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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
张佳玮
(本文字数:3299)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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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死于那年深夏的一个黄昏。与他一起被处死刑的还有另两个男子。那个清晨天晴云朗,对喜好看热闹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好天气,以至于从早上起刑场旁就冠盖云集。那一天刽子手显得格外和蔼,在吃午饭的时候还和他开了几句玩笑。他持续着自春天以来深远的缄默,只是不断摇头示意刽子手为他挠一下后背。那折磨了他一年的桃花癣
每逢夏季便如野草般丛生。新浆洗的白麻布衣使他的肌肤倍感不快。
到了下午,长安的天上流云密集。一整个夏季不曾看到雨水的民众抬头观望,唯独他低下头来,将脖子轻轻搁在了断头台上。黄昏时分,细雨斜斜飘落,在东风之中摇曳着打湿了他的白布麻衣。他温和的风度使刽子手及旁观的众人肃然起敬。穿褐色布裙的老妪甚至抹了眼泪。十九年后,当新朝廷的史官问起当年的掌故,还会有被访问的
长安居民回忆说:他那一天穿着白布麻衣,长发飞扬,站在雨里飘飘若仙。当他的首级被明亮的刀光击落时,他的血液被雨水迅速稀释流淌到长安的黄土地上。站得近的人们,立刻就闻到了浓郁的蔷薇花香。
一个沉默的死者,让围观的人失望之余又有些兴奋:神秘的死法,这背后有怎样的传奇?流言四起,很多年里,这件事被人一遍遍地谈起。
十九年后的刽子手已经垂垂老矣。
当那个自称史官的男子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不得不眯起眼才能看清对方的模样。如果他睁大眼睛,所看到的只能是一片迷离的蓝色。史官说,他奉了新君之命,要为书写前朝历史而追索当年的轶事。当史官问起那缄默的犯人时,刽子手的记忆已经昏聩得如一汪墨染的纸。
刽子手说,他想不起是否存在过蔷薇花香这么回事。他只记得他亲手处决的那个背部生有桃花癣的青年男子在长达一天的时间中默然无语。那个夏季长安的第一场雨湿润了黄土地、沾湿了白布麻衣、冲淡了他蔷薇花般烂漫的鲜血,也使在天空中翩跹的剪尾燕了无归期。这一场雨绵延了一整个秋季。在很多人的故事里,那个秋季的长安就
此浸染着蔷薇花香,经久不散。
一个口才绝佳的狱卒代替了刽子手的位置。
与死去的男子相处长达数月的他对蔷薇花的传奇了如指掌。是的,在长达数月的时间中,死去的男子都默然无语。他身穿朝廷钦定的白色囚服,在监狱中长久地摩挲着蔷薇。与他同一天死去的两个犯人与他一样在春天犯下了罪孽。其中一个是在春天的早晨闯入了前朝皇帝的鹿园,被疑为刺客;另一个则是在品味春酒的宴会上,醉酒而对
公主口出猥亵之词。而夜枕蔷薇入眠的男子,对那年初春将自己的妻子溺死在池塘中一事,拒绝开口,被审判者判定为默认。由于他死去的妻子之父乃是前朝郡王,本该作为杀人犯被迅疾斩首的他,得以在漫长的审讯和要求严肃行刑的命令下,延长了半年的性命。
被召唤到史官面前的衙役还带着满身酒气。
被问起蔷薇的传奇时,他强调说他与迷恋蔷薇的男子并不相识。他只记得逮捕那个男子的当天,那个男子安静地坐在宅第中的池塘边。那池塘之中沉浮着殷红的蔷薇花朵,以及一个女子游移的长发。那一池蔷薇的香气蒸熏着死者的荣华,以至于那个被溺毙的妻子被拉上岸时,面容依稀如生,仿佛只是沉沉睡去。
男子被捕时毫无抵抗,他顺从而近乎于软弱地接受了衙役粗硬的掌握。他的手中紧紧握着一束蔷薇花。多刺的花枝刺伤了他的手掌。然而,那手掌中流下的沥沥鲜血却并不显得滞重和浓腥。衙役吐着酒气发誓说,那鲜血之中带着无尽的蔷薇花香。
那懒散的史官第二天再度找到了衙役。他对衙役说,他去到了死者废弃的宅第,在蜘蛛网密布的梁下睡了一夜。在梦中,他依稀听到了箜篌的声音,并且闻到了蔷薇花香。依稀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在与他对话,温柔地倾吐着如蔷薇般明丽的句子。当他醒来时,分明看到长安的天空下起了晨雨,轻尘在燕子的低翼下飞舞。衙役一边聆听这个
故事一边点头。有可能,他说。不只一个人经历过你这样的故事了。自从那个男人死去之后,关于他、蔷薇以及箜篌的故事,就成为了长安市井之间不朽的传奇。
在衙役的指点之下,史官来到了月迷津。这个长安最为华丽的乐轩之中,从吹玉笛的扬州佳人到弹琵琶的北地美女一应俱全。在那个自称史官的男子问起箜篌与蔷薇的故事时,那些少年女子展示了她们华丽的讲述风格。啊,你是想问李小小和蔷薇郎君的故事吧?他们的故事已成昨日的传奇,甚至有多情的女子,凝着泪为他们谱写了牙板
