三个……越来越多的人都对着孙梦侠垂下了头。孙梦侠继续微笑,笑里隐着浓烈的自信。他的视线慢慢巡弋周遭,迫使每—个人都不自觉地向后退缩。
“不管你们愿不愿意,师弟去后,我已经成为了派里辈分最高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也应该成为弹指剑派新的掌门。我不能承诺,会带给大家什么样美好的未来。我只能向你们保证,如果在不远的将来有那么一天,凶恶的仇敌,带着超越我们十倍百倍的实力,向我们袭来的时候;当一柄柄长剑,排成雪亮的丛林,一步一步地,向我们逼近过来的时候;当一支支利箭,如破空的蝗虫,从天而降的时候。我会第一个拔剑站在你们所有人的前面,用尽全力去拼!去杀!为我们弹指剑派闯出一条生路!就算……就算我们终归会失败,我也会用我的性命带领你们,如英雄般地——战死!”
当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孙梦侠几乎变成了怒吼。所有的怯懦,所有的隐忍,都随着这一声怒吼而云散烟消。他的胸腔里有一股热流在涌动,涌到眼窝里,似乎就要化作泪水流下。孙梦侠不得不使劲地昂起头,慢慢地离开程英豪的墓地,丢下那些尚在发呆的弟子们。当他一离开众人的视线,他就越走越快,最后变成飞奔。仿佛在他的体内,有一股奇异的力量,敦促着他,鞭打着他。他唯有快步地奔跑,才能够缓解这种疼痛。
他就这样跑啊、跑啊,在这样的奔跑中,他感受到任狂风扑打在脸上的快意。本来,他会这样一直跑下去,直到精疲力竭。哪怕前方是万丈悬崖,他也不会停住脚步。然而在这时,有一个人突然挡住了他。那个人一边鼓掌一边微笑着对他说:“恭喜你,你刚才进行了一次非常精彩的演说。为了庆祝,我们一起喝一杯吧。”
【八、狼狈】
天已经黑了,无星无月。站在山巅往下望,似乎整个大地都被一口大锅所笼罩,到处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在遥远的山脚下,有零零星星的几盏油灯在闪烁,那灯火很暗淡,但由于是在这样的黑夜里,就显得弥足珍贵起来。然而它又太遥远,常常使人疑惑,那一点明亮会不会只是自己产生的幻觉。
孙梦侠问:“你想收买我?”风四爷并不否认:“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价码,我相信我出的价码能够让你动心。”
孙梦侠冷刻的嘴角浮起笑意:“你错了。我需要的价码你没有,因为我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我需要的全都拿到手了。”
“你的变化的确让我刮目相看。你变得自信了,胆大了,再不惧怕死亡和血腥了。现在的你,已经有了几分能够在江湖上呼风唤雨的资格。不过……”风四爷话锋一转,“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年你已经三十了吧。”
“不错,我属兔,今年正好是三十岁。”
风四爷嘿嘿地笑了起来:“七年了,你耽误了你人生之中最为宝贵的七年。你现在拿到的,不过是你七年之前就本该得到的一切。难道你这样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么?难道你这样就感到已经知足了么?”
孙梦侠怔了怔,随即又冷笑:“一个人最宝贵的财产就是自信。我自信,即便不要向你屈膝,也能够……”
“一个人有自信是好事,但太过自信就变成狂妄了。”风四爷挥手打断:“你即便成为了第二个程英豪那又怎样,弹指剑派依旧只能在剑冢的势力之下苦苦支撑,只要稍不留意,你和你的剑派就会弹指覆灭。而且,难道你觉得,做一个像程英豪式的英雄,是一件很快活的事吗?不,像他那样的英雄,除了拥有虚妄的名声之外,几乎什么也没有。难道,你还想走上他的老路吗?”
“可是……”孙梦侠有些动摇,但依然在坚持,“比起做一名叛徒来说,程英豪那样的英雄,至少能拥有尊严。”
风四爷大笑,一边笑一边用力拍孙梦侠的肩膀:“尊严这玩意儿,要获得它再容易不过了。无论是权力还是财富,都可以为你赢得无数人的尊敬。比方说我,即便是那些最痛恨我的人,在我的权势面前,也只能恭恭敬敬地跪下,伸出舌头来舔我的靴子。你知道吗,你很幼稚。不过我不会笑你的,因为我也曾同你一样幼稚过……”
是的,曾几何时,风四爷也向往成为一名英雄。他救过不少人,却从不希冀得到回报;他帮过不少人,只因他觉得那是义所应当。他还曾经单枪匹马闯入魔教总坛,连伤魔教一十七名长老,连当时的魔教教主,也在他剑下饮恨而亡。按理说,他做了这么多的好事,应该成为大侠了吧。不,没有。因为他长得太丑了。大侠不一定要长得有多么英俊,但至少应该有威仪。从来就不曾听说,哪位大侠长着一张葫芦一样的脸,而且脸上还满是疙瘩。
他太丑了。正因为丑,所以无论他做了多么好事,都“不成大器”。
“剑冢的总坛,原本叫做聚英楼。是我给它改了名字,改成弑英楼。你知道在弑英楼里,我杀死的第一个英雄是谁吗?”风四爷目光变得悠远起来,冷笑着说道,“正是我自己。所以,我才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孙梦侠身体在微微颤抖。他感觉到,有一种信念在慢慢崩塌。这个过程让他恐惧。可是同时,却又有一种突破禁忌的快感,令他激动。
“是成为一名循规蹈矩的英雄,还是索性做一个无法无天的枭雄,就在你一念之间。我保证,只要你同我合作,你一直在苦苦追求的所谓‘尊严’,我可以让你轻而易举地获得。”
孙梦侠感觉喉咙有些干涩,他舔了舔嘴唇,轻声问:“你究竟想要我做些什么?带领弹指剑派投靠你吗?”