唱词。你愿意听一听吗?那是十九年来长安城中最为脍炙人口的故事之一。
月迷津老板娘的出现惊散了莺莺燕燕。客官,她微笑着说,前朝旧事,也不必再提了。你是要听曲儿浅斟慢饮不是?史官看着窗外长安城绵绵的细雨,一如传说中十九年前的故事。他说,我想见你们这里口才最好的姑娘。
被叫来的女子显然已知道了为何而来。她沉着的为史官斟一杯桂花酒,抱起了琵琶。相公想听个什么曲儿?她问。史官摇了摇头,说:我想听李小小和蔷薇郎君的故事。我已把木扉掩上,你且大胆地说。
女子劝了一杯酒,小心地放下了琵琶。这事情难说得很。她道。史官看着她的眼睛。女子缓缓地续道:这事,长安大街小巷的,都早知道遍了。
二
现在若说起李小小来,全长安城老一辈的人,都不免轻声叹惋,说她一去,世上更无佳人,更无人会弹箜篌了。她和蔷薇郎君的故事,说之不尽。十九年前,李小小在这月迷津一曲箜篌,长安贵胄子弟,无不倾耳聆听。只因为她爱蔷薇,她居处竹轩,王孙所赠蔷薇,花积若云。
李小小的出现是一个奇特的范例。在那年深秋,她一袭白衣到了月迷津,要求一份职业。出于对其绝世品貌的赏识和华丽的箜篌演奏技艺的肯定,老板娘给予了她优厚的条件。她的首次公开演奏吸引了大批的客人,以至于第二天,名士公子、王孙贵胄,济济一堂。
十九年前,冬雪漫漫的时节,李小小身着貂裘,在窗口望雪,饮暖酒祛寒。堂前剪尾燕受不了寒冷,飞掠而过。李小小吃惊之下,那雕梅花的乌银杯脱手落下楼去。打马经过的金城郡王的贵婿,嗣后的蔷薇相公,勒马立雪,捡起杯子。一切便是自此而始。
金城郡马姓张,其人文采风流,名动长安。本来王孙公子拈花惹草,事属寻常。然而金城郡马却走火入魔,对李小小动了真情。全为李小小喜好蔷薇,金城郡马不顾他人讥讽,将宅第中各庭院处,尽数种上了蔷薇花。这一举措使金城郡王大失颜面。而曾经美丽的金城郡主则秉持着贵族妇女一贯的缄默与温和,对丈夫保持着不闻不问的姿
态。
那一个冬天,蔷薇郎君是在李小小的阁上度过的。奉六安茶上楼的侍女说,那一阁的蔷薇,看到令人目眩。那一冬服侍李小小的女子至今都有严重的目疾,看什么东西都是蔷薇的嫣红之色,即使嗅到薤露也会发誓说带有蔷薇花香。
那一个冬天,李小小的暖阁成为了耀眼的陈列馆。高丽雪白的羊皮纸包裹的人参,扶桑的海中植物编就的麻袍,爪哇岛奇货可居的红色珊瑚,玉门关一路骡车载来的葡萄酒,工匠自匈奴部偷运的胭脂,南国快马奔来的荔枝,西域和田产的明玉。蔷薇郎君发挥着自己的想象力,支配着自己的资财,挥金如土。那盛大犹如宴舞的狂欢,那奢
华得难以计数的珍宝,都一一作为蔷薇郎君爱情的见证。
在蔷薇郎君与李小小之间似乎有过一个缄默的约定。即使在蔷薇郎君用情最深的时分,他都不曾提到迎娶李小小。这一举动曾令我们大惑不解,因为蔷薇郎君的用度已远在迎娶的费用之上。那段时间,金城郡王的手下已不断在月迷津出没,探求关于李小小的故事。而众所周知,金城郡主的温良贤德在长安的上流社会名闻遐迩。最后一个
结论被后来的事情缓慢推翻。十九年前的初春时节,蔷薇郎君单车东行,去洛阳赴百花会。而李小小则被郡主召入府去,品尝当年的春酒。李小小离去的那天满阁送行,蔷薇花铺开十丈。所有的乐师都认为,蔷薇郎君已经准备就此迎娶李小小。李小小步上马车,对我们一笑后放下车帷。由于那个春天的早晨开始下雨,我们没能一路送去,只
能撑伞站在阁口,对李小小不断挥手。
从此以后我们就再没见过李小小。十天之后,冒雨归来长安的蔷薇郎君仍旧来到了月迷津,在面对一个空空的小阁时,他迷惘的神色显示了他对于李小小下落的毫不知情。那一夕落日如血,一阁的蔷薇花开始缓慢地凋谢。蔷薇郎君神色仓皇地对我们所有人说:我没有派人去接她呀!我更没有授意我夫人去接她呀!!
蔷薇郎君回到府中时脸色铁青,他对郡主进行了疯狂的责问和非难,柔弱的郡主除了哭泣外毫无办法。那长达一个月的大雨使后院的蔷薇丛积起水来,为了不让蔷薇花因涝而衰,殷勤的花匠王生冒雨移植,挖开了一些泥土。在深夜的挖掘工作中,王生看到了泥土中掩埋着的一只手。那一夜王生的尖叫使所有人惊醒,而他自己从此落下了
痴呆之症。蔷薇郎君在大雨中用双手挖掘泥土,直到他看清楚,那被埋在蔷薇花下的已腐烂的尸首,左臂上戴着他赠送给李小小的金丝钏。
后来的故事则成为了人间惨剧。在一个晴朗的上午,蔷薇郎君将自己的妻子溺死在了后院的池塘。那一池的蔷薇花洋溢着令人窒息的香味。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再没开口说过话。
他缄默地接受了大理寺的审判,缄默地被关入了监狱,缄默地领受了漫长的刑讯、囚禁,以至于最后被斩首示众。金城郡王不顾一切地要延长蔷薇郎君的痛苦。他甚至说,李小小并没有死,李小小的身世叵测,而蔷薇郎君犯了谋逆之罪,所当领受的并非斩首而是五马分尸。大理寺正堂谨慎地对蔷薇郎君进行了审判,而蔷薇郎君受尽一切
刑讯逼供,都不开口说话。于是,在那年秋天,蔷薇郎君被处以斩首之刑。而蔷薇花的传奇,也就此脍炙人口。
三
你的讲述非常迷人。史官说。
女子已不年轻的脸微微一红。她微笑着说:这个故事,多年来经常谈论,已经讲得滚瓜烂熟了。相公,你又怎么会对这件事这么感兴趣?
我说过了,我是史官。年轻人认真地说。我朝刚刚立国,我奉圣上之命要整理前朝旧史。这么富有传奇性的故事,我当然要进行记述。否则多年以后,这样美丽的故事就湮没无闻了,不是很可惜吗?
女子开始微笑了。多么荣幸啊,她说,我的话居然得以成为史书的记载。只是,若我是李小小,与其被写到史书上,我倒希望自己不要死去。
哦?史官的眼神亮了一下。这么说,你知道她没有死?
女子的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她又喝了一杯酒。
女子说:
我和姐妹们听惯了读书人编造出来的故事,看惯了世上悲欢离合。这世上悲情的故事已太多,又何必多这一出?我们常想,也许李小小没有死。
也许李小小没有死。也许十九年前的春天,蔷薇郎君约定了与她私奔。也许那天来接她的马车是蔷薇郎君安排好的,假称是郡主所派。也许那蔷薇花下的尸体是蔷薇郎君事先埋下。也许杀死郡主的是一个与蔷薇郎君容貌相似的男子,由于声音不同,他始终不肯开口说话。也许那个男子代替蔷薇郎君死去,而蔷薇郎君则得以与李小小双宿
双飞。
不错的故事。史官说。可是,这样一来,我会不知道如何记载。
女子看着窗外,雨水沥沥而下犹如十九年前那般。不知道,她说。我也只是出于良好的祝愿。毕竟我不希望这一对璧人就此死去。我们这些奏乐的人,弹唱的都是悲情故事,太多了,也开始向往一些美好的故事。
史官微笑了一下。
史官说: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故事编得好听一点。
也许郡王所言的是事实,即李小小的身世叵测。也许郡王的罪名并非虚构,蔷薇郎君知道李小小的一切。十九年前,恰好是本朝皇上揭竿起义的日子。而李小小叵测的身世和她与蔷薇郎君的故事,显然遭遇到了官场太多的注意。
史官停下了语声,女子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女子开口说:
按照你的意思,故事是这样的。李小小与那时的义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她恰好是一个剑客。剑客很多时候会选择一种手段来达成目的:刺杀。但刺杀皇帝的行动无疑是失败的。为了让李小小顺利离开长安,蔷薇郎君牺牲了自己的妻子。他造出了妻子谋杀李小小的假象,并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也许吧。史官说。
那样一来,在整个长安都以为李小小已死的情况下,李小小能够平安地逃离。而为了她不惜殒命的蔷薇郎君,为了不吐露她的秘密,吞炭成哑。为了自己的爱人和这高贵的爱情,蔷薇郎君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女子被逗笑了。
那么,为什么不可以这样猜想?李小小当时已有身孕,蔷薇郎君为了保母子平安,制造这一切假象让她离开长安。十九年后,前朝旧事已淡。李小小与蔷薇郎君的儿子来到月迷津,寻找他父母过去的故事。
女子的话语令史官眼神闪了一下,继而漾起微笑。有道理,他说。那我们还可以假设的是,李小小诈死,她根本没离开长安城。她还留在月迷津。她易容改装,掩盖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她甚至可能对一个前来调查的史官,讲述她自己过去的故事。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烟雨蒙蒙的长安城,华灯初上的时节。史官站起身来,他问:
我想去看一看蔷薇郎君的坟墓。可以吗?
可以。女子说。若你有兴,我可以带你去。
四
少年史官和中年女子撑着纸伞,来到了蔷薇郎君的坟前。坟旁散布着蔷薇花朵。少年看着女子,说:
自从来到长安,我只见过这么一丛蔷薇。
女子说:长安已经没有蔷薇了。自从十九年前蔷薇郎君一死,长安所有的蔷薇一夜散香,一夜尽凋。如今有人怜惜蔷薇郎君与李小小的故事,常从眉坞那里摘些蔷薇过来,拜祭一下。
少年静静地撑伞立着,良久,他忽然说:
为什么我们刚才讲述的那些可能发生的故事中,就没有说到这一个呢?李小小并不爱蔷薇郎君、她只是为了让蔷薇郎君杀妻而制造了这一连串的假象?而最后,她毫发无伤,却害死了两个人。
女子微笑了。她说: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过于善良,喜欢听这些动人的爱情故事吧。其实如果说到可能性,我们也没有说到尽啊。
哦?