“呵呵呵,也许,在你和程英豪眼中,弹指剑派是值得你们用生命去保卫的珍宝。但在我的眼里,它不值一文。我看中的是你——个在不久的将来,江湖上人人称颂的英雄。这是十个弹指剑派加在一块,也比不上的宝贵财富。”
“我知道了。你是想让我将所有反对你的势力集合起来,好方便你一网打尽。”孙梦侠明白过来,他冷笑着说,“可是,我怎么知道你在诡计得逞之后,会不会过河拆桥?”
“将所有反对我的人一网打尽?哈,我的脑壳又没有坏掉,为什么要做这种傻事?就这样保持现状,不是更好吗?”
孙梦侠长吸一口气,他已彻底清楚了风四爷的想法。正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对于良弓与猎犬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然而对于猎人来说,难道落到这样的下场就不可悲吗?
在这世上,任何一个组织都必须为自己竖立一个敌人。这个敌人不能太弱小,否则很难令组织成员保持住昂扬的斗志;这个敌人也不能太强,否则一个不小心,强弱之势就会逆转。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在暗中控制住敌人。当敌人的势力太弱时,帮他一把;当敌人的势力太强时,就痛下杀手剪除掉一些。
“对你来说,这个交易很划算。你所要付出的,全都是别人的东西。而你能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
风四爷轻轻笑了起来。从孙梦侠脸上的表情他可以看出,他再次成功地达成了一笔交易。风四爷一直坚信,这世上每一个人都有欲望,只要有欲望,就会有控制他的办法。这就像驯狗一样简单,只要把皮鞭和肉骨头交替,就能将那只狗任意摆布。按照他的经验,现在,就是使用肉骨头的时候。
“如果不困的话,今天晚上你可以迟一点睡。今夜子时,我会送一份大礼给你。”
【九、判断】
大火是在子时一刻左右烧起来的。
这场火来得毫无征兆。但自第一簇火苗蹿起之后,不过盏茶工夫,熊熊的大火已经包围了整座弹指山。
大家惊醒,大叫,逃生。然而他们刚刚逃出屋门,就发现在火舌之中,有比红焰更加鲜艳的红在跳跃。
“红衣剑队!是剑冢的红衣剑队!”有人刚刚才自口中迸出惊呼,冰冷的剑锋就已割断了他的喉管。猩红的血液喷洒在火舌中,使那火舌变得越发妖异。
“他终于动手了!”几乎每一个处于绝望中的人,都这样想着。
今天是程英豪下葬的日子,几乎风四爷所有的敌人,都赶到弹指山,送这位悲剧性的英雄最后一程。剑冢中最为精锐的红衣剑队,蓦然出现在弹指山,这是要一网打尽呀!既然如此,大家索性都拼了吧!
“他终于动手了。”孙梦侠也这样想着。他终于明白了,风四爷所要送给他的“大礼”究竟是什么。
他慢吞吞地披衣爬起,目光在他的小屋里巡戈良久。很轻松地,他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是根一端被削尖的铁钎,长短重量都和孙梦侠原来的铁骨剑差不了多少。它本来的用途,是疏通炉灶里的积灰,然而现在孙梦侠想使它派上新用场。
李翠红从背后抱住他,说,别去。孙梦侠冷静地一根一根扳开她紧箍的手指,说,你不懂的,我必须去。
李翠红便呆住了。一直到孙梦侠走出屋门,她才如梦初醒般,对着孙梦侠的背影大声叫道:“你要记得回来呀!”那一刻,李翠红脸上透出的恐惧惊慌,让孙梦侠的心里莫名地一颤。然后他很快就恢复过来了,把手重重地往下一挥,做出个既像招手告别,又像气恼斥责的动作。
如孙梦侠所料想的那样,上山的路径,被七八条大汉封锁住了。那些大汉虽然身材魁梧,长相凶神恶煞,但步履间却显得虚浮,身手不过三流。
“你是谁?站住!”有一名大汉冲着孙梦侠喊道。
孙梦侠只是轻蔑地笑笑,脚下没有半点迟疑。
喊话的大汉大怒,挺剑刺向孙梦侠。孙梦侠只是举起手中铁钎轻轻一送,也不见得他动作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只听“哧”的一声轻响,已将那大汉的长剑砍为两截,剑意犹自未尽,继续穿透了他的脖颈。铁钎从那大汉的喉间软骨下方刺入,尖柄从他的颈后透出来,铁钎拔出,鲜血立即像喷泉一样激洒而出,大半喷到了孙梦侠的脸上。
孙梦侠先是有些迷茫,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他甚至伸出舌尖,舔舔洒在唇边的鲜血。那带着些许腥咸的味道,令他的眼睛发亮。
“大家伙儿并肩子上啊!”大汉们被孙梦侠脸上流露出的疯狂杀意吓住了,呆了很久,才有人这样子喊道。所有人再不犹豫,同声大喝,将孙梦侠围在中央,人人均提起十成功力,向孙梦侠击刺而来。
这七人同时出招,或直刺、或斜削、或击首、或挑足。所有人均认为,即使眼前这小子剑法再好、出招再快,了不起也只能伤到一两个人,乱剑之下,必定成为肉泥。
然而他们错了。当孙梦侠舞动手中铁钎的时候,万千剑气冲霄而起。一时间,他们满目尽是寒光纵横,耳边尽是剑风呼啸。他们只能踉跄后退,发疯似的将手中剑舞成圈,以期望能有好运气替他们挡住对方的兵刃。
几声闷响之后,余下的大汉一个接一个地倒在地下。他们的左心房无一例外地多出一个小洞。鲜血从这里涌出,同时也带走了他们的生命。
“原来……杀人的感觉,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呀……”孙梦侠梦呓般地自言自语。既然开了头,那么再多杀几个人,也就没有半点心理障碍了。如果说风四爷手下的红衣剑队,是狂舞的火舌,袭卷得弹指山寸草不留。那么孙梦侠就是一阵清风,将那燎原的野火,吹离它们狂暴的轨道。
他拿着他那柄丑陋的“长剑”,在火与血中七进七出,一面播撒死亡,一面拯救生命。他就像是救世的神佛,总是在人们濒临绝望的关头出现,从天而降,将那些本以为必死无疑的人们搭救。以至于幸存者中,有许多人信誓旦旦地宣称,在那个杀戮之夜里,他们的的确确看到了神——战神!