史官回过头来,看了女子一眼。女子笑了一下,又敛起了面容。灯笼的光照亮了她眼角的鱼尾纹,折射出她已逝的青春。
女子说:
比如有这么一种可能。你是李小小和蔷薇郎君的儿子,而我是隐姓埋名的李小小。我们身为母子,却对面不相识。只能安静地谈论你死去的父亲,并且编造那些好听的故事。
少年回过头去,安静地看着雨中的蔷薇花瓣。女子微微抬起头来,看着不断垂落雨丝的天空。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她说:
不过,如果日后有人问到这些,我大概还是会把对你讲的故事再讲一遍。至少在故事里,他们都已死去了,而且至死还相爱着。多年以后,男子们将叹惋这个故事,而女子们会为这样的爱情而哭泣。
“80后武侠”栏目诞生记
忽如寄
(本文字数:1325)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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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五年十二月,林纾在《小说大观》第三期发表短篇小说《傅眉史》,被标明为“武侠小说”。林纾和那个编辑肯定都没有想到,他们的无心之举,正式给这个源远流长的文学流派敲定了名称。
这本来是好事,文学从来是分流派的,一个流派得到一个响亮的名称,就像婴儿抓周抓着了帝王将相的象征物一样,与这流派沾边的人都不免其喜洋洋者矣。到了二十一世纪,文学日益商业化,文坛已成了超市,为了售货方便,演绎归纳法更是盛行开来。如今,小说的类别已经细分到了极致,言情、奇幻、乡土等等大的类别自不用说,
哪怕有几个啃玉米棒子的人写了几篇啃后YY,都有可能诞生一个冠名以“玉米小说”的流派,并配送一二宗师。
在这大时代的呼唤下,“80后文学”应运而生。这个名词由谁首创?从大学教授到网络写手,从发行量数百万的报纸到日点击率十几下的论坛,都曾宣称对这一事件负责。当然这不重要,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像中国出现的所有文化现象那样,“80后文学”已经被滥用到用烂的程度。精于划片包干的人们,当然不会忘了在“80后文学”的
篱笆里再分个红黄蓝白圈地跑马。于是出现了“80后X文学”的新奇样式,比如“80后武侠”,并有某疑似盗版的刊物自豪地以此为名举起了大旗。
我们不能免俗,要在这种分类活动中参与一下。但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分类而分类,而是为了质的统一。在我们看来,武侠小说不过是小说的一种,所有写小说的人都可以来写武侠,只要写得好看,读者喜欢,那就是好小说。
所以我们邀请了一些近年来活跃的“80后”青年作家,让他们发挥想象力,给我们的武侠世界注入新鲜的气息。他们中间的一些人,或许从没有写过武侠小说,但跟我们的广大读者一样,他们都热爱武侠,都曾在校门口的租书店里出没,曾在上课时用课本掩藏了金古大作,十秒钟瞄老师一次。
当然,“80后武侠”不是专为他们而设,这个以年龄为界限作的分类,看似简单鲁莽,但寄托了我们的希望。我们的希望是,自80年而后出生的这一代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能多关心武侠,并作有益的尝试。“侠义”是我们民族魂里一种恒久的精神,我们没有理由忽视并放弃。武侠大概也是我们将中华文化展现给西方文化一种最通俗的手
法,李安、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他们无一例外选择了这种题材。而好莱坞的大牌导演昆汀?塔伦蒂诺说:我爱徐克,我爱武侠。此外,我们常见的一个笑话桥段是:一个老外伸胳膊伸腿儿的摆一POSE,然后喊:kongfu!
武侠小说是传统的,更是年轻的,“80后”这一时间名词,更多的是一种象征,它不设疆界,只要你的心年轻着,能为侠义精神而热血澎湃、能感受到武侠文字中让人荡气回肠的那种人文情怀。
附:《蔷薇》作者资料
张佳玮,1983年生,江苏无锡人,2002年秋于上海开始大学生涯,现居上海。网名为信陵公子,活跃于网易、新浪、天涯、清韵等文化版块。2002年参加第四届新概念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被著名作家马原誉为“80后实力五虎上将”之一。已出版《倾城》、《加州女郎》、《朝丝暮雪》、《再见帕里斯》等长篇小说或小说集。
越狱
独 孤
(本文字数:2532)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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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人啊,有人越狱了。”
随着这一声喊,一群一群的狱卒、守卫狂叫着,如潮水般拥出,围着越狱者,挥刀相向,此乃一般古装电影中出现的镜头。
越狱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各位看官,下面且听独孤给大家讲述几段越狱的故事。
九幽绝狱有生天
谷缜被困于九幽绝狱近三年,不见天日,不闻人声。自己虽贵为东岛岛主的儿子,却只有一身三角猫的功夫,被关在九幽绝狱后,连吃喝拉撒都是木碗木碟木便桶,至后头才改成瓷碗瓷碟。得到几块小瓷片煞是艰难呀,谷缜竟然用这脆弱的小小瓷片去挖硬如钢铁的岩壁,做得好一场无用功,多可怜的一个小孩。
被困缘由
逼奸妹妹,刺伤母亲,勾结汪、徐、麻、陈四大寇,烧杀掠夺,无所不为。当然最后证明这完全是其继母处心积虑的暗算。
脱困难度指数:★★★★
监狱岩壁硬如钢铁,既无刀剑等利器,又无西城山部神通“裂石术”和无坚不摧的大金刚神力。天公作美,恰好碰到陆渐这傻小子学了点不完全的“三十二身相”,不辞辛苦地用石块击打岩壁;同时陆渐又修炼成了下等的四体通劫奴,通过感应能够找出最薄弱的岩壁。不然的话,谷缜同志空有一腔热血,也只能老死狱中了。
出了监狱,外面还有鲨鱼等着,也亏得谷缜这小子聪明,不然就算出了监狱也得被群鲨所吃,尸骨无存。
越狱结果
和陆渐一同逃出东岛,重返大陆,这一下猛虎出笼,蛟龙入海,谷缜和继母以及那些仇家又有一番惊心动魄的斗智斗勇了。
一把改锥引发的越狱奇案
《肖申克的救赎》,一部经典的励志片,且不说它是怎么样地揭露司法黑幕,也不说它是怎样用友谊和希望描绘一幅生命的画卷。先贤说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人原来真的可以做到如此强悍的地步。
入狱缘由
男主角,银行家安迪被诬告杀死正在偷情的妻子及其情夫,从而背了黑锅,被判了无期徒刑,关押在鲨堡监狱。
脱困难度指数:★★★★☆