相比孙梦侠的武功,更让人感到安心的,是他那超卓的指挥能力。他将被敌人冲散的弟子们全数集结起来,斥骂他们,抬脚踢他们的屁股,用尽各种手段挑起他们的斗志。然后,命令这些被刺激得嗷嗷叫的小伙子们,向剑冢的红衣剑队发起反攻。仿佛是一种巧合,孙梦侠发起的每一次反攻,都能恰巧击中包围圈中最脆弱的地方,弹指剑派的弟子们越战越勇,有那么一段时间,甚至还能占到上风。
孙梦侠停下脚步,向四周看去。他看到的是一片崇拜的目光。孙梦侠轻轻地笑了起来。弟子们的这种目光,同几天之前,他们看程英豪的目光完全一样。只不过他孙梦侠得到得更容易一些。
“大家累不累?”孙梦侠温和地问道。“不累!”无数条嗓子里进出回答。
“好!那我们就再杀一阵!”孙梦侠像个英雄般地朗声大笑,手指前方不远的战场,“我们去救援其他剑派的弟兄们!”
“但是……掌门,你看!”孙梦侠微微一愣,顺着说话那名弟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在下一刻,他的心猛然被一双无形的巨手揪紧了。
那里是弹指山下的小镇,也是孙梦侠的家园。原本,那里是平静的,即使是在山上杀戮最惨烈的时候,镇子里的平静也没有被打破。但是现在,同弹指剑派一样,小镇也被血和火包围住了。即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能听到从镇子中传来的惨叫声。
孙梦侠闭上眼长嘘口气,当他再睁开眼时,他的目光又变得坚定了。
“所有人都跟着我,去救援其他剑派的弟兄们!”孙梦侠下达命令。
他们不会有事的。孙梦侠心想。对此,他有坚定的信心。
其一,江湖规矩,祸不及家人。想来剑冢中人,是不会轻易去触碰这条铁律,以免成为武林公敌。
其二,他与风四爷已暗中达成合作。想来纵是红衣剑队中有一二个杀红了眼的,风四爷也会尽力约束,不至于让他们的轻动破坏了二人的合作。
对于镇中的大火,孙梦侠将它理解为风四爷又一次为他造势。想来此役之后,孙梦侠毁家护友的“英雄壮举”,会得到江湖中人一致的交口称赞吧。
至于镇上的其他镇民……哼,心不狠手不辣,又怎能在江湖上立足?要想一飞冲天,一鸣惊人,便得先让心如磐石!
这番道理一想通,孙梦侠已知道他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了。
火烧了整整一夜,血也流了整整一夜。直到东方渐白,剑冢的红衣剑队方才结阵退去。孙梦侠带着激动与疲惫,慢慢地走回家中。他疲倦得一句话也不想说,但在旁人看来这是因为过度的担心造成的。没人敢说话,只好默默地陪着他,往家的方向走去。
家果然已经变成了残垣和灰烬,天上下起了小雨,可火势却越发大了。浓烟很呛,可孙梦侠根本不在乎,因为他早已不能呼吸。乌黑泥泞的地上,散落着衣服的碎片。他看到自家的女人赤裸着身体蜷缩在草堆中,瑟瑟发抖。
血从心里直冲到头顶,然后升起的是比冰还要冷的寒。
李翠红也看到了他。猝然间,李翠红啊地大叫一声,用双手揪住自己的头发,好像是想把自己整个身体都提拉起来。她哭喊着冲向井边,就在她准备往井里跳的时候,孙梦侠从背后抱住了她,把她按倒在地,脱下外衣掩盖住她并不年轻的身体。
“放开我吧,求求你,放开我吧……”李翠红跑倒在地下,带着哭腔哀求。她一遍又一遍地,把头砸在井边的青石沿上。散乱的头发蒙住了她的脸,孙梦侠只能看到她惨白的嘴唇在一张一合。
“行行好,你行行好,放我去吧……”李翠红这样恳求道。她大力地挣扎着,拼死地把头砸在石沿边,嘴里发出绝望的嘶叫,额头在砖棱上使劲蹭着,在青石上留下一道道令人触目惊心的血痕。
她已失去了理智,除了求死之外,别无所需。她的嘴大张着,喉咙发出咕哝咕哝的怪响,使得她本就平庸的脸庞变得更加扭曲。
孙梦侠仿佛被人迎面击了一拳,踉跄后退。同时,他松开了束缚李翠红的手。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作为女人,遭遇到这样的不幸,唯有一种方法才能洗刷掉耻辱。更何况,她还是一名英雄的妻子。
救李翠红一命的是她的儿子。孙重光从藏身的地窖中跑出来,大声哭叫着娘,朝李翠红狂跑而来。
这声“娘”,让所有人的心都颤了一下。就连孙梦侠那张扭曲的脸,也一下子变得平缓了。李翠红听到这声呼唤,身体一颤,似乎恢复了几分神智。她空洞的目光看看儿子,慢慢地,她伸开手,抱住他,把自己的脸贴过去,蹭呀,蹭呀。许久,眼泪从她的眼窝中流了出来。
【十、沉沦】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孙梦侠像一头发怒的公牛,血红的眼睛盯住风四爷。因为愤怒,他的全身骨节都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当然全都是为了你。”风四爷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那么,是否我要为你的慷慨,说一声谢谢呢?”孙梦侠头发蓬乱着如同舞动的群蛇,一双愤怒的眼睛笼罩着一片血色,那微微抽搐的嘴角令这张原本就已然充满杀意的脸更显得狰狞。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风四爷轻轻笑了笑,“你爱那个女人吗?”
孙梦侠皱皱眉头,刚刚张开嘴,风四爷又一挥手打断。他笑了起来:“这是个蠢问题。你当然不爱她。我知道,她是你的老婆,是你两个孩子的母亲。不过除此之外,她对你来说再没有任何其他的意义。既然是件废物,为什么不能废物利用,用她来换取一些好处呢?好啦,不用生气啦,事已至此,无论你如何生气,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
风四爷咂咂嘴,显得非常遗憾:“你也是的,当时你为什么要拦住她?如果她死了的话,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为你安排一个出身名门的侠女作为妻子,这样,你在江湖上的地位也就会变得更牢固了。”
孙梦侠不知道,风四爷是何时离开的。他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活着。但在旁人眼中,孙梦侠是活着的,还活得“光辉灿烂”。
现在在江湖上,谁人不知弹指剑派出了个“义薄云天”的孙梦侠。他武艺高强,他机智勇敢,他浩气凌云……就算是将这世上所有赞美的词汇都加在他的身上,也决不显得过分。和其他英雄不同的是,他还十分的“善良”。
“古往今来,有哪个英雄会甘心接受一位受到污辱的妻子?除了孙大侠,谁还能有这样大的肚量?”很多人都说道。不过,另外一些人也有不同的看法。
“毕竟,李翠红只是个愚妇呀!若是换一个稍知礼义廉耻的,就算孙大侠肚量大,不把这当回事,做老婆的也该自个儿悄悄地抹了脖子,这才可以报答孙大侠的一片深情么。唉,也不知当年孙大侠怎么会娶了这样一个老婆。”
孙梦侠尽量不让这样的说法传人李翠红耳中,但她还是多少听到了一些,结果是她的眼角多了许多皱纹。
李翠红在最想死的时候,被难以割舍的血脉亲情拉了回来。自那次之后,李翠红便再也不想死了。何况,她坚信,孙梦侠也不想让她死。
的确,当他变成英雄之后,他变得越来越忙,越来越少回家了。但只要一回到家里,他就会格外殷勤地对待她。他会包揽一切家务,让她感觉自己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他说的话,包括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以避免触碰到她心里的伤口。
除了不再和她圆房,他表现得就像一个完美的丈夫。
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吧,毕竟是男人啊,遇到这种事,他的心里也不会太好受的。李翠红有时候会痴痴地坐在窗前,一边缝补着衣裳一边想:你可知道,我是为了你和儿子才活的呀。
孙梦侠并不知道李翠红的想法。他不知道,他出于内疚和赎罪的心理而对李翠红表现出的好,已成为她活下去的最大动力。
“想不到,我居然这么招人恨。明里暗里,居然有这么多的人反对我。”风四爷一边捏着脸上的疙瘩一边对孙梦侠说,“看起来,我似乎有必要展示一下我的威慑力。所以这一次,我至少需要一百条人命来成就我的威名。”
“你打算怎么做?”孙梦侠问。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自从他吃下风四爷给的肉骨头,他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了风四爷养的狗。他必须随着主人的指挥或蹲或站,否则的话,主人只要一抬手,就能将他变回当年那只饱受风吹雨淋之苦的流浪犬。
“我要你在十天后,发起一次聚会,召集所有对我怀有敌意的高手。期间,我会再度进攻弹指山。当然,你可以将你死忠的手下找理由撤走一部分,等到我将大部分敌人杀死之后,你就再度出现,扮演拯救江湖同道的英雄。”
“我明白了。这几天我都会呆在家里。到了你发起进攻的那一天,我会借口身体不适,避开你的兵锋所指。”
风四爷拍拍孙梦侠的肩膀:“如果你下定决心当枭雄,就一定要坏到彻底。如果你的良心被狗啃了一半,那么就索性将另外一半也给狗吃掉吧。毕竟我们现在是合作伙伴,我不希望你纠缠在那些无谓的事情上坏了我们的事。”
孙梦侠扯扯嘴角,勉强露出个笑容:“我没事的。只是我最近越来越想不明白,当初我梦寐以求的东西,被我拿到手中后,为什么会变得索然无味?”
“我一点都不同情你,那是你自找的。”风四爷耻笑着说,“在江湖中,无论是做一个纯粹的好人,还是做一个纯粹的坏蛋,都可以做得很快活。唯有像你这样不上不下不左不右,才是自己给自己找别扭哩!”