起床查一遍,睡觉查一遍。白天狱警时刻不离,安迪还得不断忍受同性恋犯人的骚扰。监狱外有高压电网以及钢铁防护门,安迪更非身有劫力,有“三十二身相”功夫的陆渐,他连个最低等的铁砂掌都没有,真可谓插翅也难飞。唯有一柄小小的锥子,他就每晚借着美女壁画的掩盖,偷偷地、使劲地挖呀挖呀,终于用20年时间挖通了别人
说六百年也不可能挖通的监狱墙壁。于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借着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帮忙,用那么一块石头敲穿了下水道管壁(ps:原来石头真的很重要耶,陆渐用,安迪也用,是个好宝贝),从下水道爬出去了。整整20年,omg,真是花儿都谢了n遍了,安迪竟然如此逃出来了。成功了,成功了,成功了!安迪成功了,不要给监狱长任
何的机会!伟大的银行家,他继承了银行家的优良传统!老布什、小布什、克林顿在这一刻灵魂附体。这一刻安迪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越狱结果
安迪领走了部分监狱长存的黑钱,并告发了监狱长贪污受贿的真相。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自由生活,用行为和思想改变了周围的人。蛟龙脱困,必将腾云驾雾啊。
西湖牢底任我行
任我行被关在西湖地牢,终年密不透风,与世隔绝。被锁着琵琶骨,一关就是12年。只有每天吃饭时才能看见一个活人,还是一个聋哑人。此种状况下竟然没有摧毁任我行的精神和意志,独孤对其景仰有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入狱缘由
“慷慨”地将《葵花宝典》赠送给东方不败,还在背地里偷笑,以为自己算计得准,哪料想一个不小心,竟然被学成葵花宝典的东方不败抢先一步发动变乱,给赶下台来,夺去了教主之位,锁上了琵琶骨给扔进了西湖地牢,可算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ps:这根琵琶骨还真是厉害,锁上了它,竟然不会要其命,而只是使其不能使用内力,
赞一个先)。
脱困难度指数:★★★
这难度比较大,如果没有令狐冲这等善良人物,以及魔教右使向问天这等忠心之人,如果不是恰好得知其关在梅庄,任我行怕是永无见天之日了。
这难度又比较小,只要进到地牢了,把任我行的铁链除下了,一路杀将出来,遇神杀神,见鬼杀鬼,真是所向披靡,无人能敌啊。
越狱结果
还没有出狱,令狐冲就被制住了,假扮成任我行的模样,可怜的令狐冲,做了一回东郭先生,遇见了白眼狼。任我行出狱之后,一手吸星大法使得顺风顺水,吸得血光四溅。更加强对属下的控制,逼迫人人服下三尸脑神丹。看来有些人注定是不能救的
风靡一时之《越狱》
从来都只见对监狱敬而远之的人,这却来了一个怪人,明明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当着高级建筑师,收入大把大把的,竟然搭错了一根筋,满脑子想着进监狱,为此刺了纹身,持枪抢劫银行,束手就擒后完全放弃辩护,要进监狱。除了让人想到欧亨利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然后就是认为这人有毛病,肯定病了。
入狱缘由
男主角michael的兄弟Lincoln Burrows一个月后就将以谋杀罪被处以死刑,但是michael坚信他是被冤枉的,于是为了拯救自己的手足,michael故意去抢劫银行,并束手就擒被关进兄弟的监狱。
越狱难度指数:★★★★★
作为电视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我认为《越狱》中越狱难度指数比《肖申克的救赎》更高,《肖》中好歹还只是一个人要逃脱出去,而《越狱》中则是自己和哥哥都要逃出去,重获自由。更重要的是,《越狱》中有时间限制,如果一个月内不能越狱成功,那么michael辛辛苦苦故意进监狱就瞎子点蜡——白费了。
越狱结果
超人气大帅哥michael越狱成功……
“是谁在这喧哗,宣扬什么越狱,给我站出来。”
嘘!我闪人先。
刺客快跑
葡 萄
(本文字数:3561)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期
字号: 【大 中 小】
小风跷着二郎腿,悠闲地坐在仙履酒店的大厅里。
酒菜还没上来,小风等得很是恼火,便从腰间嗖地抽出短刀——开始无聊地刮起腿上的汗毛。
小风浓密的腿毛每根都有一寸多长,又粗又硬,毛根深青,显然已经被刮过无数次了。
短刀划过,发出一阵阵吱呀吱呀刺耳的声音,一根根腿毛随风飘落。旁边座上几个食客见状,悄声议论。
其中一人道:“看到没有?这阵势!不愧是大名鼎鼎的‘飞毛腿’!”
小风是江湖上跑得最快的人。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他的“我闪我闪”神功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可是从来没有人能确切地计算出小风飞奔起来的速度。
因为,他跑得实在太快了。
小风最喜欢的休闲运动是射箭,他能够在百步之外准确射中一只羊腿,人们把他这招叫做“百步穿羊腿”——
只见小风瞄准百步之外的山羊,拉弓拔箭怒射,那箭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向羊腿飞驰而去。
其实小风的箭术很差,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
当箭偏离山羊越来越远时,小风会BIU地一声追上离弦之箭,飞快地跑到山羊跟前,举起山羊的腿,对准飞来的箭……
有一次,小风在仙履酒店喝酒。
那天,他喝得很高,因为他是站在桌子上喝的。
喝完酒,和往常一样,小风趁着醉意,施展“我闪我闪”神功,BIU地一声跑回了家。
跑的时候被冷风一吹,刚到家门口的时候小风的酒醒了大半。
这时,他想起刚才喝酒的时候好像把桌上的酒杯碰掉了,那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酒杯,由上好的波斯翡翠手工制成,他十分珍爱,每次喝酒都带着它。
于是,他急忙再次施展“我闪我闪”神功跑回了仙履酒店。
当小风赶回酒店时,那个从桌上掉下的酒杯,离地面只有0.01公分,小风飞身上前,一把抓住,叫了声“好险。”
仙履酒店掌柜的还没回过神来,小风又BIU地一声消失了。
还有一次,魔教教主任你跑不服小风,要和小风决斗。
任你跑先出招,他使出了十二成功力,一掌径直向小风劈来。
这一掌看似笨拙,实际上却打包了一千多个虚招,解压缩后直向小风头顶百会穴、脚底涌泉穴、裆下会阴穴等一千多个穴道劈去。
说时迟,那时快,天上突然下起了雨。
小风突然想起家里的衣服没收,便施展“我闪我闪”神功跑回家收衣服去了。
等小风收完衣服,赶回原地时,任你跑那招还在运行中。
小风伸出一千多只虚手,挡住任你跑一千多个虚招,然后顺势一把拉住任你跑,大叫一声:“轮到我出招了!走!”