风四爷说得并不完全正确。孙梦侠现在总算是体会到了程英豪当年的痛苦。这就好像把一个人的灵魂生生剖开,分成两半。一半操纵着自己的身体,摆出各种英雄豪迈的姿势。而另一半,则隐藏在身体的最深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冷眼旁观。
在江湖同道的面前,孙梦侠是豪迈的英雄;在弟子们面前,孙梦侠是威严的掌门;在李翠红和孙重光的面前,孙梦侠又变成了体贴的丈夫和父亲。可只有孙梦侠自己才知道,这些形象只是假面具。每日里不停地扮演一个又一个角色,这让孙梦侠感到深入骨髓的疲惫。
幸好,他还有秦雪娥。唯有在这个女人面前,他是不需要戴面具的。所以孙梦侠决定,明天一大早,他就要去找秦雪娥。他要躺在秦雪娥雪白的胸膛上,好好地、完全放松地,睡上一大觉。
【十一、死】
鸡叫头遍的时候,孙梦侠悄悄爬起了身。他已和秦雪娥约好,将在老地方相会。
清晨起来时,李翠红忽然发现身边的男人不见了。自从孙梦侠当上掌门之后,早出晚归已经变得经常。然而这一次,李翠红的心很奇怪地抖了一下。
孙重光还在熟睡中。他熟睡的姿势并不好,总是把被子蹬到一边,这一点他像他的父亲。李翠红爬起来,为他盖好被子,有些茫然地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走出屋子。
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在指引着她。或者,这是女人天生的敏锐直觉。她爬上山,走近那片小小的桃林,很快就发现了那一对正在洞窟中相拥的男女。
那一刻,李翠红唯一的情绪不是愤怒,而是惊愕。关于他们之间,早有些流言传人她的耳朵,但是李翠红一直固执地告诉自己,那只不过是流言而已。
“天哪!”李翠红低低地呻吟一声,把双手高高地举过头顶,脸仰向天空。就在她继续着这个动作时,身后草丛中窸窣怪响,使她扭过头去。她用自从遭到污辱之后,就一直变得有些空洞和茫然的目光,凝视着那个从草丛中突然冒起的万兽之王。猝然间,她惊叫起来,侧脸又朝洞窟方向望去。
她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人,仍旧在抵死地缠绵着。这个愚昧的女人,根本不知道对一名武林高手来说,老虎并非不可击败的凶兽。她那有限的阅历,使她深深恐惧这只猛兽的凶猛。李翠红脸上,莫名地绽起一丝微笑。她差不多要忍不住,指住那对正在偷情的奸夫淫妇,对老虎大声嚷嚷:“去,去,咬死他们!”她的脸,因为狂笑而扭曲。
老虎这时候停下来,很奇怪地瞟了这疯狂的女人一眼。这一眼,令李翠红变得清醒了。她不再犹豫,快步向另一边奔去,顺手从地上捡起块石头,朝老虎额间的“王”字砸去。
这是一只可以被称之为“和善”的老虎。它还从没有吃过人,只是对这种用两条腿直立行走的动物感到好奇而已。它轻快地跑起来,以戏耍的心态,跟着这个砸痛了它的女人。
那个女人一边疯狂地诅咒着,一边流着泪,一边仓皇地奔逃。逃着逃着,当她听不见身后有声音时,却又蓦然站住:“去呀,去咬死他们!”她疯狂地把指头朝天空上戳着,她的声音变得更加凶猛,更加歇斯底里。
她终于又看见了那头老虎。老虎把头摇了摇,似乎有些拿不定主意。李翠红又捡起块土坷垃砸过去,砸得老虎暴跳起来,她便又转身逃跑。
当她逃到弹指山的最高处,那处可以俯瞰山脚的悬崖边沿时,她的心情,总算彻底地松弛了。这儿离桃林已经很远,老虎再也别想找到她的男人。她的喘息,也因此变得均匀下来。而万兽之王的粗喘却更厉害了,带着被调戏后的羞恼与蛮横。只是,李翠红却一点也不在乎。
山坡下传来一个男人的惊叫。李翠红一怔,这是他要跑来救她吗?她刚刚松弛下来的神经,刹那间又绷紧了。她没有感激涕零,只是感到愤怒。笨蛋!她想:他为什么总是那么笨呢?现在赶过来,除了送死还有什么用呢?
吊睛白额的猛兽,回过头朝发出惊呼的方向张望了一下,这在她看来,也许便可能是造成一切悲剧的开端。她大叫一声,用她的花拳绣腿,不管不顾地朝老虎头上砸去。
老虎小吃一惊,轻松地把头一摆,李翠红就从悬崖上翻出去了。山林间飘来的清新空气撞击着她。她好像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就把双手双脚大大地摊开,像一块飘飞的花布般,消失在袅袅的雾气里……
孙梦侠犹豫了一下,推开家门。
原本,他还保持着一分希望,可这希望就在他推开门的那一瞬间破灭了。灶是冷的,桌椅上积满灰尘,显然,勤劳的女主人不在了。所有的一切,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
孙梦侠在门槛上坐下来,呆呆地望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家。
他在镇上的家,早就毁了。当上掌门之后,他在弹指山上重新建起了一间屋子。这间屋子从外形到里面的摆设,都跟从前那个家一模一样。孙梦侠还记得,这是源自李翠红的建议。她说,从小穷惯了,住大屋子浑身都别扭。
家是个很诡异的名词。当你确信屋子里总有一个人在等待你归来的时候,屋子就会变成家。而当那个人不见了,家就变成了屋子。而且,还会变成一间空旷的屋子。连记忆中,填充在空气里的味道,也消失不见。
“我饿了。”孙重光瞪着眼睛说。
“好,好.你等一下,我这就去做饭。”孙梦侠站起来走进厨房。原先李翠红在的时候,只要他回到家,总有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可以享用。所以现在,孙梦侠看着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却不知该如何下手。
“我来吧。你坐着休息一下。”秦雪娥不知何时走了进来,轻叹一声,卷起袖管开始忙碌起来。
“哦,好,好……”孙梦侠木愣愣地又坐下。在他眼中,在灶台忙碌的那个身影,与李翠红的影子合起来,分开。又合起来,又分开。
“我不吃她煮的饭!”孙重光恨恨地说。
“啊?你说什么?”