“第一招,风云变幻!”
“第二招,风驰电掣!”
“第三招,风卷残云!”
三招后,任你跑不见了,小风仍在原地。
小风拍了拍手,对围观的群众道:“我已经把任你跑送到南极去了。”
小风玉树临风,侠肝义胆,但即便如此,仍然有很多人不喜欢小风,在每年江湖电视台举行的武林“超级小生”评比中,小风总是落败。
当然小风并不在乎这个。
江湖上末流的混混不喜欢小风,因为他们打不过他。
而打不过他的后果,就是像任你跑那样,被他用“我闪我闪”神功,送去了南极、索马里、毛里求斯、埃塞俄比亚等偏远地带。
有些人走了好几个月才走回来。
有些人走了好几年才走回来。
有些人到现在还没有走回来。
有个前几天才走回来的人,悄悄作了一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刀神、枪神、剑神这些一流高手也不喜欢小风,因为他们打不到他。
而打不到他的后果,就是他会在江湖上宣扬:某某某没能打败他——虽然事实的确如此,可他们认为小风的“我闪我闪”神功和打不过就跑没什么本质区别,难登大雅之堂。
江湖气象站的工作人员也不喜欢他。
当小风由东至西从气象站门前经过的时候,气象员就误以为刮东风了。
当小风由西至东从气象站门前经过的时候,气象员就误以为刮西风了。
当小风在气象站门前转来转去散步的时候,气象员就误以为刮旋风了。
误报天气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比方说,当小风由西北方向经过气象站时,气象站会发布信息,说今天刮的是西北风。这时,就会有很多饥饿的人聚集到马路等空旷的地方,等着喝西北风充饥。当他们发现天上刮的不是西北风,而是天不刮风天不下雨天上有太阳时,他们就会暴乱,扬言要砸了气象站。
为此,气象站已经先后有三十多人被迫下岗。
不过,最讨厌小风的,还是仙履酒店的掌柜,因为小风吃饭从来不给钱。每次买单的时候,他就会施展 “我闪我闪”神功,于刹那间跑得无影无踪。
仙履掌柜是方圆百里出了名的吝啬鬼,不过他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掌柜的为了遵守他在店内写下的“信誉第一,顾客至上”、“当面结账,概不拖欠”的经商原则,只得在下次小风来的时候继续为他端上可口的饭菜,尽管很不情愿。
仙履掌柜为了能看清楚小风是从哪个门跑出去的已经雇了二十多个钟点工。这些钟点工每到小风来吃饭的时候就会出现。
他们负责拦住小风,让他在出门之前付清钱款。
因为小风跟掌柜的说过,只要在他吃完饭出门前小二能拦住他,他一定会把所有欠下的钱付清。
事实证明,他们根本拦不住,虽然仙履酒店的饭桌离大门很远。
他们甚至看不清小风什么时候跑出酒店的。
他们最大的愿望是小风吃饭吃得慢些,因为他们是钟点工。
后来,掌柜放弃了这个做法。
因为他发现雇钟点工不仅毫无效果,而且浪费了更多的钱。
更可怕的是,小风为了报复,不仅吃得更慢,而且跑得更快,有时还顺手拿走酒店柜台的物品。
这其实也是掌柜的不敢得罪小风的主要原因。
仙履镇上有一个江湖闻名的“仙履鞋庄”。
“仙履鞋庄”的马掌柜和他的女儿马小雨是世界上最爱小风的两个人。
马掌柜是江湖上最好的制鞋工匠,绰号“火云鞋神”。
他的鞋做工精细,款式新颖,简约而不简单。最重要的是,他总是能够按照顾客的需求,为不同客户量足制作出不同风格、不同功能的鞋。
穿上火云鞋神的鞋,个性彰显!
比如,为张三疯订制的“阴阳八挂”拖鞋;为段誉定制的“粼波微”布鞋;为天山童姥订制的“天山彩棉”保暖鞋;为丐帮特别定制的“限量版复古自残破烂鞋”;还有最适合采花盗使用的“来无影去无踪蹑手蹑脚鬼鬼祟祟性感兔爷小皮鞋”等等等等。
火云鞋神的鞋在江湖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已经连续七年获得“江湖驰名商标”、“江湖占有率第一”、“江湖人士信得过产品”等等荣誉称号。
刀神葡萄、枪神阿素、暗器之神糖不苦这些江湖上的一流高手都穿他做的鞋——
刀神葡萄:“自从穿了火云鞋神的鞋,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这不,上次爬华山论剑,都不用服钙片了。”
枪神阿素:“火云鞋神的鞋,不仅耐穿,而且不侧漏,穿着它睡觉,挺放心的。”
暗器之神糖不苦:“穿了火云鞋神的鞋,嘿!还真对得起咱这双脚!”