“你们是凶手!是你们杀死了娘对吧?”
“你胡说什么!”暴怒的孙梦侠想也不想,一记耳光掮到孙重光脸上。
孙重光没哭,他拔腿向外冲去,跑到门口时,又站住了。他咬着牙切着齿,赌咒发誓一样地说:“我会报仇的!等我长大了,一定会替娘报仇的!”
孙梦侠本可以揪着他的领子将他抓回来,然后用扫帚狠狠抽他的屁股,就像李翠红以前常做的那样。可是孙重光眼中,那刻骨的仇恨,令得他的身体慢慢地软下来。他猛地大叫一声,撞破屋门冲了出去。
身后,孙重光好像在哭。秦雪娥也一边呼唤着他的名字,一边追了出来。不过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了,太遥远了,这一刻他被心中的悔恨折磨得几欲窒息。
只有奔跑,不停地奔跑,通过冷风吸进肺部产生剧烈的疼痛,才能够使他心中的疼痛稍稍减轻些。或许,这也就是孙梦侠和风四爷、程英豪都不同的地方。当风四爷痛苦的时候,他会使用杀戮和血腥的手段,将自己的痛苦十倍加诸于别人身上。当程英豪痛苦的时候,他会大口喝酒,希冀酒精的麻痹能够使他暂时忘却烦恼。而孙梦侠,只有通过伤害自己,才能减轻心里的疼痛。
他在悬崖边上停下来,愣怔地跪在那儿。从悬崖上往下望,他的胃里突然有一种想要吐的感觉。他把自己的两个拳头,使劲朝地上捶了下去。手掌的疼痛使他两眼发花,他眼前一片模糊,在突然出现的幻觉里,他也随着李翠红腾空而起,朝崖下飘去,朝云深不知处的所在飘去。
“梦侠,你别吓我,你别吓我呀!”秦雪娥焦急地摇晃着他。孙梦侠的目光和精神却依然沉浸在他的梦中不醒。
“曾经我以为,我可以做一个英雄。至少,我也能装得像一个英雄。可是,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我曾引以为豪的伪装,竟连一个小孩子也骗不过……”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要知道,我根本就不在乎你是不是个英雄。我……”
“你不在乎,可我在乎!”孙梦侠蓦然对着秦雪娥怒吼道:
他突然伸出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对着她怒吼:“是你!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如果不是因为你先勾引我,事情不会发展成这样!我……我要……”
他的手慢慢松了下来,因为他看见她的泪水一滴滴溅落在他的手背上。然后,他也哭了,把她的头紧紧搂在自己的胸上。他把她的身子死死地夹在自己怀抱中,她无比痛苦地扭动着,挣扎着。可是,她却被他夹得越来越紧。他抱得是那么用力,以至于她冰凉的心又一次狂抖了起来。她的意识,几乎昏厥。
风吹过来,冷飕飕的气流,撞击着他们滚烫的皮肤。野草晃动,猛兽荧荧的碧眼,在草丛中闪烁不定。偶尔几声低沉的咆哮,透出野性的凶悍。
“你爱我。”她说,“快说你爱我。”
“我爱你。”他说,“我——爱你。”
“你只爱我。”她催促,“说你只爱我。”
“我只——”他的声音戛然而止,他慢慢地跪下来,像个孩子似的泪流满面。他感到自己全身浸没在地狱深渊的血海之中,四周堆满了臭气熏天的断肢和器官,而他身上更是沾满了难以清洗的污垢。爱这个字眼,与他的距离实在是太遥远太遥远了……
他仔细地擦干净眼泪,整整衣裳,深吸口气站起来,转身往山下走去。
“你去哪?”她问。“去学习,怎样才能做一个真正的英雄。”他转过头来对她轻松地笑笑,“我想,我窝囊了一辈子,猥琐了一辈子。但是至少,我想我可以让自己死得像个英雄。”
秦雪娥张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出口。她舒展着身体在悬崖边平躺下,仰起头望着天空。天气很好,天空很蓝,白云也很白。可是随着那逐渐远去的脚步声,绝望就像潮水一样,慢慢将她整个人淹没……
剑鞘
【1934年4月15日下午2点17分】
白流苏拿出一面圆镜,整一整精心绾在脑后的长发,凝视里面那张妆容精致的脸。最后一次上妆,总要对得起“上海滩影后”的名头。她深吸一口气,走进院子。
秦朗掀起窗帘的一角看着走来的人,轻轻旋开烫金门把手——门外,女人顿在一个叩门的姿势上。“你早知道是我?”女人问。
“流苏,我一直在窗户后面看着呢。”秦朗帮她褪下披肩,“更何况,我从一开始就说了我是谁,不是么?”
“卑鄙。”白流苏咬紧牙关,”你不送我去党务处,到这里干什么?”秦朗扶着肩把她按在欧式小沙发上:“好歹有两个月交情,我怎么舍得为难你呢。”白流苏抬起眼睛:“我从你这里得到的也不少,秦处长。”
”流苏,我一直欣赏你,”秦朗在她眼角蜻蜒点水地一吻,“可我从来不顾忌女人。因为女人会感情用事。你自己都不知道杀死吴吞对你的打击有多大吧?睡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常常说梦话……流苏,你始终是个女人。”话落,秦朗清楚地感觉到,他手中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来,”他把纸和笔一起塞到她手里,“签自白书。”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阳光落在上面,那张平凡无奇的脸好像忽然轮廓分明起来。她忽然被一种无所谓的情绪包围,将纸摊在腿上:“好好,怎么都行,你说。”
【一个月前】
党务处。
袁副将抬头看向站在他面前的秦朗:“剑鞘。小秦,你觉得是什么?”
“代号,”秦朗毫不犹豫地回答,“特别工作代号。”他走上前,替袁副将点烟,打火机“啪”地一闪:“我已看过南京的加急电报。无论‘剑鞘’是什么,两个月内,共军在上海的情报系统都会全部瘫痪。”
“舍生忘死易,心如止水难。小秦,你一向头脑清醒,不要辜负组织上的信任,”袁副将扬一扬手中信封,“这是他们在上海的负责人。”秦朗打开信封,泛着光的白纸上写着三个名字:承影、湛卢、吴吞。
他掏出打火机,把它点燃了。
三月,城隍娘娘圣诞日,城隍庙方圆几里皆是人头济济。糖人摊子前,一个少妇正抱着孩子看师傅吹一只孙悟空。忽然,她的注意力转移了,指着某处叫起来:“呀,那不是《神仙眷侣》里的谢小凤么!”
“真是她,上海滩影后白流苏!”人群呼啦一下聚起来,“一个月前她在百乐门演过一场,我看得真真的,就是这张脸!”
白流苏紧了紧衣领,加快步子走向西边娘娘殿。跨过门槛,一个道姑笑着迎过来:“看你急匆匆的样子,被认出来了吧?喷喷,还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白流苏没好气地白她一眼:“城隍神出巡的日子,你这个疯道姑不去做法事,倒有工夫在这里闲磕牙!”说着脱下大衣,露出里面的蓝布长裙。虽是吉日,偏殿里香客仍是寥寥,倒也没惹人注意。
道姑将签筒子递给她:“大明星,今天又是求鸿运?”“本小姐今天发善心,替华英道长你求个姻缘。”白流苏拉过一张软垫跪下,哗啦啦摇起来。 “南京那边发的电报被中统截了下来,你这些日子千万小心。”
白流苏飞快看她一眼:“当真是吉日,这么长时间也没掉下一支签来。想来也是,替道姑求姻缘,我不是跟殿上神仙过不去么!”两人同时笑起。女人特有的清脆笑音里,白流苏嘴唇翕动,“——‘剑鞘’?”
啪。一支木签落在地下。华英捡起来,朱笔写的签文是:明月被云遮,云开月又斜。一牛生二尾,凡事灭些些。
城隍大殿正中,神像居高临下地看着一众香客。这黑压压的人群,每人所求,左右不过富贵、姻缘、运气、长寿这些俗事。只因这些俗事,便是嬉笑怒骂却又平静安宁的生活吧。白流苏叹一口气,闭上眼。
“你这样的女人,竟然也相信神明。”白流苏手合在胸前:“干演员这行,真心没有,感情欠奉。你说,我信不信呢?”她微微侧身,眼睛猛地睁开。秦朗看着她不施粉黛,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干净的脸,笑一笑,“流苏,你更适合紊面朝天。就今天这样穿,很好看。”
白流苏心中冷笑。认识以来,他们谈论美酒、佳肴、华服,两人同样深谙此道,而秦朗似乎又略胜一筹。他永远会帮女士拉开车门或椅子,为只见过一面的名媛适时地送上生日礼物。
“我的新电影看了么?”
“《神仙眷侣》?虽然男主角演技差劲,但为了谢小凤,我还是想再看一遍。白小姐今晚有没有兴趣同往?”他手里两张票,新华影院的包厢。白流苏搭上秦朗臂弯。在他身上,她得到的比以往任何玩伴都多。
【三周前】
秦朗下了轿车,小楼门口站了几个人。
“秦处长,这样不太妥当吧……”为首的黑衣男人看了看他怀里拥着的白流苏。”开门。“秦朗的肩章在路灯下泛着冷冷的光。
“可是……”“袁副将马上到,开门。”
男人又看了白流苏一眼,把门打开。幽深的走廊尽头,白流苏脸上依稀有泪:“华英是我一起长大的好姐妹,她怎么可能是特务……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秦朗深深看她一眼,抹掉她脸上的泪珠:“我只能给你争取十分钟。快进去吧,跟她最后说说话。”
老式木门被推开,发出呻吟般的叫唤。里面的人自顾涂涂画画,“该说的都说了。我代号湛卢,其他的,我要跟委员长讲。”
没有回应。华荚有些诧异,手里的笔顿住:“流苏?怎么是你?”
屋里一桌一椅,昏黄的灯照着桌上褐色的水渍,像一汪干涸的血。椅子上的人披头散发,同城隍庙的美貌道姑有天壤之别。
“你怎么进来的?你……”她住了口,拨开白纸想从桌椅之间的缝隙脱开,然而,染着水红色指甲的手从后面卡住她的脖子,把她整个人摁在桌上。白流苏俯在她耳边说:“英姐,你想要跟委员长讲什么呢?”