小风生下来几个月,爸爸妈妈就去世了,是火云鞋神一把屎一把尿把小风拉扯大,他像亲生父亲一样疼爱小风。
小雨是火云鞋神的独生女儿,也就是说,小雨的上面没有哥哥没有姐姐,小雨的下面没有弟弟没有妹妹。
小雨比小风小两岁,他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们之间的友谊之火BIU地一声爆发为爱情之火,他们深深地爱上了对方。
小风每次施展“我闪我闪”神功都会把鞋跑掉。
多数时候,小风跑丢的鞋不是一双,而是一只,火云鞋神总是耐心地按照他剩下那只鞋的样子,替他重新制作新鞋,制作好后,还帮他打磨或水洗成剩下那只鞋一样的成色。
唉!正所谓“慈父手中线,儿女脚上鞋”。
而小雨也是无时无刻不关心着小风。
她总是温柔地道:“今天你跑了没?”
“让我们一起跑吧。”
“你跑这么快,我怎么追得上。”
“我弄点热水,你洗完脚再跑也不迟啊……”
一天夜晚,火云鞋神把小风叫到自己的房内。
火云鞋神慈爱地看着小风,若有所思:“十五年,十五年了,有些事现在是该告诉你了。”
小风看着叔叔火云鞋神,身子有些颤抖:“是不是关于我爸爸的事?”
火云鞋神神色凝重,深深叹了口气:“是啊。”
小风道:“这么多年,你一直不肯告诉我,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火云鞋神饱含忧伤,缓缓道出了事情的始末:“其实,我和你爸爸是同门师兄弟。不过,我们的师父并不会武功,只是一个优秀的鞋匠。
“师兄天资聪慧,竟然从做鞋中悟出了快跑的诀窍,自创‘我闪我闪’神功,以奔跑速度快闻名江湖,尤其是当师兄吃饱饭的时候,他的速度会达到极限值!所以江湖上都称你爸‘神行太饱’。
“十五年前,师兄被当朝皇上——当时的太子看中,招入麾下效力。太子非常赏识师兄的奔跑功夫,提拔他为‘贴身侍卫’,在你爸身上贴了四个大字——‘御用信人’,专门负责传送太子的机密信件。从此以后,你爸全面取代了皇宫里的信鸽。
“当时,太子和丞相吴五桂的关系十分密切。
“师兄告诉我,曾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在太子和吴五桂之间来来回回送了三百多封信。
“后来,师兄无意中得知,原来太子和吴五桂正密谋造反!师兄不愿参与这种大逆不道之事,可是作为一个信人,不偷看别人信件,不打探别人私事,为送信收信者保守秘密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百般矛盾,最后师兄求见太子:‘太子,臣已经老了,跑不动了,信人的活再也干不动了,我的儿子上个月也已经出世,请太子开恩,准臣告老还乡,回老家照顾妻儿。
“太子道:‘爱卿请起。爱卿辛苦了。这么多年来你积极拥护我的领导,热爱国家,团结同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我还有好多事要你帮忙,你可不能说不干就不干了啊。来,干!
“太子不允许师兄离开,被逼无奈,师兄只得施展‘我闪我闪’神功,带上你们娘俩,连夜逃出皇宫,来到仙履山,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一个月后,太子毒死亲生父亲,成功上位,做了皇帝。
为杀人灭口,太子千方百计查到了师兄的下落,亲自率兵,带领八大高手和三千重兵,将仙履山层层包围。
八大高手很高,平均身高两米二六以上。
三千重兵很重,平均体重一百六十公斤以上。
师兄如果施展“我闪我闪”神功,完全可以逃脱,可是如果这样,你们娘俩必死无疑。
师兄只得硬着头皮,参见皇上。
那天,我正去拜访师兄的路上,见状躲在一个老鼠洞里,耳闻目睹了下面的一切:
师兄道:“臣不辞而别,罪该万死,请皇上赐罪。”
皇上道:“爱卿言重了。你曾经为朕立了不少功,这次我是专程来奖赏你的。来,赐赏!”
皇上的大煎饼端来一个盘子,上面放着酒杯和酒壶……
(读者:“‘大煎饼’?什么东东?”作者葡萄:“手误,手误,应该是‘太监丙’。友情提醒各位小朋友,一定要好好学习,避免打错别字哦。”)
皇上道:“这是波斯国进贡的绝对四十二码以上的美丽大脚踩出来的葡萄酒,和上等的绝对是割破过无数双手雕刻出的翡翠酒杯,听说你喜欢喝酒,我特意又让御厨范大厨子在美酒内添加了七七四十……四十……四十几来着……”
太监甲:“四十九……”
皇上道:“对,四十九种毒药……谁TMD这么多嘴,拉下去把嘴割了……”
太监甲:“皇上饶命,我还指着这张嘴吃饭呢……”
皇上道:“哦?这个嘛,好吧,拉下去,把其他部位割了,只留一张嘴……”
皇上接着对师兄道:“现在朕把美酒赐给你们一家,是不是很意外?是不是很开心?”
师兄凄然道:“谢主隆恩!只是我有一事相求。”
皇上道:“说来听听。”
师兄道:“酒能乱性,我从来都不允许我老婆喝酒。我儿子未满周岁,我怕他喝了酒后,会影响学习,将来考不上状元。看在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儿上,这么好的酒就让我一个人喝了吧。”
皇上看着母亲怀里正在吃奶的婴儿,沉思片刻:“准你儿子不喝!”
火云鞋神说到这里,小风已是泪流满面:“你为什么不早说,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为什么?”
“叔叔最了解你的性格。你知道真相后一定会为你爸爸报仇,而不管报仇成功与否,你绝无生还的可能。叔叔不想让你死啊。再说,你死了,小雨怎么办?”