“你,不要忘了……你这两下子……还是跟我学的!”华荚喉咙里挤出一句话,白流苏感到左肩一疼,一支钢笔括在她大臂上,顺着肩刺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华英奋力一挺,两个人同时扑倒在满是纸片的桌子上。白流苏手指微动,卡住声带,华英用尽力气在桌面上乱抓,纸片飞扬,像一场惨白的雪。
落下的纸蹭在白流苏肩上,沾了一水的血点子。纸上是一幅画。三口之家在温馨的小院里,笑得清甜。那行血迹打湿了画面右下角的一行字囡囡生日快乐。妈妈。
道姑只是幌子。英姐的家人在瑞金,受到组织的“保护”。
白流苏手指一松。华英翻上来,尖尖的铅笔芯直戳向白流苏双眼:“我张英琪十几年过羞老鼠一样见不得光的日子,到头来就得到这样的对待!你们……”
戛然而止。白流苏的鞋跟狠狠踩在华英的小腿骨上,手板住她下巴猛向上磕,华英吐出一口鲜血,抽搐两下,不动了。
白流苏盖住肩上伤口,俯身慢慢理顺华英散乱的长发,将她的嘴角向上拉起一个微小的弧度:“英姐……对不起。”
“进去多久了”袁副将的军靴磕着地面。秦朗看一眼镶金怀表,回答:“七分钟。”
“必须找到那个叫承影的总负责人,搞清楚‘剑鞘’是什么,然后,阻止它。这是委员长的命令。”军人冷定的手做了个下切的动作,”小秦啊,我听人评价,说你喜欢美人,喜欢刺激,可是不怕死的人都未必是你的对手,”
“更何况,一个还想在荧幕上博取掌声的人,必然怕死。”秦朗接道。走廊尽头骤然响起女人的惊叫。两人默契地笑了。
【1934年4月15日下午2点36分】
握笔的手颤抖着,干干净净的白纸上留下一串墨点。
“如果你同意,请签字。”秦朗说完最后一个字,女人的面孔刷地白下去,一层虚浮的胭脂飘在上头,形成两片病态的潮红。
空气里的沉默快要滴出来。半晌,他听到她说:“看来我们从没真正认识过。说句真话,行不行?”秦朗伸出手,如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湛卢同志,幸会。我是承影。”
【1934年4月15日下午3点】
“如果我现在死了呢?”
“我会补上两枪,确保我更加安全。”
“就这样?”白流苏撒娇一样捶他胸口。
“将来如果我有儿子,我会告诉他认识过你这样一个女人。”
她笑起来。报上说她有一张丰润的樱桃小口,嘴角勾一勾便是无边风情“呵,你不怕老婆找你麻烦?还儿子!”
沉默。半晌,她把头埋在他肩上,闷闷地问:“我们何苦为一个未卜的前途把自己弄成这种样子?英姐,我,还有你。我们本来或许可以有个家,或许,还能有个孩子……”
“老实说,我相信世界末日早晚会到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停止战斗。”他抚着她的头,像在安慰一只猫,“流苏,你知道什么是‘剑鞘’?就是用湛卢和吴吞两把名剑,来做承影的剑鞘!其实我第一次见你时,中统就已知晓你身份。为了掩护我,组织早已决定牺牲你们两个。”
“我一直冷静、冷定、冷酷,我看着同伴的鲜血在自己身边流尽,然后淡淡绽开一个笑容。即便我愿意同你坦白相见,可我必须死死锁住自己的心和嘴,说不出一个直白的句子。这样活着,比死亡更辛苦。这些,你也懂得的吧。”这些话,秦朗说不出口。
那个他以为懂得的人抬起脸,嘤咛着说:”可是,我不想死……”
她说她不想死。秦朗觉得自己血管里早已满满的灰烬,在那一刻像是被重新点燃,燃烧出一种绝望的温度。雪亮的永远是剑锋,存世的名剑,从来无鞘。秦朗对着那张诱人的嘴唇,毫不犹豫地吻下去。
像两株濒死的植物绝望地纠缠,像点燃的灰烬,明知道短暂的灼热之后终要归于一片灰色的浮尘。唇被她狠狠咬了一口,秦朗舔一舔嘴角的血,走进窗户的暗影里:“你走吧,快走。”
【两个月前】
萨克斯吹出略带忧伤的音调,水晶灯闪着梦幻般的光。台上有个声音浮起——“我爱这夜色茫茫……”那声音带着些晨露般的湿气,不惊艳,却正适合这鸳鸯蝴蝶式的曲。歌者的脸渐渐从白雾中显出来,朝台下递了个嗳昧不清的眼神,继而露出艳丽的笑。
掌声雷动。“早听说白流苏本人风姿更胜荧幕上百倍,千方百计请了她,总算没押错宝。”“百乐门的舞台乐手,别家也比不了的。”男人对文四爷举杯,眼睛盯着舞台。 一曲终,台上的人在一片“安可”声里浅浅一礼。两个男人对视一眼,起身离席。
“多谢白小姐来百乐门捧场,改日我一定选几瓶上好的法国香水,亲自送去府上。”白流苏才下舞台,额上细小的汗珠还没褪。她眼角微微上挑,妩媚凭空而生:“文四爷客气,流苏日后还要您多多照顾呢。”
文四爷握着她手呵呵地笑:“来,给白小姐介绍个朋友。国军党务处,秦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