小雨脸微微一红:“爸,哥哥……哥哥他不会有事的。”
小风看着小雨,心中无限感慨,无限甜蜜,无线电击。
小风道:“我的‘我闪我闪’神功已完全练成,我一定要杀了狗皇帝为爸爸报仇。”
火云鞋神道:“的确,你的‘我闪我闪’神功已经超过了师兄在世时的水平。我也相信你能刺死狗皇帝。可是问题在于,你跑不出皇宫就会被抓住。你的‘我闪我闪’神功只有在没障碍物的时候才能发挥出最大功效,遇到障碍或转弯之处,你的速度会大大降低。虽然平时这点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但皇宫地形复杂,戒备森严,加上宫内
高手如云,我精确计算过你的速度,你断难逃出,不过——(唱)不差那么多,只差一点点。”
小风道:“可是我的我闪我闪神功已到了极限,我无法再提高速度了。”
“这就是我今天才告诉你事情真相的原因。”火云鞋神取出一个檀木方盒,“这是我送你的。有了它,你会成功的!”
小风道:“盒子里装的是什么?”
火云鞋神道:“里面装的是……你猜?”
小风道:“叔叔你都这么大了,还学人家玩‘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游戏。”
火云鞋神道:“在做大事之前,适当地做点小游戏,可以调节紧张的心理。许多高考生就因为没有深刻理解这一点,结果导致了人生的失败。”
小风道:“那我就猜猜看……是鞋子!”
火云鞋神道:“不会吧?这么难都被你猜中了!”
小风道:“我已经打开盒盖,当然知道里面是鞋子了。”
火云鞋神道:“看到鞋子,是不是很意外?”
小风道:“虽然鞋子样式很难看,花色也很老土。可我知道这是叔叔的一片心意。我从小没有父母,你教我学认字,教我学说话,你把我当成您的亲生儿子一样疼我爱我。可是父仇深如海,请原谅今后的日子我不能陪在身边照顾你……叔叔……谢谢你。”
小风深情地看着小雨,轻声道:“小雨……我……我……我爱你……如果我不死,回来后,我想娶你!”
小雨柔声道:“哥哥,你不会有事的。爸爸为你制作的这个鞋子可不是一般的鞋子,它是爸爸花了整整十五年时间才做好的Super Shoes(超鞋)。”
小风:“啊?”
火云鞋神道:“叔叔刚才不是说了吗,叔叔不会让你去送死。从师兄被害的那天起,我就想到总有一天你会去为父报仇雪恨。于是我便苦心研究能让你的‘我闪我闪’神功发挥潜能的Super Shoes(超级鞋子)。于是我开了‘仙履鞋庄’,进行我的研究,这样也能掩人耳目。”
火云鞋神接着道:“这个鞋子所用的线绳由万年王八肚子里养了万年的蛔虫制成,此虫坚韧无比,再锋利的刀也割不断。
“鞋面是由我老家新家坡山坡后面的恶鱼湖里的鳄鱼皮制成。鞋底由青藏高原野生牦牛的脚筋精制而成。触地面精心打磨,防水防滑。鞋内用圆月弯刀雕出各种凸起,刺激脚上穴位,提高奔跑速度。我还特意用千年蟾蜍腿上的韧带制成鞋带,这种鞋带随着你关节的运动,细微调整松紧程度,穿上它,不仅不用担心鞋子会跑掉,而且对提
速有极大帮助。
“最重要的是,鞋内的填充物‘酸死草’!这种草会散发出淡淡的酸味和XYZ射线,刺激脚上的肌肉和血液。穿上这种草制作的鞋,不仅能够治疗脚气足癣,而且对口臭和老年痴呆具有良好的预防作用。这种草只有昆仑山天机宫才有,而且每年只生长几株,我用了整整十五年才采集到足够的酸死草,制成了这双鞋子。有了这双鞋子,你
一定会成功的!”
小雨道:“爸爸为了采集酸死草,几次都差点掉下悬崖……”
小风感动地流下了眼泪:“怪不得叔叔每年冬天都会外出很长一段时间,每次回来我都认不出他来,把他当成乞丐长老……叔叔……我……我一定会成功的!”
火云鞋神点点头:“这样的一双鞋,不仅能使你超越以前的速度,而且耐高温耐磕碰,我把它叫做‘飞跃耐磕’!瞧,我还做了个弯刀形的LOGO。”
小雨恋恋不舍地看着小风:“去吧,哥哥,快去快回。我做好饭等你回来!”
小风道:“我一定会回来的。俺老孙去也……”
几秒钟后……
火云鞋神、小雨:“咦?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小风道:“忘了穿鞋了……”
火云鞋神和小雨还没反应过来,小风已穿上宝鞋,向皇城方向飞奔而去。
不一会儿,街上传来一阵叫卖声:“卖报卖报,最新的《江湖时报》,皇上一分钟前被刺身亡。目前还没有任何刺客组织声称对此事负责。据知情人士透露,皇帝当时正在嘘嘘,突然一阵风吹过,皇帝的心脏便被刺了一个洞。皇帝身边的侍卫和皇宫内的高手均未看清刺客的长相、年龄、性别、学历等,也没有推断出刺客英语有没有过六
级,只隐约看见,凶手好像穿了一双世界上最难看的皮鞋……”
仙履酒店内,火云鞋神、小风、小雨正在吃午饭,他们的脸上挂着幸福的泪滴,吃得很开心……
(责任编辑 傲月寒)
傲月寒友情提示:亲爱的侠友们,新年就快要啰。以上故事大可作为小品脚本,让你和你的侠小组成员在新年晚会的表演中大放异彩!所以赶紧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排演真人版“刺客快跑”吧,若是有精彩剧照,记得寄给编辑部,和众编们一道分享哦:)